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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土司家族参与清朝军事活动研究

2022-05-30张神娟

炎黄地理 2022年10期
关键词:土司西宁家族

在中原文化的影响下,汪土司家族将军事活动的使命感,思想文化上的认同感,以及中华民族的统一感充分融入到清朝军事活动的思想和行动中,展现了汪土司等河湟土司逐渐融入地方社会的过程,拓宽了其在清代王朝的生存空间,也从客观上促进了我国各民族的繁荣。

明清交替之际,清朝在西北地区继续沿用明朝时期广泛实行的土司制度,本质上即统治阶层对西北地区居住的少数民族采取分封世袭制以巩固政权。和明朝一样,西北地区在早期清朝同样处于军事活动的前线,作为兵家必爭之地这里倍受清朝政府的重视,这种现象客观上促进西北少数民族的土司制度取得进一步发展。西北土司,特别是作为河湟土司之一的汪土司家族,其伴随着清朝西北经略的实施而全程参与了军事活动。

汪升龙的归顺与西北民族的稳定

明朝末期,受到努尔哈赤和李自成等势力的影响,明朝无暇顾及西北政治局势。1636年,固始汗命其外甥鄂齐尔图汗为盟主,并率领卫拉特联军向青海进发。1637年,固始汗以一万人的军队打败了绰克图洪台吉的三万人,但图汗却死于“血山之战”,青海自此成为蒙古和硕特的领土。1640年,固始汗再次派军攻陷白利康区。1642年,固始汗率军攻打西藏,藏巴汗国被灭国,和硕特汗国成立。从此,青藏高原被固始汗统治,纳入了和硕特汗国的版图。1645年,李自成失败退入陕西。固始汗乘机进入青海湖以东西宁、河州(今甘肃省临夏市)、甘州等近边地区,同时进入甘肃境内。与此同时,清军攻入陕西、甘肃时,对青海厄鲁特曾严加戒备。

在此期间,以汪升龙为代表的汪土司和其他河湟土司一样,受到了时代与命运的双重考验。尽管汪升龙所拥有的军事力量非常薄弱,但作为成吉思汗的后裔,从民族感情和地方势力影响来说,汪升龙自然是固始汗重点拉拢的对象。从民族情感来说,虽然河湟地区蒙古族后裔的土司不少,但作为成吉思汗后人的汪土司,则是同样作为蒙古贵族的固始汗所喜闻乐见的。从地方势力影响来说,汪土司尽管军事实力方面并不强大,但对于分化当地土司势力,进一步削弱中央政权对西北的统治,势必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且就当时而言,清朝攻略的重点主要在南明和大顺,对于西北地区的影响力较为有限。

面对固始汗军队,世居湟中海子沟一带的汪升龙直接面对强敌,他和河湟地区的诸多土司一样,没有选择站在和硕特汗国一边。1645年,汪升龙及其他土司势力选择支持中央正统的清王朝,也得到了清王朝的封赏,保留了原有的政治军事地位。1646年,在固始汗得不到西北土司有效支持,以及清朝政府灭亡了南明弘光政权,并逐步压制大顺张献忠政权之际,固始汗亦做出了向清朝归顺称臣的政治选择。

但就汪升龙的站位而言,固然有着政治投机的成分,但是从维护祖国统一的角度而言,他的抉择是正确的,他们归顺清朝,支持清朝作为中央政权的正统地位,使固始汗认识到了西北地区的影响力不能与清朝抗衡,避免了和硕特汗国与清朝政权的分庭抗礼,兵戎相见。在这一时期,汪土司家族体现了他们深层次的国家认同感。古往今来,特别是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国家认同是非常重要的国民集体意识,它不仅在古代是切实维护一个大一统王朝国家的思想基石,在今天也极其重要。国家认同不仅表现为社会成员具有国家意识、尊重国家的核心文化,最根本的是忠于国家,并将政治忠诚集中于国家。清朝在少数民族地区继续沿袭了明朝实施和推行的土司制度,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汪土司在归附清王朝之后,稳固了在中央王朝政治体系中的地位,在治理民族地区和乡土管控中,使明朝以来近十几代人传承的国家认同感得以彰显和发扬,将自己和整个家族均置身于国家民族共同体中。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那样,土司对国家的认同主要体现在政治认同与文化认同两方面,即对儒家文化体系、王朝国家权威等方面的接受。

