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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进程提升了环境规制的有效性吗?

2020-08-07李瑞琴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调节效应

李瑞琴

摘要:

利用2000-2016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识别了市场化进程、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的非线性关系。结果显示:环境规制的绿色技术创新效应在规制类型、规制强度与绿色技术类型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性,因此“波特假说”未能得到完全验证;环境规制总体的绿色工艺创新与绿色产品创新效应受到了市场化进程的正向调节。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的绿色工艺创新与绿色产品创新效应受到了市场化进程的正向调节,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的绿色工艺创新效应受到了市场化进程的正向调节,市场化进程提升了环境规制的有效性,这意味着“波特假说”是“有条件的波特假说”。研究结论说明,各级政府的环境规制政策与规制强度选择,必须与各地区的市场化进程动态适应。

关键词:绿色技术创新;市场化进程;波特假说;调节效应

中图分类号:DF522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008-4355.2020.02.11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一、引言

過去的40多年间,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增长奇迹”,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均得到了显著的提升。而今中国经济亦无可避免地进入了“新常态”时期,面临着与日俱增的经济下行压力与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既迫切期望追求经济的增长,更肩负着保护环境的重任。学界与实务界均认识到通过要素驱动经济发展已不再可持续,通过等待库兹涅茨转折点的到来也过于被动。“中共十八大”会议适时提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十八届五中全会又将“创新发展”与“绿色发展”列入五大发展理念,并将“创新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首,这标志着“创新”“绿色”对未来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重要性已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绿色技术创新作为绿色创新的主要内容,也势必在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中被寄予厚望。绿色技术创新不仅关注技术创新,更重视技术创新的绿色观念,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的关键契合点

Cutter B & Deshazo J R, The environmental consequences of decentralizing the decision to decentraliz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53(1), 2007, p. 32-53.。而在现实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并不具有兼顾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不会轻易进行绿色技术创新。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行为的发生,必须辅以政府与社会的环境规制干预。

自20世纪90年代“波特假说”提出以来,环境规制是否能够诱发、如何诱发技术创新便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并对此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政府为了控制环境污染行为、改善环境质量,会制定一系列环境规制政策。但关于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的关系,目前大致形成了三种代表性观点,即环境规制可促进技术创新Dasgupta S,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and development: dross-country empirical analysis, Journal of Oxford Development Studies, 78(2), 2001, p. 173-187.刘章生、宋德勇、刘桂海:《环境规制对制造业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门槛效应》,载《商业研究》2018年第4期,第111-119页。、环境规制不利于技术创新Henriques I & Sadorsky P, The determinants of all environmentally responsive firm: an empirical approach.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 Management, 48(3), 1996, p. 381-395.Fredriksson P G & Wollscheid J R, Environmental decentralization and political centralization, Ecological Economics, 81(3), 2014, p. 402-410.、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的关系不确定Ren S & Yuan B, The effects of three types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on ecoefficiency:a cross-region analysis in China, 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 73(2), 2018, p. 245-55.张治栋、秦淑悦:《环境规制、产业结构调整对绿色发展的空间效应——基于长江经济带城市的实证研究》,载《现代经济探讨》2018年第11期,第79-86页。。为了寻求以上观点不一致的原因,不少学者开始关注环境规制发挥作用的基础条件和机制郭英远、张胜、张丹萍:《环境规制、政府研发资助与绿色技术创新"抑制或促进?——一个研究综述》,载《华东经济管理》2018年第7期,第40-47页。与不同环境规制的政策效应差异申晨、李胜兰、黄亮雄:《异质性环境规制对中国工业绿色转型的影响机理研究——基于中介效应的实证分析》,载《南开经济研究》2018年第5期,第95-114页。王守坤:《地方环境法规、市场化进程与污染排放》,载《华东经济管理》2018年第10期,第70-78页。。已有研究未对环境规制类型加以区分,且忽视了环境规制作用发挥的基础条件,这是导致学者们所得结论不一致的主要原因。基于此,本文对绿色技术创新的研究,也将基于环境规制的政策类型差异及其绿色技术创新效应发挥的条件与机制,来探讨“波特假说”的成立性。

