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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防灾的路径思考

2019-06-22郭静伟

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2019年2期

郭静伟

摘 要:通过对云南省普洱市芒景村布朗族社区以现代技术规范和地方性知识相结合的动态文化防灾路径的调查,容易形成以当地本土性知识的文化持有者为主导,以社会文化整体性和相对性价值为核心理念,以社会自组织的防灾体制为稳定保障的防灾体系。

关键词:文化防灾;本土知识;防灾体系

中图分类号:S76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21X(2019)02-0017-07

一、问题的提出

灾害是自然的,还是文化的?至今依然是久议不决的难题。灾害从早期界定为“上帝的行动”,或“没有人能够为此负责的事件”,到学界以社会和文化为核心去建构的理念,一直在困扰着人们思想和行动,使这一难题的澄清,变得左右摇摆。在理论层面,Anthony Olive-Smith指出“灾害发生在自然和文化的交界面,常常以戏剧性的方式,表明它们如何相互建构[1]。李永祥则指出:“灾害是致灾因子是在生态环境脆弱性和人类群体脆弱性相结合的条件下产生的打破社会平衡系统和文化功能,给社会带来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产生新的生态环境脆弱性和人类群体脆弱性的自然或社会事件。”[2]至此,人类对灾害的认知转向于社会文化为核心的理论建构。在实践层面,“灾”因人的卷入而成“害”,人的文化失效及其过度偏离生态才是主要的致灾因子。因为人类社会文化感知并获得合理化解释的灾害,需经由文化与环境的动态调适,才能得以形成不同的防灾文化和文化防灾传统。因此,灾害既然是由人的文化所“起”,当然得靠文化的参与去加以防治。

在现代技术日新月异的背景下,许多传统的地方性知识似乎会从外而内的被现代技术所替代,甚至遗失。但传统的本土知识在防灾减灾、乡村治理、心理抚慰和结构稳定等多层面的社会功能,并不会因此而完全失效。有不少学者就以宏观的理论和微观的个案等形式,明确指出传统文化在防灾减灾中的实践价值和重要意义[3-8]。与此同时,现代化的专家系统也倡导致力于倡导对症下药,以便收到立竿见影的治理成效,但却在无意中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设防的陷阱。从CNKI查阅相关文献,涉及到病虫害的特征和防治的有60000余条文献资料。但在这些文献中,大多关注的是现代技术,对行之有效的本土生态知识在防灾中的作用,却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例如,有关茶树病虫害的防治,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茶业研究所的专家,主张大力发展生态茶园,为茶树病虫害天敌营造适宜的生存和繁衍环境,开发引进生物农药,提高非化学防治措施,加强对茶树病虫害的控制能力,更有利于茶树病虫害的根本性治理[9]。这样的认识影响了茶学专家和民族学家介入景迈山茶树病虫害防治的策略探讨。结论不言自明,传统的本土知识不容低估,现代科学在特定地区、特定生态系统、特定民族文化氛围内,反而需要与传统地方性知识相结合,但结合的路径更值得细究。文化介入即防灾减灾的路径应如何根据区域差异与族群意愿而进行选择?

下文将以云南省普洱市芒景村为例,对布朗族社区的病虫灾害回应方式进行深入研究,探讨该地区民众融合现代技术规范和传统本土知识为依托的动态文化防灾路径。即以地方性知识的文化持有者为主导,以社会文化整体性和相对性价值为核心理念,以社会自组织的防灾体制为稳定保障的防灾体系。这样的体系,虽说行之有效,但在推广中却面临重重困难。需要化解的难题,恰好在于,如何排除习惯性现代思维网络的干扰。

二、“科学”和“迷信”:现代技术与本土知识在病虫害防治中的碰撞

故事发生在2011年11月10日晚上,外来的茶学专家、民族学家与村民在茶树病虫害防治的讨论中,发生了碰撞。为了保护芒景村现成的千年古茶树,该村早就成立了“古茶树保护协会”。当天的讨论会,由村委会主任小南坎和本土文化精英苏国文主持。与会者除了该村老人外,还有来自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茶业研究所(以下简称茶科所)的专家一行3人,以及来自包括笔者在内的云南大学的民族学学者一行7人。

