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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文化产业虚拟集群构建研究

2021-03-23李凤娇周永宁赵宁宁

成功营销 2021年11期
关键词:数字技术文化产业

李凤娇 周永宁 赵宁宁

作者简介:李凤娇,(2000.02-),山东省青州市,汉,本科在读,金融工程专业。

摘要:互联网经济时代,文化产业基于区位、地理环境与文化本土为基础形成特色品牌,进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形成文化产业集群,但囿于“地理集群”鲜明的物理和区位障碍依据网络技术能够有效降低企业间地理接近,形成更大的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虚拟产业集群以现代信息技术与网络平台为基础,突破传统地理局限性,把分散在不同区域的相关企业有效连接起来,产生跨地域产业优势集聚,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本文便是通过对传统文化产业集群对其形成机理、运行模式与平台治理方略分析,对障碍因素的总结,结合该领域相关研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数字技术;文化产业;虚拟集群

1 概述

1.1 基本概念

1.1.1 数字文化产业

数字文化产业是以文化产品、文化创意为核心,依托数字技术进行生产创作、传播与服务,具有技术更新换代速度快、数字化生产特征明显、传播与服务依赖网络明显,消费个性化的文化产业。

1.1.2 文化产业集群

一定地理区域内具有上下游分工合作关系、规模等级等不同的文化企业或各种组织机构,通过彼此之间的合作关系,依托近距离的地理优势而联系起来的各产业集合。

1.1.3 数字文化产业虚拟集群

集中于一定区域内的众多具有分工合作关系、规模等级不同的文化企业及与其运作和发展有关的各种机构、组织等行为主体,以文化创意为核心、依托数字技术创新与发展,并依靠先进的信息技术和信息网络,突破地理范围的限制,在互聯网这个无形平台上形成的集聚体。

1.2 相关理论研究

1.2.1 交易成本理论

交易成本即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人们自愿交往、彼此合作达成交易所支付的成本,也即人—人关系成本。它与一般的生产成本(人—自然界关系成本)是对应概念。从本质上说,有人类交往互换活动,就会有交易成本,它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根本在于对企业的本质进行阐释,社会分工与市场价格机制,产生专业的市场分工,但即使是专业分工,成本也较高,因此便产生了企业,它是人类追求经济效率所形成的组织体。

交易成本一般包括:搜寻成本、信息成本、议价成本、决策成本、监督成本、违约成本、事前的交易成本、事后的交易成本。

1.2.2 外部规模经济理论

外部规模经济理论是一种经济外部性表现,是指在产出的某一范围内,平均成本随着产出的增加而递减的现象。通常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内在的,即厂商的平均生产成本随着其自身生产规模扩大而下降;另一种是对单个厂商来说是外在的,即平均成本与单个厂商的生产规模无关,但与整个行业的规模有关。

按规模经济来源不同,可以分为规模内部经济、规模外部经济和聚集经济。其中,聚集经济是指生产的产品虽然不同,但在某一环节却有共同指向的多个工厂、多家企业聚集而产生的某些经济效益。严格来说,这种聚集经济本身也是一种外部经济。

2 数字文化产业虚拟集群驱动因素及成因

2.1 文化产业集群发展形成动因

2.1.1 集聚动力机制

集聚动力机制依据地理距离临近的优势,处于产业链不同环节的文化企业,各自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因此不同的企业之间存在分工协作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作用下,原始的文化企业在一定的地域内,获得更多的聚集资源,文化资源也在企业的协同联系下不断集聚。在全球产品多元化的当下,如何发挥企业的最大优势,实现各地域资源的共享,在“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吸引下,越来越多的企业或产业参与到虚拟集群中来,合作与竞争并存,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创造力。这种良性环境中,技术、机制、机构与制度越来越完善,经验不断积累,会不断扩大聚集圈,源源不断地循环下去。此种动力机制驱动下,文化产业不断形成产业集聚。

