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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必烈统治时期整合治理中的若干问题

2021-07-28朱晨

学习与科普 2021年12期
关键词:奠基整合

朱晨

摘要:忽必烈时期是元代整合治理和多元文化政策的巅峰时期。这一阶段,蒙古政权实现了全国的统一,结束了唐末以来的割据局面,从外部统治来看,其疆域之辽阔,在中国古代历史上首屈一指,同时在世界范围内也极为罕见;内部整合来讲,多元的文化政策、包容的民族政策“因俗而治”和保护本民族利益的“四等人制”,都是这一时期的标签。总体而言,这一时期由内而外都散发着“包罗万象”的“大元气息”,值得探讨和研究。

关键词:忽必烈;整合;统治;奠基

一、开国建元——与阿里不哥的汗位之争

由于蒙哥的突然病逝,临终前也没有明确指定自己的继位者,忽必烈和阿里不哥都有继承汗位的可能,这也就直接造成了两者长达四年的汗位之爭。

中统元年(1260年)四月,忽必烈在诸王和百官的劝进下即大汗位,并在诏令中称:“太祖嫡孙之中,先皇母弟之列,以贤以长,止予一人”,体现了自己代表了蒙古帝国的最高权威。中统二年(1261年)十一月,“大兵与阿里不哥遇于昔木土脑儿之地,诸王合丹等斩其将合丹火儿赤及其兵三千人,塔察儿与合必赤等复分兵奋击,大破之,追北五十余里。帝亲率诸军以蹑其后,其部将阿脱等降,阿里不哥北遁。”这一战,基本消灭了阿里不哥的主力,使其再无力与忽必烈相抗争。中统五年(1264年),“阿里不哥自昔木土之败,不复能军,至是与诸王玉龙答失、阿速带、昔里给,其所谋臣不鲁花、忽察、秃满、阿里察、脱忽思等来归。诏诸王皆太祖之裔,并释不问,其谋臣不鲁花等皆伏诛。”忽必烈处死了阿里不哥的谋臣,并将其软禁,这也宣告了长达四年的汗位之争以忽必烈的胜利而告终,同时也预示着“汉化派”战胜“守旧派”,为之后的一系列汉化改革奠定了基础。

同年,忽必烈改元“至元”,中统五年即至元元年。至元八年(1271年),“建国号曰大元,盖取《易经》‘乾元’之义。”改元建国号等一系列举措,正是忽必烈长期以来深受中原文化熏陶的结果,也正式开启了他实现大一统的伟大进程。

二、南宋灭亡和“破坏文明”说

至元四年(1267年)到至元十六年(1279年),忽必烈为完成实现大一统,开始了长达十二年的灭宋战争。首先,忽必烈派阿术攻打襄阳,“阿术略地至襄阳,俘生口五万、马牛五千。宋人遣步骑来拒,阿术率骑兵败之。”次年,“辛丑,敕陕西五路四川行省造战舰五百艘付刘整。”可见忽必烈已经为南下灭宋做了充足准备。至元十年(1273年),“宋京西安抚使、知襄阳府吕文焕以城降。”这也宣告襄阳失守,蒙古大军取得了襄樊之战的胜利。此后,南宋的守军力量已经大幅度减弱,阿术上奏表示:“臣略地江淮,备见宋兵弱于往昔,今不取之,时不能再。”主张应该把握战机,一鼓作气南下灭宋。至元十二年(1275年),在丁家洲战役中,“伯颜命左右翼万户率骑兵,夹岸而进,继命举巨炮击之。宋兵阵动,夏贵先遁,似道错愕失措,鸣钲斥诸军散,宋兵遂大溃。”此役蒙古大军击败宋军水陆阻击,彻底瓦解了宋军主力。至元十三年(1276年),“宋主遣其保康军承宣使尹甫、和州防御使吉甫等,赍传国玉玺及降表诣军前”,宋恭宗向蒙古臣服,标志着南宋政权的基本灭亡。至元十六年(1279年),蒙古大军在崖山海战中消灭南宋最后的残余势力,“张弘范将兵追宋二王至崖山寨,张世杰来拒战,败之,世杰遁去,广王昺偕其官属俱赴海死,获其金宝以献。”南宋政权宣告彻底灭亡。

