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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分析法视域下的自主探究式教学——以小学信息技术学科为例

2021-12-03

亚太教育 2021年8期
关键词:分析法矛盾事物

武 欣 武 静

(1.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2.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丰台学校)

一、矛盾分析法的内涵

矛盾分析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辩证法的主要内容,是认识一切事物的科学方法。从理论上说,矛盾分析法指的是人们分析事物的矛盾运动,进而解决矛盾的一种方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其目的在于认识事物的特征、本质,揭示由于内部矛盾而引起的事物自身的运动发展规律。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当中,且是分析事物矛盾、解决矛盾问题的根本方法,对分析社会问题与社会现象具有普遍适用性。矛盾分析法包含着广泛而又深刻的内容,其主要的基本观点如下。

(一)一分为二的观点

“一分为二”是对立统一规律的通俗表述,也是认识事物的基本方法。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两个方面,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任何矛盾都是对立面的统一,对立面是互相依存、不可分割地联系着的。看问题必须考虑矛盾双方,坚持辩证法的全面性,因此要以一分为二的观点去分析事物,才能全面地认识事物本质,防止片面性。

(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矛盾具有普遍性与特殊性,普遍性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运动变化中,任何事物的发展始终存在矛盾。矛盾的特殊性指不同事物有其特殊的矛盾,同一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也有其特殊矛盾。由于不同事物的矛盾不一样,解决方式也多种多样,因此在分析和解决问题时要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重点分析具体矛盾的特殊性,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也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三)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

唯物辩证法认为在众多矛盾中,要分清矛盾的主次方面,既要抓主要矛盾,又要注意次要矛盾,即两点论。同时,还要着重对待并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不忽略并能恰当地处理好次要矛盾,即重点论。我们在研究某个问题时,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观点,它们是相辅相成的。

二、用矛盾分析法理性看待自主探究式教学——以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为例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当中,并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在教育教学中,我们也应该用矛盾分析法去理性地看待教育问题的本质。现今,新课程理念提倡以学生为主的自主探究式教学,这种教学法受到众多教师的欢迎。通过到小学实地听课与观看网络教学案例可以发现,几乎所有的小学信息技术课,无论讲授何种内容,教师都会使用自主探究这一教学方法。为了全面、理性地认识小学信息技术中的自主探究式教学,笔者将利用矛盾分析法进行分析阐释。

(一)正确认识自主探究式教学,坚持一分为二

自主探究式教学,通常是教师创设相关的探究情境与探究问题,学生主动进行探究学习,最终自主解决探究问题的教学方法。一切事物都具有矛盾的两面性,只有辩证全面地认识矛盾的两面性,才能正确认识事物的本质。自主探究式教学无论作为一种教育方法还是作为一种教育理念,它都具有两个方面。第一方面,该种教学方式时刻以学生为主体,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主动参与到学习活动中,让学生在自主体验、自我发现、自我探究、自我教育的过程中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例如自主学习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究能力等,同时还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各方面的思维水平。但是凡事无绝对,自我探究式教学虽然好处良多,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它另一方面的弊端。比如自主探究式教学很难兼顾不同发展层次的学生,不适合开展大班教学,同时在教学中,教师很难把握并设置恰当的探究问题。由于教师的作用只是引导,对于很多知识点没有时间进行强调与讲解,这样学生所接受的知识可能就会相对较少。教师如果一味地使用自主探究式教学,可能会降低学生的学习效率和效果。

现今的信息技术教学中,绝大部分教师都只认识到了自主探究教学的优点,认为这种教学方式最好,于是在教学中一直使用自主探究教学模式。显然,这是一种以偏概全的片面认识,小学教育中的自主探究式教学并不能完全代替其他的教学方法,上述自主探究式教学的优点和缺点是其矛盾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是对立统一、相互联系的。因此,信息技术教师要坚持矛盾分析法中“一分为二”的观点,辩证地认识和分析自主探究教学,不仅要知道信息技术学习中自主探究的优势,也要思考其劣势,真正全面地认识自主探究教学的本质。

