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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异的悲剧命运,共同的悲剧内核
——《金锁记》曹七巧与《杀夫》林市的对比

2019-07-14纪禹婷江南大学江苏无锡214122

名作欣赏 2019年32期
关键词:曹七巧金锁记男权

⊙纪禹婷[江南大学,江苏 无锡 214122]

张爱玲的《金锁记》创作于1943 年,主人公曹七巧婚姻不幸,一边死守着丈夫死后自己分得的财产,一边破坏所有亲人的幸福以求安慰;李昂的《杀夫》创作于1983 年,主人公林市命途多舛,一生都在欺凌中度过,最终不堪忍受,砍死了暴虐的丈夫。两位主人公的经历看似大相径庭,但是回溯她们的人生轨迹和心理历程,发现悲剧命运的源头都来自于中国特定时代下以男权压迫为核心的生存困境。张爱玲和李昂从女性主义的角度出发,以不同的笔触再现传统女性的悲剧命运和无力抗争,具有强烈的现实批判倾向,即使相隔四十年的漫长时间,仍旧共同传递出解放女性的时代共鸣。

一、悲剧的婚姻:男权压制下女性的物化

曹七巧出身于麻油店,拥有着十分健康的体魄和热情泼辣的性格。她原本或许可以拥有一段平凡但是鲜活的生命,可是哥哥曹大年为了金钱将她嫁给姜家二少爷,姜家放下身段迎娶七巧只是“好教她死心塌地服侍二爷”。对于兄长来说,七巧是可以买卖的商品,“凭良心说,我就用你两个钱,也是该的,当初我若贪图财礼,问姜家多要几百两银子,把你卖给他们做姨太太,也就买了”。每次到姜家探望七巧,兄长都是满载而归。另一方面,对于姜家来说,七巧是不是七巧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人要照顾好二爷,要为二爷传宗接代,甚至二爷过世后,要尽到为二爷守寡的责任。在“兄权”和“夫权”的双重压迫下,七巧的价值完全由男性决定,生而为人的诉求几乎被完全忽视。骨痨的丈夫和阴暗的旧式大家庭使这个女人受到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伤害,她通过吸食鸦片麻痹自己,用尖酸刻薄的行事作风掩盖内心的敏感脆弱,她对姜季泽控诉自己的丈夫:“天哪,你没挨着他的肉,你不知道没病的身子是多好的……多好的……”在压抑的生活中,她对健康的身体和爱情愈加渴望,但是现实的束缚最终年复一年地消磨了她生命的光彩。悲剧的婚姻是她生命凋零的转折点,使她的灵魂如同她的躯体一样,从“镯子里只塞得进一条洋绉手帕”的滚圆胳膊萎缩成了“镯子一直推到腋下”骨瘦如柴的手臂。

与曹七巧相比,林市的悲情更具显性,她被笼罩在男权压迫的阴影下,一生几乎未曾有过一丝生命的鲜活。早年丧父,母亲由于饥饿被人诱奸后失踪,林市寄住在叔叔家,而叔叔则“一向伺机要从林市身上有所获得”,但“碍于族人面子几次没将林市卖给贩子”。他抢走林市和林市母亲的屋子、把林市当作奴仆一般支使,甚至将林市嫁给屠户陈江水的原因是她“身上没几两肉,却能换得整斤整两的猪肉”。在叔叔的掌控下,林市没有人的尊严和权利,只有不断被剥削和利用的价值。而林市的婚姻不过是才出虎口又入狼窝——她被当作发泄性欲的工具:每次林市被陈江水侮辱、惨叫后才能换来食物;被当成玩具取乐:陈江水以嫖客心态朝林市脸上扔几个铜钱、看饥饿的她狼吞虎咽来满足他经济操控的自豪感和家庭的主导地位。而面对一个妓女金花,陈江水却从没有侮辱之举,甚至愿意花钱只与她聊天,把她当成一个平等的人看待,愿意和她交心为她打抱不平。这确实展现了陈江水具有人性的一面,但也是这种对比,残酷地宣告女性到底能否成为一个“人”,最终还是取决于男性的意愿。

西蒙·波伏娃曾经透辟地分析过女性在人类婚姻史中的从属地位:“女人是作为奴隶或仆人结合于父亲与兄弟所支配的家庭的,她总是由一些男性做主嫁给另外一些男性。在原始社会,父系部族、氏族几乎把女人当作一种物:她被列入两个群体同意交换的物品中。当婚姻在其演变过程中以契约形式出现时,这种处境并没有多大改善。”七巧的婚姻由兄长决定,林市的婚姻由叔叔决定,当属于“族权”的“兄权”和“叔权”向“夫权”过渡,两性间极为不平等的关系丝毫不随着女性身份的转换而有所改变,男权的交替控制,使女性无法逃离沉重的命运,“身为女人不是人”的生存窘境一直缠绕着她们。

