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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贤文化推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逻辑、机理和路径

2022-06-10庞超

宁夏党校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乡村治理乡村振兴

庞超

摘要:新乡贤文化涵养了乡风文明新风尚,对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逐渐成为乡村治理的重要文化资源。依托新乡贤文化助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需要坚持以强化党建引领为前提、以拓展传播途径为关键、以丰富工作载体为抓手、以完善运行机制为保障,从而实现新乡贤文化建设与乡村治理效能转化的良性互动。

关键词:新乡贤文化;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乡村振兴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991(2022)03-108-006

乡贤文化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表现形态,是维持乡村社会结构运转的重要因素。它扎根于中国乡土社会,其形成与传统经济模式、乡村政权形式、宗族制的社会结构密切相关。乡贤文化经历史沉淀逐渐形成并稳定下来,随着时代的变迁,促进传统乡贤文化不断转化并焕发出新的生命力,是增强文化自信、延续民族精神血脉的关键。新乡贤文化是在党的先进文化指引下的文化传承与创新,特别是对乡贤文化蕴含的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诚信友善等优秀文化基因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自治、法治、德治作为乡村治理体系建构的重要遵循,是乡村治理体系在乡村治理场域下对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崭新表达。建设“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关系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关乎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战略大局。习近平同志指出,“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的”[1]。以中国传统文化为根基的乡贤文化深深影响着民风淳化、秩序维系、乡土认同和宗族自治,并在传统乡村治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培育和弘扬新乡贤文化正是从中国历史和传统文化中汲取经验和智慧,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在乡村振兴战略和“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推进过程中,要深度挖掘传统乡贤文化作为一种治理资源的现代价值,并继承优秀元素积极培育新乡贤文化,更加充分发挥提升新时代乡村治理效能的积极作用,为构筑民主自治、以德治理、依法治理相结合的乡村善治新格局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新乡贤文化推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逻辑

(一)新乡贤文化的出场语境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出要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2]。在此背景下,如何弘扬传统乡贤文化使其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共同建构乡村文化记忆并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让新乡贤文化成为建构农村文明底色的重要元素,为乡村振兴提供动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乡村基层社会的新变化催生了新乡贤文化的发展,为建构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带来了重要契机。近年来,“城归”红利不断释放,伴随着包括外出务工回流人员、退休人员、企业家、退役军人、求学归来的学子等新乡贤的回归为解决因人的“离场”导致乡村社会网络“断裂”的问题,为乡村社会治理“真空”窘境和“碎片化”问題提供了有利条件。所谓“城归”是指“原有农业户籍人口以不同形式进入城镇就业与生活一段时间后,返回原居住乡村进行就业、创业与生活的特殊群体”[3]。鉴于此,在资金、技术、知识、经验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的新乡贤以一种主体性回归的姿态重新“在场”,必然成为乡村发展不可或缺的内生力量,其释放的人力资本效应将极大助益“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有效缓解当前乡村治理中主体缺失和能力不足等问题。

(二)新乡贤文化的理论内涵

伴随中国新农村建设、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变革、共同富裕的推进,新乡贤文化既承继传统乡贤文化优秀因子,又在时代发展过程中被赋予新的内涵特征和形式内容。概言之,新乡贤文化是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有组织地将榜样性新乡贤群体的先进事迹以及蕴含的情怀、品格、道德、精神、思想等作为社会价值目标来培育、传播、弘扬而形成的一种具有激励、感召、规范、引领、形塑作用的特殊文化形态。

传统乡贤文化经过批判性继承、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而形成的新乡贤文化,主要特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新”在文化主体上。新乡贤是依托党的基层组织发展起来的新生力量。当前,成长于乡土、奉献于乡里的有能力、有资源、有德性、有威望、有公益心的社会贤达人士,正日益成为“新乡贤”主体和典范。新乡贤不仅具有传统乡贤身上所具备的乡土情怀、道德品行、伦理精神等一般特征,还具备现代知识本领能力和全新的历史使命、行为模式。他们接受党的领导,在党的群众路线指引下参与乡村治理与乡村建设。二是“新”在价值观念上。以乡愁为基因、以乡贤为楷模、以乡情为纽带,将具有乡村地域精神和文化标记的新乡贤文化使传统文化基因与时代精神相结合,既汲取传统乡贤文化固有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等优秀基因和价值精华,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新乡贤文化是推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文化支撑

