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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新疆统一战线演进机理及经验启示

2021-01-28郭静伟吴轶群

实事求是 2021年5期
关键词:少数民族新疆民族

郭静伟 吴轶群

(1新疆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2新疆大学 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在各种不同的情形下团结一切可能的革命的阶级和阶层,组织革命的统一战线”,[1](P645)汇成强大的政治合力,成功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新中国的成立并非意味着统一战线使命的结束,而是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巩固人民政权,恢复经济发展,逐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依旧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2](P782)新中国的建设和发展,“统战工作是最大的工作”。[3](P556)民族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整体工作的重要环节,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初创的历史背景也赋予了党在少数民族地区统战工作新的历史内涵。本文参照朱佳木先生①朱佳木先生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刊于《当代中国史研究》2009年第1期)、《再谈国史分期问题》(刊于《当代中国史研究》2021年第2期)中,认为国史可以分为五个时期,其中1949—1956年是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本文探讨的新中国成立初期主要参照朱佳木先生的历史分期。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的历史分期,拟以1949—1956年新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为宏观历史背景,回溯期间“新疆统一战线”的建构、扩展、巩固的历史演进,探析其蕴含的政治逻辑和价值意涵,以期为新时代做好民族地区统战工作提供经验启示。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新疆统战工作面临的形势

“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4](P375)实施运用统一战线战略与策略,需要做到精准分析特定对象矛盾,准确把握客观形势任务,这是开展统战工作的前提。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新疆工作面临着多种矛盾错综复杂、社会经济发展滞后、党的执政基础薄弱、民族上层人士具有特殊权威等复杂局面。

1.多种矛盾错综复杂。观察、分析矛盾是认识、化解矛盾的前提,是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矛盾分析方法是做好统战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方针。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就必须“把敌人营垒中间的一切争斗,缺口,矛盾,统统收集起来,作为反对当前主要敌人之用”。[5](P148)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新疆工作面临着多种矛盾错综复杂的局面。首先是民族矛盾。新疆是多民族聚居地区,历史上封建王朝和国民党政府为了维护自身统治,实行民族压迫、分化的政策,刻意挑拨各民族关系。如清朝采取的分化政策,“基本内容是羁縻蒙族,压制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民族,用以制服汉族”,[6](P115)在民族内部制造地域观念,实行分而治之的政策。民族不平等造成了民族隔阂和严重内耗,使新疆各族人民长期处于贫困和落后的状态。其次是阶级矛盾。解放前的新疆基本上处于封建社会。南疆农村社会基本上属于封建经济范畴,剥削的主要方式“是劳役地租与实物地租相结合的剥削”;[6](P144)北疆游牧社会处于封建氏族部落关系,剥削的主要方式“不是货币、实物租制的剥削,而是劳役制的剥削”。[7](P208)残酷的阶级剥削制度造成了“许多闻所未闻的见所未见的惨痛事实”,[8](P726)只有瓦解本民族内部的封建势力,各族人民才能获得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彻底解放。最后是敌我矛盾。以美英为首的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继续支持在疆的国民党反动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进行分裂活动;一些起义部队中的反动分子不断发动叛乱,抢劫人民财产;阶级敌人打着民族与宗教的幌子,阻挠民主改革,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同时,新疆匪患严重,策动和参与武装叛乱的土匪有4万多人,裹挟少数民族群众11万多人,[9](P3)他们挑拨民族关系,袭杀人民解放军,严重危及社会政治新秩序的建立和稳定。

