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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利用新型筹资方式探讨

2020-02-16邹建军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营销界 2020年13期
关键词:筹融资风险投资筹资

邹建军(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中小型企业新型筹资方式

基于传统的筹资方式对中小企业来说,普遍面临受限条件多:筹资成本高、风险高等问题。为应对中小企业的筹资困难,现做出了新型筹资方式的尝试,主要包括:股权质押、众筹融资、风险投资和小额贷款筹资等。

(一)股权质押

一般来说,通过银行借款筹资是中小企业最常见和使用最频繁的传统筹资方式之一,可是通过银行借款的门槛较高,限制条件较多,通常需要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或者抵押担保。可是中小企业困于资产规模较小,无法提供担保,难以达到银行的贷款条件。鉴于此状况,股权质押作为一种更加适用于中小企业筹资的新型筹资方式出现了。中小企业可以利用股票等有价证券作为担保物,出质给相关的金融机构,以此取得所需资金来弥补资金短缺的问题。

股权质押,是指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出质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而获得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相比于其他传统的融资担保方式,股权质押融资拥有成本低、效率高的优势,可以极大地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压力。以其较强的流动能力和变现能力,对解决中小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起到相当显著的作用。在西方发达国家,股权质押的发展相对于国内较成熟,相关的政策和担保体系也较完善,因此,股权质押以其独特的优势被国外众多的投资者和非上市公司所青睐。近年来,股权质押作为一种新型的筹资方式也逐渐受到了我国的关注,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政策,让股权质押成为中小企业筹资的一种理想选择。如在2009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对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进行统一规定。由此可见,中小企业股权质押筹资在我国也迅速发展起来。

(二)众筹融资

众筹融资,是指中小企业等项目发起者在众筹平台网站上发布项目信息和融资需求等相关信息,吸引广大的投资者的关注和支持,进而筹资到所需的资金。相对于传统的筹资方式,众筹作为一种新型的筹资方式,以其低门槛、范围广、多样性等特点而深受中小企业的喜爱。而且众筹融资能够缓解传统筹资方式下的信息不对称、风险过于集中及缺少抵押担保的困境,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效率。基于众筹融资的筹资方式在国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该新型筹资模式在我国从2011年发展至今,短短几年时间内迅速壮大,备受中小企业和大众青睬,成为中小企业解决筹资难的一种理想选择方式。

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多次提到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首次将互联网金融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可见,众筹融资在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快速崛起,备受大众的青睬,采用众筹的方式筹集资金的中小企业逐渐增多,表明了众筹这一新型筹资方式可行性越来越高,发展前景可观。

(三)风险投资资金

风险投资是指由职业金融家将风险资本以股本的形式,投资于有巨大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培育企业迅速成长,最终通过上市、并购或股权转让方式收回投资并取得高额收益的一种投资方式。中小企业困于资产规模较小,无法提供抵押担保,难以达到银行需要提供信用担保或者抵押担保的贷款条件。而且一般新兴的中小企业的经营能力具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加上企业的信息透明度十分低,导致银行对其风险以及收益回报不能做出准确的评价,中小企业也就难以通过银行筹得所需资金。鉴于以上种种因素阻碍中小企业获得运营所需的资金,风险投资这一种新型的筹资方式出现在了大众的视野里。风险投资机构可以凭着其专业的知识背景和能力对企业的风险和潜在的发展能力等做出有效的评估,不止很好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还使中小企业能够突破银行贷款门槛高的问题,从而更便捷地获得所筹资金。因此,风险投资的产生为中小企业的筹资开辟了新的途径。

20世纪40年代,风险投资最先从美国诞生并蓬勃发展,之后其他发达国家也迅速发展风险投资事业。近年来,随着国内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逐步推进,我国风险投资的迅速发展,其已成为中小企业获取运营资金的重要筹资方式,缓解了中小企业筹资难、筹资成本高的问题。结合国内外的研究发现,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新型的筹资方式,不止为一些无法利用传统筹资方式筹资的企业开辟了新的途径,还促进了产业和产品以及技术的创新,更为企业的经营活动提供了更多的机遇。

(四)小额贷款筹资

小额贷款是指通过非正式途径向小中型企业或者其他有需要的群体提供融资服务。中小企业想稳定正常运营以及扩大发展就对资金有大量的需求,却困于自身规模较小、信息透明度较低等因素限制,较难通过银行贷款,从而促使小额贷款迅速发展起来。小额贷款公司从孟加拉国诞生,并在其他西方国家蓬勃发展。在2008年,我国银监局下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此后,小额贷款便在中国迅速崛起。小额贷款公司更是以其贷款范围广、放贷过程方便快捷、比民间贷款利息要低等特征在金融市场上占据重要的地位。

■ 新型筹资方式对中小企业的影响

(一)新型筹资方式的优势分析

1.降低筹资成本

新型筹资方式其中的股权质押融资以其成本低、效率高、流动性强和变现性强的显著特点,缓解了非上市公司筹资难、筹资成本高的困境。与传统的筹资方式中吸收直接投资来对比,可以看出该传统筹资方式不但筹资成本较高,向投资者支付的报酬会与企业的经营状况成正比,当企业经营状况越好,支付给投资者的报酬越高,还不容易分散企业的经营控制权。由此看出,股权质押这一新型筹资方式不止降低了筹资成本,还不容易分散企业的经营控制权。