讨论中,芒景村村民希望举办一次驱鬼灭虫的祭祀活动,将村民们动员起来,靠集体的力量去抵御茶树的病虫害。“茶科所”专家则强调,这次病虫害不是由什么“神鬼”引起的,村民要相信“科学”,因为类似的虫灾在其他地方也发生过,在科学文献中也有记载,所以不能再搞迷信。民族学家则认为:应该尊重当地人的意愿,他们并没有抵制科学,也不需要强制他们接受科学,废止“迷信”。因为村民的这些习惯性做法有其特殊的意义和功能。若能将现代科学与本土知识结合起来,更有利于灾害防治。为了很好地说明这一问题,让我们一起去了解这一事情的缘起。

田野点芒景村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惠民哈尼族自治乡。当地千年万亩古茶园的文化景观是以茶叶为主题申报“世界景观遗产价值”论证的重要组成部分。芒景村位于惠民乡政府之南,该村现有翁哇、翁基、芒景上寨、芒景下寨、芒洪、那耐等6个村民小组。农户622户,2562人。其中布朗族人口2436人,占全村人口的92%,是一个典型的布朗族村。全村国土面积946平方公里,平均海拔 1700米。全村耕地总面积是6189亩,包括水田2238亩,人均耕地25亩。林地 56790亩。茶园面积19369亩,因而该村被喻称为“千年万亩古茶园”。

不幸的是,这片茶園于2010年的春茶采摘季节暴发了虫灾,其后一直连续2年遭灾严重。当时出现的这些虫子和往年不同,不是本地的虫子,因而乡民一时也没有办法将这些虫子消灭干净,只好将情况向上级做了报告。茶叶经济是当地村民的主导生计,因而这次病虫害引起了当地民众和政府的极大重视。但如何防灾减灾,意见却无法统一。以老人为首的群众组织,率先展开行动,出于传统文化对灾害的认知,采取了传统的抗灾对策。政府主导下的专家系统也随即启动,并要求村民配合,采取调研和科学灭虫。两种意见相持不下。

茶学家从科学角度对病虫害进行调研和对策分析。通过现场采集及请当地民众将早期采集到的害虫标本,让专家组对害虫进行研究鉴别。最终认定,这次芒景村古茶园的主要病虫害是由茶茧、茶黑毒蛾、茶衰蛾三种昆虫所造成的。云南省茶科所汪云刚研究员认为,芒景村爆发病虫害的原因有3个:第一,单一化种植茶树和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如采摘过度甚至砍树等,才导致茶树抗病能力减弱所使然。第二,环境破坏导致病虫天敌逐渐减少,致使外地病虫害得以趁机入侵。第三,连续3年遭受冬春干旱,温暖的冬季使病虫存货量过高。加上不修剪、不施农药化肥等不管理的传统做法,造成了连续2年的病虫危害,直接影响了当地茶农的经济生产。

当地傣族乡民岩永①①岩永,男,傣族,芒梗村民小组组长,1971年生人 40岁, 2011年11月15日访谈。 对茶树的病虫害有自己的理解:古茶树平常都是不管理,不施肥,不打药的。有虫害,把虫子抓了放进竹筒里,用碓舂死,再用火焚烧,虫害就可以化解。以往,这种大虫灾400年才遭逢一次。近年来,连续3年干旱,去年雨水也比较少,因而今年病虫害才得以发生。春茶的虫子多的话,以前我们老人会用土办法治理。这是很早以前的风俗习惯了。办法是将各种各样东西都拿来,祭献给神鬼,有时虫害也会有所缓解。如果手工捉虫,很难捉完的话,就得想其他办法。比如,雨天不采茶,那么虫害就会减少。这是因为,雨季不采相当于保养茶树,增强抵抗力。另外,也许是这些虫子像人一样也要躲雨,躲雨就会造成肚子挨饿。以至于,一连几天大雨后,不少虫子要么被大雨冲走,要么被饿死。这时候不采茶,那么这些虫子就会均匀的分布在各地。一旦天气放晴,人开始采茶时,侥幸逃过劫难的虫子,也会来与人抢嫩茶叶吃。如果人的手脚快,抢先一步把嫩茶芽采掉,那么出来争食的虫子,就会继续挨饿,直到饿死。这是因为饿到半死的虫子在短期内找不到食物,就会死去;或者行动缓慢的虫子跑不快,也容易被其他动物吃掉。虫害也就自然减轻了。何况人遇见前来抢食的虫子,就会把虫子杀死。于是,在无意中不动用其他手段,也可以让害虫自然死亡,从而达到治虫目的。此外,夏天,乡民都只抵(采)2叶留1叶,就是采2/3的茶芽,留下1/3的茶芽不采摘。从表面上看,似乎太浪费了,其实则不然。原因在于,我们这里夏天几乎天天下雨。一下雨,虫子肯定会饿的半死。留下的茶芽,不可能养活大量的虫子。大量虫子争食有限的茶芽,也养活不了自己,也会大量死亡,来年的虫害也会减轻。如果把茶芽全部采光,虫子就会提早转移,到没有采过的茶树上去觅食,从而得到活命的机会。那么来年的虫害就会必然大爆发。我们是在和虫子捉迷藏。只给虫子留下少量的茶芽作诱饵,让它们过虫多茶少的苦日子,让它们吃不饱,自己饿死。

