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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超量恢复》

2019-10-09刘海军王锦

当代体育科技 2019年22期
关键词:辩证质疑反思

刘海军 王锦

摘  要:《论超量恢复》再一次对“超量恢复”在训练中所起的作用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批判和否定。针对《论超量恢复》所提出的质疑和批判进行反思与论证,认为《论超量恢复》一文对“超量恢复”质疑学说的某些例证有待商榷;能量物质对运动能力的提高具有不可忽视的价值和作用;以多数能源物质的“超量”代替少数的“减量”或“变量”更有实际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超量恢复  质疑  反思  辩证

中图分类号:G804                                  文獻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9)08(a)-0016-02

Abstract:"On the Excess Recovery" again on the "excess recovery" in the training role was unprecedented criticism and negation. For "On the Excess Recovery" questioning and criticism of the proposed reflection and demonstration of that, "On the excess recovery," a paper on the "excess recovery" questioned some examples of questionable doctrine; energy substances to enhance athletic ability has We can not ignore the value and role; a majority of the energy of substance "excess" instead of a handful of "reduction" or "variable" more practical significance.

Key Words: Excess recovery; Question; Reflection; Dialectical

2013年《体育与科学》第34卷第4期刊载了茅鹏先生的《论超量恢复》一文,文章以“人体是整体与部分统一协调的复杂体”为核心点,认为训练的作用“根本原理”不是“超量恢复”而是“整体协调”[1],对“超量恢复”提出了新的质疑和批判。文章义正言辞的表明了“超量恢复”作为训练作用中的“根本原理”是不正确的。笔者对文章进行了仔细研读,并通过查阅拜读大量的相关文献后,对《论超量恢复》一文所提出的质疑和阐释进行反思。本着敢于怀疑和学习的态度,结合对“超量恢复”的再认识,就“超量恢复”所遭遇的质疑提出不同的见解,以期对“超量恢复”后续的研究提供理论参考。

1  “能量物质”因素质疑之反思

《论超量恢复》一文,对“超量恢复”能量物质这一“因素”提出了质疑,认为“消耗”和“恢复”并非指的“能量物质”,且“能量物质”并不能代表运动能力的全部意义,并以“就像汽油并不能代表汽车的品质和性能一样,况且汽车经“使用”,除了‘变旧没有其他值得注意的变化。”为例进行了质疑[1]。但笔者认为,能量物质对运动能力的提高具有不可忽视的价值和作用。人体在运动时,由于其体内的能源物质的消耗增大,供能能力逐渐降低,因此机体运动的工作能力也随之下降,运动“极点”的出现正是体内能源物质消耗达到极限后引发的一系列不良反应[2]。如果说体内能量物质消耗到达极限后引发了运动“极点”,出现这样的不良反应。是否可以这样认为,如果体内能源物质不消耗或者说出现超量那就不会出现运动极点的产生等不良反应,是否也可以证明能源物质的增加对机体的工作能力的提高具有明显的价值和作用呢。同样以“汽油与汽车的关系”为例来分析:优质的汽油在燃烧的过程中燃烧的更充分,释放的能量就越多,汽车的动力就越好,汽车在运行中的外在表现就越好,汽车的“折旧”就越低(当然排除其它折旧因素,单独就汽油的品质对汽车的损耗来谈)。如此说来,汽油质量的优劣对汽车没有产生作用吗?虽然机体也存在在不良负荷刺激下机体裂变反应的现象(正如汽车的“折旧”),但人体非刚体,通过负荷调整,机体能够重新恢复。因此,能量物质的增加和提高同样对机能能力有着积极的作用。

2  “减量恢复”或是“变量恢复”而非“超量恢复”界定之反思

文中提到,运动训练中有大量的事实与“超量恢复”不符。首先,文章以身体总体的“物质因素”——体重作为反驳点,认为“减轻体重——成绩提高,增加体重——成绩降低”[1],以此否定了“超量恢复”。我们暂且抛开“超量恢复”的定义及内涵不谈,试问,单以此现象就给予“超量恢复”作为训练作用的“根本原理”不成立加以定论的话,未免有点牵强。其次,文章以“减肥作为体重的下降与提高对成绩的影响”案例进行了质辩:“训练减肥以后体重大幅度地降低了,但是作为副产品——相应的运动能力却是提高了”[1],以“减量恢复导致运动能力提高”再次否定了“超量恢复”的正确性。

“超量恢复”是指运动时消耗的能源物质及各器官、系统的机能恢复到超过原有的水平[3]。体重是人体各部分的总重量。从微观上讲,人体组织是由水、蛋白质、脂肪、糖类、维生素、电解质、及一些微量元素组成。其总重量即为体重[4]。在减肥过程中,脂肪作为能量物质通过燃烧提供了能量,减少了重量,但作为能量物质的一部分,虽然,脂肪减少了,体重降低了,但仅此以“减量”现象就否定“超量恢复”,恐有不妥。对此,笔者不禁要问,如果单纯说燃烧脂肪减轻体重是“减量”范畴的话,那么其它能量物质的增加是否应该看做是“超量”呢?因此,只依据体重的减轻这一“减量”现象反驳否定“超量”,是否犯了“以偏概全”之嫌。

