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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分课堂背景下高校法律文书写作课程的反思与重构

2021-10-25周阳

快乐学习报·教师周刊 2021年13期
关键词:对分课堂

摘要:法律文书写作课程是高校法学专业设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囊括了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和要求學生达到的核心能力,对于教师和学生的要求都极高。但是我国高校普遍存在对该课程重视度不高、授课方式传统、学生学习效果差等现实情况,因此,本文拟使用“对分课堂”的教学模式,利用真实案例进行课堂教学和课下留白,全方位提升学生的法学学习思维能力和运用能力,进而提高就业能力。

关键词:法律文书写作;真实案例;对分课堂

一、法律文书写作的理论概述

法律文书写作课程是法学本科一门专业必修课,高校一般将该门课程放在最后一年也就是第7学期或是第8学期开设。法律文书属于各类法律活动中产生的规范化作品,要写出一篇既专业又精准的法律文书,不仅要求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丰富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写作能力,还必须有严密的分析能力和敏锐的洞察能力。法律文书写作课程可以看做是对法学学生学习了几年专业法律知识的综合检验。按照《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要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实行产学研用协同育人,为此,如何达到学以致用的教学效果,是法学本科院校面对的重要课题①。同时也是应用类民办本科高校的教学重点。

我国的法律文书课程建设依托相关高校,在培养中经历了纯理论性教学——纯案例式教学——案例、理论结合教学三个历史阶段,探索了多种法律文书教学模式②。

二、对分课堂理论概述

(一)对分课堂内涵

对分课堂的核心理念是把整门课程作为一个整体,分出其中一半的课堂时间给教师进行讲授,另一半分配给学生以讨论的形式进行自主式交互学习。其中的对分单位可以是一整堂课的45分钟+45分钟,也可以是两周课程一周+一周的形式。③该种教学模式强调先教后学,教师讲授在先,学生学习在后。强调生生、师生互动,鼓励自主性学习。对分课堂的关键创新在于把讲授和讨论时间错开,让学生在课后有一段时间可以自主安排学习,进行个性化的知识内化和吸收。此外,在考核方法上,对分课堂强调过程性评价,并关注不同的学习需求,让学生能够根据其个人的学习目标确定对课程的投入。对分课堂把教学分为在时间上清晰分离的三个过程,分别为讲授(Presentation)、内化吸收(Assimilation)和讨论(Discussion),因此对分课堂也可简称为PAD课堂。

(二)对分课堂理论在法律人才培养中的概述

2015年开始,教育部要求全国600多所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职业教育类型转变,50%的学校要淡化学科、强化专业,按照企业的需要和岗位来对接。因此,应用型本科教育要避免“重专业技能、轻综合素养”,过分重视人的技术价值、工具价值,忽视自我发展的价值,要从片面强调学生的职业素质转变为兼重综合素质,重视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和作为社会主义公民和合格建设者、接班人所应具有的基本素养④。

而对分课堂教育方法契合了此种要求,通过课堂的对分,可以培养学生全方位的能力,例如多手段搜集资料、多方面运用资料的能力,流畅有逻辑的写作能力和铿锵有力的表达能力,这正是新时期法学人才需要的核心能力。

三、《法律文书写作》课程教学创新的制度需求

1.教材内容简单,不丰富

市面上法律文书写作的教材品种繁多,但是内容却大体相同。主要是是按部就班,分章节介绍不同文书类型,虽然有些教材中有具体的案例为素材,但其案例事实及内容均已筛选确定,其不具备制作法律文书所必需的遴选事实、证据认定及概括事实的条件。⑤即使让学生按教材所提供的案例事实制作法律文书,学生只需按法律文书格式简单地拼凑豆腐块而轻易完成,其教学效果很差。

2.教师自身缺乏写作的实务经验

民办本科院校的教师背负大量繁重的教学任务,无暇顾及校外的法律实务,实际案例较少。⑥因此,在课堂上展示的案例多为老案例,容易完成写作任务的案例,让法律文书课程的师生觉得减轻了压力,但是实则达不到法律文书写作课程的要求和初衷。

3.学生缺乏感知法律文书的实务性

高校学生的校园生活简单,以学习为主,尤其是在交通不太便利的郊区民办高校,学生接触丰富社会生活的机会较少。这就造成绝大多数学生没有经历法律实务纠纷的机会,理论和实践无法有效链接,也给法律文书写作课程的效果大打折扣。若按传统教育方式,教师只有通过课堂教学对学生大量灌输法律文书写作的规范和理论,这种方式对实践性较强的教学内容而言,本身就有先天性营养不良的缺陷。

4.法律文书课程课时短,难以形成良好的专业素养

民办高校法律文书的课时被压缩至最多三十二个课时。按教学大纲要求,学生不仅要学习法律文书总论和分论,还要涉猎至少三十类常用法律文书,更不论其他非常用法律文书还有很多类。学生在课堂教学较短的时间内学习如此多的内容,同时要掌握制作法律文书的规律,形成良好的专业素养,在教学实践中是非常艰难的教学任务。

