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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耕地时空变化与生态安全分析

2020-11-16王军张雪梅安志远

乡村科技 2020年27期
关键词:生态安全石家庄市耕地

王军 张雪梅 安志远

[摘 要] 本文遵循科学性、整体性、动态性原则,从耕地数量、质量、生态环境变化机理,选取10个因子构建指标体系,运用人工神经网络模型,对河北省石家庄市各县(市、区)2010-2016年耕地生态安全状况从时间和空间2个角度进行评价。结果表明,石家庄西部山区各县(市、区)耕地生态安全指数减少最多的是井陉县,增加最多的是赞皇县;东部平原区各县(市、区)耕地生态安全指数减少最多的是无极县,增加最多的是高邑县。同时,本文提出石家庄市耕地生态安全保护对策。

[关键词] 耕地;動态变化;生态安全;石家庄市

[中图分类号] F32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20)27-111-3

河北省石家庄市位于37°27′38°47′N,113°30′~115°20′E,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以海拔100 m为界,全市可明显分为西部太行山山地和东部太行山山麓平原两大部分。石家庄市耕地可分为水田、水浇地、旱地3种类型[1]。

1 石家庄市耕地空间分布现状

1.1 耕地数量情况

根据河北省2016年土地变更调查统计数据,石家庄市土地总面积为131 0978.36 hm2,耕地面积为526 561.66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40.20%。其中,水浇地占耕地比重最大,面积为441 237.71 hm2,占耕地总面积的83.80%,在各县(市、区)均有分布,藁城区、赵县、晋州市分布数量最多,分别为51 346.61 、47 560.85 、39 727.92 hm2;旱地面积为85 014.60 hm2,占耕地总面积的16.15%,多分布于石家庄西部山区,如平山县、行唐县、赞皇县、井陉县等地;水田比重最小,仅占耕地总面积的0.05%,分布于平山县与灵寿县域内,分别为280.15 hm2及29.20 hm2[2]。

1.2 耕地质量情况

石家庄市高等别优质耕地面积共243 122.40 hm2,占耕地总面积46.07%,集中分布在石家庄东南部平原区,如藁城区、赵县、晋州市、元氏县等区域;中等耕地分布范围最为广泛,除新华区外,在各县(市、区)均有分布,在行唐县、无极县、新乐市等区域数量分布较为集中;低等耕地面积最小,但分布特征较为明显,在平山县有大面积分布,其占低等耕地面积的55.91%[3]。

2 石家庄市耕地时空变化分析

2.1 耕地数量分析

2.1.1 总量变化。2010—2016年,石家庄市耕地面积变化可分为2个阶段:2010—2011年,增加耕地面积10 144.65 hm2;2011—2016年,耕地减少6 561.29 hm2。2010—2016年,耕地净增加3 583.36 hm2,年均增加511.91 hm2。人均耕地面积从2010年0.0 547 hm2/人减少至2016年的0.0 519 hm2/人,平均每年减少0.0 004 hm2,减幅年际波动较小。造成人均耕地逐年减少主要归结于两方面原因:一是全市人口不断增加,2010—2016年人口增长了99.60万;二是全市因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灾毁等导致耕地面积大量减少,且耕地后备资源有限[4]。

通过对2010—2016年石家庄市21个县(市、区)耕地面积变化情况的分析可知,此期间耕地面积略有减少的区域为赞皇县、井陉矿区以及新乐市;耕地面积减少量较大的地区为正定县、藁城区、裕华区及鹿泉区;耕地面积有增加的县(市、区)为晋州市、平山县、深泽县、灵寿县和行唐县,其中,晋州市耕地面积增加较为明显,占增加总量的79.0%[5]。

2.1.2 结构变化。根据河北省土地变更调查统计数据显示,2010—2016年石家庄市水浇地数量呈增长趋势,以灵寿县、行唐县、平山县、赞皇县为重点区域,增加了6 931.55 hm2;水田和旱地数量逐年减少,其中,平山县2016年水田较2010年减少8.36 hm2;2016年旱地较2010年减少4 327.83 hm2,减少量较大的区域为灵寿、行唐、平山、赞皇等县。由此可得出,石家庄市耕地结构变化情况主要为旱地转为水浇地[6]。

2.1.3 耕地减少去向分析。2010—2016年,石家庄市耕地共减少20 884.03 hm2,其中,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5 494.57 hm2,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4 490.19 hm2,生态退耕减少888.38 hm2,其他减少10.89 hm2,分别占耕地减少总量的74.20%、21.50%、4.25%、0.05%。

2.1.4 耕地增加来源分析。2010—2016年,耕地增加24 467.39 hm2,其中,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6 868.19 hm2,增减挂钩补充耕地709.40 hm2,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4 570.84 hm2,工矿废弃地复垦补充耕地133.57 hm2,其他补充耕地2 185.39 hm2,分别占补充耕地总量的68.94%、2.90%、18.68%、0.55%、8.93%。

2.2 耕地质量分析

耕地质量是衡量耕地生产率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对粮食安全和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石家庄市2015年高等别耕地比例较2011年减少10.4%,其中,高等别耕地流失主要区域为无极县、赵县及灵寿县,耕地补给主要来源为藁城区、晋州市及新乐市;中等别耕地比例减少8.4%,其中,耕地减少量较大的区域有平山县、藁城区,增加量较大的区域为无极县、赵县、行唐县;低等别耕地比例增加59.0%,耕地主要增加区域为平山县、灵寿县、鹿泉区,主要减少区域为新乐市、藁城区。综上所述,石家庄市2015年耕地质量等别整体较2011年略有下降。分析可知,耕地数量和质量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人口增长过快、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数量大、农业调整、生态退耕以及人们耕地保护意识淡薄等[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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