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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翻译及译者的误读

2020-02-11蒋继春鞠俊峰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0年8期
关键词:译者译文意义

张 华 蒋继春 鞠俊峰

(武警工程大学乌鲁木齐校区,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吉林大学哲社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吉林 长春 130021)

译者为两种文化和两种语言的沟通搭建了桥梁,同时人为地调解了两者之间的差异,促进了世界文化的相通和相容。桥梁作为日常交通方式的一种,往往使人们联想到翻译即是人们进行双语交流的工具,翻译过程即是用一种语言替代另一种语言的过程。然而,由于受到“意义稳定”作为核心的西方“Metaphysic of Presence”(本元主义)理论影响,对等理论和本质主义等翻译思潮纵横多年而未受到质疑。伴随而来的是,翻译过程中的许多痕迹被覆盖和隐藏,译者的地位和作用及翻译过程及结果往往受到人们的误读。站在德里达这位巨人的肩膀上,人们更加清晰地看到了以往对翻译中各个因素的误读。由于哲学对于其他学科具有指导性,它对翻译研究提供了更广阔的视角和理论纵深。然而,“Metaphysic of Presence”这一哲学理论却为人们对翻译中各个因素的误读埋下了伏笔。

一、文化作用的误读

如果译者作为桥梁能够通过语言来运输意义,那么语言背后的文化是否在翻译后还能形成对应?实际上,输出文化和接受文化在上述方面肯定既有差异,又有重叠之处,重叠之处使翻译成为可能,而差异之处使作者永远处于选择状态。译者在协调文化差异时,是否能够把原作的文化特色在目的语中体现得淋漓尽致?译者应该是“中性的”,他要在语言之间和文化之间进行隐身。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首先要面对文化差异,因为说语言的任何社会都会有自己的行为习惯、价值判断、世界观等,译者不可能把一种文化中因素“复制”到另一个文化之中。这是“复制”的不可能性,译者可能总是要贴近一种文化,而同时疏远另一种文化。

翻译往往起到文化传播工具或潜在工具的作用,其目的经常是挑战或试图改变那些不合理的,受到压抑的社会制度,为社会的制度变革和文化变革铺平道路。中国五四时期大量文学作品的翻译是中国走向民主制度的启蒙和标志。西方大量的文学作品的引入,使人们(尤其是年青一代)从僵化的思维模式中走出,对新生事物产生了兴趣,翻译的颠覆作用不可小觑。如“unless you have an ace up in your sleeve,we are dished.”的翻译,许多人将其译成“除非你有锦囊妙计,否则我们输定了”。这样的译法的问题是:英语中“have an ace up in your sleeve”是西方赌博时中的“王牌”,这种说法在英语中已成为一种约定俗成。而“ace”是在近期由西方引进的,历史并不悠久,在中国文化中接受度并不高。“锦囊妙计”是中国战场上的巧妙计策,这样的成语在汉语中传递了几千年,由于有几千年的传递和重复,在中国读者中更易引起共鸣。“锦囊妙计”和“王牌”两者之间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内涵,译者为了翻译易读和通畅,为博得更多读者的眼球,抑制了“王牌”这一语言成分,而强化了“锦囊妙计”的传播。换言之,译者在做翻译决定前一定要有所取舍。原语文化被原汁原味地传递过来的可能性极小,只有异化没有归化的现象是人们对文化翻译的误读。

二、语言和语言差异的误读

无论是中国的“信达雅”,还是西方的“word for word,sense for sense”本质主义,对等或等值概念都是翻译思想的核心。语言作为载体可以安全有效地把原作的韵味传到目的语中。显而易见,人们常常关心原著和译著之间的表面差异,关注原著的意味和含义是否忠实地传递到目的语中,而翻译所用的语言对概念或意义的限制和影响却常常被忽略。西方的许多语言属于同一语系,更有相近的文化,语言的传递能力远比英汉翻译能力强大。因为人们的认知能力,经验储存及提取信息都是依靠语言来完成的,语言由此获得了构建意义的“特权”。无论是作者还是译者,他们的生活经历都是语言处理后储存到大脑中,而且语言对它们进行定义和划分范畴。当作者写作或译者翻译时,作者或译者内在的语言体系会对写作或翻译内容进行限定。

