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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申报》军械广告看晚清军事变革

2022-01-25高学琴

长春大学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洋行军火申报

高学琴

(湖北经济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武汉 430205)

鸦片战争以降,西方“坚船利炮”震醒了昏睡中的国人,产生了“开眼看世界”的一批学人,他们主张“师夷长技以制夷”,拉开了近代中国向西方学习的序幕。太平天国运动的爆发,使得统治阶层对“洋枪洋炮”的态度发生了改变,由最初鄙视的“奇技淫巧”,转为备受推崇的 “自强之利器”,从而掀起了一场自上而下的洋务自救运动。随着运动的开展,“觅器”“制器”便成为实务之必须,正如李鸿章所言:“中国欲自强,则莫如学习外国利器;欲学习外国利器, 则莫如觅制器。”[1]而“觅器”又是“制器”的前提和基础,即先购后仿,先仿后创,以此达到“师夷长技以自强”的目的。

军工业的建设与发展,又是“自强运动”发起之重点,且军事近代化又是以武器的变更为肇始,这一政治背景使军火交易成为有利可图之业。洋商敏锐地捕捉到了商机,利用近代大众传播媒介——报纸,争先投放有关军械的广告,吸引并竭力劝服官绅商各界采购外国先进军用武器设备,积极拓展中国市场,谋取巨额利润,从而将经济牟利与清末政治形势紧密结合。而清政府与社会其他阶层在被动与西方交往过程中,尤其是经历了战败割地赔款之深痛教训,也不得不服膺于外国武器装备的先进性和优良性。为应对内忧外患之政治窘境,其纷纷购置外国武器设备,改换新式武器,编练勇营、防军、练军、新军、新式陆军等,于公可保家卫国,响应“洋务”“自强”之号召,顺应潮流;于私可扩大自身实力,赚取政治资本。国家庞大之内需更是极大地刺激了外商对军工产品的投资与重视。而外商刊登在报纸上的军械广告为清末各界采购海外军用设备提供了一个窗口。通过军械广告可以管窥晚清中国的政治形势与军事变革(主要是步兵)的蛛丝马迹。当前学术界有关《申报》及其广告的研究,可谓蔚为壮观,但以军备广告为具体研究对象的,迄今学界尚无专门研究。笔者试做一简要论述,以补前人之漏。

一、武器变革肇始

军备是一个国家(军事)实力的体现,军队和武器是军备最直接的物质载体,强大的军队离不开先进的武器。所以说武器、军队、军备与国防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紧密关系。清末中国成为各国列强“瓜分豆剖”之地,对外战事一败再败,可谓是“内战内行,外战外行”,这与晚清军事力量不无关系。

“军队是社会的产物,维持一个有效的军队,必须得有一定的工业基础,而军队的规模和装备,亦取决于供养他们的经济能力”[2]2。八旗和绿营作为清朝的经制军(即正规军),承平200年之久,已由威风剽悍转至腐朽没落。其武器装备也由最初的先进过渡到落后甚至淘汰的窘迫境况。直至19世纪中期,与同时代西方各国陆军(装备)对比,其武器仍是冷热兵器并用,以冷兵器为主。就绿营装备而言,其使用的冷兵器主要是弓矢、矛戟、刀斧、椎挺、蒙盾。旧式火器主要是鸟枪、抬枪、神枪,子母炮等,“每1000人配发火炮10门。冷热兵器的编配比例,一般是弓箭、刀矛六成,鸟枪、抬枪四成,有些省鸟枪占50%—60%。加上火炮,占60%—70%。但所配鸟枪, 多为落后的火绳枪, 火炮也很简陋”[3]86。根据《清会典》和《皇朝礼器图式》的记载,清朝所制之轻火器有图可查的大约有49种之多,如燧石枪(3种)、御用枪(16种)、花枪交枪(18种)、线枪(14种)、兵丁鸟枪(1种),但只有兵丁鸟枪是装备军队的,其他多为皇帝和王公贵族自卫或行围打猎所专用。

