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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时代法治政府面临的困难及建设路径

2021-11-25田为民

法制博览 2021年35期
关键词:民法典行政法治

田为民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2249)

所谓“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正是有了法律,才能保障国家的稳定繁荣。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编纂施行,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能够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可靠的依据,为能有效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要能从《民法典》的特色以及具体的实用性方面进行考量。落实好《民法典》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其作为行政决策以及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参考点,行政执法要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才能保障各项法治政府工作顺利开展,只有从这一要点方面进行强化,才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一、《民法典》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及建设面临难点

(一)《民法典》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

《民法典》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有着更高的要求,从以下建设要求方面进行阐述:

1.有效处理政府以及市场和公、私权关系

《民法典》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要充分注重明确方向和目标,要能有效处理政府和市场以及公、私权,按照《民法典》的相应要求规范落实相应管理举措。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权的时候,要注重政府和市场以及公私权间的关系,在明确界限的基础上行政,才能提高行政的质量[1]。《民法典》能有效保障主体权益以及竞争自由,这对提高市场经济主体行为自由以及主体平等发挥着比较重要的作用,能有助于提高市场经济中主体平等。

2.强化尊重和保护私权意识

《民法典》时代下的法治政府建设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执行,在财产安全以及生命健康等方面都有规定相应的权利,是对宪法规定公民权利具体化的体现,也是公民基本权益法律表达[2]。行政机关行政过程中就要能认真对待行政相对人享有的权利,不能损害私权作为代价,以及限制私权,需要从法律上着手,按照法律依据行事,遵照法律的程序。

3.注重按照《民法典》作为行政遵循

法治政府建设涉及的问题内容比较丰富,为能有效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以及提高建设的质量,这就需要依照《民法典》作为行政的遵循。按照《民法典》的内容要求,有很多条款内容涉及行政法规范,如在许可以及确认和征用赔偿等方面,有诸多的固定,等级机关公示义务以及行政机关保护公民隐私等,确立了平等以及协商和资源等基本原则,这为行政法律所吸收,以及能够成为政府招商引资以及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重要遵循。行政机关在行事方面需要依法行政,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民法典》,考虑行政法规定以及《民法典》规定,如此才能有助于将行政的质量和效率得以有效提升。

(二)《民法典》时代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难点

《民法典》时代的法治政府建设中面临的难点比较多,未能有助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质量得到有效提升,这就需要对建设中的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找到具体的原因,才能有助于针对性建设。

1.相关执法人员行政能力薄弱

法治政府建设方面面临的难点多,如执法人员自身的行政能力相对薄弱,地方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薄弱,以及法治思维薄弱的问题,没有正确地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的意义和价值[3]。行政人员对行政权力是来自人民的认识不全面,缺乏树立权为民用行政理念,没有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以及依法执政的理念,工作开展过程中以及履行职责方面都存在着不足,在这些方面没有完善,必然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产生不利影响。行政执法中存在重视长官意志,忽视法律规定的现象,重视行政效率而忽视行政的程序现象,这些都不利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2.民众法治素养比较欠缺

《民法典》时代下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不只是单一依靠政府发挥积极作用,还需要民众的积极参与,民众自身法律素质和法治政府建设有着紧密的关系,如果民众的法治素养比较低下,这就会影响最终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而从实践的现状能发现,虽然民众自身法治理念在逐渐发生转变,逐渐形成法律意识,但是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民众对《民法典》的内容了解的积极性不高,主动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动力不充分,这就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产生负面影响。处在新的历史时期,民众法治素养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没有紧密联系起来,这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推进就会产生影响。

3.监督机制弱化倾向突出

《民法典》时代下的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难点,还体现在一些区域监督机制有弱化倾向方面,在对主要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方面存在不到位的问题,如:行政监督机制没有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力度不足,存在违法等行政行为发生[4]。这些方面的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的进程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加强对行政权力有效监督以及制约,能有助于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良好开展,而在现阶段我国的行政执行机制以及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在随着法制化进程不断完善,各项机制也较为全面,逐渐形成严密监督体系。而在具体实践工作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要充分重视,如一些行政监督机制建设没有健全,这就会影响具体行政权有效监督,造成监督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这一环节的工作没有进行完善和强化,就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产生很大的阻碍。

二、《民法典》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要点和路径

(一)《民法典》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要点

处在《民法典》的时代背景下,法治政府建设是保障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民法典》是和人们的生活紧密相关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法典》对法治政府建设赋予了新的内涵,也有着更高的要求,所以,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就要充分注重把握要点。从以下几个建设要点方面充分重视。

1.抓精髓

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得以有效保障,就要抓住《民法典》的精神,及时更新行政决策理念。《民法典》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是以保障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是回应人民法治需求的,对人身自由以及人格尊严和权利平等价值理念通过法律进行明确规定,是体现鲜明价值导向以及民族特点的。法治政府在建设中,就要能抓住《民法典》的精髓,将“人民至上”的理念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行政决策灵魂,保障人民权重权利,才能有助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价值充分体现出来。