不难看出,这样的对策隐含着丰富的地方性本土知识,而且符合生物进化中的种间竞争,自然选择的原理。遗憾之处,在于现代的专家体系却看不到这一点;反而污蔑乡民,不懂科学,搞迷信。

根据这一病虫害的原因分析,茶学家所给的对策,表面上与乡民的看法迥然不同,不同之处有三:首先是乡民要搞祭祀神鬼,茶学家坚决反对;其次是乡民不知道紫光灯,也不懂得用紫光灯诱捕成虫,茶学家懂得这一点;最后,茶学家鼓励乡民用无公害农药杀虫,乡民显然不知道什么是无公害农药,也不会使用这种农药,也不知道到哪儿去弄这种农药。

平心而论,采用紫光灯诱捕成虫,发明无公害农药,确实是科学發明上的2项创举。可以花费较少的劳力,达到较好的治虫成效。但不要忘记,购买这些设备和掌握相关的技术,乡民要耗费大量的资本投入和劳力、智力投入。如果这样的大虫灾真是400年才发生一次的话,不要说是400年发生一次,就是10年才发生一次的话,这样的投入在经济上是极不划算的。让乡民去学习新技术,其实是一种事倍功半的做法。有关部门完全可以由政府出资,组织灭虫队就够了。犯不着花费代价培训乡民掌握这些内容。

更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采用紫光灯诱杀成虫,还是用无公害农药杀虫,都会将害虫和害虫的天敌一并杀死。进而还会将以虫为食物的鸟类、兽类也一并杀死。这势必会引发古茶园生态系统物种结构的失衡,从而留下大量空缺的生态位。还会为外来害虫再次侵入铺平道路,引发日后没完没了的虫灾爆发。不仅在经济上还要投入更多的钱去买农药,买设备,还会引发普洱茶质量的下降和生态信誉度的丧失,这更为可忧可虑。在这一点上,乡民主张用生物办法治虫,反倒符合治虫的辩证原则。专家带来的发明和装备,当然有其特殊价值。但这样的价值仅是在万般无奈危机之时才值得运用。而绝不能将这样的手段作为常态化的对策去频繁使用。要知道,长此以往,害虫也会提高自身的抗毒能力。由此而需要付出的经济代价和环境代价还将会越演越烈,没完没了。

至于要不要乡民祭祀神鬼,或者要不要特意去增强乡民的科学意识,从表面上看,确实表现得针锋相对,不可调和。但问题在于,这样的差异仅是思想观念上的差异。即使付诸行动,耽误一两天的时间,也不会直接影响到防虫、治虫的行动,更不会从根本上干扰防虫、治虫的成效。其实,完全可以搁置下来让他们各行其是。这种“空对空”的争论,完全可以搁置起来。乡民要祭神鬼,让他们祭祀去,茶学家要宣传科学,也就听便。只要大家把工作重点放在防虫、治虫上,完全可以收到预期的防灾效果。这将意味着乡民与茶学家的争执并不具有实质性,不代表问题的实质,仅是思路和想法上暂时不同而已。如果回到防虫、治虫这个关键问题时,两者完全可以达到相互兼容。

