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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管干部:新中国70年的实践历程与经验启示

2019-09-10陈志发

阅江学刊 2019年5期

摘要: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管干部原则经历了建立调整、挫折停滞、恢复规范、改革发展、全面从严五个阶段,既积累了宝贵经验,也有过深刻教训。新时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必须保持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干部管理方法;突出政治标准,把好选人用人关,确保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权始终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的人手中;要特别重视干部培养教育工作,把提升政治觉悟、政治能力贯穿干部培养教育全过程;坚持激励约束并重,既要严格管理干部又要关心厚爱干部;坚持党管人才,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为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奋斗中来。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百年大计,党管干部原则必须长期坚持,不能削弱动摇。

关键词: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党管干部;政治标准;严管厚爱干部;党管人才

中图分类号:D2623文献标识码:A文章分类号:16747089(2019)05000510

基金项目:201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共产党增强群众组织力研究”(18ADJ002)

作者简介:陈志发,中共南京市委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高级讲师。

党管干部原则是我们党长期坚持的干部工作根本原则。在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重要历史时刻,回顾、总结新中国70年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实践历程和宝贵经验,对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和宏大的人才队伍”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32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新中国70年党管干部原则的实践历程

新中国成立70年来,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既取得了显著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也遭受过挫折,有过深刻教训。

(一)建立调整阶段(1949年10月至1966年5月)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主要任务由领导革命战争转变为领导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战争年代“一揽子”管理干部的方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1950年11月,政务院成立了人事部,协助中央组织部开展干部工作,建立党委和政府共同管理干部的双重机制,改变了过去由党委和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干部的制度,实行分级分部管理干部的制度,使干部管理工作同检查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这种分级分部管理干部的方法,对稳定干部队伍和促进干部专业化起了重要作用。1951年3月,刘少奇同志在党的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作报告时专门谈到“关于党的干部管理问题”并指出:“现在全国我们党的干部与非党的干部共约175万人左右。为了管理这些干部,需要建立正规的、固定的管理干部的一套机构和制度。”他强调:“从原则上说,担负最重要职务的干部,应集中由中央管理,地方组织加以协助。担负次要职务的干部,由各中央局、分局和省委、区党委分别管理,下级组织加以协助。担任初级组织职务的干部(乡村和基层组织的干部)则由县委和市委管理。总之,从最初级到最高级的每一个干部,都要有一定的机关来管理,不应有任何一个干部而没有地方管理他的。” 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刘少奇年谱》,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99页。这是关于党管干部原则最早的文件记载。

为适应实施“一五”计划的需要,1953年11月中央召开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决定》,决定逐步建立在中央及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在中央及各级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下的分部分级管理干部的制度。实行分部分级管理制度,就是把“所有干部分为9类:即军队、文教、计划与工业、财贸、交通运输、农林水、政法、党群、党外干部,除军队干部由军委管理以外,其余由党委各部门分工管理。”孔圣根:《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理论探讨》,《组织人事学研究》,2001年第3期,第37页。 随后,为了加强对财经干部的管理,在各级党委设立了与政府机构相对应的工作部门,如财贸工作部、文教工作部等。这是干部管理体制上的一个重大变化,正式确立了分部分级的干部管理模式和党委与政府人事部门共同管理干部的双重管理体制。1953年底,中央作出《中央关于统一调配干部,团结、改造原有技术人员及大量培养、训练干部的决定》;1964年初,中央决定对科技干部依据科技水平、职称和级别实行分部分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了干部录用、考核、奖惩、培训、工资、交流、退休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干部能上能下、能“官”能民的制度、“后备干部名单”制度和培养提拔新生力量接班人的制度等。

(二)挫折停滞阶段(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

“文革”十年,是党和国家事业遭受严重挫折的十年。1966年8月,中央组织部的领导干部被“罢官”,1967年1月以后全国掀起了夺权高潮,许多党政领导干部被打倒、拘禁和开除,大批干部、知识分子被送进“五七干校”接受改造。从1968年底开始,中央及地方的各级干部人事部门陆续被撤销,一批造反派骨干分子进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1974年初,许多地方违反组织原则大搞“突击入党”“突击提干”,造成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下降。“文革”期间,干部选拔任用以对阶级斗争的态度为依据,“派管干部”取代了“党管干部”,“任人唯亲”取代了“任人唯贤”,新中国成立以来建立、形成的一系列干部管理制度和党内法规遭到废弃,干部管理工作、干部制度建设遭受严重破坏,教训极为深刻。