(二)恰当选择自主探究式教学,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不同事物的矛盾是不同的,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也是不同的,因此要想真正解决好一个问题,需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当我们解决问题时,要根据事情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不能一概而论。

在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中,教学内容、学生情况特点等都会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因此首先要具体分析这些影响因素的特殊性,再选择恰当的教学方式。在教学内容方面,信息技术教学既包括信息技术原理概念性内容,例如计算机的产生历史、信息技术的定义等,同时还包括信息技术操作性知识,例如制作PPT、电子画图等。在教学中,信息技术教师要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进行具体分析。原理概念性知识概括抽象,小学生理解起来比较困难,若使用自主探究教学,教师在创设情境、布置研究问题时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同时对于这类知识,学生自主探究的意义不大,还可能会耗费大量时间。因此对于信息技术原理概念性知识,教师可采取其他教学方式。而信息技术操作性内容是比较具体的,学生的动手能力强,自主探究教学方式就比较适合此类内容的学习。教师创设与生活实际相关的情境,让学生亲自尝试、探究并解决计算机软件操作的小问题,有利于学生更好地熟悉并掌握信息技术运用与操作,同时还能够加深学习记忆。

此外,在教学方式的选择上,教师要具体分析学生的情况特点。小学阶段的学生年龄较小,有些学生的自学能力与探究能力较弱,他们习惯于在教师的带领下进行学习,如果教师让学生采取自主探究的学习方法,效果会适得其反。而有些学生喜欢自主探究,自主探究可以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他们有能力去学习并在学习过程中能够很好地解决问题,对于这类学生,自主探究教学方式就非常适合他们。因此,对于自主探究教学方式的选择,信息技术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与学生特点具体分析,分析特殊性,不能盲目地一味开展自主探究式教学。

(三)合理运用自主探究式教学,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

事物存在的矛盾以及矛盾发展是不平衡的,矛盾有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之分。我们在分析或解决任何问题时,首先要分清主次,学会抓中心、抓重点、抓关键,同时也要统筹兼顾,这一观点在教育教学中也同样适用。

现今的小学信息技术教学,教师通常只使用一种教学模式,即自主探究式教学,并使其贯穿于整节课。一节课的学习内容有难有易,对于较难的知识点或操作,教师依然以培养学生思维与能力为由,让学生进行自主探究学习,致使学生探究起来比较困难,不仅耗费较长的时间,而且有时无法真正学会相关知识与操作,学习效果较差,这样的教学方式是片面的。在过去的传统信息技术教学中,教师通常会一直使用讲授法或演示法,通过细致的讲解和逐步的操作演示,使学生被动地接受所有的知识内容。学生根据讲解和演示能够学会相关的知识内容,但学生的思维能力无法得到有效提升,这样的教学方式也是片面的。

现今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由原来的侧重知识与操作转向侧重思维能力的培养,因此在小学信息技术教学中,主要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与计算思维。但与此同时,也要兼顾次要方面,不仅要使学生学会信息技术操作及相关知识,还要保证学生的学习效率和学习效果。当前,我们鼓励倡导实施自主探究式教学,让学生进行发现学习,促进思维能力的发展,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学习过程中不能使学生进行接受学习,即让教师以讲授、演示的方法进行知识的直接传递。在小学信息技术教学中,教师可以以自主探究教学模式为主,着重培养学生的能力与思维,同时在教学中适当穿插使用讲授法、演示法等方式作为辅助,这样的教学效果会更好,更有益于学生的学习。因此在使用自主探究式教学时,教师要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

矛盾具有普遍性与特殊性,同时事物的矛盾也有主次之分,因此我们要坚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等观点。不仅在信息技术教学中,在我们日常学习与生活中,也要学会运用矛盾分析法去理性、全面地看待问题与解决问题,真正了解事物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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