但若深究其科学原理,茶学家提倡的科学手段与乡民掌握的本土知识和技术是可以相互对接的。这是因为,首先是双方都认同,这次的虫灾虽然来势汹汹,但它并不是频繁爆发的普通虫灾,而仅是偶然出现的虫灾。也正因为偶然发生,双方都认同需要采取特殊的办法,不能照老习惯办事。其次,双方都认为,采茶时不要将一株茶树的茶芽全部采光,需要保留一部分茶芽。专家认为保留一部分茶芽,可以确保茶树不会整株枯死。乡民则认为保留一部分茶芽,是要用茶芽去诱食害虫不迁徙,让害虫随着自己的长大,觅食量必将与日俱增,虫多茶芽少,最终让虫子自然饿死。从而通过以逸待劳的方法,使来年的虫害做到基本根绝。最后,不管是茶学家,还是村民,都认为对付害虫,可以组织人力直接捕杀,来年的虫害就会减轻。与此同时,双方都认同茶树种植面积无限扩大,与茶树并存的其他树种都被清除掉,进而使土地资源被大量占用,最终使得虫害的天敌无处藏身,这才使得在茶园中留下了空缺的生态位。外来的害虫才可能在当地飞速蔓延,造成爆发式的虫害,使得用人工捕捉的老办法为此而失效。但如果在双方的认同下,启用生物防虫的办法,在茶树中保留一定数量的其他植物的物种,不滥用农药,不损害害虫天敌的存在,那么也可以坐收以逸待劳的治虫成效。

保留部分茶芽和捕杀害虫,既然双方都认同,那么双方各尽其能,尽量捕杀害虫,共同协调起来,对付害虫不就达到相互结合的目的了吗?至于,对这样一次偶发性的虫灾,动员乡民们购买昂贵的设备,学习整套技术,显然没有必要。真正值得关注之处恰好在于,乡民对这3个相同点的认识,在切中科学原理这一方面,乡民的认识与理解反而略胜一筹。

一是乡民能够准确判定,这样的大虫灾400年才发生一次。而茶学家们初来乍到,没有历史积淀,只能征引文献资料,说明它的偶发性。对当地历史的记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由此看来,他们完全可以相互取长补短,又何必計较谁对谁错呢?又有什么必要相互指责,非此即彼呢?

二是乡民对为何只采摘2/3的茶芽,其认识和理解更其贴近同一个生态系统中生物物种之间种间竞争的基本规律。只需要在采茶的同时,压缩茶虫的食物来源,那么随着昆虫的越长越大,食量也越来越大。不需要人力,害虫就会因为食物欠缺而成批死亡。与此同时,可以起到预防来年虫害爆发,真可以说是一举多得。因为照布朗族乡民做法绝对不会伤及无辜,不会影响当地生物物种多样性水平。只是对特定的虫害对象,实施种群控制,使之不损害人类利益就够了。而按茶学家主张,无论用“紫光灯”,还是“无公害农药”,都不可避免伤及无辜,都得杀害其他昆虫,甚至是危害昆虫的天敌,在无意中也会诱发虫灾连续爆发。至于,茶学家认为保留部分茶芽,是要保证茶树不会因营养缺乏而枯死,显然在认识上存在偏颇。事情很清楚,这里的古茶树都是数十年、数百年甚至是千年古茶树。茶树储备的营养物质极为丰富。即使害虫把茶芽全部采完,茶树也绝对死不了。当乡民不去采茶时,害虫把茶芽全部吃光,古茶树照样死不了。理由很简单,在景迈山这样位于北回归线以南的季风常绿阔叶林地带,植物全年都属于生长期,植物全年都可以生长。采完茶芽,虫即使把茶芽吃光,这些老茶树也照样可以萌发新芽,并积累大量营养物质,供来年发芽之用。

三是对昆虫实施捕杀,这一点是双方最佳结合点。虽然采用这样的办法看上去似乎很笨,但却绝对安全。可以在极大程度上确保来年时,类似的虫灾不会再次爆发。双方以此为出发点,采取协调行动,治虫的成效肯定可以做到双方皆大欢喜。但对这种做法认识上,乡民同样表现得更其深入和精准。具体表现为乡民们能更其精准地注意到,所有觅食树叶的昆虫遇到大雨时,都需要避雨,停止觅食,都得挨饿,甚至还会有大批昆虫,被大雨冲走淹死。人可以以逸待劳,借助自然力就可以实现灭虫的功效。当地一到雨季,几乎天天下大雨,不利用好这样的自然力实在可惜。此外,乡民还精准地注意到,人类的采茶和移动比害虫快得多,获取的茶芽量也要大得多。人与虫赛跑,人类可以稳操胜卷。两相比较,就总体而言,乡民的地方性知识对普洱茶的病害虫防治而言明显占据优势。而茶学专家的建议,虽然视野广阔,言必有据,但具体到普洱古茶树地区而言,反而感到有欠于切中实的,很难做到真正意义的因地制宜。