武器的落后和经制兵的腐朽,在1840的中英战争中暴露无遗。以步兵轻火器为例,英军使用的是标准式轻火器:博客式(baker)燧发滑膛枪(口径15.3毫米,枪重4.3公斤,枪长116.6厘米,最大射程220米,初速为每秒400米,弹重35克,发射速度为每分钟2~3次)和少量布仑斯威克式(brunswick)击发枪(口径17.5毫米,枪长142厘米,重4.1公斤,弹重53克,射程330米,初速每秒360米,击发速度每分钟3~4次,击发灵便,射速高);而清军所用之轻火器主要是鸟枪(枪长203厘米,重5.4公斤,弹重31.5克,枪机火绳点火,射程约150米,射速每分钟0.3~0.5次),少量抬枪(枪长250厘米,弹重225克,射程约480米)。通过对比可知,清军鸟枪在点火方式、射程、射速等方面远不如英军燧发枪,且鸟枪没有枪刺,以致须要刀矛弓箭的配合及使用。抬枪的射程虽大于燧发枪,但由于装备少、质料差、精度低(无瞄准镜)、枪弹不匹配等因素又极大地限制了火器威力的发挥。“根据当代兵器史学家的计算,清代鸟枪(即17世纪滑膛枪)的杀伤力理论指数为19,而英军的18世纪燧发枪的杀伤力理论指数为43,即清军鸟枪的杀伤威力还不及英军燧发枪的一半”[4]。武器差距可见一斑。之后不断战败的教训,也使清政府不得不服膺于西方的“坚船利炮”,从而掀起“师夷长技”之自强运动。自强运动以军事工业为先导,而军事工业又是以“觅器”“制器”,即武器之变更为开始。军械广告的投放恰逢其时。

兹以1872—1911年《申报》登载的军械广告数据统计(表1)为时间坐标,定位分析晚清政治及军事举措(变革)的基本历程。

由图1和表1可知,军械广告投放时间跨度将近40年,起始于《申报》创刊之日(1872-04-30),截至于清政府倒台(1911年),贯穿了整个清末,几乎每年都有投放。广告投放的高峰期主要集中在1875—1895年这20年间,恰是洋务运动开展的高潮期,而军工业发展与清军整顿是重点发展对象。军工业创办之初,国内几乎没有相匹配的近代工业技术基础,以致政府对外依赖性很大。而洋商(洋行)投放的军械广告恰好为政府了解、采购武器装备提供了便利。与此同时,由于最早编练勇营的湘军及最先采用“洋枪洋炮”的淮军先后成功镇压了太平军和捻军起义,促使清政府着手效仿勇营制度改造疲弱的经制军(主要是绿营军),即“化兵为勇”,创设练军。直隶练军开其端,各省练军承其后,直至甲午战前,各省练军最多时可达11万人左右。且“直隶练军在1870年开始改装近代枪炮,到19世纪90年代前后,直隶练军装备了新式毛瑟枪和克虏伯炮,这些后装枪炮使它成为当时全国陆军中装备最精良的部队之一。贵州练军于1879年成立时就全部装备近代枪炮”[5]270。练军的创设,增加了对近代新式武器的需求,从而活跃了军火市场。但军队的强大程度是不可能超过支持它的工业系统的。所以就全国而言,练军使用的武器大部分还是新旧混用,部分落后省份则仍是以旧式冷热兵器为主的。

图1 1972—1911年《申报》军械广告变化曲线表

其后在中法战争(1885年)、中日甲午战争(1894年)前后,又形成军械广告投放的次高峰,这是由于战争加剧了国内对军火的需求,从而刺激了军械广告主的投放热情。以甲午战争中日军虏获的战利品来看,“日本海军主要战利品:军舰13艘,计排水量18000余吨,载炮114门;鱼雷艇7艘,约计载炮16门,鱼雷发射管21具。日本陆军主要战利品:10.5厘米以上大炮140门、10厘米以下轻炮389门、机关枪和速射炮107门,旧式火炮159门,枪17 643支,其他火具218 328个,刀矛11 764件,炮弹188 923颗、机关炮和速射炮弹242 029颗。枪弹22 260 139颗,火药75 065吉又6 894箱,土工和电讯器械475 516付,其他兵器43 148具、被服10 981件,米谷15 000多担、金银17 000余两”[5]86。可见,清军数十年间武器装备已然更新,武器基本近代化。

