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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双减”为起点重塑家校社政多方责任

2021-01-01赵晶晶张浩

中国德育 2021年24期
关键词:双减机构责任

赵晶晶 张浩

中央深改委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7月,中办、国办印发“双减”意见。“双减”政策的出台,是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从“人民满意”出发,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过重问题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义务教育学生负担治理的坚定决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这一论断坚强有力、掷地有声。教育各主体均应坚持独立担责,适当扩大担责界限,避免协而不同,才能真正形成呵护下一代成长的合力。

一、面对“双减”,家校社政均有困惑

目前,通过堵疏结合、标本兼治,“双减”工作成效显著。同时也应该看到,政策实施时间还不长,一些深层、多变因素还需要高度重视。

对于固有政策轨道的快速转向需要一定适应周期,部分家長也确实表现出了手足无措和迷茫困惑,甚至产生对抗和消极情绪。多数家长在内心深处认可“双减”初衷的同时,对配套政策到位情况尚存疑惑和忧虑,担心“雷声大雨点小”,风口一过仍将回归原有竞赛轨道。少部分家长甚至与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利益捆绑,形成共同体,寻求所谓的“应对方案”,通过“一对一”家教、拼团家教等方式自我加压,企图在政策消化期采取非正常手段弯道超车。

对于“双减”的落实,学校冲在第一线,更具主动权,也更需积极性。长期以来,家长深陷教育的囚徒困境,坚信追求文凭就是最好的教育,部分学校顺势将教学责任转移至家庭,进而转移至培训机构,造成家庭对学校教育信任度打折。信任的重建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特别是教师对政策的高度认可和快速转变。事实上,部分地区学校还存在管理者无法准确阐释政策意图,一线教师对国家意志和下一步计划了解度不高、参与度不强,对教学内容和模式变化被动接受等情况。

“双减”力度之大、速度之快激起前所未有的讨论热度,社会舆论众说纷纭,教育瞬间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高频话题。减负不是目的,教育也不应是哪一方的责任,但是多数人将自身置于事外“指点江山”,将育人责任全部推给教育部门,以旁观者身份提出诸多质疑和非理性诉求。部分网民在缺乏基本教育常识和科学论证的情况下,盲目轻信网络谣言,甚至参与传谣造谣,恶意营造恐慌气氛。例如,对中考分流恶意解读,对家长和学生进行错误引导,对社会发展造成极大危害。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双减”的落地实施对于各级地方政府来说都是一次大考。面对纷繁复杂的政策反馈,最后一公里仍需逐步畅通,政策补丁仍需筑牢。面对极强的舆论热度,特别是高流量媒体的反对声音,部分不理智家长甚至敌对势力的舆论干扰,缺乏权威应答和快速回击。政策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对引导、惩戒、监督等政策工具的综合利用水平参差不齐。例如,部分地域将校外培训治理纳入了扫黑除恶专项监管,一时间调侃声四起,不得不承受舆论高压。

多年来,校外培训已逐渐被资本视为规模巨大、潜力无限的产业,无论已经深耕多年的机构,抑或刚刚疯狂斥巨资投入的机构,都未必心甘情愿完全退出,而是试图穿透政策防线。一些培训机构通过改变形式、转移阵地、“抓大放小”等方式不断试探政策红线。一些机构化整为零,把大班变成小班,把课堂变成“奶茶店”,一些小机构老师认为,监管机构对正规机构查得越严,小机构的课时费反而越高。

二、重构家校社政多方关系需各方独立尽责,更需协同推进

落实“双减”政策,改革人才培养,应强调协同,更应强调各担主责。政、家、校、社必须分清责任,各自延展责任边界,才能实现真协同,才能解决现实问题。教育各主体都应扪心自问,是否已经独立尽责。

(一)政策主体不松懈,在“堵、疏、破、立”中坚决改革

从中央到地方,教育等有关部门协同一致,推动“双减”政策取得前所未有的成效。未来,一方面,继续强化目前的政策力度,持续堵住缝隙,防止校外培训机构口是心非、避重就轻、换汤不换药,规避监管;持续做实疏导通道,压紧学校责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继续破除落后观念,引导社会从崇尚分数到崇尚能力;坚决立起未来预期,在共同富裕的社会目标之下,不断提高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水平、社会地位和幸福指数。另一方面,学生负担沉重,非一日之寒,彻底消减,还需政策持续固化,不仅要形成制度,而且要上升到法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规相关条款及细则。不仅要对校外培训机构有监管,对家长、学校、传媒都应有更加细致、明确、可执行的罚则。面对成人社会,未成年人十分弱势,需要更加精心入微地保护,否则在各方为了保证自己的有利处境、减轻现实压力、减轻内心焦虑的情况下,不断突破政策防线,政策效果可能日渐打折、削弱甚至消失,学生负担卷土重来,减负与增负陷入轮回。