(三)恢復规范阶段(1976年10月至1992年10月)

针对过去我国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教训,这一时期重点工作是适当放权,建立四个现代化建设急需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1980年5月,中组部《关于重新颁发〈中共中央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的通知》,对党管干部原则作了如下表述:“一切干部都是党的干部,都应根据他们担任的职务,分别由中央和各部门的党委、党组或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负责管理。对干部的任免、提拔、调动、审查和干部问题的处理,都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的党组织批准,不能由任何个人专断。”该通知强调:“凡属于中央、地方党委和中央各部门党委交叉管理的干部,即同时由两级或三级党委管理的干部,均应由上一级党委主管,下级党委应从考察、考核、培养、教育、审查等方面协助管理,并可对这些干部的任免、调动、提拔、奖惩提出建议,但对这些干部的任免、调动必须报经主管党委批准。” 钱再见:《公务员制度创新与实施》,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9页。1980年12月,邓小平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把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干部队伍建设方针,完整准确地概括为“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26页。  的“四化”方针。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将这一方针写入大会通过的新党章。之后,中央颁发《关于干部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等文件,废除了干部职务终身制,使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多年的干部管理体制暴露出权力过于集中、干部队伍缺乏活力等弊端,迫切需要改革。1983年10月,中央组织部颁发的《关于改革干部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要本着管少、管活、管好的精神,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实行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室、中共中央纪委法规室、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选编(1978—1996)》,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年,第85页。 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明确提出,对“国家干部”进行科学分类,以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为重点,“改变集中统一管理的现状,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41页。1989年8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强调:“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党要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领导,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3页。1992年9月下发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在改革和建设中的战斗力的意见》指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和竞争、激励机制,调动各類干部的积极性,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提供制度保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27页。党的十四大报告重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调:“对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有高度革命事业心和为人民服务的强烈责任感,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政绩突出、群众信任的干部,要委以重任。”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39页。

(四)改革发展阶段(1992年10月至2012年11月)

党的十四大以后,我国进入全面改革发展的新时期,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经过8年多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于1993年8月14日正式颁布实施。该条例对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职务升降、任免、辞职辞退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对传统干部人事制度的一次全面改革,是党和国家依法管理干部人事工作的新开端。1995年2月,党中央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了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提出了选拔任用干部“十个不准”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一)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二)不准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三)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四)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党组)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五)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六)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七)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在干部调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八)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九)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十)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中国法制出版社编:《党政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第13页。 的纪律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保障体系。1998年5月,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暂行规定》,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作出了明确规定。1999年4月,中央办公厅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暂行规定》,对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同一班子、同一地区的任职时间和交流任职问题作出了系统规定。这三个文件的下发,标志着党管干部工作步入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进入新世纪,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的基础上,政治体制改革和各项社会事业改革全面展开,这就给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2000年8月,党中央颁发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特别强调:“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要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 中共中央组织部研究室(政策法规局)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法规文件选编》,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04年,第3页。2002年7月,中央修订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特别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中共中央组织部研究室(政策法规局)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法规文件选编》,第19-20页。 随后,《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等配套法规文件陆续下发,推动了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引进竞争激励机制等多项改革措施的落实,提高了干部人事工作的民主化、制度化程度。

在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要“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人民出版社编:《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51页。 2009年9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158页。 接着,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同时,中央组织部制定了《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上述四项文件一并形成了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2009年12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进一步强调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适应新的情况,积极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

(五)全面从严阶段(2012年11月至今)

进入新时代,要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党,就要确保党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关键在人,就要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习近平: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411页。 2013年6月,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从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等方面对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提出具体要求。2014年初,以修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牵引,构建了精准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强调要大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2014年6月,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强调注重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培养和考验干部,促进了干部资源的优化配置。2015年7月,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明确干部“下”的标准,规范干部“下”的渠道,在推进干部能“下”问题上迈出实质性步伐。2015年10月,修订颁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成为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遵循,为培养造就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供重要保证。2016年8月,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重点强调要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成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有力武器。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使命需要好干部。党的十九大报告特别强调:“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64页。 在2018年7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明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即“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11页。 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理论的也是实践的,为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键,重点是做好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16页。 这一重要论断既生动描摹了高素质干部的“新时代肖像”,也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怎样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大课题。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2019年3月,中共中央重新修订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新的条例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新中国70年党管干部原则的经验启示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上的报告》,第20页。 党的领导主要是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是党的组织领导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党的思想领导和政治领导的组织保证。回顾新中国70年来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的实践历程,可获得以下经验启示。