为了深化对这一问题认识,再以下面这一案例加以说明。2011年5月,在荷兰禾众基金会和云南农业大学相关专家的帮助下,云南澜沧县惠民乡芒景古茶专业合作社开展了“普洱茶古茶园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芒景项目培训班——芒景古茶虫害识别及防治”和“茶叶采摘技术”等主题的技能培训。详细教村民识别,包括茶天牛、茶毛虫、茶蚕等10种害虫,以及包括蜘蛛、蜻蜓、螳螂等11种益虫。提出益虫要保护,害虫要防治,其防治的方法有:一是,农业技术灭虫法:清除茶园中的杂草、剪除病虫枝叶、采摘茶叶时除虫、人工捕杀等等。二是生物防治法,保护和培育害虫的天敌,让这些天敌替人类灭杀这些害虫。比如,蜘蛛、蜻蜓等等。除此之外,他们推荐的农药是无公害农药,经过有机认证的真菌杀虫剂以及病毒杀虫剂等等。目的是让真菌的孢子或者病毒,直接进入害虫的体内,使其害虫生病而自然死亡。其实,这些杀虫剂,对包括益虫、害虫在内的所有生物都会杀死。对此,也深为可虑。三是,物理灭虫法:用紫光灯、性激素诱杀昆虫等等。四是,化学灭虫法:用阿维菌素、苦参烟碱(有机认证)、灭幼脲等等去直接杀死有害的幼虫。

不难看出,专家们提出的这些防治病虫害的技术路径,表面上看琳琅满目,似乎不管什么样的虫害都可以彻底根除。但如果结合当地布朗族乡民的认识和及其传统文化难免有文不对题之感。比如说,专家也在倡导通过传统农业技术措施去灭虫,但他们却没有注意到,他们提出的这些方案乡民不仅已经全知尽晓,而且掌握得比他们还娴熟。对此,上文已经做了讨论,无需赘言。但专家却没有针对当地文化的既有事实,去引导乡民从科学性和合理性的视角,认识到这些灭虫办法的价值、操作要领和他们此前操作办法的得失利弊。这样一来,专家讲的一套科学术语,乡民却没有意识到这些科学技术其实他们早就知道,两者的结合将从何谈起?在这个问题上,专家们没有尽到自己该尽的责任,以至于两者的结合未能顺理成章的实现,这不能责怪乡民。

对生物灭虫法而言,在布朗族乡民看来并不新鲜,因为他们早就能够辨知昆虫之间相生相克的制衡原理。布朗族乡民不仅已有精准的认识,而且也付诸实践操作,如他们拒绝打农药,是因为担心杀掉害虫的同时也把益虫杀掉,以避免来年爆发更大虫灾。相比之下,乡民在采茶时故意留下少数的茶芽,诱食昆虫不迁徙,在昆虫随着自身长大的同时引发虫灾,由于茶芽少,害虫会因为食量不足导致饿死,这样反倒省事很多。同样,专家们也没有意识到他们帮助指导乡民选择的防虫技术应当因地制宜。专家们对乡民的情况在所知甚少的情况下就下断言,显然无法做到现代科技与本土知识相结合的行动目标。专家们要求乡民把杂草、杂树全部清除,目的是要清除害虫越冬的环境从而达到防治害虫的目标,但这样的建议很可能适得其反。众所周知,布朗族的生活区是常绿阔叶林地带,可谓终年没有冬季,因此昆虫无需越冬,虫灾爆发的频率也会增多。在热带、亚热带季风气候中,即使把杂草全部清除,由于植物的生长极为旺盛,不到10天,地面的草会很快长出来,也就是说花费力气清除杂草基本等于无用功,害虫的越冬场所根本无法靠人工清除完毕。类似的技术操作对固定农田而言,当然是好主意,但是用到常绿阔叶林地带中,并非适宜,因为这样做不仅帮不了乡民的忙,反而害了乡民。值得注意的是,害虫的成蛹休眠环境和幼虫的生长环境两者基本是重合的。清除了地面杂草,一方面害虫很难度过休眠期,另一方面益虫也难度过休眠期,这样做的结果是两方面都受到损失。更值得注意的是,常绿阔叶林地带的害虫和益虫在休眠中,不像固定农田中的害虫是在地下、枯草中躲避冬寒,可能是在树上躲避冬寒以度过休眠期。按专家的指示把所有休眠地上的杂草全部清除的技术,在常绿阔叶林的木本作物种植中同样不适宜,无法发挥治虫的成效。相反,布朗族乡民的主意反倒更好,他们让害虫过着“虫多茶芽少”的日子,这样做只是饿死害虫,益虫反而可以找到被饿死的害虫吃,此种办法的灭虫成效明显比盲目的清除杂草要理想的多。很多专家没有做实地调查,根本不熟悉布朗族的文化,因此提出了文不对题的主意,显然无法推动现代科技和乡民本土知识两者之间的有效结合。