康熙年间的军政活动

汪升龙归顺清朝是政治上的选择,而他的后人则继承了他指挥佥事的官职,直接作为清军参与了其后的军事活动。1673年,吴三桂发动了“三藩之乱”,1674年,平凉提督王辅臣在宁羌响应三藩叛乱,陕西大震。次年,西宁镇总兵王进宝奉命收复兰州。西宁卫指挥同知祁伯豸率西宁、乐都一带的全体土司,作为政府军向兰州进发参与平叛。在作战中,西宁河湟土司的各路军队乘坐夜用皮筏暗渡黄河,袭克新城,又于皋兰山与叛军激战,先后光复兰州、临洮、巩昌、天水等地。

遗憾的是,汪土司家族并没有参加其后平定噶尔丹等康熙时代的诸多重大战役。1679年,汪鳞卒,由于他没有子嗣,同辈人中没有同龄人,所以,直到1697年,他的堂弟汪鼎才承袭了他指挥佥事的官位,仅过了四年汪鼎就去世了。所以直到1709年,才由汪鼎的儿子汪基振承袭了这一职位。这些都佐证了清代时期,西北土司实行的“土官老故, 一般由年满15岁的嫡长子承袭, 无嫡子, 由庶子承袭, 无子者, 由兄弟或侄婿承袭”的管理措施。但我们认为,通过汪鳞到汪鼎的过渡,证明了清朝统治阶层对汪土司以及其他家族对于稳定西北局势、代表清朝争取当地少数民族支持等功绩的充分肯定,也体现了对土司家族地位的保护和倚重。

雍正年间的军政活动

到了雍正初年,历史再一次将汪土司家族及其他河湟土司推到了前台,再一次给了他们维护统一、建功立业的机会。1723年,固始汗的孙子罗卜藏丹津,利用康熙皇帝此前给予他统治西藏的位置和权利,趁康熙帝驾崩,纠结了青海蒙古各部一起反清,自称“达赖珲台吉”,并且联络准噶尔汗国的策妄阿拉布坦,妄图进犯甘青地区。在这场漫长的平叛中,河湟地区的所有土司均听从清政府的号令,有的应征率领人马把守附近关隘,有的则为清军押送补给,支援前线进行辅助作战,为最终的胜利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征战中,尽管河湟土司“官民多空乏,惟恃耕耨。虽有额设兵马,有名无实,调遣无济,不逮宁兵远矣”的现状和不足一直都存在,但汪土司等人却以实际行动得到了“捍卫之劳,无悖叛之事”的积极评价。

在雍正王朝,汪基振尽管籍籍无名,但是他在1723年,奉命率士兵驻守西宁西川、北川,极好地完成了军事守备任务。1724年,在追随岳钟琪进剿卓子山叛军时,按照“选其壮健者给以兵器,看守要隘,护送军糈,堵御番贼”的指令,参与运送武备给养,在战斗中确保了后勤补给。尽管在清朝,绿营兵的驻防极大地削弱了河湟土司在平时和战时防务过程中的军事地位和作用,但汪基振的事迹依然出现在清朝官方的正式记载中。我们认为,这一现象对于一个普通的西宁土司而言,体现出清王朝对汪氏家族的褒奖。

同治年间的军政活动

在雍正之后长达百年的漫长岁月里,汪土司仅仅是诸多西北土司中的一分子。随着西北平叛的彻底结束,诸多土司再无走到历史前台的惊艳表现。但到了同治年间,汪土司家族最后一次以清军的身份走上了平叛的征途。

