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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发展现状调研

2022-03-23磊,张

农业装备技术 2022年5期
关键词:太和县执法人员行政

高 磊,张 静

(太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徽 阜阳 236600)

2019 年3 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2020 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太和县根据改革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度。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基层,对太和县执法改革和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如下。

1 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现状

1.1 建立机构编制

2020 年7 月1 日,成立太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39 人,下设办公室、法制督导室和3 个执法中队,并于2020年 7 月 24 日挂牌,于 2021 年 3 月运转。

1.2 财政资金保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自执法队成立开展工作以来已拨办公经费150 万元,配备所需办公用品。

1.3 增设办公设备

现有办公场所20 间,办公面积321.76 m2,基本满足现有办公需要。执法车5 辆,按需配备执法用照相机、执法记录仪、录音笔、强光手电、望远镜、打印机、电脑等设备。根据省业务部门要求与3 个生产企业签订执法制式服装合同,目前服装已基本到位。

1.4 完善制度建设

2021 年以来,及时修订完善“集中学习、工作例会、投诉举报、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

1.5 明确职能划分

理顺与农机、畜牧、渔业、种植等单位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检验检测等机构之间的关系,明确了分散在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以及所属单位的行政处罚和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并以县农业农村局的名义进行统一执法。

1.6 建立协调机制

太和县农业农村局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合作社等单位建设执法联合机制,开展联合执法。

2 农业综合执法发挥的作用

2.1 依法引导农民规范从事农业生产

(1)通过召开会议、入户调研、悬挂条幅、“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方式,开展了宅基地违规建房和农业投入品等相关政策、法律知识宣传,引导农民自觉遵法守规,安全从事农业生产。

(2)自觉履行“谁执法,谁普法”[1]。利用 5·12 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宣传月、9 月23 日农民丰收节、10 月13 日国际救灾减灾日、12 月4 日宪法宣传日等开展农业普法宣传活动36 场次,发宣传资料8 000 余份,张贴公告2 000 余份,展示图版30 余块次,接受咨询1 000 余人次。同时在省、市、县网站发布相关信息20 余条。在宣传政策的同时,有力的提升经营者和使用者安全防范意识。

2.2 提升业务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针对执法人员学习求“新”的需求,重视加强对不同类人员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开展现代知识教育。

(1)围绕农民违规占地建房、禁渔政策、禁限用农药、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等内容,对全县32 个乡镇(开发区)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开展业务培训9 场次。

(2)围绕《农药管理条例》《种子法》以及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所需56 学时等内容,分别于2021 年4 月底和9 月初对全县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农资经营主体、执法人员600 余人及拟经营人员100 余人分3 期开展了专题培训。

(3)围绕执法业务,强化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一是开展自学。根据阜阳市执法监督支队每周农业法律法规函授学习,创新推行“每周一法”学法活动,2021 年6 月—2022 年8 月底已完成49 期农业法律法规函授学习,通过自学新调入的23 名队员已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二是请进来。分别于2021 年4月和12 月、2022 年4 月和8 月,围绕农业投入品合法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农村宅基地工作监管、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生猪屠宰管理等内容,邀请市、县专家进行授课培训。三是走出去。通过外出培训、网络视频、技能竞赛、军事训练、参观考察等形式,该县206 人(次)执法人员参加部、省、市、县举办的执法培训。

2.3 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监管整治

(1)根据全国、省、市、县业务部门相关农业投入品文件精神,分别制定并下发了年度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通知,采取“全面检查、查找问题、理顺清单、分类整治、对单销号、回头核验、彻底清理”等措施开展了专项检查。截至2022 年8 月底,开展农业投入专项检查288 次,出动检查人员1 600余人(次),签订《农资经营承诺书》1 163 份次,张贴下发《致全县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户)的一封信》《购买农资产品提醒》《国家禁用和限制使用农药名录》《磷化铝熏麦药使用方法》《杀鼠剂和磷化铝安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禁止销售使用磷化铝切实保障人身安全》《磷化铝警示明白纸》等宣传资料28 000 余份,检查覆盖农业经营主体2 600余户(次)。

(2)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检查畜牧企业(户)70 余家次,拆除私屠滥宰场所13 个;强化源头监管,抽检各类农业投入品702 组(其中:玉米36 组,大豆38 组,水稻1 组,小麦 294 组,肥料 50 组,农药 120 组,除草剂17 组,蔬菜 69 组,瓜果 18 组,禽蛋 18 组,禽肉 23组,猪牛羊肉15 组,水产品11 组),其中检验机构反馈农药样品不合格4 组,种子样品不合格3 组,全部立案查处并结案。