2.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经济基础分析方法居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重要方法。统战工作必须恰当地运用经济基础分析方法,处理好目标设定、矛盾分析、阶级划分等。新中国成立初期,新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滞后。首先,新疆农牧业处于严酷的封建压迫之下。南疆农村的剥削制度主要是“从劳役地租到实物地租的剥削”和“从无偿劳役到雇佣劳动的剥削”。地主阶级混用两套剥削制度,使得租佃的方式有七种之多,雇佣的方式有十一种之多。[6](P149)南疆农村还存有不合理的水利制度,地主阶级不仅掌握水利大权,还可以肆意霸占、盗卖。[6](P122)此外,南疆各族群众还普遍承受繁重的宗教剥削,“南疆宗教土地占耕地面积的20%,个别乡、村则达40%—50%”。[10]北疆主要是经营方法落后的游牧经济。基于草场和牲畜不均衡的关系,牧区主要有两个阶级:一个是有剥削性质的牧主阶级,另一个则是被剥削的贫苦牧民阶级,“牧主、富户便是利用这种部落关系的帷帐来掩盖对劳动人民的残酷剥削”。[7](P208)其次,新疆的工业和手工业极其落后。北疆的手工业生产方法和技术粗劣;南疆农村手工业主要是农民为了补助生活而出现的,处于自给自足的水平。[6](PP169~175)新疆工业水平落后,大多数私营工商业的厂店都处于停业、半停业状态,铁制农具、洗脸盆等日常必需品主要从苏联进口。最后,财政赤字让新疆财政濒临崩溃。解放前新疆财政赤字高达99.97%,三区发行的“期票”与七区流通的“银元券”互不流通,牧区甚至回到了以物易物的阶段。

3.党的执政基础薄弱。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是统一战线最鲜明的特征,也是“统一战线得以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发挥重大作用的最基本的保证”。[11](P539)同理,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领导也是决定党的少数民族工作成败兴衰的关键。问题在于,当时党在新疆的执政基础较为薄弱。首先,解放初期新疆地区仍循旧制,保留着封建社会组织结构,区以下基层政权被地主阶级或宗教上层人士牢牢把控。其次,党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群众工作受到种种限制。一方面,由于党缺乏治理国家与经济建设的经验,尤其是缺乏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本领,习惯用在汉族地区工作的方式方法,导致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急躁冒进的倾向,出现了一些工作上的失误;另一方面,由于阶级矛盾、敌我矛盾与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加深了民族之间的隔阂,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和上层人士对中国共产党持有各种疑虑。最后,新疆解放初期,党的新疆工作因缺乏大量党员与少数民族干部而面临重重困难。一方面,解放前党未在新疆建立地方党组织,在本地各民族中没有发展党员;另一方面,由于受到民族隔阂、语言不通、生活习惯等诸多因素影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十分不易。“新疆要有马克思主义的党,马克思主义的党员干部”,[12](PP683~684)成为党在新疆开展民族统战工作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4.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具有特殊权威。矛盾的特殊性决定了事物的不同性质。认清、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采取正确的方法、措施解决矛盾。由于历史、宗教、经济、社会等因素的影响,新疆封建剥削制度往往与宗教特权压迫交织,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在当地人民群众中具有特殊权威,这是新疆统战工作面临的特殊矛盾。一方面,清朝在新疆保留了扎萨克制和伯克制,对南疆地主阶级当权派原有封建特权予以“合法”承认。新疆游牧民族也保留着宗法封建制度,台吉、千户长、百户长均是世袭,是游牧区政权的掌握者,有处理刑事、婚姻、草场纠纷、收税等权力,[7](P271)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具有特殊地位。另一方面,全省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群众信奉伊斯兰教和喇嘛教,阿訇、喇嘛等宗教职业者在人民群众中影响力很大。[13](P72)宗教人士不仅统治人民精神,也在经济上对人民进行盘剥。比如南疆四个专区存在的瓦哈普土地制度“与地主阶级一般的土地所有制结合在一起,严重地障碍了和障碍着南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6](P109)因此,党的新疆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要教育和组织好少数民族中劳动人民,二是做好少数民族中上层人士的统战工作。“团结上层分子,是从群众利益出发,是全面的群众观点”,[14](P120)开展工作时,要同上层人士“多商量问题,搞好团结,一步一步引导和帮助他们前进”。[15](PP59~60)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新疆统战工作的演进机理

统一战线嵌入国家治理体系并发挥基础性作用是中国共产党治理国家的鲜明底色。回溯新中国成立初期新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建构、扩展、巩固的历史进程,厘清统一战线行为主体与共同体之间的交互关系,方能理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初创历史背景下党在少数民族地区统战工作的历史内涵。新中国成立初期,党领导下的新疆统战工作,通过成立机构形成共同政治利益,通过团结教育奠定共同思想政治基础,通过贯彻政策保障共同行为规范,通过协同活动促成共同体作用的发挥,顺利推进了新疆各项事业的开展。