咸丰、同治年间的西宁回族、撒拉族的起义前后历时13年,席卷人数达到十几万,在青海地区,乃至整个西北地区造成的影响可谓空前。

1862年,陕甘总督沈兆霖率師剿办循化、巴燕戎格撒拉族起事群众,驻碾伯半载,因陕西一带白彦虎起事,遂议和罢兵。七月,起事民军经官兵再次进剿,道员杨炳程受降撒拉、回族起事群众约5000余人。1863年四月,循化、巴燕戎格撒拉族起事群众围困西宁,攻占镇海、喇课2营堡。十月,陕甘总督恩龄委派候补道雅尔、嘉纳和参将丹金扎普前往西宁剿抚,城围遂解。循化八工撒拉族起事群众攻入厅城,劫掠武库,获得许多军械。1864年五月,循化街子等上四工撒拉族起事群众与寄居厅城的保安回族群众攻陷厅城,同知陈秉彝逃往兰州,参将陕成英战败,在城官员儒学训导何云翘仗剑抗拒,受重伤而亡。起义军焚烧衙署、庙宇,毁坏案卷,档案荡然无存。至1873年四月,左宗棠部陈提率兵攻占循化城。四月六日,马占鳌、马永瑞率左右两旗经巴燕戎格城至循化。循化自黄河岸边至厅城群众扶老携幼跪迎,令缚献首犯马八十、马玉连等20余人并斩之。缴枪械具结,共缴枪4000余支,大炮、劈山炮16尊。五月,缴赔修厅城衙署庙宇银12900两。

同治元年(1862),汪进善“随大军前赴巴燕戎格所属曲林庄防剿”。此后的十年里,汪进善在战斗过程中恪尽职守,完成了“奉檄守府城”的使命,战后及时进行了“招集流亡土民复业”。

汪土司家族在维护西北稳定中的启示

汪土司家族参加清朝军事活动,虽然表现并不十分突出,但其背后所承载的精神力量,对于我们今天的国防军队建设依然具有实际意义。

首先是军事活动的使命感。清朝时期,汪土司所属的河湟土司群体,其力量并不强大,汪土司世居西宁西川海子沟,辖土民700余户,藏民18户,部民散布西宁、碾伯各地。从所管辖的人口基数就可以看出,汪土司力量相对渺小,和同为河湟的李土司相比亦远远不及。但在清朝遇到战事需要征兵时,却能积极参与,而不考虑家族的利益得失。这对于一支本质上属于私兵的土司家族来说是可贵的。通过“招集流亡土民复业”的举动可以看到,民众对军队有支援的义务,而军队同样有战时和战后保卫民众的职能和责任。当前,我们的国家和军队正走在百年强军目标的奋斗之路上,作为人民子弟兵,更要切实突出和深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主题日等活动,引导驻军单位为各民族同胞开展“义务诊治”“义务教学”,特别是可以聚焦在民族自治地区的少数民族学校,向孩子们普及一些初级的国防科技发展知识,以拓展孩子们的眼界,根植爱党爱国、拥军爱军的思想认识。

其次是思想文化上的认同感。汪土司作为蒙古族贵族的后裔,能够在国家和民族恰逢巨变的时候,没有因家族的一己私利去支持同为一族的和硕特汗国,而是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所在地区的安定。放在今天,对于我国漫长的边防线来说,绝大多数地区为民族自治地区,在军队政治思想建设中,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做深做实民族团结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积极加强民族自治地区的驻军单位与当地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军地共建,定期开展民族工作交流座谈,推动“国防教育入学校、入单位”和“先进做法入军营”的双向工作机制,形成驻军单位与地方单位“理论共学、政治共抓、组织共建”的创新格局,不断提升民族自治区的各民族同胞对国防建设和人民军队事业的认同感。

最后,要弘扬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汪土司能够有上述表现,离不开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对家族成员长期以来的熏陶,这也是区别于固始汗、罗卜藏丹津等的原因。清政府通过在河湟地区设立儒学、书院、社学和义学,以及兴建文庙祠堂等,且在“清代补修西宁郡城和修建湟中书院时,均有当地士绅主持管理。碾伯新建考棚时,就有地方士绅参与”,这些士人阶层的介入和积极参与,为当地营造了良好的文化教育环境。因此,在军队思想教育的过程中,可以针对少数民族指战员进一步拓展近代以来的少数民族英雄人物,如鸦片战争时的裕谦,甲午战争时的左宝贵,抗日战争时期的马本斋、吴克仁等战争英雄的爱国事迹和光辉形象,通过少数民族指战员喜闻乐见的宣传对象和内容,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教育的质量和成效。

综上,汪土司家族尽管没有在参与清朝军事活动中表现出傲人的战绩,也没有涌现出较为杰出的军事政治人才,但在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熏陶下,汪土司家族表现出了“位卑未敢忘忧国”的情怀,这是值得我们去赞扬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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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汪土司家族参与清朝军事活动研究”(项目编号:15M2022029)。

【作者简介】张神娟(1997—),女,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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