(二)育人主体不等待,在课堂内外自我革新

社会对顶流学校的膜拜,使学校与家长同样陷入“内卷”。学校不得不为升学率与社会声望努力,似乎成为一种必然。但作为教育主阵地,学校不能坚决执行法律规定及政策要求,不能耐住寂寞,急切地追求学生成绩,心安理得地违背百年树人的教育规律,不得不说是在推卸本应承担的责任。政府固然需要作好顶层设计,但学校应当主动做好的地方还有很多。比如,学校管理层应果断放弃短期政绩观,创造不谋己利、为国育人的校园氛围;学校应改进教学科研,学习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与方法,用更加科学合理的学习、复习、思考、升华方法体系,取代简单依靠增加作业量、延长课堂时间的“懒教”方法;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尤其应提高职业能力,增强职业精神,勇于承认不足,拓宽视野,深入了解学生,对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的传统教育理念知而行之,摒弃简单粗暴的职业习惯。作为育人主体,学校上下不可等待政府改变一切,不可等待社会环境先行变化,而应从既定职责出发,做为时代育人的引领者。

(三)监护主体不盲目,在利益与风险中理性取舍

面对“双减”政策,部分家长叶公好龙。子女学业负担重时,大喊减负,减负政策一出,又双手一摊,说成绩不好、考不上好大学怎么办,却太少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找出路。作为监护主体,血缘关系和社会关系之下,家长有着双重责任。对于这种责任,家长为避免子女未来的生活水平、社会阶层下降风险,更多选择用简单直接却不科学的方式承担,比如满足物质要求,在额外学习方面提供经济、时间、精神的支持。承担监护主体责任,首先,家长必须有责任意识,不管社会氛围如何,家长都应承担子女教育的主责,而不是怨天尤人;其次,家长必须系统学习教育知识,避免被碎片信息误导,避免人云亦云,避免盲目从众,尤其要学习如何了解子女,接受子女的独特性,并帮助其规划独特人生;最后,家长必须克服急功近利心态,对于教育,高投入不能持续带来高收益,满负荷、超负荷学习,只会抹杀孩子的创造力,牺牲孩子的未来,让孩子成长符合科学规律,静待花开,才能最大限度规避未来风险。对此,政府可以提供适当支持,比如“开学第一课”先给家长上,编写发放官方家庭教育手册等。

(四)承载主体不走偏,在引导与服务中凝心笃行

其他各类社会机构(相对于政府、学校、家庭),从教育中获得人才,享受教育事业发展的成果,却缺少承担教育责任的主动意识和行动。社会文化机构面向教育的利用率应当提高。图书馆、博物馆、少年宫、文化站等机构应改进传统工作方式,由“等在家里”向主动吸引、服务向外拓展转变,由强调人手、经费、区域局限性向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利用志愿者、社区等社会力量,为青少年及其家长既提供学习机会,也提供锻炼能力的机会;既拓展服务对象知识面,又提升服务意识。媒体舆论尤其应放弃旁观者姿态,转而主动营造科学教育、理性教育氛围。在教育问题上,媒体不能只说“正反话”,不能既强调学生负担重,又为各方找理由,应摒弃“第三方”身份,从所谓的“客观”报道转向科学引导,旗帜鲜明地反对什么、赞同什么,主动融入人才培养的千秋大计。科研院所、大学等教育科研机构,应多务实、少务虚,做好研究与成果推广,为人才培养提供科学、完善、高效的方法体系。应尽心竭力从科学作业量、课堂教学法、师生沟通原则等方面,充分挖掘既有知识,结合中国特色,形成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能够“板上钉钉”的科研成果。通过研究推广,澄清社会上流传太多的似是而非、片面的,甚至有害的教育理念,给学校坚持正确的教育方向输“营养液”,给家长稳定心理预期吃“定心丸”。

【赵晶晶,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与继续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浩,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与继续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十三五”2019年度教育学一般课题“社会承担教育责任的机制研究”(BGA190049)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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