2.4 开展渔政宣传和执法监督检查

联合行业监管部门,围绕禁渔水域电毒炸、绝户网、垂钓、锚鱼等行为开展政策宣传和执法监管。至2022 年8 月底,出动执法人员300 余人次,出动执法船艇30 余艘次,开展水上执法15 次,清理违法网具达2 000 m、没收非法钓具56 个、违法电鱼工具10 台套,查办案件16 件,查获涉案人员15 人,行政处罚3 万余元,张贴发放禁渔通告(宣传单)5 600 余份,制作禁渔宣传音频一个。

2.5 开展违规建房案件查处和办理

一是积极接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2019—2020 年卫片执法清单”图斑 614 户,2021 年1—7 月份国土资源局移交农民宅基地违法建房问题图斑124 户、“2022 年以来卫片执法”图斑14 户、通过执法巡查和乡镇自查发现44 户、群众投诉举报23 件违法建房等事项,对以上问题及时开展了勘验、调查、核实,目前已全部移交乡镇进一步整改。

二是对“市长热线”和“12345 热线”交办的10个涉农事项,按程序开展了调查处理并及时给予回复。

2.6 严格查处违法违规涉农案件

2021 年至今,分别对2 起经营假种子案、3 起经营劣质农药案、2 起未符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运输犬只案、2 起违规私屠滥宰生猪案、2 起未符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运输羊案、2 起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进行捕捞案、2 起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捕捞案、1 起涉嫌经营无产品标签饲料案、2 起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4 起使用电鱼(禁用渔具)破坏渔业资源进行捕捞案、10 起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案、1 起劣质种子案等32 个案件开展立案调查办理并结案,行政处罚40 余万元。同时调解涉农各类纠纷 45 起(农资 15 起,畜牧 4 起,违法建房 16 起,渔政4 起,小麦、玉米、西瓜、蔬菜等田间纠纷6 起)。调查并回复投诉举报、“12345 热线”、“市长热线”等各类涉农事项40 起;到太和县沙颖河、黑茨河等重点禁渔水域开展巡河16 次。严格落实了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3 农业综合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和根源分析

太和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起步好、作风好、发展状态好、执法成效高。但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还存在以下问题:

3.1 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执法队伍整合不到位、职能整合未明确、人员划转尚未全部到位等问题。太和县是178 万人口的农业大县,32 个乡镇(开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涉及15 件农业法律、29 件行业行政法规、148 件部门规章、215 件规范性文件以及8 件其他相关行政法规,涵盖了兽医、畜牧业、种植业、农机、渔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土地等25 个方面[2]。而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只是以上领域中部分领域人员整合而非全领域整合,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到很多之前从未接触过的专业知识,导致执法人员相对领域业务知识不足。

3.2 农业执法机构还不完善不健全

太和县虽然已制定并明确了行政执法与行业管理协调工作机制,理顺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机构之间的关系,但是受执法人员配备和业务范围能力所限,执法仅停留在农资、渔业、畜牧范围内,农业农村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中涉及农业251 项执法,因此要全面梳理执法事项,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整合到位、人员调配到位、责任明确到位,解决农业执法各自为政、多头分散的问题。

3.3 现有的业务水平不能满足需求

太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后,队伍中尚没有从事农业专门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新进执法人员过去没有从事过执法工作,业务不熟练、政策吃不透、法律搞不懂,遇到问题给群众讲不清、说不透,存在着不敢办案、不会办案、不愿办案的问题,另外因隶转新人等原因,持证率低(执法大队成立伊始,16 人中有执法证8 人,通过执法考试,截至2021年12 月该队拥有执法证16 人,2021 年底新进18人于2022 年8 月参加了2022 年的执法资格考试并全体通过),造成工作效率低。急需进一步加强执法知识学习、提升。

4 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的对策与建议

4.1 建立健全执法机制

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通知要求,尽快整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职能,抓紧建立健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时划转执法人员,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4.2 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认真落实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等执法制度,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3 狠抓执法能力建设

根据《农业农村部部署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通知要求,把执法培训作为日常管理工作重点内容常抓不懈,采取有效措施,聚焦执法热点、难点,组织开展执法技能竞赛、开办专业技能培训等活动[3],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4.4 严格程序依法查处

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及时公布有影响力、有震慑力的典型案例、优秀案卷和文书。自觉开展案件评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限期整改,总结经验,规范行为,提高办案质量。

4.5 强化执法资金保障

建立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把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4.6 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加大对农资、畜牧、渔业、农机、农民违法违规建房等监督执法检查,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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