2.1.2 反馈机制动力

以集聚动力机制为基础,依据历史文化资源、人力资本、消费需求、制度政策等要素集合的需求,促进了企业之间的集聚,同时,文化链之间的相关性促进了文化产业链的不同环节的协同创新,进而推动文化产业集群内文化产业链的不同环节生产水平的提升,集群对该区域企业形成促进,使得区域企业的生产水平提高,形成了与集群动力机制相辅相成的反馈动力机制。

地理距离的缩短,使得实地沟通与交易更加便捷,处于某区域文化链的不同环节高度关联的企业生产的产品种类与数量不断增长,而企业之间协同合作生产,文化生产链的各环节也在不断进行运营调整,集群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到文化链上来,加剧合作竞争的同时,也促进了集群创新能力的提升,对于文化产业创意生产起到了及时的反馈动力作用,进一步驱动文化产业集群的形成。

2.2 融合机制驱动下的文化产业集群演化[1]

文化产业集群的内部演化,集群与反馈机制的联合作用,政府政策支持,各因素融合使得文化产业集群由简单到复杂,不断向周边辐射,企业之间、产业链、文化链由相互联系,继而深入融合,内外部推动作用使得发展体系趋于完善,整个集群向着更高形态与水平发展,推动区域经济不断向着高速、高质量增长迈进。

在其内部演化过程中,集聚机制各企业的高度联系合作,促进产业结构的提升,进而创新了区域经济发展方式,为消费者各类消费需求提供了保障,促进区域经济增长,高成本人才集中,区域经济发展结构也随之发生了相适应的调整。促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反馈机制,创造新型创意发展方式,营造的创意氛围吸引了大量消费人群,在不断促进集群产生扩散作用的同时,促进了地区收入,文化产业集群继续向纵深发展。

集群外部因素促进集群的形成,集群内部各因素间的融合发展推动集群更完善。政策措施与地方文化产业政策对于集群构建与经济模式的运营与发展起到了极大作用,使得集群对于地域依赖更深;集群内部的各企业出于逐利心理,为尽可能地降低成本与吸引客户,企业间联系增强,合作与竞争也因此更加剧烈,以形成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服务体系,推动集群与区域间的融合,文化产业集群的不同环节、不同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形成了特有的融合机制推动动力。

2.3 数字文化产业虚拟集群成因

虚拟产业集一般由最初的行业协会、社会研究机构与团体及相关行业内的大企业在传统产业集群上以互联网网站平台为基础,数字技术为依托所发起而成立的特殊的虚拟集群。

2.3.1 分工协作成本与地理空间距离约束[2]

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需求的增长,使得分工生产专业化与消费多元化之间存在矛盾。一方面是生产分工的专业化使得产品生产比较单一;另一方面是消费者消费产品的个性与多元化,两者之间便产生了矛盾,而此种矛盾需要人与人之间的协作即交换才能解决。且生产过程的系统性存在一定的弊端,比如资源利用浪费、生产效率低下、管理过于笼统、员工技术要求与个人素质不匹配等问题,体现出局部分工的重要性,而解决生产过程系统性与局部分工的专业化之间的矛盾也需通过分工模块的协作分工来解决。

上述两种矛盾的解决依赖于跨区域协作,但受地理距离与心理距离的影响,加大了协作交通运输不方便、运输成本高、信息获取、合作企业或产业间互动、陌生企业间的“信任”等成本。因此,为降低这种成本获得最大收益,就需要缩短分工之间的距离。

2.3.2 地理空间边界发展困境

分工协作与地理空间距离限制的矛盾,归因于“地理距离”和“心理距离”,而这两种距离,主要原因是地理空间边界约束。为探究地理空间边界发展给产业集群发展带来的困难,需从内外部实际情况着手。

传统产业集群优势难以产生外部效应。对于集群外想进入集群的企业来说,在特定的地理区域内,虽然可以发挥上下游企业集合优势,降低区域内生产成本,但企业若想获得这份优势,就必须先进入地理集群。而受地理自然因素、政策要求、集群门槛、企业战略等主客观因素限制,进入代价便将这类集群外企业拒之门外。

