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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史研究再出发

2020-12-01周秋光

安徽史学 2020年2期
关键词:慈善事业慈善研究

周秋光

(湖南师范大学 慈善公益研究院,湖南 长沙 410081)

谈到中国慈善史研究的再出发问题,不妨先对中国慈善史研究的过往做一简略回顾。中国慈善史研究最早可追溯至古代荒政,但作为专门性学术研究,则起步于近代时期。1912年朱友渔的博士论文《中国慈善事业的精神:一项关于互助的研究》(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是目前所知关于中国慈善史学术研究的开山之作(专著类)。1937年邓云特所著《中国救荒史》出版(商务印书馆),虽属灾荒史研究范畴,但有大量慈善救济的内容,同样可列为中国慈善史研究的经典之作。同时,民国时期政府和民间也对中国慈善事业展开过不同层面的研究。(1)譬如内务部编:《地方自治讲义·慈善行政讲义》,上海泰东书局(民国时期,具体年份不详);高芳:《谈屑·慈善事业》,《东方杂志》第12卷第10号,1915年;梁维四:《慈善政策论》,《中国建设》第2卷第5期,1930年。这些是中国慈善史研究的早期情况。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各种主客因素所致,中国慈善事业陷入长达30年的历史停滞期,中国慈善史研究也随之成为一个学术禁区,直至改革开放以后才得以重新起步,至今已走过30余年的发展历程。顾长声在研究近代在华传教士时注意到教会慈善事业;李文海、夏明方、朱浒等人在开展中国灾荒史研究时也极为关注慈善救济问题;周秋光、王卫平等人在中国慈善史研究领域更有开拓之功。后来,在池子华、张文、王文涛、蔡勤禹、郭常英、陶水木、黄鸿山、曾桂林等国内学界同仁的共同努力下,中国慈善史研究由隐而显、由微而著、由小而大,现已成为中国史学科一个新的增长点。尤其是近十余年来,中国慈善史研究已然成为一个学术热点议题,在慈善通史、断代慈善史、区域慈善史、慈善专题史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并形成若干个研究中心点。有关中国慈善史的探讨也不再局限于社会史范畴,而是逐渐涉及经济史、文化史、政治史等诸多学科领域,在史事梳理、问题讨论、范式研究及史学诠释等方面也与中国史的发展趋向遥相呼应,并呈现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发展态势。

与此同时,在夫马进、酒井忠夫、高桥孝助、包筠雅、李嘉伦、梁其姿、宋光宇、张建俅、冼玉仪、叶汉明、游子安等学人倡导、实践及开拓下,港澳台地区和海外学界关于中国慈善史的研究也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这些成果对于中国大陆慈善史研究也极具借鉴与启发意义。

以上仅是对中国慈善史研究的一个简要回顾,并非本文讨论的重点,亦不打算总结成绩,毕竟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本文重点阐述的是当前中国大陆慈善史研究中存在哪些问题,而立足于这些问题,今后中国慈善史研究又应当在哪些方面着力改进与突破。

我们透过形势喜人的研究现状,应当清晰地看到中国慈善史研究,无论在理论体系、具体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成果上均存在深层次的问题。具体来说,主要有如下六个方面:

第一,慈善及相关概念问题存在诸多争论。对何为慈善,何为公益,何又为社会福利,不仅不同学科学者有不同的看法,即便是同一学科领域的学者亦有各自的看法。(2)笔者认为,慈善概念的理解,应有现实和历史之别:自现实言之,慈善系指民间社会组织和热心人士对社会弱势群体与困难群众的一种物质救助与精神关怀,是政府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形式,最本质的价值观是“利他性”。但回溯中国历史,又有官办(政府)慈善一说(民间善源由官方执掌使用),且在传统慈善事业格局中占据主导位置,并存续至今。学术争辩本是正常现象,亦是学术发展的必然过程,但若不能从争辩中寻得学术认同的最大公约数,那么这样的争辩便颇有自说自话之意。故此,关于慈善的概念,不妨摒弃细枝末节的纠缠,采用新近颁行《慈善法》中所言“大慈善”的概念范畴(即包括慈善与公益),以此稽考中国慈善发展史,或有新的所得。