甲午战败直至清政府垮台(1895—1911年),这一时段军械广告投放骤减,甚至在有些年份是没有军械广告投放的,如1898年、1901年、1902年、1903年、1909年、1910年、1911年。军械广告整体上呈现下降趋势,这与清政府财政困难有着必然联系,辛丑与庚子战败的巨额赔款,使得政府国库更加空虚,外债日益严重,继而极大地限制了官方军用设备的采购。且“庚子以后的议和谈判中,联合各国坚持索取种种保证来保持他们的特权地位,并防止排外暴动的重新爆发。包括辛丑条和约内的一项保证办法是,禁止枪械弹药进口,或者专为制造这些装备的机器进口。中国除了同意之外别无选择,1901年8月发出了一个挽回面子的谕旨,在两年内禁止枪械及兵工厂机器进口”[2]117。且1901—1902年中国海关报告也显示官方没有进口军火。此外,前期大规模的采购也使得军备趋于饱和,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购买力;同时也因为清末最后几年间,国内局势更加动荡,反清、灭清斗争风起云涌,使得清政府日益加强对军火武器的管制,“责成沿途关捐局卡,严切稽查”,严防“接济匪徒,暗中私运”,“认真查禁以遏乱萌”。“如有商船携带枪支,立即扣留,认真盘诘,倘系私济匪徒即行电禀究办”。政治环境的严峻加重了对公共领域内所刊登之军械广告的管控。反之私下的军火交易则更加猖狂,兹不赘述。

纵观清末40年来《申报》所刊登之军械广告的消长变化趋势基本与当时中国社会形态变迁相吻合,它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时代的需求, 反过来也强化了时代的需求。但需要注意的是,军械广告作为公共领域内的大众媒介,易受到政治因素的干扰,清末严峻的政治环境使军火广告的公开投放受到限制或取缔,所以它的变化趋势必然和现实有出入,应辩证地看待军械广告所呈现的状态。甲午战后陆续开展的整军运动,如1895年的小站练兵(先是胡燏棻组练的定武军,袁世凯在此基础上扩编的“新建陆军”),张之洞编练的“自强军”和“护军营”(仿照德国陆军编制,分别于1895 年和1896年在南京和武昌所建),1898年直隶组建的“武卫军”(由军机大臣兼北洋大臣荣禄节制,其中袁世凯的新建陆军改编为武卫右军),之后又根据1901年的“新政”编练的“新军”(初拟全国编练36 镇常备陆军。事实上“由于经费拮据, 地方督抚与中央政府不能协力同心等原因, 除北洋六镇外,其他各省的常备军很少按期如数编成,至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 全国总共只编成常备新军14镇、18协、4标和一支禁卫军, 约26.9万人, 不足原计划36镇的一半,包括已练成的北洋六镇,总兵八九万人”[3]89。这一系列的整军运动必然会导致军需的大增,然则军械广告因受政治氛围影响表现不明显,特指出,并在后文具体论述。

二、军械购买中介

军械广告是洋行推广军械的一种媒介手段,而洋行又是晚清购买外洋军械的重要中介之一,所以军械广告成为晚清中外军火贸易的媒介窗口,而洋行则成为晚清中外军火交易的直接桥梁。截至1911年《申报》共登载军械广告73条(不重复广告,含有主题一致、内容不同之系列广告)。军械广告主基本被洋商(行)垄断,主要来自德、英、美、法、日、比利时等国,英德两国是最大的投放者,这与其国之战斗实力、军械之精良及国人对其认可度呈正相关。英国是近代以来清政府与之签订不平等条约的第一个西方国家,清政府在鸦片战争中首次领略到西洋“坚船利炮”的军事威力及其造成的惨痛后果,其必然成为学习模仿的对象。凭借不平等条约的保驾护航,英商顺理成章成为中外贸易的主要势力之一,且英国还是晚清海军建设学习的榜样。德国以其精良的装备、严谨的军事操练蜚声世界,并成为晚清军事改革进程中陆军的主要学习对象(1894年之前,之后则转向学习日本),其国所制军火也深受国人信赖。正如其德国商务报云:“我德所制来复枪砲销售外洋者,计自西历一千八百八十九年至一千九百零一年前后十三年中,共值德银一百四十二兆马克,其枪砲多系新式,为著名大厂所造。然旧式者亦得销售于外向者。兵部衙门每遇军中更换新式枪砲,即以旧者售与商人,未几商人即转售与海外各国,其中第七十一号、第八十一号洋枪售与中国军营者甚多。土耳其人购用德枪亦复不可胜数,由一千八百八十九年至一千八百九十六年共值四十兆马克。次推中国约值二十五兆马克……然则我德来复枪之精利,为天下所共赏。而商人因此杀人之具,大获其利,当亦有所不忍于心者矣。”[6]所以英德洋行成为军械广告主的主要构成者。