1.成立机构:具有共同政治利益基础。彰显统一战线的作用,必须要有广泛吸纳各方意见的组织形式,而“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6](P187)因此,中共中央新疆分局(以下简称分局)①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存在时间为1949年10月12日至1955年9月30日,10月1日改称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高度重视统战对象的政治利益,建构起新疆各族各界代表抒发政见、表达意愿的场所,“成为加强人民政府与群众联系,提高党与政府威信,团结与动员各阶层人民为实现当前任务而斗争的武器”。[11](P65)

首先,召开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协商会议,成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纲领》)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区域自治。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新疆尚不具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条件。中央指出,新疆各级政权机关应广泛吸纳少数民族人士,“组织联合政府,即统一战线政府”。[17](P138)彭德怀在有各民族、各阶层、各驻军代表及迪化各界民主人士代表参加的协商会议上指出,新疆一切问题的合理解决,都必须在民族平等和民主的原则下,从长远的全面的利益出发。[18](P9)新疆省人民政府于1949年12月17日正式成立,颁布《新疆省人民政府委员会目前施政方针》(以下简称《方针》),宣布“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19](P45)各级人民政权在新疆分局领导与《方针》指导下逐步过渡、有序建立。国家政权组织有效深入到新疆城乡基层社会,不仅为党的新疆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与组织基础,也是新疆社会政治结构的一次重大变革。

其次,成立新疆省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从中国实际出发,选择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而刚刚成立的新中国并不具备立即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因此,《纲领》规定:由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从1950年起,新疆各县市普遍召开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以发扬民主,加强人民政权的建设。各县市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是统一战线性质的组织,它的成立标志着新疆政治协商制度的开启,其在新疆减租反霸、社会改革、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再次,为了进一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分局成立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省第一届委员会。1955年2月22日至26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省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赛福鼎·艾则孜当选主席。1955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省委员会改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包尔汉当选委员会主席。自治区政协成立后,在社会主义改造尤其是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

最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方针》明确规定“有计划地有步骤地召集省、县、市的各族各界的人民代表会议”,[19](P46)条件具备之时召开“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的乡、县、省(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20](P14)分局将开展基层普选工作与土改复查工作、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工作互相穿插配合。同时,为了进一步搞好普选工作,举办省普选干部短期训练班,并进行普选试点。此外,在全疆掀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学习热潮,培植了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意识。1954年7月新疆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新疆建立,进一步加强了新疆各族人民的团结与人民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

2.团结教育:形成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就是要把工作做好,必须先从思想上解决问题”。[21](P331)做好统战工作,“必须认真地团结各界民主人士,帮助他们解决工作问题和学习问题”。[22](P71)分局采用多种统战策略,让新疆各族、各界、各阶层形成了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迅速将全疆上下团结在党的周围。

首先,采用破格办法吸纳少数民族先进分子入党。由于受苏联的长期影响,当时新疆少数民族中已有一定数量先进的共产主义分子或同情者,如果将其中基本达成条件的同志吸纳入党,就可以让他们更好地接受党的教育,执行党的政策,为各族人民服务。根据这些实际情况,分局“按照由上而下、由城市到乡村、由革命知识分子到工人农民、由外来者到本地人的步骤吸收一批各族先进分子入党”,[19](42)“对于一些确已具备共产主义思想并经过斗争考验者,入党后可不要候补期”,[19](42)强调少数民族“只要其承认信仰共产主义愿为实现党的纲领而奋斗,即准其入党”。[23](P222)分局的建党工作充分考虑了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迅速推进了地方党组织的建立,让新疆各族人民有了坚强的领导核心,保证了党的新疆工作顺利推进。

其次,改造整编军队,正确处理民盟问题。维持新疆军事与政治的稳定是新疆分局统战工作的首要任务。新疆分局高度重视起义部队的整改工作,采取团结、教育、争取、改造的方针,“从制度上、思想上、教育上、经济方面、纪律方面”,[18](P11)进行彻底改造。抽调干部和学生担任政治工作骨干,建立各级政治工作机构、制度;通过开展诉苦运动和尊干爱兵教育,树立起爱国主义和主人翁思想;将三区的军队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五军,调配政治干部,组建政治机关,建立政治委员会制度,提高部队的政治觉悟。同时,对于具有“新疆各族人民的民主统一战线组织”性质的新盟,[18](P12)分局认为经过民主建政,许多盟员已经加入相应的党团组织或群众团体,新盟“必须采取适当的步骤和方式,正确处理一切有关结束的问题”。[19](P115)