文章再次以“肌肉发展、增加这一‘超量是否决定运动成绩提高?”来质疑“超量恢复”。认为:健美运动员的肌肉高度发达,但是与之径赛、举重、拳击项目的运动员进行比赛的话,难以获胜。要想在此项目上获胜,就需“减肉”[1]。在此,暂且不谈“超量恢复”定义中“超量”是超的什么量,是“物质”的量还是“能源物质”的量。《论超量恢复》一文在此例证的时候,是否考虑到各竞技运动项目中运动成绩评定行为这一因素。依据运动成绩评定行为,健美运动应该属于裁判员主观评定的评分类项群。健美运动有其自身的竞赛规则,是以运动员全面发展全身肌肉,体现良好身体状态为评判标准的[5]。而径赛、举重项目属于测量类且属于体能主导类项群,是以速度、耐力和力量的综合体现为评判依据的,两者根本不属于同一评价的范畴。健美运动员通过训练,肌肉增加了、发展了,不管其是否具有短跑运动员需具备的快速奔跑的能力,还是举重运动员需具备的绝对力量和快速力量素质,只要体现出匀称、平衡、协调的肌肉状态,就是获胜的资本。拿健美项目与径赛、举重项目进行比较,是否有点风马牛不相及之说。如果照此说法,短跑运动员与体操运动员就体操项目进行比赛,胜算又有几何?是否存在可比性?因此,依据某一项目的评判标准去评判不同项目运动员的运动能力,显然是不科学和不合理的。依据项目本质特征,对体能主导类速度性项目、快速力量性项目则是追求的是肌肉力量的大小与快慢,是通过良好的力量、速度及耐力等素质的综合体现运动员竞技能力水平高低的。而健美运动员肌肉的发展,追求的是肌肉的形态而非肌肉的力量和速度,因此,健美运动员通过训练,肌肉发展了,“超量”了,对于运动成绩的提高起到了作用。

回过头来,我们不妨再谈谈“量”,“超量恢复”定义中明确指出,是能源物质超过原有的水平,那么,肌肉是能量物质吗?因此以肌肉减量来讨论“超量恢复”是否有概念不清之嫌。文中同时还提到,根据“减量”例证,应该将“超量恢复”改为“减量恢复”或“变量恢复”更切合实际。如果说仅以减脂肪降体重,就将“超量”换作“减量”或“变量”的话,是否会在字面意义上造成误导或描述含糊不清之嫌。即使脂肪作为能量物质在减肥过程中经过燃烧减少了,但燃烧后是否提供了能量,促使其它能量物质增加,那又算不算超量呢?如果单纯说运动成绩的提高是燃烧脂肪降低体重的结果,那么运动成绩的提高是否还依赖其它能量物质和器官机能、系统能力的支撑,脂肪的燃烧对于在“减肥运动后运动成绩的提高”又起到多大的作用呢?此外,运动训练追求的是运动员竞技能力的最大化,是通过运动员系统的科学训练,训练效应不断叠加,从而达到更高的竞技能力水平。

运动训练中,运动员竞技能力是不断发展的,当然,训练过程中运动员成绩存在保持甚至下降阶段,但通过对训练计划、内容的调整和修正,消除克服此现状,是运动训练过程中教练员指导组织训练能力和水平的体现,应属于另一范畴的话题,在此不再展开讨论。如果以运动员能量物质超过原有的水平的“超量”来表述,则更能够清晰的描述训练过程的不断前进发展的指向性,“变量”是“变多”还是“变少”,含糊不清无法体现“发展”一说,因此,以多数能源物质的“超量”代替少数的“减量”或“变量”更有实际的指导意义。

3  结语

作为解释运动训练效果的理论基石——“超量恢复”[6],自1977年由前苏联列宁格勒体科所雅克夫列夫首次在其专著中提出以来,被广泛运用到运动训练与体育健身,成为指导竞技体育训练和体育健身的“经典理论”。时至今日,“超量恢复”一直在运动生理、生化以及训练领域占据着重要的地位[7]。随着理论的不断发展,30多年来,此原理也一度受到许多专家学者的质疑和批判,质疑声音也不断强烈。茅鹏先生的《论超量恢复》再一次以具体的示例否定了“超量恢复”的“根本原理”。笔者深知,自身无论理论基础还是学术水平都有待提高,但本着敢于怀疑和学习的态度,就《论超量恢复》一文所举例证,结合对“超量恢复”的理解和再认识,提出不同的见解,旨在抛砖引玉,以期对“超量恢复”后续的理论研究提供参考和借鉴。

参考文献

[1] 茅棚.论超量恢复[J].体育与科学,2013,7(4):3-4.

[2] 顾勇.对传统超量恢复训练理论的再认识[J].吉林体育学院学报,2005,21(1):90-91.

[3] 王瑞元,苏全生.运动生理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12.

[4] 人的体重由哪些成分构成?[EB/OL].http://wenda.haosou.com/q/1370690183067903,2013-06-08/2015-03-20.

[5] 健美比赛规则[EB/OL].http://wenda.haosou.com/q/1371371875060571,2013-06-16/2015-03-20.

[6] Jakow lew N.N.Sportbiochemie[M].Barth, Leipzig, 1977.

[7] 陳小平.运动训练的基石-“超量恢复”学说受到质疑[J].首度体育学院学报,2004,1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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