根据以往的感性认识,蒙古人以骁勇善战著称,加之文明程度不及中原地区,势必会对中原文明造成大规模的破坏。但是情况并非如此:不同于以往对于“屠城”等野蛮战后仪式的印象,蒙古军队在攻破杭州后,并没有进行大规模的烧杀抢掠,杉山正明先生认为,杭州城内的少量流血事件都是南宋下级士兵造成的,他们由于对前途比较迷茫,看不到以后的出路,从而将对于蒙古军队的敌意转到南宋政府和大量平民身上,引发了一系列的暴乱。杨志玖先生也将忽必烈灭亡南宋的至元十六年(1279年)作为一个分界线,前后呈现出完全不同的情形:之前中原和江淮地区由于常年战乱经历了一定的破坏,之后局势趋于平稳,破坏程度明显减轻。其实,在南下灭宋的战役中,忽必烈多次表示要严整军纪,不可滥杀百姓,至元十一年(1274年)的昭文中有提及“无辜之民,初无预焉,将士毋得妄加杀掠。”至元十二年(1275年)三月,“国信使廉希贤等至建康,传旨令诸将各守营垒,毋得妄有侵掠。”征服战争中对于历史文明的破坏是在所难免的,忽必烈深受汉化影响,不同于以往蒙古大汗诸如“屠城”等一系列有意破坏历史文明的行为,他尽可能的将战争对于文明的破坏下降到最低点,体现出一位君主的博大胸怀,在一定程度上是值得肯定的。

三、对汉人信任的转变

忽必烈与汉人的渊源颇深,当其还是藩王时,就“思大有为于天下,延藩府旧臣及四方文学之士,问以治道”,这其中就包括了许多汉人,在他们的帮助下,漠南汉地的治理井然有序,为日后的大业奠定了物质基础。这一时期,忽必烈将汉人视为自己的左膀右臂,给予了充分的信任。

中统三年(1262年)的李璮叛乱使得忽必烈对于汉人的信任出现了巨大的转变。李璮是金末山东军阀李全之子,太祖十六年(1222年),“全叛宋,举山东州郡归附”,李璮也随父投降蒙古,在其父死后袭其位,拥兵自重,割据一方。南合曾向忽必烈进言“李璮承国厚恩,坐制一方,然其人多诈,叛无日矣。”忽必烈也深以为患,无奈当时忙于和阿里不哥争夺汗位,无力顾及,故而拜其为“江淮大都督”,暂时稳住局势。不久之后,“己丑,李璮反,以涟、海三城献于宋,尽杀蒙古戍军,引麾下趋益都。”忽必烈“发诸蒙古、汉军讨李璮”,最终李璮战败,“入大明湖,投水中不即死,获之,并蒙古军囊家伏诛,体解以徇。”不仅如此,连颇受忽必烈器重的平章政事王文统,“尝遣子荛与鋋(璮)通音耗”,与李璮保持书信往来,为其叛乱出谋划策。这次叛乱使得忽必烈颇有感触,开始重新思考汉人的定位,忽必烈开始思考更多引用色目人作为统治的帮手,以便对汉人进行一定的牵制。

在之后的争夺汗位和灭宋统一进程中,忽必烈为了自身的政治需求,多次听取汉人意见,采用“汉法”,任用汉族官员,甚至对于死守襄阳的吕文焕,高官厚禄,继续任用,“授文焕昭勇大将军、侍卫亲军都指挥使、襄汉大都督,赐其将校有差”,再次体现了作为统治者博大的胸怀和非凡的气度。

综上,忽必烈对于汉人的信任程度可谓一波三折,由最初的极度仰仗信任,到李璮叛乱后的有所保留,再到争汗灭宋过程中的重新启用,在不同时期呈现出不尽相同的态度。笔者认为,这样的态度转变直接体现在后来的“四等人制”中,蒙古人作为统治阶级,拥有着最高的地位和特权,这是毋庸置疑的;汉人作为被最后征服的群体,且曾经出现过一定规模的叛乱,注定了地位的卑微;而且色目人因为在文化上与蒙古人更加相近,并且在蒙古的征服战争中有过实质性的帮助,更像是盟友的身份,所以地位特权也远在汉人之上。

参考文献:

[1]才旦加. 浅析忽必烈时期治藏政策措施及其影响[J]. 卷宗, 2016, 000(007):1021-1021,1022.

[2]舒傅之. 忽必烈与阿里不哥的汗位之争及其胜负原因[J].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8(01):6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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