最后,团结民主人士,调整改造各级旧政权。统一战线中的团结是建立在一定的基础和原则之上的。《方针》在参照《纲领》的基础上,结合新疆实际列出相关原则规定,成为调整各族人民各方面关系的准则。《方针》规定:“建立并加强各族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教育和改造旧公务人员,吸收各民族中的先进分子参加政府工作。”[19](P45)“没有非党干部参加政府就会出毛病。”[22](PP13~14)分局根据《方针》规定,开始改造各级旧政权,对起义的军政人员和少数民族上层人士教育改造,放手使用;在省以下民主建政过程中,对七区的各级旧政权进行彻底改造,对三区的专、县级政权组织陆续调整充实,使其逐步转变为人民民主政权。正是通过对统一战线性质政府的领导,有效弥补了党在许多方面的经验不足,团结和带动了社会各方面力量建设“新新疆”。

3.贯彻政策:具有共同的行为规范。政策是党的生命线,也是统战工作的生命线,要善于把党的政策变为群众的行动,“这是一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领导艺术”。[24](P1319)分局准确把握时势,坚决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成为全疆上下共同的行为规范,大批懂得马列主义理论的少数民族干部“成为党的统一战线的得力助手”。[11](P58)

首先,坚决执行好党的民族政策。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有一个产生、发展、繁荣、消亡的历史过程。民族的存在必然会产生民族问题,它“是由社会环境的条件、国家政权的性质并且总的来说是由社会发展的全部进程决定的”。[25](P118)分局高度重视民族问题。《方针》规定,“新疆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并改革其风俗及宗教信仰的自由。禁止一切民族间的歧视、压迫、报复、仇杀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培养和提拔各民族中的干部”,[19](P46)由此开创了新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历史新阶段。在分局领导下,新疆建党建政、剿匪平叛、恢复经济、减租反霸和土地改革等工作始终注意从多民族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慎重稳进”方针,重视建立统一战线。针对农村、牧区、工商界、宗教界等不同特点,制定并执行了一系列差异化的政策,得到了各族人民的欢迎,也得到了上层人士的支持,顺利推进了民主改革与社会改造。此外,为消除民族隔阂,尊重少数民族感情,省人民政府对一些县(市)进行改名。新中国成立初期成为“新疆历史上民族关系最好的一个时期”。[12](P111)

其次,坚决贯彻党的宗教政策。贯彻好党的宗教政策是党的统战工作的具体体现。党的宗教政策最主要的是宗教信仰自由。新疆各级党组织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在政治上,宗教上层人物被选为人民代表或推荐为政协委员;在经济上,对宗教人士予以适当照顾。[10]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并非放任不管。分局结合新疆社会改革,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逐步废除宗教的封建特权,禁止宗教干预行政、司法和教育,团结教育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最后,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不同民族的文化、宗教、习俗和语言等存在差异。少数民族干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的统一战线实施的重要力量。新疆分局十分重视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开办了各种干部训练班,对其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宗教观的教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后,民族干部培训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到1956 年7月,本地民族干部增加到51 106名,占干部总数的55.5%,相当于解放初期的18倍。[26](P271)“这是新疆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事,任何其他阶级和政党都没有采取过这样严肃负责的态度来培养民族干部。”[18](P14)大批本地民族干部的成长为党的新疆工作的开展积累了人才力量。

4.协同活动:共同体作用的发挥。统战工作要做好同频共振,就要“同他们诚恳地坦白地商量和解决那些必须商量和解决的问题,给他们工作做,使他们在工作岗位上有职有权,使他们在工作上做出成绩来”。[24](P1437)党协同各族、各界、各阶层,开展抗美援朝爱国教育运动,推进民主改革和对私改造,筹建民族自治区,最大程度地彰显了统一战线的伟力。这也是新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从利益共同体升华为价值共同体的历史过程。