晚清从事军火贸易的洋行数量众多,仅从《申报》军械广告可知:代理军械的英国洋行主要有太古洋行、怡和洋行、载生洋行、咪吔洋行、施立盟洋行等;美国主要有旗昌洋行、琼记洋行、美亨洋行等;德国主要有德生洋行、德丰洋行、信义洋行、礼和洋行、瑞记洋行等;法国有生盛洋行、新盛洋行、龙与洋行等;此外还有比利时的良济洋行(考克利军械炮厂在中国的直接代理商)、恒昌洋行;日本的飞来士洋行等。其中与晚清官方交易比较频繁且交易额较大的洋行主要有地亚士洋行(《申报》最早刊登军械广告的洋行)、泰来洋行、信义洋行、礼和洋行(礼和、信义洋行之后合并,19世纪80年代后成为德国克虏伯军工品在华销售的独家代理)等,其刊登之广告如下:

机器军械出售:本行在沪专办军械,历有年矣。屡蒙各省各局委办一切,货价无不相宜。迩来英国制造之法较前更属精巧,今有新式钢铁大炮、来福洋枪、大小铜帽、粗细火药、挖河机器,大小各种俱全。倘若有贵官绅应需各种各式,祈请至小行视样,面议价目,格外公道。特此布闻。地亚士行。[7]

军械机器出售:启者本行向在上海代购外洋军械机器,凡各种新巧枪砲、弹药、以及开河掘井、取铁挖煤、织呢成布等项,叠经各局委办甚多,利用咸宜,货质坚精,无美不备,倘蒙贵官绅赐顾,即祈至本行面议,价目尤为公道。此布。泰来洋行启。[8]

承办机器军械:本行专办格鲁森厂烟台快炮电线电灯,历蒙天津广东各局宪,委办军械机器,价廉物美,中外驰名,今有新式机器枪炮、子药、轮船、铁路铜銕钢铅,一应俱全,如荷官绅赐顾,请到行向经理人黄韫甫面议,价目格外克巳。上海二马路德商礼和洋行军械处启[9]。

暂以信义洋行为例,该行“专办德国克虏伯大炮并新式枪械、火药、硝磺、各项机器、铜铁铅锡材料、杂货”,是晚清(19世纪80年代之后)德国克虏伯兵工品在中国的代理商。德国陆军是晚清陆军改革时的主要学习对象,故德国枪炮在中国畅销,克虏伯枪炮成为翘楚。政府争相订购。1888年夏,李鸿章向满德(信义洋行的军火商)订购了价值200万马克以上的克虏伯军备物资,用以装备威海卫及大连湾海军事基地。1889年,李鸿章监管的天津军械所与信义洋行签订了购买克虏伯炮合同,购买了超过550万马克的克虏伯炮,用于北洋海军的海岸防御,这次交易是“克虏伯公司与华贸易中20年来最大的一笔,奠定了北洋海军及海军基地购炮自克虏伯的基础”[10]10。1888年,盛宣怀也向信义洋行订购了4尊克虏伯炮,价值11万两,并以书面保证,以后如需炮仍向克虏伯厂购入。两广总督张之洞也给予了同样的保证,并购买了52万马克的克虏伯炮,且张之洞在筹建广东枪炮厂的过程中,曾计划与克虏伯厂谈判建设一个投资约300万马克炮厂的事。信义洋行的另一个军火商李德(与上文信义洋行广告中所提李德是同一人),与两广总督李瀚章也订立了供应11门克虏伯炮,价值1 981 853马克的合同,并允诺克虏伯公司有向两广供应军火的专利权。总之,经信义洋行订购的枪炮可谓晚清官方购货的大宗。“1890年9月李德销售的价值25万马克的克虏伯炮,10月满德获得的北洋舰队两尊克虏伯船炮(价值12.6万马克)的订货。1892年4月,李德出售了7尊克虏伯大炮和弹药(价值614 796马克)及20尊速射炮和弹药(489 999马克),用于烟台炮台。”[10]63此外,李鸿章在光绪十八年六月二十四日(1892年7月17日)致山东巡抚电中称,山东海防拟筑4个炮台,用24生的炮3尊,21生的炮4尊,15生的炮5尊,陆璐快炮18尊,共大小炮30尊,均购置克虏伯,由信义洋行代购。由此观之,洋行在晚清中外军火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晚清军械采买