市场化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中国经济制度的变迁方式,由改革之初的供给主导型逐步向中间扩散型转变,并随着排他性产权的逐步确立,最终过渡到需求诱致型,最终完成了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市场化进程也是中国政府环境管理决策与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发生的大背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取环境污染行为,还是采取绿色技术创新行为,均无法脱离市场化进程而发生。政府环境规制政策制定与环境规制强度选择,也会受到市场化进程所提供信息与市场环境的影响。因此,深入探讨市场化进程对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关系的调节效应,将成为政府环境规制政策制定与强度选择,以及绿色技术创新绩效提升的理论基础与实践依据。但现有文献对市场化进程、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关系的研究尚存在明显不足,如缺少全国视角的研究、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等。基于此,本文基于绿色技术创新的视角,将环境规制政策划分为命令控制型、市场激励型、公众参与型三种类型,对“波特假说”进行再检验,并深入探讨市场化进程对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关系的调节效应。

本研究的主要贡献表现在:首先,拓展和丰富了“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以及“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的文献;其次,验证了环境规制的“不完全规制”现象,丰富了“波特假说”的研究成果;再次,厘清了市场化进程对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关系的调节作用;最后,为进一步做好通过环境规制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提供实践指导。总之,从市场化进程的视角切入,研究环境规制有助于从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视角来理解企业的决策行为,也能更准确地解释环境规制促进绿色技术创新的机制和效应。本文剩余部分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理论机制与研究假设;第三部分是变量、数据与模型;第四部分是环境规制、市场化进程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效应估计;第五部分是市场化进程对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关系的调节效应估计;第六部分是结论与启示。

二、理论机制与研究假设

(一)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

环境规制是政府控制与解决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政策依据,也是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环保基本门槛。政府制定严格的环境规制政策,意在约束企业的环境污染行为,并促使企业革新生产技术、开展绿色生产。而企业要跨越政府所设置的环保门槛,并补偿政府环境规制约束所带来的成本,只能选择进行绿色技术创新。结合“波特假说”,提出如下假说:

假说1: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具有正向影响。

为了提高环境管理的效率,针对不同的环境问题,政府会制定一系列不同的环境规制政策与措施,不同的环境规制政策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机制与效果并不一致。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是政府通过制定强制性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来直接规范和干预企业排污行为的环境规制工具。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直接控制,会促进企业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环境治理成本,推动绿色技术创新。由此提出如下假说:

假说2: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具有正向影响。

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是政府利用市场机制,采用环境税制度、排污费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补贴制度、补贴削减制度等引导企业环保行为的环境规制工具。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通过影响企业的成本与收益,间接促进企业通过绿色技术创新来补偿环境成本,使环境规制在治理环境问题的同时,实现绿色技术创新,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由此提出如下假说:

假说3: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具有正向影响。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将越来越重要。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是公众通过环境信访、新闻媒体与法律援助等方式,参与环境管理的环境规制工具。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具有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与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所不具备的,解决环境规制市场与政府失灵领域难题的优势。在公众的监督下,企业无法再采取粗放的生产经营方式,只能寻求环境成本较低而收益较高的绿色技術创新。由此提出如下假说:

假说4: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具有正向影响。

(二)市场化进程与绿色技术创新

企业是绿色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进行何种类型的绿色技术创新、以何种方式进行绿色技术创新以及如何保证绿色技术创新者的收益,均无法脱离市场化进程的大环境,并以市场化进程作为保障机制

许慧、李国英:《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效率的影响研究》,载《财经问题研究》2018第9期,第52-58页。。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市场机制不仅为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提供了更加有序的竞争环境、更加透明的经营环境、更多更有益的市场信息、更加成熟的产品市场与要素市场、更合理的绿色技术定价机制与更有效的资源配置机制,还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外溢的风险,改变企业过去简单重复已有技术的模仿行为,激励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吸引异地企业绿色技术与创新成果向本地转移和外溢。由此提出如下假说:

假说5:市场化进程对绿色技术创新具有正向影响。

(三)市场化进程、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

虽然环境规制对环境的治理属于市场失灵的范围,但环境规制的绿色技术创新效应能否实现以及效应大小,却离不开市场化进程的支持。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市场机制还将为政府与公众提供更加有效而全面的环境信息,为环境规制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提供更加公正与透明的施政环境,从而促进政府环境管理效率的提升,改善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基本条件,进而促进环境规制的绿色技术创新效应发挥

王小宁、周晓唯:《市场化进程、环境规制与经济增长——基于东、中、西部地区的经验研究》,载《科学决策》2015第3期,第82-94页。。因此,除直接促进绿色技术创新外,市场化进程还是环境规制促进绿色技术创新的基本保障机制,调节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的关系。由此提出如下几个假说:

假说6: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会受到市场化进程的调节;

假说7: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会受到市场化进程的调节;

假说8: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会受到市场化进程的调节;

假说9: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会受到市场化进程的调节。

三、变量、数据与模型

(一)变量选取

1.绿色技术创新(gtec)。为全面衡量生产工艺改造与生产设备研发的状况,以及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的节能减排状况,本文借鉴当前主流研究的做法,分别将绿色工艺创新(gtecs)与绿色产品创新(gtecp)作为绿色技术创新的代理变量。其中,绿色工艺创新采用各地区单位工业GDP的排污量予以衡量,绿色产品创新采用各地区单位GDP的高新技术产业新产品销售收入予以衡量王锋正、姜涛、郭晓川:《政府质量、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载《科研管理》2018第1期,第26-33页。。

2.环境规制(regu)。对于环境规制(regu)的总体情况,借鉴科尔Cole M A & Elliott R, Industrial activity and the environment in China: an industry-level analysis, China Economic Review, 116(19), 2008, p. 393-408.的研究,通过环境规制评价指数来衡量。环境规制评价指数不仅测度了地区单位GDP的污染治理成本,还用产业结构指数对其进行了修正,最终得到环境规制的指标值

沈能、刘凤朝:《高强度的环境规制真能促进技术创新吗?——基于“波特假说”的再检验》,载《中国软科学》2012第4期,第49-59页。。考虑到仅衡量环境规制的总体情况过于笼统,本文还基于环境规制政策的不同类型,更加详细地反应环境规制政策实践。借鉴世界银行对环境规制的分类方式,本文将环境规制分为命令控制型(reguc)、市场激励型(regum)、公众参与型(regus)环境规制政策。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反应出政府为直接规范企业的环境保护行为而制定的强制性排污标准,本文借鉴现有研究的主流做法,用SO2去除率来具体衡量。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反应出政府通过市场信号间接控制与引导企业的环境保护行为而制定的排污费、补贴、环境税等制度,其中排污费制度尤为重要,本文用单位GDP的排污费来具体衡量。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是公众参与企业环境保护行为监督、环境利益表达的重要途径,本文借鉴现有研究并考虑数据的可得性,用环境信访量来具体衡量。

3.市场化进程(mark)。虽然关于市场化进程的测度学界并无一致结论,但用中国市场化指数来测度仍是现有多数研究的主要做法。中国市场化指数的测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市场中介组织发育和法制制度环境,该指数能较好地描述市场体系的发育与完善过程。本文采用《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2016)》王小鲁、樊纲、余静文:《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2016)》,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等所测度得到的中国市场化指数来衡量市场化进程,但该报告中的数据仅截至2014年,对于2015年与2016年的数据,则参考韦倩等(2014)韦倩、王安、王杰:《中国沿海地区的崛起:市场的力量》,载《经济研究》2014第8期,第170-183页。与高翔等(2017)高翔、黄建忠:《对外开放程度、市场化进程与中国省级政府效率——基于Malmquist-Luenberger指数的实证研究》,载《国际经贸探讨》2017第10期,第19-35页。的研究进行估计。具体的,基于非国有企业产值比重(nons)与市场化指数(mark)显著正相关的现实,以非国有企业产值比重为解释变量,市場化指数为被解释变量,估计以下模型:

markit=α+βnonsit+εit(1)