首先,开展抗美援朝爱国教育运动。作为一种斗争策略,统一战线始终为不同时期的政治任务服务。当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成为首要议题时,统一战线就必须动员和团结更广大的人民积极参加中央人民政府所规定的各种建设和改革工作。党动员一切力量对干部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并结合生产、征粮、拥军、试办减租等工作,深入宣传爱国主义教育,大大提高了各族人民的爱国主义觉悟。各族青年纷纷要求参军,农牧区普遍订立爱国公约,捐献款物购买武器。历时三年的抗美援朝运动是党领导团结新疆各族人民进行的一场史无前例的爱国主义实践,提高了各族人民的政治觉悟,增强了中华民族自豪感,增进了民族团结,扩大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推动了同时段其他工作的有效开展。

其次,做好民主改革。中国共产党依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认识到要真正解决民族问题,必须进行社会改革。“不要四面出击”是民主革命时期做好统战工作的战略方针,这意味着“任何少数民族的内部改革,必须是该民族内部广大人民群众自己的运动”。[11](P61)党始终坚决执行“稳步前进、宁稳勿乱”的方针,坚持从民族地区的具体情况出发,推进民主改革。在农业区,党十分重视做好反封建统一战线工作,将之作为发动群众的重要手段。“深入开展阶级斗争,这是取得土地改革彻底胜利的重要条件。”[27](P187)一方面,各级党组织通过召开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民主人士、宗教人士座谈会,吸收他们参加土改委员会,组织实地参观土改,了解党的土地政策;另一方面,在土改过程中对上层人士及专家采取“保护过关”的政策,区别对待地主阶级,保护工商业。这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打消了他们的思想顾虑,使其“积极带头宣传和遵守政府的土地改革法令”。[28]在游牧区,党根据畜牧业的特殊生产特点,“采取坚决保护和发展的政策”,[29]将牧区的社会改造与对私改造一同进行。一方面,重点吸收具有代表性的上层人物参加各级政权,召开牧主、部落头目和宗教人士座谈会,宣传政策,听取意见,组织各族各界人士到内地参观、访问;另一方面,明确了不斗、不分、不划阶级和牧主牧工的两利政策,安定牧区社会秩序,保护和发展畜牧业生产。

再次,做好社会主义改造。无产阶级“支持一切有助于消灭民族差别、消除民族隔阂的措施,支持一切促进民族间日益紧密的联系和促进各民族打成一片的措施”。[4](P348)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统一战线成为中心工作,“动员了社会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来参加社会主义的改造工作,使我们的社会主义改造进行得比较顺利、比较快”。[30](P431)党“充分照顾新疆各民族发展的特点”,[31](P224)认为对私改造要从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和巩固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出发,要牢牢掌握“积极慎重、宜宽勿严”的精神,[32](P506)“在改造工作中要重视争取、团结、教育、使用民族上层、宗教界、起义人士中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以增加助力减少阻力”。[32](P504)典型案例是对新疆私营工商业的改造工作。新疆社会的商品经济不发达,呈现私营工商业小户多、大户少,大型工商业少等特点,因此,新疆对私改造不称“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称“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32](P506)党根据新疆的特殊情况,制定特殊的原则办法,迅速推进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最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成立。在多民族聚居的新疆,“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实行共同纲领中民族的区域自治政策”,让各少数民族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这样就使民族间的平等和自愿联合有了可靠的基础”。[11](P61)在“一五”计划期间,新疆贯彻民族政策的重点是实现民族区域自治。党严格贯彻“慎重稳进”的方针,按照“由小到大”的步骤,先是在全疆范围内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和爱国主义的宣传教育,同时多次召开专门座谈会广泛征求各阶层的意见,之后进行筹备试点,为建立省级民族区域自治创造条件。在自治区名称的问题上,中央批准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包含了“民族合作的意思”。[19](P19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成立是“党的民族政策的胜利,同时是新疆各民族的重大胜利”,[33](P7)实现了新疆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促进了民族团结,实现了民族平等,更深层次的意涵是新疆各族、各界、各阶层由利益共同体升华为命运与共的价值共同体。

三、新中国成立初期新疆统战工作的经验启示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疆民主建政、社会革命与建设的伟大实践充分昭示,统一战线是党做好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政治优势,始终是党的事业不断开创胜利局面的重要法宝。探析新中国成立初期新疆统战工作的演进机理,能够为新时代彰显统一战线作用提供经验启示。