国家治理与文化发展存在着辩证统一、相辅相成、互促互进的逻辑关系。一方面,国家治理现代化作为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呈现载体,其整体水平反映了一个时期内文化总体发展水平。在国家治理逐步趋向成熟定型的过程中,其创造的自由、民主、平等的社会样态,将为精神文化的创新发展注入更加鲜活的力量。另一方面,文化作为治理精神层面的核心内容,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不断向前推进的动力来源和价值参照。任何一个国家实现治理现代化,要以文化的传承发展和繁荣兴盛为支撑,凸显民族精神、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的价值引领作用,着力把文化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由此,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需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根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仅成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构成因素,而且成为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文化基础和道德支撑。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视角来审视和推进新乡贤文化建设,既要充分认识新乡贤文化是乡村文化建设中固本培元的根本之计,是内嵌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关键内容,又要有意识地把新乡贤文化中的优秀因素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接起来,实现乡贤文化的现代转型。

二、新乡贤文化推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机理

(一)激发民主活力,促进乡村自治

随着城镇化加速推进和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乡村精英和乡村青壮年人口等本土人才大量流出,留守村民参与乡村自治的主体意识不强、动力不够,致使乡村“空心化”现象、乡村治理主体缺失和乡村凝聚力弱化问题严重,这极大影响乡村自治制度的实施和乡村自治组织自治功能的发挥。另外,基层政府过去行政权力行使惯性突出,其过多“干预”乡村自治事务,对村民自治的主体地位造成了不良影响,也不利于基层自治制度作用的更好发挥。

传统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并成为中国传统乡村自治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首先,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凝聚新乡贤力量,将群众基础好、处事公道正派的乡贤吸收到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中,依托乡贤理事会、乡贤评议会、乡贤参事会、乡贤监事会等平台和載体,充分激活新乡贤这支在乡村治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力量,并支持、引导他们投身新乡村建设的各项事业,弥补村民自治主体力量薄弱问题,提高村民自治参与程度。其次,在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中,针对乡村治理中群众参与意识淡薄、参与层次和组织化程度低、参与制度化渠道不畅及保障机制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充分发挥新乡贤在组织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群众方面的优势。通过新乡贤自身权威和示范效应感召村民,通过共建共治共享充分调动乡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持续提高村民的主体意识和参与能力,改变村民不愿意参与村民自治与乡村事务的局面,从而进一步激发乡村民主活力。再次,发挥新乡贤在村民群众与基层组织之间的桥梁作用。推动新乡贤及时了解乡村基层群众需求,把准乡村基层群众脉搏,以常态化、制度化的方式了解、倾听、搜集、反映和集中表达群众意见和声音,从而起到上传下达和沟通协调作用,同时广泛培育凝结乡村群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精神,为实现社会治理创新和乡村发展目标凝聚磅礴力量。唯有如此,才能丰富乡村治理主体,完善乡村治理结构,促成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形成。

(二)涵养文明乡风,提升乡村德治

受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信息化的影响,乡村文化日渐式微,传统乡村价值体系和道德伦理秩序受到严重冲击。传统的伦理共识、礼俗规范逐步瓦解和削弱,随之出现乡村道德滑坡、道德失范、孝道衰落、诚信缺失等一系列乡村文化秩序危机和乡村道德体系危机问题。同时能够调整乡村文化价值冲突、符合现代治理理念的新的道德伦理体系和文化秩序尚未成型,这也成为当前我国乡村德治所面临的主要困境之一。

第一,作为乡村文明的活力剂和动力源,新乡贤文化蕴含的思想信仰、价值追求、道德力量和人文精神,既延续固有文化传统和乡村文脉,传承了传统乡村社会型塑的“尚贤敬德、奋进向上、造福桑梓”人格品德,又包含着乡村价值观的现代特征,真正实现了传统道德品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机融合。因此,将具有丰富内涵的新乡贤文化资源融入到乡村治理体系当中,有助于发挥净化乡村风气、引领文明风尚、夯实乡村德治良好文化基础的功能。第二,新乡贤文化具有德治教化和道德约束作用,突出示范引领和榜样教育,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培育融洽和谐的农村社会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居民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规范引导村民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习俗和家风家训,最终使其内化为村民的心理共识和情感认同,外化为行为规范,从而汇聚起引领乡风民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强大力量,这为建设更有温度厚度的乡村生活共同体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乡村伦理共识的重塑和乡村价值体系的重构。