据公式(1)得到α、β的拟合值,然后基于该模型与2015年和2016年的非国有企业产值比重,最终计算得到2015年和2016年市场化指数的预测值。

4.控制变量。金融发展水平(fina),用各地区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之和与GDP的比值来反应。人力资本水平(huma),用各地区人均受教育年限来反应。经济规模(egdp),用人均GDP来衡量。开放程度(open)用进出口总额占GDP的比重来反应。地区控制变量(regi),东部地区赋值为3,中部地区赋值为2,西部地区赋值为1。

(二)样本选取与数据说明

本文以中国内地的30个省级地区(除西藏外)为研究对象,并从历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环境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与《中国金融年鉴》等统计年鉴、相关网站获取了相关变量在2000年-2016年的原始数据。为提高各模型回归结果的准确度与可信度,本文首先以2000年为基期,利用各项价格指数对相关货币量变量进行可比价格调整,并对所有变量作对数化处理,接着对模型回归所涉及的数据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和协整检验,检验结果显示所有序列的差分序列皆平稳,各变量的协整关系亦显著。

(三)基准模型构建与估计方法选择

为了验证“波特假说”在绿色技术创新领域是否成立,本文构建如下面板基准模型:

gtecsit=α+βreguit+γXit+εit    (2)

gtecpit=α+βreguit+γXit+εit(3)

gtecsit=α+β1regucit+β2regumit+β3regusit+γXit+εit(4)

gtecpit=α+β1regucit+β2regumit+β3regusit+γXit+εit(5)

其中,i为个体,t为年份,gtecs為绿色工艺创新,gtecp为绿色产品创新,regu为环境规制,reguc为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regum为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regus为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X为控制变量向量,α、β、γ为待估计系数或系数向量,ε为随即扰动项。

四、环境规制与市场化进程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效应估计

为了验证绿色技术创新的累积性特征与环境规制绿色技术创新效应的非线性特征,本文在基准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入绿色技术创新的一阶滞后项与环境规制二次项,具体构建如下面板模型:

gtecsit=α+β1gtecsit-1+β2reguit+β3regu2it+β4markit+γXit+εit(6)

gtecpit=α+β1gtecpit-1+β2reguit+β3regu2it+β4markit+γXit+εit(7)

gtecsit=α+β1gtecsit-1+β2regucit+β3reguc2it+β4regumit+β5regum2it+β6regusit+β7regus2it+β8markit+γXit+εit(8)

gtecpit=α+β1gtecpit-1+β2regucit+β3reguc2it+β4regumit+β5regum2it+β6regusit+β7regus2it+β8markit+γXit+εit(9)

其中,mark为市场化进程,其他变量与符号的含义同前,在此不加赘述。为了得到更加准确、详尽与可信的研究结论,面板基准模型中引入了被解释变量的一阶滞后项后,如此模型便具备动态性,成为动态面板模型。若采用混合最小二乘法、固定效应、随机效应等估计方法,会带来严重的估计偏误问题,如内生性问题。为解决该问题,本文参考现有研究,借助动态GMM法进行估计。而GMM法不仅有一步法和两步法之分,还有差分GMM和系统GMM之分。考虑到一步GMM法具有在效率损失情况下得到一致估计的优点,与两步GMM法容易造成估计量偏误的不足,本文采用一步GMM法进行估计;而考虑到样本有限条件下系统GMM估计比差分GMM估计的效率更高、偏差更小的优势,本文采用系统GMM法进行估计。综上,本文将采用一步系统GMM法对各动态面板模型进行回归,而对于动态面板模型中工具变量是否有效、是否过度识别,则利用AR(1)、AR(2)和Sargan检验来加以判断。表1、表2分别展示了环境规制、市场化进程对绿色工艺创新与绿色产品创新影响的动态面板模型估计结果。