1.必须不断依据形势加强党的领导。领导权问题“是统一战线中最集中的一个问题”,[30](P109)决定着统一战线的方向、前途和命运。统一战线的“领导权不是向人能要来的,更不是强迫就能实现的,而是要在实际利益上、在群众的政治经验上,使群众懂得哪一个党好,跟哪一个党走他们才有出路,这样来实现的”。[34](P59)和平解放以后,党认真分析新疆社会具体实际,灵活运用党的统一战线的策略,辩证看待整体与部分、普遍性与特殊性、一致性与多样性等关系,开展了对民主人士、起义人员、民族和宗教上层人士、私营工商业者的统战工作,不断取得了剿匪平叛、巩固政权、民主改革、对私改造、成立民族自治区的胜利,实现了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同时,党不断依据新疆特殊矛盾与问题,加强对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领导,为统一战线提供方向引领,实现了统一战线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接续扩展巩固。实践证明,“这个统一战线还必须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的领导之下。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的领导,任何革命统一战线也是不能胜利。”[24](P1257)坚持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是一项不可动摇的根本原则。党的正确领导、善于领导,始终是统一战线巩固发展和价值彰显的根本保证,始终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必然要求,始终是中国共产党有别于其他政党的特有政治优势和长期战略方针。

2.必须始终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展开,始终着眼于中国国情变化而不断发展,始终在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发挥重要法宝作用。新疆的统战工作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和平解放以后,党领导全疆各族、各界、各阶层结成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始终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灵活运用统一战线,解决军队整编、建党建政等问题;开展抗美援朝爱国教育运动,提高各族人民的政治觉悟和爱国热情;引导宗教界开展爱国运动,摆脱帝国主义的控制,逐步废除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贯彻“慎重稳进”方针,争取各族人民群众和上层人士,结成反封建统一战线,推动民主改革;从民族团结出发对私改造,引导各族人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正确处理国家整体与区域自治关系,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调动全疆各族人民建设“新新疆”的积极性。新疆统战工作从成立机构、团结教育、贯彻政策、协同活动,始终和党的事业互相联系、配合、促进,始终为新疆不同历史阶段的任务服务。历史证明,统一战线的历程就是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同频共振的历程。正是因为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一战线才能不断巩固发展,发挥的作用才能越来越大。

3.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品质,是党的事业永葆活力的不竭源泉。统一战线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一个重要法宝,同样必须做到“不从抽象的原理出发,而从具体的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现象出发”,[35](P229)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新疆统战工作,在原则上,根据本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民族特殊情况,严格贯彻“慎重稳进”方针,强调“宁稳勿乱”,“对民族中的社会情况作深刻调查研究,然后才能确定改革的政策口号和时间,而且在不同民族中须采取不同的改革政策”;[36](P11)在方法上,始终彻底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尊重各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在对象上,始终坚持平等相待、民主协商,普遍召开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民族上层和宗教上层人士座谈会,根据党的中心工作不断调整统一战线的构成范围,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任务上,根据不同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安定社会秩序工作,推进建党建政工作,开展抗美援朝爱国教育运动,助推民主改革和对私改造,筹建民族区域自治。新疆统战工作的原则、方法、对象、任务的坚持、贯彻、扩展、调整,充分适应和满足了新疆形势发展需要,为实现党在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新疆统战工作的历史充分证明,统战工作必须实事求是、审时度势、因势利导,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才能彰显统一战线的伟力。

四、结语

“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是最大的政治。”[3](P556)新中国成立初期,党领导下的新疆统战工作,准确把握新疆复杂局面,从新疆实际出发,坚持“慎重稳进”的原则方针,始终强调尊重少数民族群众意愿,在团结和斗争的基础上,调动各族、各界形成合力,结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同时依据形势和任务,不断调适、优化统一战线的结构,实现新疆革命与建设要素的最佳组合,顺利推进了各项事业的开展。实践证明,统一战线“不但对过去的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有利的,对现在为社会主义事业奋斗也是有好处的”。[22](P495)本文以新中国成立初期新疆统一战线作为研究样本,并非仅为探析其蕴含的政治逻辑和价值意涵,通过厘清某一时期统一战线历史、理论、实践的交互作用过程及结果,探讨统一战线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更好实现自身与时代有机衔接则是更深层次的旨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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