许愿冲提出的“音美”,“意美”,“形美”是许多翻译者的梦想,他本人在中国诗歌的英译上也是独树一帜,的确在“音”“意”“形”的对应上达到类似或近似,英文或法文译文在这方面的美感的确让人叹为观止。但是毕竟两种语言在语音,句法,词形,词义等方面存在差异(英汉之间差异巨大),在这四方面的完全对等是不可能实现的。意义传递一定要穿越语音,句法,词形,词义这“四座大山”。许先生在“音美”,“意美”和“形美”上的“成功穿越”并不意味着这“四座大山”的不存在。首先,为了达到意义的转换,中国古诗中的“音美”和“韵律美”很难在英美的译文中得到体现,一些头韵和尾韵会被删除或者改变;或者为了达到形式的对应,译文在意义的表达上很难达到原文的意境。再者,中国语言虽然受到西方语言(尤其是英语)的影响而产生了变化—如主谓宾结构和汉语拼音等,但是,它依旧无法体现西方语言特有的性、数、格及时态的变化,更无法改变英语“以形驱意”和汉语“以意驱形”的语言特质,形式上的对应天然存在。因此,汉英两种语言在逻辑性和层次感上很难形成共鸣。汉语所体现的意境和译文中意境更难吻合。最令译者头痛的是词汇的“多义性”,多义性产生于能指和所指的任意性。能指和所指之间的一对一对应关系在任何语言中都不存在。“一词多义”现象在翻译中造成了翻译困难不可小觑。例如,英国习语“John jumped on me”无论翻译成“约翰生了我的气”还是“约翰气愤地说”,都不足以充分表达其原意。译者不得不求助于注解来说明字面含义和象征意义的区别。因为这句俚语超越了能指和所指之间对应的范畴,它本身蕴含了更深远的言外之意。恰如前面的例子,语言规定了一定的经历,感受甚至概念,同时又限制了另一些。

三、译者的误读

译者所做的无非是用目的语替代原作的替代性工作,这一观点由来已久。由此看来,语言和意义可以完全分离,语言的作用被严重低估了,语言本身对概念或意义的形成或构建没有起到丝毫的作用。然而,世界上所有的语言都是人类创造的产物,其任意性由于被不断重复而形成了传统,概念更是把不等同的东西硬性地等同在一起。因此,译者的创造性被彻底地剥夺了,同时,译者被看做“二等公民”。

译者对原文绝不是亦步亦趋的模仿,他对原文的添加,删减和改写是不可避免的,他使用归化和异化的翻译策略是不可避免的。翻译的过程凝结了译者对文化调节,文字调节的特别创意。因此,译者在翻译时从事一种特殊的创造活动,他把异域的语言文化因子机动灵活地融入到新的语言和文化环境中,并在新的环境下产生了新的寓意和感受,这些都超越了作者的能力范围,唯有译者具有这样如此神奇的功力。

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一定会在翻译作品中留下自己的“痕迹”。这种痕迹既包含了译者的知识层次,又包含了他(她)以往的心路历程。译者都有自己偏爱的词汇和独特的语言风格,他(她)掌握的语言又决定和限制了认知。除了译文中有着译者的自身痕迹外,译者还要在其他方面做出决定。莫言的作品走向世界与葛浩文的翻译风格密不可分,他采用一种非常有悖常理的方式翻译成英文。具体地说,他不是逐字、逐句、逐段翻译,他翻译的是一个整体概念。也就是说,葛浩文汲取了作者的写作精华,同时对作者的弱点知道得一清二楚。他把一切都整理好,梳理成秩序井然的纲要,然后才翻成英文,语言比原来的中文更好。译者在以前被认为的“中立性”的概念亦不复存在,译者亦不能做到“隐身”,其作用也慢慢地从作者的阴影中走出来。

只有一定的语言环境和上下文语境下,意义才是如此的具体。而意义经过语言传递后,首先它受到了语言的束缚和限制,因为语言参与了意义的构建过程,意义可以通过语言传递,但不可能超越语言,达到“超验”的能力。再者它又受到了译入语文化的影响,最后译文深受译者个人因素,翻译的目的和策略,读者期待因素的影响,这时的意义只能和原来的意义约等或类似。译者原来被认为是意义安全传递的“忠实执行者”,使人们联想起译者似乎具有“超验”能力。然而译者在调节文化差异的同时,个人因素及个人经历不可避免地融入译文当中。同时,他亦在使用归化和异化策略。他在翻译过程中的“隐身”只是人们对其由来已久的误解。而文化对翻译的影响从“隐性”走向“显性”。人们对译者,文化作用及语言的误读由来已久,但是伴随着以解构主义为代表的新的哲学思潮兴起,人们对翻译中的各个因素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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