另一方面,传统的地理集群内企业的创新发展也受制于地理因素限制。集群组织实验空间受制于地理空间边界之内,大大抑制了产业集群内创造出更具效率的组织制度与组织形式。首先,传统集群受地理因素的约束,所能够容纳的产业类别、数量、规模都极其有限,且无法保证集群内组织分工相对于其他地域的优势;其次,在传统集群内创新组织制度,往往都会存在路径依赖问题,即新组织对原组织替代难度加大,这种旧组织的约束,阻碍了集群内的创新活力。再次,不同的区位集群的优势差异较大,如东南西北地区的文化基础、环境资源、地理优势等,往往差别较大。而多种优势的结合,可能才能产出高质量、多功能或者说比较完美而不单调的创意文化产品,而这些困境只有通过突破地理约束才能解决。最后,在全球化发展,全球分工趋势使得产品竞争更加激烈的趋势下。若集群依旧受限于地理约束,固步自封,则必落伍于时代发展大潮,其结果必然以失败告终。

虚拟组织引入是必要的。首先,传统产业集群是介于纯粹市场和完全层级组织之间的一种组织形式,依靠距离相近的地理平台,使区内各企业之间相互交流,借助于信任和承诺维系组织的存在。它与虚拟组织的联系有一定本质的相似性,只要将联系建立的平台改变就可以使传统产业集群的组织形态向虚拟组织这种更具有灵活性的组织形态发展。

其次,集群内是基于一种相同或相似的组织文化或政策规则限制而产生的信任关系。集群是一种由不同地域企业或整个集群组合而成的动态联盟,其内的企业可依托集群内原有信任基础,依据网络平台快速地建立虚拟集群,大大节省人力、物力、财力。

3 数字文化产业虚拟集群构建发展研究

3.1 平台治理问题—以美国Netflix和日本动画电影案例分析

3.1.1 Netflix对传统地理集群的模式创新

文化产业虚拟集群研究以占据世界领先地位的产业集群———好萊坞为例。20世纪初,随着技术和资本的日益集中,在好莱坞产业集群的互动创新中,大制片厂出现了高度垂直一体的“卖方寡头垄断”,导致创新网络的僵化,创新能力和集群运行效率下滑。反垄断《派拉蒙法案》的实施便是以行政手段遏制垄断制片厂的发展。而影视产业生态创新网络平台的产生网络平台,打破了好莱坞影视产业的横向整合和对电影放映渠道的垄断,微影视提供了足够的竞争性,实际上形成了对《派拉蒙法案》实际意义的消解。

Netflix、Youtube处于距好莱坞几百公里的硅谷,Amazon更是远在西雅图,不同的产业集群借助网络平台进行影视动画产业链中的前期创意策划和剧本创作、中期摄制以及后期特效等环节的实现。[3]随着这种虚拟在线合作模式被越来越多的从业者习惯和接受,“地理”的重要性会进一步下降,美国影视动画产业集群在网络平台企业的加入之后,有可能形成地理意义上的“去好莱坞化”趋势。

3.1.2 日本动画领域的创新网络平台

东京动画业中动画制作委员会,为解决局限于资金和后续制作的日本动画片的产制模式呈现线性主导,电视渠道居于动画业主导地位的问题,“制作委员会”制度逐渐浮现,即由动画制片人牵头,多企业按照一定比例出资,共同开发、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动画全产业链共同参与。创新网络结构防止了垄断企业的出现,催生了日本动画近三十年产量和品类的大繁荣,但小投入、多项目也会造成动画人才收入太低,人才流失严重等问题。日本动画制作委员会产业因集群内部私利问题对中国资本的抵制,大大不利于解决长期以来的桎梏问题。对产业集群中原有创新网络的重构,可能取决于Netflix能否将创新网络进行重构。

3.1.3 中国与美国Netflix、日本动画电影对比启示

对于美国、日本来说,创新网络平台模式改变了传统的动漫、电影电视发展弊端,那么对于中国老说,互联网创新平台的构建可以冲破地理边界束缚,以文化产业园区为点,构建以数字平台进行合作与竞争的多集群融合参与的产业链。建立了动态沟通与合作网络,形成了弹性极大的准入和准出门槛。顺畅的信息交流,能有效弥补有限理性、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主义等导致的市场缺陷。[3-6]