专家推广的物理灭虫法也应当一分为二的辩证考虑。布朗族乡民们说的好:“我们这儿的害虫是幼虫不会飞,用紫光灯诱杀,一条幼虫也杀不掉,反而把害虫的天敌杀了。”至于紫光灯能否灭杀茶叶里害虫的成虫,那得视成虫的生物属性而定。诚然,茶天牛、茶毛虫、茶蚕等害虫的成虫都会飞,可以用紫光灯捕杀,但问题在于很多害虫的天敌也会飞,这将意味着如果普遍使用紫外线杀虫,则会将害虫、益虫一并杀掉。众所周知,能够损害茶树的害虫种类并不多,而以这些害虫为食的天敌种类极其丰富,如果不加以区别地使用紫光灯,那么受损的反倒是益虫,更不利于防治虫灾。在古茶园的特殊环境下到处布置电网,安装紫外线杀虫灯,这样的投资维护在短期内无法收到成效,最多只能搞个示范而已,要推广还需巨额的资本投入和技术培训。即使这样的设备安装到位之后,也不能完全保证起到专杀害虫的作用,反而把益虫也给捕杀了。这样的技术对策有何用处?像性激素诱杀剂等物理办法,确实可以做到有针对性的灭杀害虫。但问题在于,对茶树害虫的研究本身就是科学研究的短板。即使能够弄到这样的特殊技术装备,对乡民而言,一方面很难掌握,另一方面,即使掌握后也仅用1到2次,其他时间都属于闲置状态。像类似的高科技的治虫办法,由于成本高,使用面广,理应由政府和农业部门严格控制和针对性使用,这样做才能收到理想的治虫成效,而要求布朗族乡民去掌握这样的高难度技术。一来没有必要,二来乡民也付不起这个代价。

对专家推介的化学治虫法,布朗族乡民最为反感。因为布朗族乡民按照老传统,从本民族的生态知识角度出发就拒绝用药杀虫,采用农业技术办法和生物防虫法对环境的维护好处极多。动用化学杀虫法,即使在大片农作区,也是万般不得已的办法。但问题在于,布朗族乡民生活的景迈山属于常绿阔叶林的森林生态系统,其昆虫的种类丰富多样,虫灾的发生规律也千差萬别,与大片农作区不同,在大片农作区由一种害虫引发的虫灾,爆发的时间相对稳定,乡民可以选择最佳的打药机会,从而达到规模性杀灭害虫的目的。但在常绿落叶林的森林生态系统中,一年四季都是昆虫的生长周期,不管是害虫还是益虫,每年均可生育好几代。在固定农田区所选择的用药时间、用药方式、用药剂量的技术指标,在景迈山这样的地方根本派不上用场。如果要布朗族乡民一遇到害虫就撒药,无异于要布朗族乡民每天撒药,环境污染问题该由谁来承担责任,恐怕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同样的道理,任何一种化学杀虫剂都会将天敌和害虫一并杀灭,甚至还牵连食虫的鸟类、蛙类、兽类、鱼类等。