据表1的估计结果可知,模型1-4的AR(1)均未通过检验,而AR(2)检验则均在不同水平下通过了检验,这表明动态面板模型随机误差项的差分存在一阶自相关,而不存在二阶自相关;Sargan检验的结果显示,一步系统GMM估计无法拒绝“所有变量均有效”的原假设,工具变量的选择满足过度识别的约束条件,表明表1中各模型的检验结果均一致且可靠。绿色工艺创新一阶滞后项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前期的绿色工艺创新有利于本期的绿色工艺创新,以绿色工艺创新为衡量指标的绿色技术创新存在逐步累积性特征,也说明采用动态面板模型进行回归是合理性的。

表1中模型1、模型2的估计结果显示,环境规制总体的一次项系数显著为负,二次项系数显著为正,这说明环境规制总体与绿色工艺创新的关系并非简单的正向或负向,而是复杂的、非线性的关系,环境规制总体对绿色工艺创新的影响可能存在一个影响方向与系数的“临界点”。模型3、模型4的估计结果显示,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的一次项系数均显著为负,二次项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与绿色工艺创新的关系同样可能存在一个影响方向与系数的“临界点”。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的一次项与二次项均通过显著性检验,但系数的符号相反,说明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工艺创新产生了非线性影响。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的一次项系数、二次项系数均显著为正,且显著性和系数均较低,这说明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工艺创新的影响较小,这可能与我国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的效用尚无法较好发挥有关。比较不同类型环境规制政策的估计结果可知,环境规制总体的绿色工艺创新效应高于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与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的绿色工艺创新效应,却低于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的绿色工艺创新效应,说明不同类型环境规制政策的绿色工艺创新效应存在显著差异。

模型2、模型4的估计结果显示,市场化进程对绿色工艺创新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系数估计值为0.2左右。与未考虑市场化进程因素的模型1、模型3相比,模型2和模型4中环境规制总体、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的系数均较大,其对绿色工艺创新的影响效应均因市场化进程因素的加入而显著提升,因而从绿色工艺创新视角验证了市场化进程对环境规制有效性的提升作用。除市场化进程外,各模型中,金融发展水平、人力资本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对外开放水平的估计系数均为正,且均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上述因素是制约绿色工艺创新的关键因素。而就系数估计值大小而言,金融发展水平最大为0.2左右,显著大于其他变量;经济发展水平与对外开放水平接近,为0.03左右;人力资本水平最小,为0.01左右。这进一步说明目前除市场化进程外,金融发展水平也是制约企业绿色工艺创新的关键因素。地区控制变量的检验结果显示,不同地区的绿色工艺创新存在显著差异,对地区差异进行控制是有必要的。

据表2的估计结果可知,模型5-8的AR(1)均未通过检验,而AR(2)检验则均在不同水平下通过了检验,这表明动态面板模型随机误差项的差分存在一阶自相关,而不存在二阶自相關;Sargan检验的结果显示,一步系统GMM估计无法拒绝“所有变量均有效”的原假设,工具变量的选择满足过度识别的约束条件,表明表2中各模型的检验结果均一致且可靠。绿色产品创新一阶滞后项的检验结果显示,前期的绿色产品创新均有利于本期的绿色产品创新,绿色技术创新的逐步累积性特征得到了进一步验证,动态面板模型设定的合理性也得到了进一步验证。

表2的估计结果显示,环境规制总体、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的一次项系数均显著为负,二次项系数均显著为正,这说明环境规制总体、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与绿色产品创新的关系均是复杂的、非线性的关系,环境规制总体、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对绿色产品创新的影响均可能存在一个影响方向与系数的“临界点”。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的一次项系数、二次项系数均显著为正且系数估计值较低,说明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对绿色产品创新的影响较小,这可能与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多关注生产经营环节的特征有关。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显著性和估计系数均较低,这是由于受我国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的效用尚无法较好发挥的影响,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对绿色产品创新的促进作用较小。比较可知,不同类型环境规制政策的绿色产品创新效应的差异亦十分显著,环境规制总体的绿色产品创新效应高于命令控制型与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却低于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的绿色产品创新效应,这与前文环境规制绿色工艺创新效应的估计结果一致。