四、民办高校《法律文书写作》课程教学创新研究

(一)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就本质而言,“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化和实施蓝图,充分体现了教育活动的人类意识和理性”,是人才培养能否实现的基本前提。人才培养方案对法律文书课程的影响贯穿于学和教两大方面,是课程改革的第一步。

1.优化课程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对接安排

目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比较固定,一般客观题考试安排在每年9月份和10月份,因此法律文书的课程安排必须根据这一时间来进行统筹安排。综合上述情况,法律文书课程在对前序、同步、后续课程进行系统考虑后,将其放在第6学期开设最为恰当。

2.充实调整课程的关键系数指标

一方面,适当提高课程的学时学分系数:增加课程教学时数,给予课程教学更多的实践训练时间;增加学分,以增强学生对课程学习的重视度,而为了能彻底解决课时局限性,至少应将该课程安排在48-64学时之间,学分在3-4学分之间;另一方面,实践教学安排要体现办学特色和师资优势。以笔者所在学校为例,因法学教学团队的全部成员几乎都在律所兼职从事律师执业,法律文书的课程实践上就增加了一些特别安排,例如参与教师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到律所见习撰写法律文书,指导学生参与提供社区法律文书服务,开展网络在线义务代书志愿服务等。

(二)重组教学研究力量

传统的法律文书课程往往只由一名教师担任教学活动,其局限性就十分显见。为解决这一难题,可以从以下两个关键点着手推进:①教学团队至少配备2名校内成员,一名负责授课主讲,一名负责课程实践指导课,这一方案有利于降低单个校内教师的工作量,提升综合教学效果;②聘请2-3名当地公检法的业务骨干为实践导师加入教学团队,主要负责公安、检察、法院三类文书的经验传授,律师文书则可由从事兼职律师执业的2名校内教师承担。⑦

(三)利用对分课堂创新课程教学模块

笔者介于经验归纳和总结提出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与对分课堂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此举旨在解决法律人才毕业后出现的供给需求耦合度不高这一关键问题。这也是笔者正在《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中推行的一种教学方法。该法在于将公检法或者律所中的真实案件拿到课堂上进行“真实模拟”,即并非简单的卷宗学习,而是将卷宗中的案件进行实地模拟演练,两周为一个对分单位,上一周进行基础知识的介绍,在课程即将结束时将真实案卷的卷宗材料分发给学生,在下次周课程上课前“留白”,要求学生分组(主要为被告组和原告组以及审判组,但是具体包括案件的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到后续的警察、检察官、法官、法警、书记员等等,并且模拟律师介入、公安机关讯问询问、检察院公诉、法院审判、文书执行)进行课下的案例研判。⑧后一周即可进行对分,要求学生上台进行文书写作的分析,这对于涉世未深并且法律知识尚且不牢的法科学生来说,无疑是一次视听盛宴。

综上所述,对法律文书课程的改革如果需要法学专业的教学团队基于应用型改革方向和技能型培养目标的定位,加强对理论课程核心知识体系与法律实务经验技能连接点的研究,使理论课程的知识储备、法律文书课程的技能训练以及其他技能课程之间的衔接合成表里、相得益彰,運用新型“对分课堂”的教学模式,共同构筑新型法律职业能力培养体系。

参考文献:

[1]韩莉莉,安建业.基于核心素养的应用型高校人才培养路径分析[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20(10):90-92.

[2]高国丽.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与工匠精神的探讨[J].国际公关,2020(11):178-179.

[3]叶宛丽.面向区域经济具有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培养[J].科技风,2020(16):276.

[4]史云飞,申洪源,梁仁君,王梁,李宝,张玲玲.基于平台建设的“四融合”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J].高教学刊,2020(10):117-120.

[5]李伯婧.试析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改革中的应用[J].才智,2020(02):120.

[6]陈露,何颖.地方特色应用型本科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9,40(06):114-116.

[7]张晓华.转型发展背景下应用型本科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思考与探索——以许昌学院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为例[J].高教学刊,2019(13):137-139+142.

[8]郭树荣.基于“互联网+对分课堂”混合式教学模式研究与实践[J].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2017(03):39-41.

注释:

①韩莉莉,安建业.基于核心素养的应用型高校人才培养路径分析[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20(10):90-92.

②高国丽.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与工匠精神的探讨[J].国际公关,2020(11):178-179.

③叶宛丽.面向区域经济具有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培养[J].科技风,2020(16):276.

④史云飞,申洪源,梁仁君,王梁,李宝,张玲玲.基于平台建设的“四融合”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J].高教学刊,2020(10):117-120.

⑤李伯婧.试析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改革中的应用[J].才智,2020(02):120.

⑥陈露,何颖.地方特色应用型本科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9,40(06):114-116.

⑦饶雷际,叶敏.卷宗案例法在法律文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2,30(11):176-178.

⑧郑英明.试论理性精神视野下的法律文书课程——从法院判决书引用《孝经》谈起[J].社科纵横,2010,25(11):61-63+66.

作者简介:周阳,女,汉族,1994年10月生,四川简阳人,吉利学院人文学院法学教研室教师,硕士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为法律基础理论、婚姻家庭法等。

该文基于吉利学院2020年教改课题:项目编号:2021JY03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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