第二,纵向研究上存在“两头轻、中间重”的情况。所谓“两头轻”是指对中国古代慈善史的研究和中国当代慈善史的研究力度过于单薄,无论在史实梳理还是史学诠释上均明显不足。尤其是中国古代慈善史的研究,现有成果集中在唐宋以后(尤以明清为重),而唐宋以前的慈善史研究成果则相对有限。(3)王文涛等人在秦汉慈善救济史研究领域颇具成绩。很大程度上在于年代越久远、文献匮乏,以致无法像近代慈善史研究那样深入挖掘,甚至“精耕细作”。当代中国慈善史的研究,近十年来相关论著虽不断增加,但多从社会学、管理学等学科视角展开探讨,真正从史学视角讨论当代慈善发展史的则较为少见。所谓“中间重”是指对中国近代慈善史的研究发力甚巨,无论是宏观研究还是个案考察,史实梳理还是史学解析,均是成果最为丰硕的一个方向。(4)相关研究成果甚多,其中最具分量的,如周秋光、曾桂林等:《近代中国慈善事业研究》(全三册),天津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

第三,横向研究上存在明显的区域不平衡性。不同区域慈善史研究的力度和深度明显不同。目前,学术界对江南、华北、华南等地区的慈善史研究已呈现成果迭出状态,但对东北、西北、西南等地区的慈善史研究则明显滞后,已有成果也多是整体性概述方面,缺少对具体问题的深入研究。尤其对偏远少数民族聚集区慈善救济史研究,更几近处于真空状态。这种研究力度上的差异,很大程度上是由各地区慈善事业自身发展程度决定的。江南、华南等地区慈善事业向来发达,也自然吸引学人注意。但西北、西南等地区素为贫瘠,慈善事业亦不甚发达,自然无法吸引学人予以更多关注。不过,这也与各地学人关注点有关。作为西北、西南地区史学研究中的“冷门”点,当地慈善史研究需要有重量级学人进行倡导、开拓,并形成一种团队聚拢效应,这样才能在现有基础上更进一步。应指出的是,现有区域慈善史研究,基本上限于一省市甚至是一县区乃至某一村镇,缺少大区域视野下的慈善史研究,更缺乏对中国慈善事业的整体性探讨。

第四,研究内容上简略单一。现有研究多集中在某一慈善组织的运营管理和社会影响、某一慈善人物的慈善思想和慈善活动、某一时期具体区域的慈善事业发展实态等三方面,基本属于“慈善内史”的研究范畴,由此便出现同质化、平面化研究成果重叠累加的情况。而对于慈善实践过程中国家与社会关系、政府与民间关系、施善者与受助者关系、社会秩序的破坏与修复等相关问题的诠释则明显不足,“慈善外史”研究也就常常浅尝即止,甚至有蜻蜓点水之意。而且在具体研究对象上,对慈善法制、宗教慈善、华侨慈善等关注不够、研究不深。同时,即便是成果丰硕的慈善人物研究领域,仍拘泥于著名慈善家,没能够对施善者中为数甚多的“平民施善群体”进行深入探讨。

第五,研究方法和视野尚有局限。基本上仍以传统史学的史料论证分析为主,缺少跨学科综合研究,尤其缺乏从数理计量分析的角度对历史时期慈善活动的社会成效问题进行考核评价。由于慈善实践过程涉及伦理道德、善款募捐及管理、政府与民间关系等多个方面,必然运用到伦理学、管理学、统计学、社会学等多学科方法。另外,研究视野上一大不足是缺少与海外学界的交流对话,容易形成自说自话的特点,这对于深化中国慈善史研究极为不利,也是我们今后研究中需要克服的地方。

第六,缺乏本土化理论体系的构建及诠释。这是目前国内中国慈善史研究所存在的一大问题。现有中国慈善史研究中的理论诠释基本源自西方学界,缺少一种融会贯通、本土出新的理论自觉。事实上,任何一种泊来的理论,若不与中国本土实际相结合,必然出现水土不服的情况。毕竟中西慈善事业的发展演变存在巨大差异,若强行将西方慈善史理论解释体系生搬硬套过来的话,未免有“削足适履”及“隔靴搔痒”之嫌,最终不能真正有效地解决中国慈善史研究中所存在的问题。

正因为中国慈善史研究存在上述诸多问题,站在新的时代起点,我们就不得不思考今后中国慈善史研究应该如何突破现有困境,达到一个新的高度。笔者认为应当在史料文献的搜集整理、研究方法的多元开放、研究路径的优化选择、研究模式的多元构造、研究内容的细化及转移、研究理论的本土构建、研究方向的“人本回归”等多个方面着手跟进。