由此引发的生态风险,专家们不是不知道,但是却没有跟乡民们说清楚。众所周知,任何农药都需要慎用,只有到万不得已的危机时才使用。不把这个问题讲清楚,恰好是专家的失职。在大片农作区规模性爆发的害虫,为了避免粮食生产受到严重威胁,万般不得已时则要动用化学灭虫法,但对这种治虫法的副作用理当保持清醒认识。绝不能把杀虫药常态化、规律化,特别是不能在属于游耕生计的仿生种植的茶园中轻率使用,这才是专家们值得深思的所在。事情很清楚,专家学者、行政部门官员都一致认同,要推动现代科学与乡民本土知识的结合,实现最佳的治虫目标。既然大家都有这样的共同意识,但却迟迟推行不下去,原因何在?其实,答案就在眼前。专家对乡民本身就存在着偏见,认为他们愚昧落后,不懂科学。因而对他们拥有的本土知识、本土技术几乎是不屑一顾,置若罔闻。更有甚者,学校教育、培养体制总是无原则的追求专业化、高精尖化。不错,现代科学发明都是有效的、有价值的,学好了这些东西利国利民,好处不必多说,但如何把这些先进技术在恰当的时候,用到恰当的地方和恰当的生态系统,这显然是专家们要多一点自知之明。诚如上文所言,所推广的很多技术,一望便知,是针对大片农田研究出来的。但问题在于,这里是原始常绿阔叶林生态区。茶树是按着仿生的种植办法,种植在常绿阔叶林中的森林区。这样一来,害虫爆发的时间、空间规模和规律与大片农田具有质的区别,不可混为一谈。与此同时,这里的千年古茶树,每一株都是文物级活态茶株。稍有不慎,治虫办法就可能使这些文物化为乌有。由此看来,现代科技和乡民的本土知识同等重要,但要两者结合却至难至艰。原因在于涉足到这片古茶林保护的人们专业技术不少,少的是文化思维,少的是对少数民族的尊重和宽容。有鉴于此,要真正做到两者的结合,从根本上控制虫害就不能片面强调某一种治虫方法,而是要启动文化防治的认识新模式。要立足于乡民的文化和外来文化之间的系统性差异,找准其间的结合点,再去选择实用的、无害的、防虫治虫路径。这才是民族学家所希望的理想目标。

三、结论与讨论

《周易·系词上》云:“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道本器末、以道御器、互为表里,才是防虫治虫的正确认识所在和必由的路径选择。形而下的“科学技术”之器是形而上的“社会文化”之道的基础和依托,但离开道的器是片面的、局部的,是有缺陷和缺失文化支撑的。所谓“器欲尽其能,必先得其法”,因而“道”的发展将“器”的存在纳入可持续的领域和时空。灾害防治应以当地传统地方性知识的文化持有者为主导,以社会文化整体性感知和相对性价值为核心理念,以社会自组织的文化回归防灾体制为稳定保障,以融合现代技术规范和传统文化知识为依托的动态文化防灾路径。然而,尽管我们都明白“道”与“器”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的道理,但这一道路还很漫长,要扭转当前灾害防治中“重器轻道”之弊,非一日之功。只要各民族传统文化的主体地位和传承问题得到合理解决,发挥主体性,实现道器并重,那么器以载道的文化防治路径就可以落到实处。这就是笔者所理想的文化防灾境界,任重而道远,学界和同仁尚需努力。不当之处,还望不吝赐教。

参考文献:

[1] 安东尼·奥利弗,史密斯.灾难的理论研究:自然、权力和文化[J].纳日碧力戈,译.彭文斌,校注.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11):1-11.

[2] 李永祥.灾害的人类学研究核心概念辨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11):12-20.

[3] 杨庭硕,田红.本土生态知识引论[M].北京:民族出版社,2010.

[4] 杨庭硕.苗族生态知识在生态灾变中的价值[J].广西民族研究,2007(5):24-33.

[5] 罗康隆.族际文化制衡与生态环境维护:我国长江中上游山区生态维护研究[J].云南社会科学,2013(3):100-105.

[6] 崔明昆,韩汉白.云南永宁坝区摩梭人应对干旱灾害的人类学研究[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13(5):20-26.

[7] 李永祥.傈僳族社区对干旱灾害的回应及人类学分析——以云南元谋县姜驿乡为例[J].民族研究,2012(6):55-63.

[8] 李永祥.傣族社区和文化对泥石流灾害的回应——云南新平曼糯村的研究案例[J].民族研究,2011(2):44-55.

[9] 汪云刚,王平盛,凌光云.加强茶树植保,保持云南茶叶中农药残留量全国最低[J].中国青年农业科学学术年报,2002(6):224-226.

[责任编辑:罗康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