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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与中国农村改革

2019-10-11吴继金

钟山风雨 2019年2期
关键词:责任田邓小平农民

吴继金

2018年,恰逢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1978年中国开始实行的改革,首先是在农村开始并取得成功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中国农村改革,不仅改变了中国农村的面貌,而且带来了中国社会翻天覆地的变化。

邓小平作为中共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十分关注农业,关心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可以说,中国的农村改革与邓小平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没有邓小平满腔热情的支持,就没有中国的农村改革;没有邓小平在理论上的总结与完善,中国的农村改革不可能在全国成燎原之势。正如曾任安徽省委书记、后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万里所说:“中国农村改革,没有邓小平的支持是搞不成的。”

早在1962年就肯定了包产到户的经营方式

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中国农村改革,并不是在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才出现。实际上,这对于中国农民而言并不陌生。因为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特别是在三年困难时期,很多地区的农民和干部就实行过农业生产的承包责任制,只不过当时被当作修正主义、资本主义复辟而遭到批判,被取缔和禁止。其中,在农村改革的发源地安徽,在1961年间,就曾在全省范围内试行了“责任田”亦即包产到户责任制,后被强令改变。

在1958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后,“左”的错误发展起来。接着出现三年困难时期,给刚刚好转的国民经济造成巨大的损失。在严峻的形势面前,为了改变农民食不果腹的艰难处境,1959年在人民公社所有制关系和管理制度调整过程中,河南、湖北、陕西等省的一些社队纷纷包产到户。到1961年,安徽、广西、湖南等地再次实行包产到户。其中安徽省委在包产到户方面走在最前列,实行的面积最大,影响也最大。

安徽农村同全国农村的许多地方一样,出现了严重的“饿、病、逃、荒、死”问题。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冷静地总结分析了农业合作化以来的经验教训,对初级社、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在包工包产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总结出责任不明、干活大呼隆、评工记分繁琐、分配不合理等四大弊端。意识到要扭转危局、复兴农村经济,光靠反“五风”是不够的,必须彻底改革农村经济体制,从根本上解决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问题。在深人基层认真倾听农民意见之后,经过反复酝酿,开始设想出一套把生产效益同社员物质利益直接联系起来的责任制办法,即按社员的劳动底分承包耕地,按实际产量计工分,多产多得,超产奖励,减产赔偿。这可以说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雏形。于是,安徽省委派了一个工作组到合肥市蜀山公社南新庄小队搞“按劳动底分包耕地,按实产粮记工分”的联产到户的试点。结果得到群众的普遍拥护,粮食包产指标由8.7万斤增至10.7万斤,增长23%。包产后,家家起早贪黑搞生产,生产形势很快好转。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通过总结经验,安徽省委制定了《关于定产到田责任到人问题》的文件,即“包工包产责任制加奖励”办法,简称“责任田”。具体做法是:先按照人口或者劳动力分包田到户,然后逐亩定产,产量归户计算,超产奖励,减产全赔。同时还规定了“五统一”:计划统一、分配统一、大农活和技术性农活统一、用水管水统一、抗灾统一。其中,分配统一,是指生產队生产出来的各种产品,按照包产任务,上交给大队,由大队统一分配;大农活和技术性农活统一,是指集体农活与分散农活相结合。集体农活如犁耙、泡种、育秧、插秧和割稻、打场等,生产队作统一安排,实行集体劳作,只有剩下的田间管理,责任到人,实行分散劳动。安徽省委讨论了试点情况,并向毛泽东作了请示汇报,得到毛泽东的表态支持,于是决定1961年在全省范围内试行“责任田”亦即包产到户责任制。“责任田”的实施,对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克服一时的经济困难,发挥了重要作用。据安徽省有关部门1961年10月对36个县的典型调查,实行责任田的36个队,粮食平均亩产比上年增产38.9%;另外36个条件大体相同但未实行责任田的生产队,平均亩产只比上年增产12%。试行一年,粮食大丰收,农村非正常死亡现象得到了改善。正当安徽省委意欲继续推行“责任田”时,却遭到批评,把包产到户说成是“右倾机会主义在农村复辟资本主义的纲领”,是“极端落后、倒退、反动的做法”。1962年2月,在中央七千人大会上,曾希圣试行“责任田”被指责为犯了“方向性错误”,免除了省委第一书记职务,“责任田”被强令改变,包产到户遭到夭折。