二、悲剧的环境:孤立无援的灵魂状态

悲剧的婚姻不过是曹七巧悲剧命运的开始,旧社会的环境注定了曹七巧要受到身心的双重伤害,而由这些伤害引起的内心境况却无人关注。七巧虽然成为姜家二奶奶,但是丫鬟们谈论起来时倨傲蔑视的神态跃然纸上:“开麻油店!打哪儿想起的?像你们大奶奶,也是公侯人家小姐,我们那一位虽比不上大奶奶,也还不是低三下四的人。”“麻油店的活招牌,站惯了柜台,见多识广的,我们拿什么去比人家?”在下人眼里,七巧依旧是“低三下四的人”。对于姜家长辈来说,就更是如此,她空有一个二奶奶的身份,心中的孤独、绝望,无人关心理解,甚至至亲的人,也只是一边凭借七巧获取利益,一边谴责七巧不会做人——过年省亲时嫂子当面安慰,背地里却评价七巧:“……如今疯疯傻傻,说话有一句没一句,就没一点儿得人心的地方。”兄长是七巧悲剧的始作俑者,而兄嫂二人却丝毫感受不到七巧因阴暗的生活日益恶化的心理,同样身为女性,嫂子更是无意识地站在维护男权的角度,指责七巧。同时,七巧幻想过的爱情对象姜季泽不过是一个纨绔的花花公子,自始至终也没有对七巧存过一点儿真心。既然无人在乎,也就无人会去理解七巧的处境。曹七巧的灵魂孤立无援,性格中本就存在的骄傲要强促使她形成神经质一般尖酸刻薄的应激态度,这背后,隐含着七巧对现实的极度不满、对无法掌控的命运的控诉,以及期待有人能够理解她的绝望呼唤。而在男权至上的旧社会,这种态度无疑刺痛了周围所有人,他们只会愈发排斥七巧,如此形成的恶性循环,将七巧永远困孤岛上,直至死亡。

如果说曹七巧的性格中本身就含有反抗因子,林市则自始至终都几乎是逆来顺受。童年时母亲的遭遇形成萦绕她一生的创伤性经验,经济不能自立让男性的存在成为生活的依靠,不间断的“饥饿”的威胁使得“生存”成为她的底线——成长经历造就林市不得不以懦弱的性格以求男权社会给予她生存的空间。但是男权的侵害又何止于男性?同样因旧社会的束缚而被欲望压抑致心理扭曲的阿罔官,作为一个守寡的老女人,嗜听他人做爱的呻吟与嚎叫,但同时又满心嫉妒,因此散布林市的谣言,使本来在家遭受到非人待遇的林市在众人面前居然变成了一个贪欢、懒作的淫妇。在这样的谣言下,林市不但得不到同情,还要遭受众人的歧视和讥讽,而因此被性虐待时拼命忍住痛呼的她结果只能招致陈江水更加疯狂的侵害。曾经深得林市信任的阿罔官伙同同村女性将林市往绝境中又推了一把,让林市在生存空间本就被压榨无几的情况下更加绝望孤独。以阿罔官为首的村众颇有鲁迅笔下“看客”的意味,她们被害也害人,形成一个“无意识杀人团体”,在林市走向毁灭的道路上,她们同样“功不可没”。“男权文化的形成并不是男性自身创造的,也并不受男性控制,而是由两性共同作用生成的,女性亦是男权文化的共谋”。

曹七巧和林市,在被压迫剥削的同时,灵魂上都呈现孤立无援的状态。可见对于传统女性而言,无论是外放式的爆发还是内敛式的退让,最终都与周身环境产生不可避免的恶性循环。男权社会下,女子困窘的生存境遇已经不仅仅因为男性的压迫,女性本身亦作为帮凶,“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悠久的罕见性,其意识形态的严密性、渗透性以及权威性,使得生活于其中的任何一种社会形态的任何一个阶层的人群都无法逃避其‘荫蔽’”。整个社会都在吞噬她们微弱的呼救声,消解她们传递诉求的方向与途径,任何选择最终通向的都是绝望的深渊。