模型6、模型8的估计结果显示,市场化进程的系数均显著为正,系数估计值为0.2左右,说明市场化进程对绿色产品创新亦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与未纳入市场化进程因素的模型5与模型7相比,无论是环境规制总体,还是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其系数值均明显提高。与绿色工艺创新估计结果一致,环境规制对绿色产品创新影响效应亦均因市场化进程因素的加入而提升,市场化进程对环境规制有效性的提升再次得到了验证。此外,表2中各模型的估计结果均显示,金融发展水平、人力资本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对外开放水平均对绿色产品创新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这些因素也是企业绿色产品创新积极性提升所不可忽视的。而就系数估计值大小而言,金融发展水平最大为0.2左右,显著大于其他变量;经济发展水平与对外开放水平接近,为0.02左右;人力资本水平最小,为0.01左右。这说明目前除市场化进程外,金融发展水平也是制约企业绿色工艺创新的关键因素。地区控制变量的检验结果显示,不同地区的绿色产品创新存在显著差异,对地区差异进行控制也是有必要的。

比较表1与表2中环境规制及不同类型环境规制政策的估计结果不难发现,环境规制的绿色技术创新效应发挥存在显著的环境规制政策类型与绿色技术创新类型差异性,市场化进程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亦存在显著的绿色技术创新类型差异性。环境规制、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对绿色产品创新、绿色工艺创新的影响均呈“U”型分布特征,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工艺创新的影响呈“U”型分布特征。考虑市场化进程因素的模型中,环境规制总体、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影响效应均更大,而且不同地区的绿色产品创新、绿色工艺创新也存在显著差异,说明市场化进程确是环境规制绿色技术创新效应发挥的一个重要决定因素。总之,除直接促进绿色技术创新外,市场化进程还可以提升环境规制的有效性。基于此,本文将进一步的探讨市场化进程对环境规制总体及不同类型环境规制政策与绿色技术创新关系的具体调节效应。

五、市场化进程对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关系的调节效应估计

为了验证市场化进程对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关系的调节效应,本文引入环境规制与制度质量的交互项,构建如下动态面板模型:

表3中模型9的估计结果显示,环境规制总体与市场化进程交互项的系数显著为正,这说明环境规制总体与绿色工艺创新的关系受到了市场化进程的正向调节。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环境规制能够激发企业的绿色工艺创新行为,“波特效应”的发挥与市场化进程密切相关。模型10的估计结果显示,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与市场化进程交互项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这说明无论是什么类型的环境规制工具,市场化进程均正向调节其与绿色工艺创新的关系。但从调节效应大小来看,市场化进程对环境规制与绿色工艺创新关系的调节效应存在环境规制工具差异性,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与市场化进程交互项系数依次大于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与市场化进程的交互项系数,以及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与市场化进程的交互项系数,环境规制总体与市场化进程的交互项系数介于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与市场化进程的交互项系数、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与市场化进程的交互项系数之间。

表3中控制变量的估计结果与表1的估计结果基本一致,与表1相较,各变量系数符号并未发生变化,系数值与显著性也仅有微小变化,金融发展水平、人力资本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对外开放水平等控制变量的估计系数均为正,且均在不同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这些因素是影响企业绿色工艺创新的关键因素。因此,除了推进市场化进程外,还应进一步促进金融发展水平、人力资本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对外开放水平的提升。此外,绿色工艺创新还存在显著的地区差异。

表4中的模型11显示环境规制总体与市场化进程交互项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这说明市场化进程正向调节环境规制总体与绿色产品创新的关系,说明总体上环境规制的绿色产品创新效应发挥以及效应高低与市场化进程密切相关。模型12显示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与市场化进程交互项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这说明市场化进程均正向调节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与绿色产品创新的关系,说明所有不同类型环境规制政策的绿色产品创新效应发挥均无法脱离市场化进程的大环境并受其调节。从调节效应大小来看,环境规制总体与市场化进程交互项的系数小于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与绿色产品创新交互项系数,却依次大于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与市场化进程的交互项系数、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与市场化进程的交互项系数,说明市场化进程对环境规制与绿色产品创新关系的调节效应存在环境规制政策差异性。

