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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本科高校物流法律法规课程讲授法+探究式教学改革探讨

2021-11-25陈石清

法制博览 2021年35期
关键词:法律法规案例物流

陈石清

(广州工商学院,广东 广州 510850)

一、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概述

2009年3月国务院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物流业作为唯一的服务业被列入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物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得到国家层面的确认。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明确指出:“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代、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服务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对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国民经济竞争力和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①《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发〔2014〕42号。国家的政策引导促进了我国物流业的蓬勃发展,物流业的兴旺繁荣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许多就业岗位,物流管理专业也成为众多学子报考大学时的一个选择。一时间各高校(尤其是应用型本科高校)纷纷设置物流管理专业,为物流行业进一步培养具有物流规划、物流设计、物流管理等综合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我国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是物流管理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物流业的高速发展也带来了为数众多的物流纠纷。物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的物流法律制度。法治社会需要依法办事,物流企业经营管理需要遵守法律法规。我国物流法律法规课程的教学目标就是培养具有法律思维和风险防范意识,掌握基本的物流法律制度,能够依法合理解决物流业纠纷的高素质物流管理人才。

二、物流法律法规课程传统的讲授法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理念陈旧,教学方法单一

物流法律法规课程传统教学上以教师为本位,强调“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即以教师、教材、课堂为中心的“三中心”教学模式,学生一般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的状态。传统的物流法律法规课程往往采用“填鸭式”的讲授法来进行教学。作为一种古老而传统的教学方法,讲授法曾长期被最广泛地运用于各类课程的教学中。讲授法优缺点同样明显,它的优点是能够快捷地传递知识,它的缺点则是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讲授法如果运用不当的话,容易出现“照本宣科”的现象,从而导致缺少师生互动、课堂死气沉沉情况的出现。这样的话,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教学效果很不理想。

(二)重知识传授,轻实践应用

在以讲授法为核心的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教学中,教学内容多偏重于物流活动各环节所涉及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和理论知识。由于物流活动涉及面很广,包括采购、运输、仓储、加工、配送、包装、装卸、搬运等,内容庞杂,里面涉及的法律规范也数目繁多,不一而足,因而在教学过程中存在讲授的内容体系不清、多而杂乱的问题。物流管理专业的学生不同于法律专业的学生,其本身法律基础和法律素养相对薄弱,而过多地讲授法律理论,很难引起学生学习的兴趣。

(三)单向性知识传授,学生学习主动性不强

物流法律法规课程传统的讲授法课堂教学以教师传授、灌输为主,学生被动地接受。这种模式下,注重了知识的教学,忽视了学生能力的培养和个性的发展,不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往往急于将知识和理论传授给学生,而忽视了学习过程的引导。课堂上,教师滔滔不绝,与学生互动少,学生则心猿意马,对教师有很强的依赖心理,缺乏自主学习的兴趣和动力。

(四)课程考核方式和标准不够科学合理

一般来说,物流法律法规课程的考核评价由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组成,考核方式和评价指标比较单一。考核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平时成绩为辅,而平时成绩主要考察学生的出勤或课堂表现。这种考核模式忽视了学生的应用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同时也很难客观地反映出学生的真实能力和水平。

三、物流法律法规课程讲授法+探究式教学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教育部最新关于本科课程建设的文件指出,本科专业建设要做到观念新起来,课程优起来,教师强起来,课堂活起来,学生忙起来,制度严起来,教学热起来。本科教学,尤其是应用型本科教学要创新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要在吸纳讲授法教学优点的基础上,全面扬弃讲授法的缺点,开展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课堂教学方法实践,让学生抬起头来,坐到前排来,学习忙起来,能力提起来,从而达到不断提升教学效果的目的。

所谓探究式教学是指以学生主动探究为主的一种教学模式。“它的主导思想是摈斥原有的以教师为主体,学生被动听讲的传统教学模式,转变为以学习者为主体,让学习者自我探索的教学模式”[1]。任务驱动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情景模拟教学法等都属于探究式教学模式中的某一具体教学方法。在探究式教学模式的具体教学过程中,学生不再是被动接收教师传授的知识或书本上现成的结论,而是让学生主动地、自觉地探索未知的知识、理论和方法。“探究式教学是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为一体的创新教学模式”[2]。

应用型本科高校有别于学术型大学,其培养的是服务于区域经济的应用型高层次人才。应用型本科高校的物流法律法规课程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在于其应用性。物流法律法规课程在内容上具有综合性,它不仅涉及货物运输、物流仓储、配送、装卸、搬运和国际物流等诸多物流方面的知识,更多的是涉及公司法、合同法、保险法等诸多法律方面的内容。因此,该课程既不是单独传授物流专业知识,也不是单独讲授法律理论,而是培养学生在物流行业、企业中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采用探究式教学模式正好契合物流法律法规课程应用性的特点。物流法律法规课程采用探究式教学模式有利于转变传统教学观念,树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教师由“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教师引导学生学习的方法多种多样,可以是项目驱动、任务引导,也可以是目标引导、问题引导等。总之,教师的目标是启发学生研究性学习、发现性学习、创新性学习,不断培养学生和拓展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思维能力。