第一,加快、加大慈善史料搜集、整理、编纂、出版工作,这也是中国慈善史未来研究中的首要任务。毕竟史料是史学的基础,史学研究虽不至苛刻至傅斯年所言“史学即史料学”,但掌握史料的程度始终是开展史学研究的前提,没有史料的史学研究便是空中楼阁。在互联网时代,借助数据信息平台,我们完全可以做到太史公说的“网罗天下放失旧闻”,来一场真正意义上的“资料革命”。就中国慈善史研究而言,应当搜集、辑录包括文献史料、实物史料、口述史料在内的所有资料。具体来说,除现有慈善史料文献的整理与出版之外,我们尤应注意搜集、辑录尘封于各省县市档案馆和图书馆的慈善档案文献;包括族谱、家信、文书、村镇志、征信录等在内的民间文献;流失海外的中国慈善史料文献等。这些都将是往后研究区域慈善史的重要资源。同时,应重视包括碑刻、遗迹等在内实物史料的搜集与整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还应该重视慈善口述史料的搜集与整理,尤其是对慈善施受双方的口述采访,待条件成熟之时,还可着手建立慈善口述史料数据库。总之,慈善史料的搜集整理是中国慈善史研究的第一步工作,笔者下一步的研究计划也是致力于编纂《中华慈善史料汇编》。这是一项极为艰巨的任务,需要学界同仁共同支持与努力。

第二,继续倡导多元化、开放性的中国慈善史研究方法。首先是跨学科方法及思维的借鉴、运用与推广,包括对社会学、哲学、地理学、心理学、经济学、统计学、信息技术等学科方法的借鉴与运用。相关人文社会科学在具体方法和研究思路上,可以对中国慈善史研究予以补充,自然科学可供借鉴之处则在于其技术处理手段和方法。其次是倡导多样性的慈善史研究方法,尤应注重比较研究方法的运用,既包括不同时期中国慈善史的纵向比较,也包括各个区域慈善史的横向比较,还包括慈善史研究的中外比较。

第三,拓展并转变中国慈善史研究的现有思路及路径。相对传统政治史研究中“目光向上”和“重大事件”的思维取向,作为社会史分支的慈善史研究则颇有“目光向下”和“日常生活”的思维取向。今后中国慈善史研究则应该将这两种思维取向结合起来,实现“目光向下”和“思维向上”的统一,从慈善史研究出发、从饥贫灾黎视角出发,窥探中国社会时局变迁。同时,中国慈善史研究需要打破“通史性”传统路径,采用“专题性”与“通史性”相结合,即“通中有专”又“专中见通”的研究路径,实现对中国慈善事业多层次、多视角的梳理与解读。

第四,坚持宏观理论和具体问题相结合的双重研究导向。缺少理论构建的慈善史研究,容易变得平淡无奇、千篇一律,陷入同质化、平面化的叠加状态。近些年来中国慈善史研究的一大问题便在于此,往往“旧瓶装旧酒”,研究路径、方法、内容基本一致,得出的结论也大致相似,只不过换了一个地区、一个组织、一个人物,实际上就很难取得开拓性进展。这样一种研究导向在筚路蓝缕时期尚可试之,但在强调学术创新的今日则无异一种平庸的重复工作,虽无大的过错,但亦无新的突破。故此,中国慈善史研究的未来走向之一,便是在理论诠释上寻求突破,创立本土化的学科、学术与话语体系,可尝试建立“慈善学”与“慈善史”学科。但是反过来,缺乏具体史实书写的中国慈善史理论构建,则无异于空中楼阁。毕竟历史学首先是一门实证学科,缺乏实证而空谈理论,绝非中国慈善史研究的应有之意,而国内慈善史学界的长处也在于对具体慈善史事的梳理与稽考上。相对于慈善史理论的构建,慈善史实的考察同等重要,两者不可偏废。

第五,中国慈善史研究的未来走向,应当注重具体问题的深化及关注点的转移。所谓具体问题的深化约有三个方面:一是加大对古代和当代慈善史的研究力度,尤其应加大对隋唐以前中国慈善史,以及当代中国公益发展史的研究。二是加大对中国区域慈善史的研究,尤其是对西南、东北、西北及少数民族地区慈善救济史的开拓性研究。三是加大对近代以来华侨华人慈善史的研究,包括华人在桑梓故国和海外移居国两地的慈善事业研究,尤其应对当代华侨桑梓慈善的时代主题进行深入探讨,即当代华侨慈善不再与救亡图存的民族需求直接相关,而成为华侨社群与祖国故土之间利益共同体的重要桥梁。至于关注点的转移,主要是指从片面强调施善方转向施受双方,并尽可能从受助者视角出发,探讨什么样的慈善活动才是受助者所需要的。这样一种关注点的转移,可有效弥补当前中国慈善史研究中的相关不足。