晚清军事近代化的第一步是军事装备的近代化,而军事装备的近代化是从购买外洋枪炮开始的。军械广告主要以枪炮弹药、战船战舰为主,还包括大型机械设备,如“开煤矿铁矿等所需各种机器,并垦地机器、挖河机器船及制造兵器火药机器各局所需一切机器”、“火轮车、车路铁条大小各样”、“陆路海路粗细各电线”以及“各样水雷”等,军械产品在晚清属于“奢侈品”,购买经费巨大,所以军械广告将目标受众主要定位于官方及官绅阶层,以致“官绅”“官商”“各省贵官宪”“各省大宪绅商”“各大宪”“士商”“绅商”等成为广告中的高频词汇,其所代表的实权阶层正是推动晚清军事变革的主要力量,他们通过军械广告和洋行购置洋枪洋炮,武装军事力量(如勇军、练军、防军、新式陆军、新军等),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晚清军备的近代化。

(一)官方军械的购置

清政府从19世纪60年代起即已开始购买洋枪洋炮,但在军火(军械)购买渠道上前后期并不一致。早期主要是通过洋行购买,之后则多由清廷驻各国公使及委托洋行购买,然后由驻该国公使验收后运华。通常情况下,各省可以与洋行直接签订购买军械合同,但须将合同递交兵部(后改称陆军部),由兵部和户部、工部会商同意之后,才能发给洋行护照,准其将外洋军械运抵各省。此外,兵部军械司也可与洋行先订立合同统一购买,各省再根据地方需要请求兵部照价拨付。清末新政时期,各省购办克虏伯枪炮时,需先将枪炮名称、口径、速率、价格、代购洋行等一切情形上报练兵处,由练兵处核复后再订立合同,合同签订后,便派驻德公使前往克虏伯厂监督所需产品之制造,并负责验收及装船运华,军械到达中国后,代理洋行依凭护照,在指定港口卸货交与有关部门。晚清由于洋务运动的开展,军工业的相继建立发展及晚清整军运动的开展,官方必定是合法采购军火的大宗。

同治十三年五月初一日(1874年6月 14日),李鸿章致函沈葆桢时称:“铁甲水雷皆水路御敌之具,现已无甚裨益,惟训练陆队后门枪(如美国林明敦、法国马梯乙之类)、小炸炮(布国克鹿卜之爬山过岭小炮,骡马可驮,美国之格林十门 炮两人可扛,八面能使,皆妙品)最为得力,须八九月购到,又须操习一两月乃可临敌。”[11]1881年,两江总督左宗棠通过上海泰来洋行订造了“南琛”和“南瑞”两艘快船(1884年驶至中国)。此外,左宗棠还向上海的耶松、祥生两个洋行订造了“水炮台船”四号。左宗棠在督办陕甘军务和收复新疆时,所需枪械也是通过买办商人胡光塘(雪岩)通过上海泰来洋行购买。左宗棠在给胡雪岩的信中写道:“昨接尊处来函购办利名登后膛枪五千杆,七子后膛来福枪七千五百杆,克鹿卜后膛炮二十四尊,其价银二十余万两。既已购定即请陆续运甘。至此外尚有七子枪三千五百杆、克鹿卜炮二十四尊即宜停购,缘枪炮一项存储甚多,久任堆积,徒形累赘而于饷事有损,战事还凭人力亦不专在枪炮也。”[12]1882年,金陵兵工厂开始兴建洋火药局,由刘坤一向德国瑞生洋行进行采购,瑞生洋行又转向英国洋商的黑鲁洋行,这样,金陵兵工厂就向英国购得每日生产1000磅火药的全套机器。1886年,湖北枪炮厂从上海的德国洋商泰来洋行采购了士乃得、云者士得等四种后膛枪弹。1893年,江南制造总局跟德国洋商瑞生洋行订议,向外国购造无烟火药机器并代雇洋匠一名代为教习。且江南制造总局也多次与瑞生洋行、地亚士洋行、信义洋行和礼和洋行磋商合作,委托他们购买大量的枪机、火药、子弹以及铡床、车床、汽炉、打铁、熔铜等机器设备。兹不赘述。