“探究式教学”翻译成英文就是“Inquiry Istruction”或“Inquiry Learning”,意思是“探究教学”(探究性教学)和“探究学习”(探究性学习)。20世纪80年代,许多国家日益重视教学模式的创新,一些学者对探究式教学有比较深入的研究,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大力推进探究式教学模式的研究。近年来,探究式教学模式被引入到国内,我国的学者越来越重视探究式教学模式的研究。“项目驱动,任务导向”“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探究式教学模式的具体教学方法被广泛应用到各类课程的教学中来,促进了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有利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以上这些,可以作为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探究式教学很好的借鉴。

四、探究式教学模式在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一)任务驱动式教学法

“任务驱动”教学法,是探究式教学模式中最常用的一种教学方法。“任务驱动教学法体现了以任务为明线、以培养学生知识与技能为暗线、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特征”[3]。即教师根据教学目标提出有实际意义且能具体操作的“任务”,以完成一个个具体的“任务”为线索,把教学内容巧妙地隐含在每个“任务”之中,学生在教师的启发和引导下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逐一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从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任务驱动”教学法的优点在于,全体学生都带着“任务”参与学习活动,在学习中目标非常明确,在完成一个个老师给定的学习任务的过程中,能激发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能提高学生学习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物流法律法规课程“任务驱动”教学法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教学环节:1.是任务的设置。具体做法是将各个章节中的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分解成一个个切实可行的具体任务,如依法设立现代物流企业、代表物流公司对外签订各种各样的物流服务合同、代表物流公司解决与其他企业的各种纠纷等。2.任务分析讲解。为了让学生接下来自主完成老师设置好的任务,教师需要对该任务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清晰梳理,让学生明确该如何着手去完成各自的任务。如依法设立现代物流企业,需要先给学生讲解物流企业法律制度的一些基础知识,引导学生学习物流企业的设立原则、物流企业的设立条件、物流企业的设立登记等,让学生明确自己的任务需要怎样去完成,达到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掌握好该学的知识,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任务落实。这是“任务驱动”教学法的核心环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组成一个个“创新型”学习团队,围绕老师给定的任务,不断地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努力完成团队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小组成员既要分工又要合作,团结一致完成好任务。4.任务评价。任务完成以后,教师要对任务完成的质量,是否存在某些问题进行总结归纳。为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自主性,任务评价尽量做到形式多样,可以自评、互评和教师点评。任务评价以正面引导为主,多肯定学生的成绩,多表扬鼓励,同时也应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让学生明白进一步提高的方法。

(二)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是一种通过模拟或重现现实生活的一些场景,让学生把自己纳入案例场景,通过讨论或者研讨来进行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3]近年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的一些课程大量使用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中,案例是一种教学媒介,教师通过引导学生比较、分析、研究所精心选择的案例中的成功经验或失败的教训,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物流行业企业的广泛活动积累了为数众多的经典案例,物流法律法规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取之于现实生活的典型案例。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案例教学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包括:1.案例必须贴近社会实际生活。近年来,随着物流业的蓬勃发展,物流企业与其他行业企业以及物流企业相互间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法律纠纷,其中某些纠纷既典型又有代表性。老师选取这样的案例让学生进行深入分析,既能有效提升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又能够让学生在课堂上感受到社会现实的真切性。2.学生是案例分析的主体[3]。采用案例教学法,不能由教师自始至终对案例进行分析,学生只是被动学习,而要将学生作为案例分析的主体。案例法律关系的梳理、争议焦点的归纳、适用物流法律法规的选择、案例争议的妥善解决等都需要由学生独立完成。3.教师的组织引导者角色。教师在案例教学中的前期准备工作也很重要,如案例的搜集、整理、分类及分析案例所必备的法律基础知识的传授等必须在案例分析前完成。教师在课堂上要组织学生分组阐释自己对整个案例的详细分析,也可以让其他学生参与点评,最后教师要对学生的案例分析进行总结归纳,既要正面肯定,也要点出存在的问题。

(三)情景模拟教学法

情景模拟教学法也是探究式教学模式中一种较为典型的教学方法,是指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设定特定的场景,让学生模拟开展某一岗位的工作或扮演某一角色,模拟社会现实生活中可能面临的任务和挑战并想方设法完成任务、解决问题。情景模拟教学法属于“虚拟的实践性教学方法,具有亲验性、实践性、互动性和综合性等特点”[4],能够有效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物流法律法规课程应用情景模拟教学法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教师作为“导演”,设定的场景一定要具有可操作性。教师预先要给出具体的目标,将工作情景或相关角色尽可能详细告知学生,让学生充分了解应模拟的场景。2.学生作为岗位工作或角色的“扮演者”,应清楚自己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并充分实施好自己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采用角色扮演,更多是引导学生提高自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自己的创造才能,从而深入领会知识”[5]。3.“观察者”(可以是教师,也可以是“扮演者”以外的其他学生),以第三者的角度观察“扮演者”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并做出优缺点评判。总之,在情景模拟的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又不能忽视教师的“导演”和教练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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