第六,中国慈善史研究的未来走向,应坚持整体史思维和区域史取向相结合的做法。整体史观是中国传统史学宏大叙事的固有做法,但容易出现大而化之的情况,故需要区域史研究加以细化补充。中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各地人情、地情、社情不尽相同,区域间发展也不同,区域慈善史的研究便恰好是展现这种区域差异的一种方式。但过度强调区域的一草一木,也容易造成只见树木、难见森林的现象,甚至有可能出现研究“碎片化”倾向。这个时候就必须有整体史的关照。至于如何使区域史研究不至于陷入“碎片化”,许多学者认为应该注意发现碎片之间的联系及其意义,并以一定的历史线索将其串起来,使之具有普遍联系,具有以小见大的整体史意识。概言之,整体宏观的历史研究并不排拒对局部区域的历史探索,成功的区域史研究也需要总体性和宏观性的识见为内在支撑,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表里。

第七,中国慈善史研究同样出现“非人文化”情况,应回归到“以人为本”。当下历史研究的主题仍然是人类社会,研究出发点和落脚点其实都在于人本身,这一研究取向同样适用于中国慈善史研究。慈善实践过程中的两个主要主体(施善方和受助方)都是实实在在的人,慈善事业的理想目标也在于实现人类更美好的生活(或者是回归到正常生活)。这种显而易见的研究取向,在近些年的技术手段和信息方法影响下,逐渐偏移了原有轨迹,出现见事见物难见人的情况。慈善救济的过程及成效也被一连串数据代替,而不再是具体生动的个体与群体活动画面。对此问题,在与慈善史研究相关的灾害史研究中已被多次提及,甚至有学者直接提出“以人为本”的历史学研究取向。(5)参见夏明方:《中国灾害史研究的非人文化倾向》,《史学月刊》2004年第3期;朱浒:《中国灾害史研究的历程、取向及走向》,《北京大学学报》2018年第6期;鲁西奇:《人为本位:中国历史学研究的一种可能路径》,《厦门大学学报》2014年第2期。言辞或许不完全吻合实际情况,但“人本化”研究取向确实是今后包括中国慈善史在内的整个史学研究值得取法的发展方向。

第八,中国慈善史研究应该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研究成果应该在现实中得到转化。在探讨慈善发展脉络和社会影响的同时,继承、发扬传统史学知古鉴今、咨政育人的现实作用,借助学术研究平台为当代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提供历史借鉴与反思,绝非某些人所言攀附政治,而是中国史学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意大利史学家克罗齐曾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6)[意]克罗齐著、傅任敢译:《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2页。当代中国慈善事业出现的诸多问题,也曾在历史时期出现。对此,我们不妨看看前人是如何应对这些问题,或可学习其经验、或应汲取其教训,这样我们的慈善史研究才能起到助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慈善事业健康运行、有序发展的现实作用。

第九,中国慈善史研究还应注意做好如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做好国内外学界的合作互补和团队攻关;二是做好研究人才的培养与学术梯队代际传承的衔接。就前者而言,浩瀚繁杂的学术研究工作,绝非一人之力可以完成,非有团队联合攻关不可。目前国内中国慈善史的研究,已形成若干个方向,出现了一批成果突出的佼佼者。我们彼此之间虽有互动往来,但交流合作尚谈不上紧密。故此,相互之间理应有进一步的联合,共同探讨中国慈善事业的过往、现状及未来,也是笔者倡议组建中国慈善史学会的初衷之一。而且,这样一种联合不应限于国内学界,也应当延伸至海外学界。国内学人与海外学人之间交流合作、取长补短,共同致力于整个人类社会福祉史研究,当是中国慈善史研究的未来走向之一。这种交流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共同申请和研究课题、联合发表论文及出版著作、进行学者互访讲学、展开研究生联合培养等多种方式。再就后者来说,所谓江山代有才人出,学术人才的培养和学术梯队的代际传承,是一个自然且必然的规律。全国各地所涌现出的从事慈善史研究的老中青学者,还有部分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均是中国慈善史研究的重要力量。年长者需要把慈善史人才的培育及交接工作做好,探索并完善学术人才培养的新机制;年轻者需要不断提升自身做学问的“内外功力”,主动承接起学术研究的薪火,并将其发扬光大。这也是学术研究世代赓续的真正价值所在,即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且比前人看得更远、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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