三、悲剧的抗争:无效的自我毁灭

面对男权社会给自己造成的悲剧,曹七巧的反抗可以说是一把猛烈的野火,狠狠灼伤了靠近她的人,也把自己烧尽,形成“被食、自食与食人”的结局,而从“被食”转到“食人”,这中间恰恰是男权在发挥作用。文中,曹七巧展现出对金钱的极端吝啬,原因在于安全感的缺失——她是姜家的二奶奶,但是姜家没人看得起她;血缘关系最亲近的兄长不过想从她这里获取利益;花花公子姜季泽对她从没有真心。虚伪的情感与脆弱的人际没有办法给曹七巧稳固的依靠,而不会背叛她又实实在在的金钱才能展现她的权利地位,以确保她有资本作威作福。所以,她放弃了自尊,压抑了情感,熬死了丈夫和婆婆,争得了一笔巨大的姜家遗产后领着一双儿女搬出姜公馆。男权威严造成的悲剧压抑扭曲了她的正常情感,却又因为男权赋予的经济实力使她具有了做决定的资本。曹七巧从“被男权压迫者”转变为了“男权代理人”,用女性的身份实施男权的压迫:变态的占有欲使她毒辣地逼死两个儿媳以借儿子来填补爱情中男性的缺失,疯狂的嫉妒和极端的吝啬又让她不择手段地破坏了女儿的幸福,她自私多疑、阴鸷凶狠的行为无差别地伤害了每一个身边人。晚年时曹七巧回忆:“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男权社会造成了她的悲剧,而她的抗争不过是借着男权将悲剧延续到下一代,造成了更加深彻的悲哀,毁人亦自毁。

与曹七巧不同,林市的报复就是一把刀,针锋相对地砍向最直接的迫害者。对文本外的读者来说,血腥的场面与绝望的反抗极易呼唤起拯救女性处境、重审女性地位的意识,但是这并不代表林市本人就有所觉醒。林市肢解陈江水时,现实与虚幻完全混淆,她一直以为自己是在宰杀一头猪,而“做梦了”的字样前后出现了四次。这样的反抗明显处于一种精神蒙昧的状态,是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的人类本能,带有盲目性和无意识性。与其说林市是在反抗男权,不如说她是在惧怕毁灭,甚至林市本身也就带有依附男权的倾向。嫁给陈江水一段时间后,一次午睡醒来,她想到的是“自己居然也有福分能在白天里睡午觉”。显然,这种“福分”是嫁给陈江水以后才可能出现的,但是这一点由“族权”控制转为“夫权”控制后男性施舍的“福分”,正证明了在女性毫无经济权利的状态下,究竟如何生存是由男性决定的。林市受到打骂、性虐待、没饭吃和林市有肉吃、有午觉睡,从本质上来说只不过是女性身处在男权威严下的两种不同状态罢了。林市真正有价值的两次反抗——豢养鸭子和外出找工作——可以给林市带来一定经济基础的途径,早已均被陈江水无情地毁坏。而在“身为女人不是人”的男权社会,林市最终的杀夫举动,除了造就一场游行和枪毙以外,几乎没有产生任何意义,社会没有去了解她苦难背后的真相,“‘示众’无疑象征着被逐出历史的女性连同她们对历史发言的权利,也一道被驱逐了”。反而用舆论更加疯狂地指责日益低落的妇德,企图将女性更加牢固地拴在男权之下。

所以在男权统治极其稳固的旧社会下,曹七巧和林市虽然都进行了反抗,但是最终都没有成效。最重要的原因是她们都未真正从女性的角度审视自身境遇,借用男权反抗男权本身就是对男权威严的证明,而要想真正地获得解放,还得有更加健全的人格、独立的意识和抗争的能力。

对于曹七巧和林市的生命,如果说前者像一袭爬满虱子的袍子,看似华贵的背后透出无尽的悲哀苍凉,那么后者就是一块可随手弃置的抹布,零落破败得彻头彻尾。但是在中国特定时期的男权压迫下,她们被严重物化,失去人权,婚姻只带给了她们更加严重的伤害;在精神上又孤立无援无人理解,整个社会甚至她们自己都无意识地站在男权的立场;而最终的反抗除了将自己也引上毁灭的道路之外,并没有引起社会的警醒与重视。如此种种加深了中国传统女性不能掌握自己命运的悲剧性,尖锐地展现妇女们没有经济地位、身心双重受害的生存窘境,而她们悲剧性的反抗,呼唤起对女性存在意义的重新审视,刺痛中国社会长久以来“身为女人不是人”的现实,对于女性解放有着思想上的重大意义,是以犀利笔触为女性发声的两位优秀作家跨越时代的共鸣。

①②③⑦⑧⑨⑫ 张爱玲:《金锁记》,见《张爱玲全集》,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第 218页,第230页,第226页,第217页,第218页,第231页,第260页。

④⑤⑬ 李昂:《杀夫》,见《二十世纪台港及海外华人文学经典》,花山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第53页,第53页,第74页。

⑥ 〔法〕西蒙·波伏娃:《第二性》,陶铁柱译,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12页

⑩ 岑灿:《“杀夫”与“女性主义焦虑症”——李昂〈杀夫〉与叶弥〈猛虎〉比较研究》,《中州大学学报》2015年第1期,第60页。

⑪ 陆卓宁:《不同生存形态中的同一文化意旨——李昂〈杀夫〉〈暗夜〉管锥》,《南方文坛》1993年第5期,第62页。

⑭ 雷岩岭:《看·说·女人的示众——谈现当代文学作品中女人的两种“示众”》,《湘潭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年第1期,第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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