2.明界限

法治政府建设中,要充分注重对《民法典》公私划分界限有明确认识,这对行政机关精准履职有着直接性影响。《民法典》作为私权保障的宣言书,是民事权利确认为经,民事权利保护为纬,构建了人格权编,物权编,继承编等等,内容上比较全面,层次也比较清晰,为公权介入划定了明确界限。行政机关以《民法典》公私权的划分为界限,严格履职,保障人民的权利不受侵犯。《民法典》中也详细界定了行政机关履行不动产行政登记职责的具体要求,以及设定了行政机关公户公民隐私权以及个人信息法定职责等,只有明确了界限,才能有助于行政处决的公正客观。

(二)《民法典》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路径

《民法典》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中面临的挑战比较大,为能有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发展,从以下建设要点方面加强重视:

1.有为政府建设

法治政府建设在《民法典》时代面临着诸多的挑战,如何完善建设法治政府,是各地方政府面对的重要课题。有为政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目标,法治政府建设中要明确要求,有为政府建设就要以《民法典》为基础,和《民法典》的关联性要强化,有相应的配套制度。履行保护以及给付义务,确认以及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益,要能基于特殊原因以及处在特定条件下,提供救助义务。《民法典》作为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是对公民权利的有效维护,从而保障人们过上好的生活,以及对人们生活环境的保护等。《民法典》当中是寄托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憧憬,体现了为民所想的原则,法治政府建设中就要从人民的需求的角度出发,满足人民的各种权益保护的要求和需求,真正体现出《民法典》的价值作用。

2.有效提高司法权威以及公信力

《民法典》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重要防线,处在当前的《民法典》时代,完善民事司法解释等,保障相应规定以及精神能和《民法典》相一致[5]。促进依法行政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的发展,就要树立新的工作方向和工作思路,坚守公平正义这一司法生命和灵魂,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司法的公信力充分体现出来,维护《民法典》的权威性。所以在具体的工作中,就要注重将民事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保障法律法规以及精神,能够和《民法典》一脉相承。检察机关在具体的工作当中,做好司法活动监督以及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等相应的工作,通过多元的社会纠纷解决途径创建,以及模式的创新应用,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促进作用,只有以《民法典》为基础,保障司法权威以及公信力,才能有助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开展。

3.注重守法政府的建设

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需要从守法政府建设方面充分重视。《民法典》是民事权利重要保障书,同时也是为政府行为提供法律依据,有助于规范政府权力行使的规制法,在相应法律的应用下,对政府有效规划,向着法治政府的方向迈进。在政府以及社会和市场间构建行政权力相对人权利平衡结构,有效规制政府权力以及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目标为追求,确认以及保护民事权利中,也有促进政府权力依法行使重要作用。建设守法政府,要能充分利用《民法典》,保障政府依法决策以及依法履责,政府需要率先守法以及公正文明执法,能够保护好公民的权益,这是实施《民法典》客观必然要求。政府方面需要将《民法典》当作行政决策以及行政管理的重要标尺,积极完善行政法自由裁量基准,有效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行完善落实,能够对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维护,能够让人民群众在每项执法活动当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4.注重诚信的政府建设

《民法典》的时代下,法治政府建设要能明确建设的方向,要注重坚持诚信为原则,加强守信践约,实现诚信政府建设的目标。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是《民法典》重要价值追求,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当中需要信守承诺,行政机关是平等民事主体,在合同形式下招商引资,能够和社会资本进行合作以及发行政府债券等,要强化契约意识,以及有效弘扬契约精神,能够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平等,公平等原则,订立合同时要通过平等主体身份合理合规发出邀约,时间以及价格要适当。行政机关作为行政管理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中,需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诚信原则,对自己行为以及承诺要守信用。只有建设好诚信政府,才能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实现起到促进作用。

5.注重有限政府的建设要点

《民法典》背景下法治政府建设,需要有明确的目标方向,有限政府建设比较关键,所谓“有限政府”就是在职能以及规模和行为方式等,受到法律明确规定以及社会制约的政府。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就是权自法出,职权法定,法不授权不可为,这也是有限政府核心要义。《民法典》全面确认民事主体的各民事权利,为国家公权力规范运行以及社会生活自由划定了明确界限,这就要求公权力要能依法行使,不能对民主主体的合法权益造成干预。政府机关在履职的过程中需要明确自身权力界限以及活动范围,按照《民法典》相应的规定要求,不能侵犯公民所享有的合法权利。

三、结语

为能有效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目标顺利实现,这就需要从工作创新的方面进行优化,结合当前《民法典》的规定要求,各地政府都要能从《民法典》当中吸收养分,这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能提供相应理论依据,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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