此外,报纸上也不时刊登有关政府向洋行订购军火的新闻报道。《申报》报道:“两粤匪乱未清,各处请领枪械者络绎不绝,军械局所存枪械颇有不敷配发之势。督宪思患预防,日前曾委员向礼和洋行订购洋枪一万枝,每枝配码一百颗,现闻已运到省垣交局存储矣!”[13]“步军统领衙门前因整顿营务,添用新式军械,向日本洋行定购快枪子弹数千件,刻已运到天津。昨特咨行直督请给进口免税护照,并恳饬知海关验照放行,一面即派员赴津接收。”[14]有关“蒙爵购办军器”的新闻报道云:“日前东口喀喇沁蒙古贝勒煕凌阿,呈请会同地方官,办理蒙旗警察,需用枪械,派员赴天津购办等情。现闻北洋大臣袁慰帅查该贝勒所报,系向天津泰来洋行订购套筒无烟枪五百杆,各带子码二百粒,自来得大号手枪二打,各带子码五百粒,七密里无烟枪一百四十杆,各带子码二百粒。当经咨查陆军部嗣据咨覆,该贝勒请办警察并无案据,其所请购枪枝子码等件事关军火,为数又巨,希由理藩部详细查明再覆”[15]。可见中外军火贸易之炙热。

(二)晚清军备之革新

外洋枪炮的购买加速了晚清军备的更新和近代化,反过来晚清的整军运动(陆军改革)又加剧了对外洋枪炮的需求。

如前文所言,19世纪70—90年代是购买外洋军械的高峰期,大量近代军械的购置配合并推动了此时段全国开展的“练军”改造。如直隶练军到1884年时已一律改用哈乞开思、毛瑟等新式后膛枪,并配备多尊克虏伯;云贵总督岑毓英1883年曾向外洋购办各种毛瑟快枪、克虏伯炮、瓦瓦士炮装备练军,以致云南练军的武器装备也迅速更新。广东省之练兵,得到“军械局拨给新毛瑟枪一千五百枝,后膛克虏伯一百七十斤,陆战车炮十二尊……其新添后膛克虏伯车炮十二尊,与洋枪队原有前膛车炮十二尊,共二十四尊,设立炮队,派拨兵丁练习阵式,讲求进退攻击之法,与洋操旧式参酌分合,悉心演练”[16]。由此,广东练军装备也有了明显改进。张之洞“奏明借拨(两广)黎意枪一千枝,自粤起程时复与军械局司道商酌再拨黎意枪一千枝,共二千枝,枪弹二百万粒,七生半克虏伯行营车炮十八尊;炮弹九千枚,随带赴鄂,发交鄂省军火局妥慎存储,随时酌量拨给各营应用”[17]以支持湖北练军等。就全国练军而言,到甲午战争前,总体上,清朝陆军的装备仍旧是新旧混杂,不少部队还使用着刀矛弓箭,但作为其主体部分的防军和练军都已基本上实现了装备的火器化。

甲午战争的惨败,使清政府痛定思痛,认为“非认真仿照西法,急练劲旅,不足以为御侮之资”,从而掀起了又一场整军运动——编练新军,建立新式陆军。1895年先后编练的定武军、新建陆军、自强军、淮军、武毅军等成为清末编练新军的先导。清政府要求所编新军操习新式枪炮,故20世纪初又形成购买枪械的高潮。以自强军武器为例,“步队操用的武器是1888年新式小口径双筒后膛毛瑟枪,炮队两营操用武器分别是克鹿卜八生的后膛钢及英国麦克信七生的半后膛钢炮各六尊,马队操练器具主要是长矛,炮队马队士兵都另外备有新式小口径双筒马枪。”[10]138

