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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心人铺路

2019-07-22王溱

商周刊 2019年7期
关键词:公益事业义工学雷锋

王溱

遍地开花的志愿者和公益事业者亟须一条平坦而规整的大道:走在上面辛苦却自豪,忙碌却舒畅,委屈却心安。

3月5日,对中国人而言,是个特殊又值得纪念的日子。56年前毛泽东为雷锋题词,之后这个日子成为中国人宣扬和倡导无私奉献、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标志性时间。在这个时段里,除了要特意组织一些公益活动,一些单位和团体还要进行表彰活动。对那些持之以恒坚持扶危济困、排忧解难、雪中送炭的先进人物和群体颁发奖状、授予锦旗,大张旗鼓地宣传他们可歌可泣的事迹,传递人间的真善美,讴歌世间的正能量。

鼓励表彰历来是弘扬正气、激励人心的一种喜闻乐见、约定俗成的传统手段和形式。这是一种荣耀,也是一种象征,很多情况下正能量就是通过“轰轰烈烈”的表彰传播出去的,更多的先进典型也是在众人的激动和敬佩中诞生的。可以说,这种国人特有的褒扬方式,对促进和感召更多的人参与公益,向善向上,无疑起到了巨大的不可估量的作用。

但是随着公益事业越来越成为常态,特别是大量志愿者的涌现,以及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除了形式上的文章要继续书写好,如何解决公益事业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也不可避免地摆在了国人的面前,期待有关部门去研究探讨.并建立相应的对策。

记得几年前慕名赴中国台湾考察义工服务。台湾的义工不仅数量多,工作开展得也有声有色。义工几乎涉猎每一个行业、每一个领域,社区甚至还有专门常设的机构,负责协调有关具体事宜。在台北一个社区考察时最令我们感兴趣的是“送餐服务”。这个社区有不少孤寡老人,他们年迈多病,出门困难,社区就安排义工一日三餐送饭上门。那些义工们平时没工作吗?当然有。那怎么保证去给老人们送饭?插空呀。比如早上早起一会,中午利用午休或吃饭时间,晚上耽误一下自己的休息时间。义工们住得离老人一定很近吧?有远有近。不过远点也不要紧,可以乘公交车,也可以骑摩托车。乘车要买票,摩托车要耗油,这些费用义工自己解决吗?不,要给补贴。尽管不多,但应该可以解决所需的费用。义工们的力气是“奉献”的,但之外的付出,社会组织要给一定弥补。

有意思,做好事还给补贴。

在我们许多人意识中,做公益、做志愿者就应该是“无偿”的,不能要回报,也不应该接受回报,否则就不是“学雷锋”了。而且做好事不应该留名,更不应该宣扬,如果那样会被另眼相看,认为有所“图”。所以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情景,某些节点会出现一些“学雷锋”的群体和个人,比如到沙滩上收集垃圾,到居民小区帮着整理环境,还有的到乡村去给果农传播栽种技术,以及给一些业务培训班义务授课等。这些参与者没有任何“回报”,哪怕是自己驾车几十里到偏僻的山村,牺牲了休息日备课讲课,也都被视为“应该”。

应不应该?大概凡是去做公益的人不会想到回报。传统习惯和意识决定了人们的价值取向,尤其在做善事上,有“索取”之念,似乎就有“罪恶”之嫌。其实,這是“狭隘”的落后观念,不但混淆了古道热肠和沽名钓誉的本质与概念,还无形中伤害和遏制了许多热心人的感情与积极性。

实际做公益也好,做善事也罢,与适当得到一些“回报”是相辅相成的。相信任何一个有爱心的人都愿意为需要帮助的人做出自己的贡献,但这种贡献不应该是对物质利益的占有,起码不应该是长期占有。如果那样从情理道理上,都说不过去。台湾的义工拿着社会组织给的补贴,不辞劳苦为孤寡老人一日三餐送饭,其奉献的时间、体力和热情,已经是难能可贵了,但如果有人再盯着那点有限的补贴岂不是在断孤寡老人们的“后路”?

高调表彰,大力宣传都不为过,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有爱心有正气的楷模,但我们也不能让那些默默奉献的人“出力又吃亏”。所以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给予适当的物质支持,建立行之有效的奖励机制,形成长效而健全的运行制度,迫在眉睫。因为遍地开花的志愿者和公益事业者亟须一条平坦而规整的大道:走在上面辛苦却自豪,忙碌却舒畅,委屈却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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