表4中控制变量的估计结果与表2的估计结果基本一致,金融发展水平、人力资本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对外开放水平等控制变量的估计系数均为正,且均在不同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随着金融发展水平、人力资本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对外开放水平的提升,企业绿色产品创新也会有不同程度的提升,这些因素也是企业绿色产品创新提升所不可忽视的。此外,地区控制变量的检验结果显示,不同地区的绿色产品创新存在显著差异,对地区差异进行控制是有必要的。各系数符号并未发生变化,系数值与显著性也仅有微小变化,限于篇幅,不再多加赘述。

综合表3与表4的估计结果可知,无论是绿色工艺创新还是绿色产品创新,市场化进程的调节效应均依次为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关系最大,环境规制总体与绿色技术创新关系次之,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关系第三,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关系最小。但比较可知,市场化进程对环境规制总体、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与绿色工艺创新关系的调节作用,均大于对这些变量与绿色产品创新关系的调节作用。

六、结论与启示

本文基于中国内地30个省级地区(除西藏外)2000-2016年的面板数据,运用系统GMM估计,分析市场化进程对环境规制总体、不同类型环境规制政策与绿色技术创新关系的调节效应。环境规制总体与不同类型环境规制政策对绿色技术创新影响效应的估计结果显示,环境规制的绿色技术创新效应存在显著的规制政策类型、规制强度、技术创新类型差异性;考虑市场化进程因素后,环境规制总体与不同类型环境规制政策的绿色技术创新效应会有所提升。市场化进程对环境规制总体、不同类型环境规制政策与绿色技术创新关系的调节效应估计结果显示,一方面环境规制总体与命令控制型,市场激励型,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的绿色技术创新效应均受到了市场化进程的正向调节,市场化进程提升了环境规制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市场化进程对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关系的调节作用具有显著的环境规制政策类型差异性,也具有显著的绿色技术创新类型差异。总之,无论是环境规制总体还是命令控制型,市场激励型,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其绿色技术创新效应的发挥均需以一定的市场化进程水平为前提。此外,资本投入、劳动投入、经济发展、对外开放也是影响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重要因素。

本文的研究结论具有如下政策启示:

首先,政府应理性选择与制定适应不同地区市场化进程的不同环境规制政策类型与强度。基于不同类型环境规制政策对不同地区绿色工艺创新、绿色产品创新的异质性影响,各地区均应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与制定合适的环境规制政策,确定合适的环境规制强度。各地区在进行环境规制政策类型与强度的选择时,随市场化进程的加快逐步减少命令控制型,增加市场激励型,加强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政策的使用,制定动态的环境规制强度标准,并保证不同类型环境规制强度与市场化进程阶段相适应,以充分发挥不同类型、不同强度环境规制政策的绿色产品创新与绿色工艺创新的促进作用。

其次,政府应进一步促进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政策的健全与完善,及其作用的顺利发挥。基于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所具备的,能解决环境规制市场与政府失灵领域难题的特征,与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在我国尚无法较好发挥作用的现实,任何地区的环境治理都离不开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政府应依据各地区的特色进一步促进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政策的健全与完善,促进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加强民间环保机构对企业环境数据监测,保障公众的环境教育普及权、环境信息获取权、环境决策参与权与公益诉讼权等。

最后,政府应进一步促进各地区市場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并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除了促进环境规制政策的改革与完善以及选择恰当的环境规制政策外,各地区还应该着力推进市场化进程。一方面,进一步促进法律制度建设与完善,以提升政府立法与执法水平,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以提升政府办事效率,为市场化进程的推进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氛围。另一方面,进一步推进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的改革,促进价格体系的形成与完善,促进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提升资源要素的配置效率,为环境规制工具的设计、选择与实施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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