2.降低筹资门槛

众筹筹资作为新的筹资方式,以其低门槛、范围广、多样性等特点而备受青睐。而在众筹融资模式下,企业的资产规模是否具有可抵押资产这些硬性指标不再是决定中小企业能够进行融资的关键因素。中小企业不再受传统的资产规模、利润指标等硬性指标的限制,降低了中小企业尤其是初创期的中小企业的筹资门槛,扩大了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相比与传统的筹资方式中的银行借款,中小企业向银行借款时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如需要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进行抵押,有些还需要企业有较高的贷款信用,并且借款额度有很大的局限,再加上一些其他的限制条款,如资产抵押、担保人、借款用途等,极大的提高了企业筹资的门槛。可很多中小企业规模小,自身条件限制根本无法达到银行的门槛,而众筹筹资正好解决了筹资门槛高的问题,只要在平台上提出大众感兴趣的项目,即有可能获得投资资金,为中小企业筹资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3.提高筹资效率

新型筹资方式中众筹融资的平台还能够加速信息传递、谈判及融资,通过自己的独特技术,帮助缩短企业融资过程,进而促进国内企业融资渠道的发展在互联网平台模式下,项目在众筹平台发布起就能即时传播扩散。和传统的筹资方式发行股票作为对比,普通股的资本成本较高,筹资时间长,效率低,办理过程手续麻烦,信息传递慢等一系列缺陷。而且当企业经营不善时,有可能发生风险,以至于导致公司陷入负债累累。与传统筹资方式相比,众筹融资这一新型的筹资方式大大缩短了资金到位所需的时间,极大地提高了筹资的效率。

(二)新型筹资方式发展面临的障碍

1.监管制度不完善

在传统的商品买卖模式中,如果商品售卖者售卖的商品出现任何问题,消费者都可以根据明确的法律要求赔偿或者退款等,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自身的权益。然而,在众筹模式下,当投资者的投资一旦出现违约或者其他问题,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挽回损失,至今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去解决。可见,我国在众筹融资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难以对投资者的权益做出有效的保障。众筹融资在我国仍处于初级阶段,有很多文件并没有规范,所以在众筹融资方面并未形成有效且成熟的监督管理和评估分析机制,投资人权益也就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在众筹模式中,由于没有针对众筹融资的监管机制,导致股权不公开透明和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便无法得知项目实施的可靠性,而且也不能确保众筹资金的安全性。尤其是在资金投入之后,我国还没有相关的监管机制去约束创业者按照事先约定合理使用这些资金,以致投资者的回报没有得到保障。

2.交易市场不完善

至今还没有全国性的产权交易政策出台,产权交易市场尚未完善,交易的信息披露不全面、不准确,以致市场参与者无法得到准确且全面的信息。没有明确的法规和交易规则,很多企业无法形成股权定价机制,相关金融机构难以对企业的股权价值进行准确的判断,导致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获得融通资金,严重阻碍了股权质押筹资在我国的发展。

■ 具体政策建议

(一)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政府应该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一方面可以通过政府层面对金融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并在相关政策方面上给中小企业筹资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金融服务机构在政府的支持帮助下,向中小企业提供可以解除资金用途限制、增多筹资资金的额度、延长企业的借款时间等服务,进一步解决了因中小企业规模小,而无法达到银行借款条件的困境。在政策的大力扶持,加强企业对于风险的抗压能力,让更多的中小企业在持续运营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发展。另一方面,金融服务机构可以和担保机构的合作,为中小企业做担保。虽然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相互合作可以降低风险,但是如果面临整体社会经济危机,只是靠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是远远不够的,所以还需要政府担保作为最后的支柱。也就是说,当企业在信用机构进行贷款或者取得投资时,最终无法偿还贷款或者归还资金时,信用机构还可以从政府中取得一些赔偿,使一些新型的信用机构取得了极大的保障。因此,不止缓解了中小企业筹资难的问题,还有利于新型筹资方式的发展。

(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新型筹资方式给更多企业带来发展机会。虽然国内有出台《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但是我国对风险投资的上游法律法规并不是很完善,远远没有西方发达国家在风险投资上的制度完善。因此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在风险投资上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国内的风险投资制度,比如政府对风险投资出台财政补贴、优惠政策和税收减免等,进一步完善风险投资信息,加强中小企业的沟通和合作。建立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关于筹资的咨询服务,让更多企业了解筹资要求和过程,减少财务风险,并完善风险投资市场的管理制度,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建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 结束语

在现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我国应该加强完善关于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让更多的中小企业在得到政府的帮助下迅速发展,为社会制造更多的经济效益。我们可以通过政府出台政策,合理控制对中小企业的税收,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关于中小企业筹资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促进中小企业新型筹资方式的发展,更好地缓解中小企业筹资难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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