(三)注重内生秩序,引领乡村法治

由于长期受到小农经济、乡村传统宗法观念和乡村现存法律体系的制约,当前乡村法治建设距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乡村治理的法治化进程也相对缓慢。主要表现为乡村治理运行逻辑中人情关系、面子现象仍然存在;乡村干部学习能力不足,学法用法力不从心;乡村群众制度化维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乡村法治仍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等。

第一,新乡贤具有人熟、地熟、社情民意熟的优势,具备德才出众、社会威望较高的特点,通过个人或者乡贤调解中心及调解工作室等平台组织,架起村民与基层组织之间上传下达和沟通协调的桥梁,更好地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公正无偏地调解矛盾争端,有利于把各种社会纠纷和冲突解决导入法治轨道,起到维护乡村公序良俗、弥合社会分歧和钝化矛盾的作用。新乡贤在乡村法治建设过程中还可以帮助基层政府提升其依法办事的能力,监督村“两委”处理乡村事务,特别是在日常生活中遵循依法办事的原则,对农村干部群众知法、尊法、守法、用法起引导示范的作用,帮助乡村干部增强法治为民、法治为公的观念,强化法治理念,坚定法治信仰,营造良好的乡村法治氛围。第二,新乡贤作为德法共治的参与者、引领者和监督者,往往是具备良好法律素养、浓厚法治观念、丰富政治经验的群体,尤其是对法治的高度认同和法治思维的树立,以自身的影响力,起到法治精神宣传者和法律意识传播的作用。例如,在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中发挥新乡贤的模范作用,以更专业和更贴近村民生活的方式开展法规政策宣讲行动。如法律知识讲座、扫黑除恶宣讲等文明实践活动,向农村群众传递法律知识和国家政策等,并通过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口耳相传,维护乡村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引领乡村法治新时尚。第三,通过发挥新乡贤对乡规民约再造、重建、实施和转化作用,不断赋予乡规民约新的时代内涵,使乡规民约与时俱进,更好发挥乡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法治作用,有助于建立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模式,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和乡村法治建设的进步。[4]

三、新乡贤文化推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路径

(一)坚持以强化党建引领为前提

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绝不是回归传统乡绅治理和传统士文化,也不是削弱基层党组织的功能。相反,以新乡贤文化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关键和根本就是要围绕党建引领这个根本,在培育新乡贤文化的同时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贯穿其中,赋予新乡贤文化培育的时代特色,走出一条基层党建与新乡贤文化同向发力的新路径。

一方面,坚持党建为魂,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文化振兴,通过将党的领导贯穿到新乡贤文化工作全过程,确保在基层党组织的指导下培育发展、深入推进。把新乡贤文化建设工作列为党建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把新乡贤文化融入乡村经济、政治、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并且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通过在乡贤组织中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新乡贤文化培育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领导力、战斗力和号召力,让基层党组织成为乡村社会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真正把基层党建新活力和新优势转化为新乡贤文化发展的持久动力和实际成效。另一方面,坚持以群众为主体、以需求为导向,通过打造特色乡贤文化品牌,汇聚治理合力、凝聚发展动能,使其服务好党的政治路线和党领导的乡村振兴伟大实践,不断满足基层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通过巩固基层党组织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基礎,提升党建阵地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使新乡贤和潜在的新乡贤群体真正了解家乡风土人情和村民的真实需求,为家乡精准把脉和主动服务。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对政策知识、业务能力等进行定期培训,加强新乡贤融入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行动的自觉性、规范性和科学性,防止在参与治理中出现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要求不相适应的现象。

(二)坚持以拓展传播途径为关键

首先,加大新乡贤文化的挖掘与保护力度。进行信息采集和资料库建设,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地挖掘、采集、整理当地优秀乡贤人物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做好乡贤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把其典型事迹资料载入乡村地方史志。推动新乡贤文化设施建设,如乡贤文化大道(巷)、乡贤广场(园)、乡贤展馆(屋)、乡贤长廊(墙)建设等,用好宗族祠堂、功德牌坊、道德讲堂、文化长廊、展览馆等乡贤文化载体或阵地。

其次,创新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和传播,以正面舆论引导、营造新乡贤文化,培育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努力形成尊贤、寻贤、引贤、护贤、学贤、用贤的群体效应和社会效应。推动新乡贤文化渗透融入乡村群众日常生产活动和精神生活中,把弘扬新乡贤文化与乡风文明评议、“家谱、家风、家规、家训”建设、村规民约建设等活动有机结合,使新乡贤文化宣传教育融入乡风文明和乡村文化建设中。倡导榜、墙画、山歌、童谣等乡贤素材的文化文艺作品创作,通过以贴近乡村群众生活的多元化形式如采访报道、事迹宣传、主题演讲、公益广告、走基层、座谈会、农民夜校等,特别是用通俗化、大众化、数字化的手法对新乡贤造福桑梓、乐善好施的模范事迹加以弘扬,讲好新乡贤故事,树立新乡贤精神,唤起和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对新乡贤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赋予乡贤文化现代元素,促进传统乡村文化重构,激活新乡贤文化的内在活力。