(一)保持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干部管理方法

邓小平同志指出:“既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又要不断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这是一条基本经验。” 鄧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28页。党管干部原则是做好干部工作总的、根本性的原则。新中国70年的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坚持“党管干部”这个总的、根本性的原则,党的干部工作才能保持正确方向,党在思想、政治上的领导才能有效落实。但在干部管理的具体体制、机制,以及管理程序等问题上,则需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改进。一成不变、永恒管用的党管干部的具体要求和方式方法是不存在的。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因此,党管干部必须保持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党管干部的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党管干部的体制机制。

调整是为了适应新形势,改进是为了更好地管理。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普遍增强,要求从根本上打破干部工作神秘化、封闭式运作的模式,改变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状况,逐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依靠群众选贤任能。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阐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就决定了党和人民需要大批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要使更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被发现、被提拔,必须建立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真正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选拔出来,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有作为。实践证明,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改进干部管理方法,就能够使干部工作更好地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更好地体现时代发展的要求,更有利于提高干部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更有利于选好人用好人,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二)突出政治标准,关键要把好选人用人关

为政之要,唯在得人。毛泽东同志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492页。 党管干部关键要解决“为谁选人”和“选什么样的人”的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就是党的干部工作,根本职能是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选人,按照党和人民的意愿用人,确保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权始终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手中。这是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中取得的宝贵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化“关键在党、关键在人”的重大判断,在选人用人问题上特别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选拔使用要突出政治标准,政治标准是选人用人第一位、最根本的标准。选用一个干部,首先看他是否具有坚定的政治意识,能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政治标准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各方面,既看平常看一贯,更看面对大是大非等关键时刻的表现,准确掌握干部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定力、政治品格。选拔使用要坚持事业为上。选用干部归根结底是为了事业发展,必须把事业为上作为选人用人的根本出发点;事业需要什么样的人就选什么样的人,岗位缺什么人就配什么样的人,把适合的干部放到合适的岗位上。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必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选人用人“三个坚持”思想,即“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广开进贤之路,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 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19-20页。 选人用人必须把好政治关,把是否忠诚于党和人民,是否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是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作为衡量干部的第一标准。同时,要加快干部知识更新、能力培训、实践锻炼,要把那些能力突出、业绩突出,有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的优秀干部及早选出来,及时用起来。

(三)抓好干部教育,以提升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为重点

党管干部,要“管”全面,把发现、培养、选拔、任用、教育、监督这几个环节都管起来;要“管”基础,下大气力抓好干部培养教育这一基础性工作。培养教育干部是干部资源开发的基础工作,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前提。如果不重视干部队伍的培养教育,选拔任用干部势必停留在低层次上,就难以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加大干部队伍培养教育力度,着力培养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党管干部原则落到实处,使干部队伍始终充满生机活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成长成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416页。抓好干部培养教育,就是要建立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教育体系,增强干部素质培养的系统性、持续性、针对性,把提升政治觉悟、政治能力贯穿干部培养教育全过程。

新时代,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党章党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信仰之基,加强政德修养,打牢从政之基,严守纪律规矩,夯实廉政之基,提升党员干部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党组织、政治上依靠党组织、工作上服从党组织、感情上信赖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思想理论上的坚定清醒是政治上坚定可靠的前提,党的理论武装是党性教育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 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07页。坚定理想信念是党性教育的关键,“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第108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使广大党员干部普遍受到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教育,补足精神上的“钙”,炼就“金刚不坏之身”,促进干部队伍不忘初心使命、永葆忠诚本色。要适应新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加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培训,健全基本知识体系,强化能力之基,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提高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和驾驭风险本领,着力提高干部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