邓小平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实践权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安徽的包产到户“责任田”遭到批判的关键时刻,他顶着沉重的压力,在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成员中,第一个站出来支持曾希圣搞“责任田”亦即包产到户责任制。1962年6月下旬,针对大家围绕“责任田”或“包产到户”存在的分歧,邓小平在中央书记处讨论“责任田”时说:“在农民生活困难的地区,可以采取各种方法,安徽省的同志说,‘不管黑猫、黄猫,能逮到老鼠就是好猫,这话有一定道理。‘责任田是新生事物,可以再试试看。不管白猫、黑猫,在过渡时期,哪一种办法有利于恢复生产,就用哪一种办法。”同年7月7日,邓小平在接见共青团三届七中全会全体同志的讲话中,更是明确主张包产到户合法化。不久,邓小平在他所撰的《怎样恢复农业生产》一文中,进一步阐明:“农业本身的问题,现在看来,主要还得从生产关系上解决。这就是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邓小平强调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

在多是缄默无语的政治氛围中,邓小平从责任田引发出“猫论”,是对安徽省委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责任田”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曾希圣得知邓小平“猫论”的精辟论述后,感到万分兴奋,受到巨大鼓舞。他对有关同志说过:“小平同志的意见,是对‘责任田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中国农村改革,有了小平同志这位帅才,肯定是大有希望的。”邓小平从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肯定了农村包产到户的经营方式,尽管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不可能推行,但为后来改革开放时期的中国农村改革奠定了思想基础。

1980年明确支持包产到户的农业生产责任制

“文革”结束后,一些地方的队里又暗中搞起了包产到户。安徽是“文革”的重灾区,“左”倾错误使安徽农村一片萧条,许多地方农作物产量很低,群众生活十分艰难。1978年夏秋之交,安徽省发生百年不遇的旱灾,中、晚稻已经绝收,秋种再种不下去,来年的饥荒不堪设想。这对本已十分贫穷的安徽广大农民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大批农民背井离乡外出乞讨。

时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的万里,根据当时实际情况,采取了“借地度荒”的特殊政策。即把地“借”出去分给村民,包产到户,责任到人,达到多收点粮食度过饥荒的目的。此政策引发了农民对“责任田”的怀念,肥西等地农民在借地基础上实行包产到户。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村全队18户,只有2户没有要过饭。在大旱灾难面前,再不想办法,情况将更为严重。有什么办法能够保证度过饥荒呢?只有一个,就是不吃大锅饭!1978年12月的一天夜里,小岗生产队18户农民,在生产队正副队长严俊昌、严宏昌的带领下,秘密聚会,他们神态极为严峻地立下了把生产队土地划分到户、包干经营的“生死契约”:“我们分田到户,每户户主签字盖章,如以后能干,每户保证完成每户的全年上缴公粮,不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如不成,我们干部坐牢杀头也甘心,大家社员也保证把我们的小孩养活到18岁。”全村18户农民的户主加上干部共计20人在契约上按了血红的手印。他们并不知道,这个小小的契约,却预示着农村一场大变革的开始,由此揭开了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而这份“红手印包干书”后来成为中国农村改革的一份重要文件,被认为是全国第一份包干合同书。这个冒着身家性命危险带头实行“大包干”的生产队长严宏昌说:这是逼出来的,不改革只有死路一条。

然而,由于长期受苏联集体农庄模式的影响,当时实行的是人民公社的体制,认为生产组织的规模越大越好、公有化程度越高越好,而对家庭经营采取排斥、否定、取消的态度,“包产到户”在此之前的50年代和60年代曾受到过严厉的批判,被禁止。这样,包产到户在农村的再度出现,注定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必然引起一场究竟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的激烈争论。