3.2 数字文化产业虚拟集群发展优化建议

3.2.1 加强政府引导,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统筹布局

国内国际“双循环”重大战略布局下,在区域发展不协调、不均衡的当下,打破地域限制加快推进现有数字产业集聚区提质增效,推进传统产业集群、先进制造业集群等的虚拟化转型。开展数字融合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试点示范,加快引领构建大数据、物联网等关键数字技术下的新型网络体系,有效地将地理、物理空间通过虚拟互联网连接,促进要素跨领域与跨时空聚合共享,联动中心城市、都市圈、城市群建设与发展,形成以城市群为空间尺度的数字文化产业虚拟集群,进而促使区域间分工合作和产业协同的雁阵形发展格局的形成。

3.2.2 构建供应、产业链一体的数字文化虚拟集群平台

大力扶持创新网络平台企业,从龙头企业入手,以政策、奖励、督促等方式促使其发挥对于上下游企业的聚合作用,将产业链、供应链上的各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依照市场选择、企业相互作用以及动态调整的方式,不断完善平台的进入、退出和调节机制,在产业虚拟集群中起到推手作用,以点带面,实现上带下、强带弱的引导合作机制。大企业建平台和中小企业用平台双轮驱动,推进网络化平台发展模式,有效地连接了各类创新主体、中介组织、创新平台、产业化载体等,同时促进了平台网络主体的创新。

3.2.3 发挥网络协作组织枢纽作用,优化虚拟集群的结构基础

以行业龙头带头,自发性建立虚拟集群统一的组织机构,集中集群内的各平台大小企业,形成具有自律的虚拟集群联盟,联盟内设立各机构部门,制定集群发展机制和规则,在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完善前制定相关内部约束条例,极强虚拟集群内部各企业之间的信任,执行部门负责专职处理集群发展的各事务。

以联盟机构为工作中心,为构建数字文化内容创意——数字文化内容生产——数字文化渠道营销——数字文化服务——用户的產业链条,以“聚集核—产业链—集群网络”为核心的数字化虚拟集群提供基本的保障和服务,促进产业链上的各企业实现共同开发、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协同目标,为集群不断创新向更高级形态发展,扩展虚拟集群范围,也为全球性虚拟集群的构建提供可能。

3.2.4 引入社区化运作机制,优化产业集群的治理机制

治理机制的核心是产权问题,但现实中的交易成本不可能为零,不同的产权契约安排也会带来不同的市场效率。在产权的界定成本很高的情况下,会出现公共资源问题。实际生活中,正式制度往往存在契约不完备的问题,通常与非正式制度配合使用。

当数字文化产业集群逐步发展,范围不断扩大后,它的最终产物往往是全球化下的产业集群,其形成的社区也往往是多种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运行,通过社区运行机制可以解决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不协调现象,实现其融合目标。因此,构建数字文化产业虚拟集群需要有意识加强社区建设,可以有效解决治理机制下的产权问题,形成最优的市场帕累托效应。

参考文献

[1] 赵璐.虚拟产业集群:数字经济时代下产业组织新趋势[N]. 科技日报,2021-06-07(006).DOI:10.28502/n.cnki.nkjrb.2021.003123.

[2] 朱春阳,曾培伦.基于网络平台的动画产业集群创新网络再造与虚拟化转型——以美日中为例[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1(05):25-35.

[3] 陈小勇.产业集群的虚拟转型[J].中国工业经济,2017(12):78-94.DOI:10.19581/j.cnki.ciejournal.20171214.003.

[4] 黄蕊,李雪威.文化产业虚拟集群的形态特征与空间解构研究[J].学习与探索,2021(10):146-153.

[5] 田霖,韩岩博.虚拟集聚理论与应用研究评介[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7(01):77-90.

[6] 余钧.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驱动因素及趋势研究[J].经济论坛,2019(02):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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