(四)注重正向激励,把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年,第72页。 邓小平同志曾多次强调:“对执政党来说,党要管党,最关键的是干部问题。”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328页。  党的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要求,干部管理要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特别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各级党组织要关心爱护基层干部,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严管,就是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9年,第223頁。 就是要对干部真正负责。厚爱,就是要聚焦干部关注的重点,研究干部使用、工作支持、待遇保障、心理关怀等有效措施,激励广大干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严管是厚爱的基础、保障;厚爱是严管的出发点、落脚点。严管就是厚爱,厚爱便是激励,两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

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加强全方位管理,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统一起来,把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衔接起来,把八小时之内的管理和八小时之外的管理贯通起来。”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21-22页。  “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处,特别是要把一把手干部管住管好。”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22页。  同时,也要“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22-23页。 新时代,坚持党管干部,就是要把严格管理和关心厚爱结合起来,坚持严管厚爱并进,持续改进干部队伍作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能干事有担当干部提供机会和舞台,激发广大干部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约束激励并重,既要提醒每个干部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又要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勤政为民的干部撑腰鼓劲。要真诚真情关爱干部,对于讲担当、重实干,服务在基层、战斗在一线,干在艰苦行业、身处偏远地区的干部,要用真心、真情去关心他们,爱护他们,给予他们政治上的关爱、思想上的关怀、工作上的支持、待遇上的保障,为他们搭建干事创业、施展才华的舞台。

(五)坚持党管人才,着力培养宏大的人才队伍

千秋基业,人才为本。2003年12月召开的新中国成立后首次人才工作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党中央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党管人才”的新要求:“大力加强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的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中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本书编写组:《人才强国战略干部读本》,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4年,第262页。在党的十七大上,首次提出“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强调:“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新局面。”本书编写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51页。 党的十九大报告特别强调:“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第64页。   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当前世界范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国际社会人才争夺日趋激烈,“我们必须加快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建设一支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的优秀人才队伍。” 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24页。

从“党管干部”到“党管人才”,这是党的干部工作与时俱进的新要求,也是党对人才认识的深化与提升的表现。党管干部原则中“管”的重心在“管方向、管政策”,党管人才原则中“管”的重心在“聚队伍、聚合力”。新时代,“党管人才”既要延续“党管干部”的优良传统,又要开辟“党管干部”新的发展空间。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一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新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优良环境,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专业化技能人才。二要實行积极开放的人才政策,“以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用才的胆识、容才雅量、聚才的良方,把党内和党外、国内和国外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的伟大奋斗中来。”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第65页。  三要完善人才工作格局,充分利用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思想工作优势,发挥党委(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总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发挥重要作用的人才工作新格局,着力培养宏大的人才队伍。

三、结语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归根到底在培养造就一代又一代可靠接班人。”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26页。 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百年大计,“党管干部”这一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必须长期坚持、不能削弱动摇。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江苏时指出:“从严治党的重点,在于从严管理干部。”他强调:从严管理干部要着力抓好“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第235页。  这五个方面。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党管干部的根本原则,就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

要全面管理,面向全体。把从严管理干部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把从一进干部队伍的年轻干部到离退休的老干部、把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都“管”起来,实现干部管理全覆盖。面向全体党员、干部,“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重点是抓住‘关键少数’。”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223页。

要严格标准,真管真严。以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为依据,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以德为先、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是管好各级领导干部和身处关键岗位、掌握大量公共资源的干部。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加严格的约束。”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第72页。

要环节衔接,长管长严。将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关键时刻管理贯通起来,将上级管理、组织管理和干部自身管理结合起来,把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衔接起来,真正做到干部随严管成长、严管伴干部一生。“对干部不能‘放养’,而要及时掌握动态,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帮助干部一步步成长起来。”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17页。

要多措并举,敢管敢严。用教育培养、制度约束、考核评价、强化监督等手段,多“管”齐下、相互配套,保障每个干部健康成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最大限度避免干部犯错误、犯重复性错误、犯重大错误。“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哄着、护着,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第72页。

要明确责任,失责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把对每个干部管理的主体责任、直接责任、配合责任划分清楚,该谁负责就由谁负责,该谁负主要责任就由谁负主要责任,哪个环节出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管理主体的责任。”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第236页。  切实落实干部选人用人责任追究制,严防、严惩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政治生态,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干部工作基础。

〔责任编辑:李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