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一封读者来信——《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当稳定》,来信者叫张浩,当时是甘肃省档案局的干部。1979年,张浩回河南洛阳老家,看到那里正在搞包产到组,分地分牲口。他以激烈的措辞给《人民日报》写了一封信,说: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搞了二十几年,群众已经习惯。现在搞包产到组、包产到户,是倒退,是脱离群众不得人心,会搞乱干部群众的思想,给生产造成危害。《人民日报》为这封信配发了编者按,称“不能从队为基础退回去,已经出现包产到组和分田到组的地方,必须坚决纠正”。这就是后来人们称之为的“张浩事件”。这在全国实行责任制的地区、特别是在安徽造成了极大的思想混乱。

在农村包产到户责任制面临着何去何从、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是邓小平力挽狂澜,使农民的劳动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保护,才使得农村改革一直沿着健康的轨道向前发展。1977年11月,以万里为书记的安徽省委在粉碎“四人帮”后出台了第一份关于调整农村政策的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简称“六条”),这是中国农村改革的一个重要信号。文件针对当时农村政策存在的几个严重问题,拨乱反正,突破了很多禁区。刚刚恢复中央领导工作的邓小平对此给予热情肯定,他指出:“我們现在需要有些新概念,不能老是原来老框框……农业的路子要宽一些,思想要解放,只是老概念不解决问题,要有新概念。……要多想门路,不能只是在老概念中打圈子。”在出访巴基斯坦路过成都时,邓小平对四川省委第一书记赵紫阳说,在农村政策方面,你们的思想要解放一些,万里在安徽搞了个“六条”,你们可以参考。并亲手将一份安徽“六条”交给了赵紫阳。不久,四川省委仿照安徽“六条”制定了“十二条”。从此,安徽、四川两省点燃了中国农村改革的火把,照亮了希望的田野。1978年秋,万里向当时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痛陈农民的贫困绝望,并提出非要把土地划给农民建立责任田不可,否则无法扭转危局。华国锋不同意,认为只有把人民公社精神更深入地灌入农民心中,抓紧阶级斗争,才能振兴农村经济。在两人的争论时,叶剑英、邓小平在场。万里得到了邓小平的支持,邓小平在插话中再次重申了他的“猫论”。1980年5月31日,在刚刚兴起的“包产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遭到围攻、讨伐的紧要关头,邓小平同中央负责人就农村问题发表了重要谈话,赞扬了安徽肥西县的包产到户和凤阳的大包干,对农村改革予以充分肯定和支持。邓小平说:“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安徽肥西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增产幅度很大。‘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面貌。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现在农村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还是思想不够解放。”

当中国农村改革突破的敏感时刻,邓小平肯定包产到户,从而为这场伟大的变革清除了障碍,铺平了道路。

“休养生息”政策为农村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中国农业发展缓慢,主要是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严重的“左”倾错误做法,极“左”的农村政策将农民完全局限于平均主义的单一集体经济组织中,对农民限制得过多过死,束缚了农民的手脚,影响和妨碍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粉碎“四人帮”后,中国依然没有从“文革”的阴影中走出来,当时中央主要负责同志顽固地坚持“两个凡是”,坚持极“左”路线,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导致了实际工作包括农村工作的停滞徘徊。邓小平首先在理论上抵制和批判“两个凡是”,明确指出它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强调指出:“不能够只从个别词句来理解毛泽东思想,而必须从毛泽东思想的整个体系去获得正确的理解。”邓小平支持当时全国性的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大声疾呼:“不打破思想僵化,不大大解放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四个现代化就没有希望。” 1978年底召开的中共中央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邓小平提出的“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并作出了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正是有了这场思想解放运动营造的良好社会环境,使得人们的思想从极“左”思潮的束缚中摆脱出来,从教条主义、个人崇拜的僵化状态下解放出来,人们开始以新的眼光来看待农村刚刚兴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社会以开明的态度来认识和接受这一新兴事物,这无疑为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中国农村改革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文革”的十年浩劫使我国的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其中农村的问题尤为突出。当时农村中有二亿五千万人吃不饱肚子,吃饭问题成了最为紧迫的大事。广大农民迫切希望休养生息,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解决温饱问题。广大农民连温饱这个最基本的生存条件都没有解决,怎么能够谈得上稳定呢?农民连贫困也没有摆脱,哪里还谈得上农村的发展和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呢?邓小平意识到,当前农村的当务之急就是停止那些已经行不通的极“左”政策,恢复过去某些行之有效的政策,给农村和农民松绑,让广大农民休养生息,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这一点也日益成为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集体的共识。1980年4月2日,邓小平找胡耀邦、万里、姚依林、邓力群等中央领导同志谈话时说:“农村地广人稀,经济落后,生活贫困的地区,像贵州、云南、西北的甘肃等省份中的这类地区,我赞成政策要放宽。”邓小平强调说:政策一定要放宽,使每家每户自己想办法,多找门路,增加生产,增加收入。于是,放宽农村政策、减轻农民负担等一系列有助于农民休养生息的政策相继出台了。