(三)坚持以丰富工作载体为抓手

坚持“新乡贤+”的工作思路,积极实施“乡贤+矛盾化解”“乡贤+法治宣传”“乡贤+社区服务”“乡贤+警务”“乡贤+社区矫正”“乡贤+信访化解”“乡贤+网格化管理”“乡贤+党建”等工程建设,探索建立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组织形态和活动载体,逐步形成以乡村“两委”为核心,以新乡贤(新乡贤组织)为中介或辅助的多元共治的治理体系,着力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全面提高乡村社会治理的整体效能。

在党组织的强力领导下,必须通过接纳整合新乡贤力量,因地制宜组建乡贤参事议事会、乡贤智囊宣讲团、乡贤调解工作室、乡贤志愿工作站等乡贤组织平台,提升新乡贤组织的组织化和规范化水平,丰富新乡贤参与乡村公共事务决策,维护农村公序良俗和社会秩序、民意诉求表达、淳化民俗乡风等乡村公共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载体和活动内容。突出新乡贤在参与乡村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协商与互动作用,并且通过多样化的协同机制、协同方式、协作平台、协作渠道,促使准确行使权利、承担责任、发挥功能,从而推动新乡贤当好乡村政策的宣传者、公益服务的引导者、乡村文化的培育者、社区资源的整合者、基层治理的监督者,努力把乡情联谊、人才培养、参政议政等各项工作融为一体,最终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协同共治、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格局。

(四)坚持以完善运行机制为保障

在治理实践中最大限度地避免新乡贤回归乡村治理行为的短期化、功利化、人情化、形式化等问题,保证其参与乡村事务的规范化和参与乡村治理的实效性,必须完善新乡贤工作运行机制,推动新乡贤参与治理的制度建设。

在加强新乡贤培育扶持的同时,应建立和健全科学的管理机制、合理的组织章程、完善的决策机制,从法律制度层面清晰定位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目标、角色、机制及其权力规范,明确新乡贤组织的法律地位、基本义务和权利,注重乡贤权力的合法化与规范化,防止其权力无限扩大,避免乡贤文化建设陷入形式主义泥潭。同时要加强对乡贤归乡的情感动员,积极探索推动新乡贤人才集聚、培养和吸纳制度,形成常态化的有效机制。同时,深入探索建立乡贤评选退出机制、乡贤联络沟通机制、乡贤议事协商机制、乡贤表彰激励机制、乡贤组织管理机制。此外,应把新乡贤文化建设纳入乡村基层政府考核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指标,积极探索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和动态评价体系,强化跟踪问效。可以以村党组织为核心,以村民为主体,定期监督评价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效能。这样,既能促成新乡贤参与乡村协同治理的新格局,又能使乡贤内部治理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有效推动新乡贤文化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牢记历史经验历史教训历史警示 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N].人民日报,2014-10-14.

[2] 习近平.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N].人民日报,2014-02-06.

[3] 林亦平,魏 艾.“城归”人口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补位”探究[J].农业经济问题,2018(08).

[4] 庞 超,赵欢春.推动新乡贤文化建设与乡村治理有机融合[N].经济日报,2019-12-09.

The Logic,Mechanism and Path of the New Rural Talents Culture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Three Governances Integration”Rural Governance System

Pang Chao

(School of Marxism, Nanjing Audit University,Nanjing,Jiangsu,211815)

Abstract: The culture of new rural talents has nurtured the new customs of rural civilization,and has played an important supporting role in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ural governance system which conbines self-governance,rule of law,and rule of virtue.It has gradually become an important cultural resource of rural governance. It is a complex systematic project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ural governance system based on the new rural talents culture. To cultivate the new rural talents culture rich in local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spirit of the times,it is necessary to adhere to the premise of strengthening the leading role of the Party building,the key to expand the way of communication,the starting point to enrich the work carriers, and the guarantee to improve the operation mechanism,so as to realize the benign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rural talents culture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rural governance efficiency.

Keywords: New Rural Talents Culture;“Three Governances Integration”;Rural Governance;Rural Revitalization

責任编辑:孟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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