清末编练新军中最具成效的是北洋新军。以北洋三镇所用之军械为例:“迁安步枪、马枪、陆路炮、过山炮,均于(光绪)二十九年(1904)购自日本,枪枝口径六密里五,炮位口径七生特五。各种照尺用德国推起式,所有枪式、炮式,全镇一律。马厂步枪于二十九年(1904)购自德国,口径七密里九。过山炮系宁、鄂两厂所造.而鄂造居多,口径均五生特七。陆路炮系英厂、德厂所造,口径均七生特五,马枪与迁安同式。保定马枪系鄂厂及德厂所造,口径均七密里九,陆路轻炮、陆路重炮、过山炮、管退炮均德厂所造,口径七生特五,马克心机器炮系英厂所造,口径八密里二,步枪与马厂同式”[18]。三镇之武器购于德国、日本、英国,还有本国自制。为了战斗力,袁世凯曾奏请:“向信义洋行订购德国克鹿卜七生特半十四倍口径长新式管退快炮七十二尊,子弹四万三千二百颗,内快炮六尊,随炮马鞍弹箱零件全,其余六十六尊应需马鞍弹箱拟自行制造较为节省。”[10]150袁世凯编练的北洋新军通过信义洋行购买的这一批军火,是20世纪初编练新军购买克虏伯炮最多的一次。而南方各省所编练之新军,其所需枪炮除湖北新军多依赖汉阳兵工厂供应外,其余各省新军购炮主要通过两江总督、两广总督辖治下的督练公所与信义礼和洋行订购。由此观之,武器的采买确实推动了晚清军队装备的更新,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晚清陆军的战斗力,从而促进了晚清陆军的近代化。而军械代理洋行始终穿梭于中外军火交易之中,在晚清官方的军械采办中占有一席之地。

(三)民间武器的购买

清末最后十几年,社会动乱不安,反清、灭清的运动不断高涨,以盗匪、会党为主的民间组织为了生存并壮大自身的武装实力,也积极加入军械购买的队伍之中。而新式枪械配备也让盗匪如虎添翼。如1886年张之洞奏请对持械的盗匪恢复“就地正法”,理由即是“粤省盗匪无一案非纠伙,无一盗不持械,所持之械无非洋枪洋炮”,“即如内河外海各盗,驾船列炮,大伙横行,劫杀拒捕,是广东艇匪一项,较之北省马贼骑止一人,人止一枪尤为凶悍,实为土匪之尤”[19]。1894年2月,《申报》刊载的一篇评论文章称:“顾何以广东之盗乃肆无忌惮一至于此?则以广东之盗党亦有军火,足以与官军抗衡也!”[20]1904年,《大公报》报道:“山海关外马贼大股者数千人,小股数百人或数十人,合三省统计不下四五万人,皆勇悍矫健,且枪械精利。”[21]南海县河清乡贼“每起程行劫之时,在于白昼,见其身穿云纱衫裤,足踏树胶鞋,背负十三响快枪,身怀短枪数支,腰围码袋,其余或荷布袋、椿椎、铁笔不等,皆昂然鱼贯而行,俨如军队。”[22]《岭东日报》则称新宁县土匪罗土四“党羽数百,所持军械,亦多快枪”[23]。《盛京时报》载,1907年初,官兵在黑龙江阿城铁道西一带清缴胡匪,“所获快枪,连珠枪共一百余杆”[24],且“胡匪与该地团勇枪战,团勇所用系猎枪,而匪枪则系俄国军用快枪”,“结果团勇八名为匪打死”[25]。这些发生在各地的盗匪案件,皆反映出清末盗匪相当广泛地使用了新式枪械,同时也表明此时盗匪之猖獗。