放宽农村政策,就是要取消对农民的各种“左”的政策的限制,准许农民自主经营、自由种植,并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不仅作出了把全党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同时又制定了两个重要的农业文件,即《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文件明确规定: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都有权因时因地制宜地进行种植,有权决定增产措施,有权决定经营管理方法,有权抵制任何领导机关和领导人的瞎指挥。社员自留地、自留畜、家庭副业和农村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附属和补充,不能当作所谓的资本主义尾巴去批判。两份文件的核心是放宽和调整了农村政策,受到了全国广大农民的欢迎和拥护,称之为“抢救农业、富国裕民的文件”,是“多年来最好的文件”,有力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邓小平认为要休养生息,农业生产必须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尊重农民的意愿,尊重和保障生产队的自主权,反对“瞎指挥”。同时对经济政策作了相应的调整,着手进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由于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出台和调整,使广大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负担减轻了,收入增加了,生产的积极性发挥出来了,农业生产也迅速恢复和发展起来。

调整农村的阶级关系和社会关系,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社会环境,这也是“休养生息”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粉碎“四人帮”以后,邓小平力挽狂澜,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中共中央对过去受阶级斗争扩大化错误影响而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解决,调整了农村中的社会关系,为地主、富农分子摘帽。中共中央的文件规定:凡是多年来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主、富农分子,以及反革命分子、坏分子,一律摘掉帽子,給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的待遇;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农村人民公社社员,他们本人的成份一律定为公社社员,享有与其他社员一样的待遇。今后,他们在入学、招工、参军、入团、入党和分配工作等方面,主要应看本人的政治表现,不得歧视。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社员的子女,他们的家庭出身应一律为社员,不应再作为地主、富农家庭出身。全国先后有440多万人由此被摘掉了地主、富农的帽子,这意味着,全国至少有2000多万人结束了三十年来倍受歧视的生活,享受到应有的公民权利,开始了政治上的新生。这一部分人的生产积极性被调动起来,消极因素化为积极因素,为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了一个宽松的政治环境。

让农民休养生息不是最终目的,为的是真正让广大农民在解决温饱、脱掉贫困后逐渐走向富裕。共同守贫固然不行,齐步走向富裕也不现实,只有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影响和带动整个中国农村走向富裕。粉碎“四人帮”后,许多人依然怕富、不敢露富,也不敢致富,提起致富心有余悸。不打破人们怕富的思想禁锢,不使人们树立起劳动致富光荣的思想观念,中国农村改革就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并站稳脚跟,也不可能进一步深化、完善。对此,邓小平一方面提出要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的“大锅饭”,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另一方面则提出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思想和政策。1980年1月16日,邓小平在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讲话时说:“我们提倡按劳分配,对有特别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也提倡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由于多劳多得,先富裕起来。这是坚定不移的。”邓小平的讲话,充分肯定了勤劳致富光荣,也表明了党和政府对先富裕起来的劳动者的合法收入提供法律的保护。这给广大农民的思想以极大的解放,争先恐后往富路上奔,并由此不断地改革农村中的生产关系,使改革走向深入。同时也使农村涌现出一批勤人、能人,起到示范作用,带领大家共同致富。“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这无疑为中国农村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事业,注入了新鲜的活力。

粉碎“四人帮”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领导集体在农村实行“休养生息”政策,纠正极“左”政策,放宽农村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并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等一系列措施的相继出台,不仅缓和了农村各种紧张关系,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而且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解放了思想,为中国农村改革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巫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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