盗匪枪械主要来源于军火走私,但也不排除正规购买途径。如1908年江苏布政使上奏道:“访闻各处枭匪所执前后膛枪以及快枪军械各件,系向沪上洋行购买。”[26]但鉴于“民间买枪本干例禁”,洋商(洋行)为了赚取巨额利润,常置清廷禁令于不顾,积极从事军火走私,将其军火贩卖给需要它们的“盗匪”、会党及各类人等。清末报纸关于革命党人偷运武器之大量报道又为此提供了新闻佐证。如1902年报纸报道,从德国出口之军火,八月初旬在澳门过舰,“过于悬挂中国龙旗之某轮船,闻共有快枪一万杆,快炮六十樽,估计价值一百万两……然不知购主究系谁氏,颇有疑为广西乱党所私购者云。”[27]1906年沪关税司函称:“东洋进来进口货物揽载纸内每有填作仪器者,验系军刀或枪、弹等类,又填作颜料者,开验竟是炸药……前有日本高田商会承办四川颜料,验系炸药,虽据报明误装。”[28]1906年《盛京时报》报道:“前探该党军械拟由云南运入,因英国不允不能着手,顷查该党业已改变方针,拟由各商船陆续挟带运入内地,系将书籍挖空,内藏短枪、小刀、炸药,仍用夹板装好四围并补破绽,缘书籍仪器等件向例报关后只点件数,并不细阅,其长枪则拆卸两截,装入红毛泥桶内,及夹藏洋布箱内,其子弹等或藏入洋纱包中心,以便易于通过。”[29]1907年《大公报》报道在福建查货洋枪:“本月初六夜,军署得兴化海关消息,搜获洋枪二千五百杆,亦系革命党所运,尚有大批在后。”[30]同年又报道:“上星期在澳门地方为华官拿获私运枪支子弹一船,闻该枪械乃叛党所订购者……上礼拜六日探访局在京拿获私贩枪支子弹之犯四名,并查获洋枪百杆,子弹甚多。”[31]1908年报纸报道:“两粤乱党所用军火皆由外洋密输接济。迭经大吏严饬关卡,并派兵舰严密查缉,无如该党诡计百出,防不胜防,前后虽经拱北各关缉获多起,而私运接济之事,迄未少戢,迩且较前尤甚。现闻乱党多于盐枭勾结,军火多由盐船陆续运入,因各关卡对于此盐船向不注意,故匪等即利用之。”[32]此外,申报也报道:“德商某洋行在德国定购老毛瑟枪七万枝,约六个月内私运来华,接济秘密会党。袁宫保已分电各省严查。”[33]而大批洋商(洋行)私运军火被官方查处惩办也从侧面印证了国内地下组织或私人等对海外军火的旺盛需要,仅1907年5月20日到6月3日的15天之内,清政府津海关就严究惩办了德商“既无官发专照又不能指明何人所运毛瑟枪四千余枝,并夹带潜运漫利夏快枪七千八百枝,枪刺五千把,子弹三十万余颗”并“照会德领事传提该商”[34],此外,还扣留德国瑞记洋行私运的大批军火,即1907年该行借替东三省购运军火之机,夹带私运了475箱军火(并无护照)等。

总之,“通商以来中国政府知旧时枪砲之不适于用,相率订购外洋军火,各国商人以利之所在,争先兜揽纷纷运载来华,而内地各匪徒亦辗转购买蓄深心于平日,借以谋窃发于临时”[35]。官方和民间都对外洋近代枪械需求旺盛,官方通过购买大量军火,发展本国近代军工业,并推动晚清军事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军队装备的近代化,提高了陆军的战斗力。民间团体(如“盗匪”、会党等秘密组织)也通过购买(合法),更主要的是通过军火走私,更新自己的武器准备,壮大实力,投身到清末反清、灭清的时代洪流流中,但也加剧了社会的动乱。

综上,晚清《申报》所登载之军械广告,是反映清末社会的一面镜子。通过广告年统计数据变化曲线,可追踪武器买卖与清末社会动态之间的内在关联。军械广告作为晚清中外军火贸易的媒介窗口,通过代理洋行的中介推销,为晚清社会各阶层购买外洋近代化武器提供了便利。官方通过采购外洋军械,使得本国军工业在汲取了西方先进的物质储备后得以正常发展,更重要的是大量采购的洋枪洋炮,配合了晚清系列的整军运动,使所编练军、新军的武器装备得以更新,有力地推动了晚清新式陆军的建立及军事的近代化。民间团体(如盗匪、会党、革命党等)则通过走私和有限的合法购买,更新了武器装备,增强了武装斗争力,汇入晚清反清、灭清的运动中,但枪械的非法持有,也给社会带来了相当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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