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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薪记
——18小时,检察官助力315名农民工追薪300万

2019-04-29纪萍

民主与法制 2019年13期
关键词:新北区检察院检察官

纪萍

2019年1月15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布2018年全省十大优秀法律监督案例,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商益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羁押必要性审查一案赫然在目。

该案承办人、员额检察官包云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执法不仅仅是适用法律,同时也要化解矛盾,使社会更加和谐。法律是刚性的,情况再紧急,也必须恪守法律原则和程序;但法律也是有温度的,坚持“人民至上”的民本情怀,兼顾效率与公平,方能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民心若煎 案情如火

我们把视线拉回到2018年春节前。

2018年2月11日下午三点多,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包云萍接到新北公安分局维稳中心负责人的紧急电话:几十名包工头围堵在我们这里,他们是315名农民工的代表,强烈要求释放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的老板商益强,只有把人放出来才能让他归还拖欠的工钱,今天检察院必须放人,否则他们不但围堵在这里不走人,还要召集更多的农民工去市政府上访,情况十分紧急……

包云萍一看时间已经是下午三点多钟,当天要出结果当天放人怎么来得及?变更强制措施,需要相关司法程序开展实质性审查,不是拍拍脑袋就能决定的,电话里她耐心解释道:“今天不可能出结果,羁押必要性审查有严格程序,我们要对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你看这样可以吧,我马上调卷审查此案,并立即向检察长汇报情况。我现在来不及赶过去当面与上访人交涉,请您先安排他们选出代表与我对话,我来解释。您放心,检察院会立即着手处置,尽快审查,尽快出结论,但不能保证是今天。”

维稳中心负责人听到包云萍实打实的一番表态,语气舒缓了好多:好,我们等检察院的审查结果,最好是今天,农民工代表们现在情绪仍不稳定,今天都腊月二十六了,他们都买好了车票,就等拿到钱回家呢……

建筑工程老板商益强系常州市新北区某建设项目工程承包人,案发前发包方已将工程款700余万元支付到商益强公司账户,此时商益强拖欠了315名建筑工人的劳动报酬共计人民币478万元。建筑工人多次在市政府等处集体上访,2018年1月4日起,政府有关部门多次责令商益强支付建筑工人的劳动报酬,商益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始终拒不支付。

为维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1月9日,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以商益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多次传讯,商益强无视法律拒不到案。1月12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商益强抓获归案,1月21日刑事拘留。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经审查于2018年2月2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商益强。

农民工辛苦一年,却要被迫在春节前集体讨薪,可谓“民心若煎、案情如火”。搁下电话,包云萍立即小跑返回办公室,紧急调取案卷。正埋头认真紧张地审阅案卷时,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告知包云萍:犯罪嫌疑人商益强的家属向检察院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并承诺当日筹款300万元支付劳动报酬,但是必须先释放商益强,以便他与工人对账后再发放拖欠工资。

包云萍意识到:此案涉及维稳大局,稍有不慎可能引发数百人的群体性事件,每个环节都要谨慎稳妥地处置,不能有丝毫疏忽。她立即听取负责案件侦查的公安机关和负责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本院侦查监督部门对此案目前是否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第一时间向分管副检察长汇报案情,确定协调方案。

连线对话 赢得信任

包云萍一边紧锣密鼓地启动司法程序开展实质性审查,另一方面通过电话了解上访现场局势,与农民工代表展开对话。

电话里,农民工代表老耿态度坚决地表示:商益强家属已经答应只要把他放出来,今晚就能支付我们300

万元,现在就等你们检察院放人了,我们都是这两三天的火车票,赶紧吧!对方的焦急中透着不可违背的意愿。包云萍冷静地连问了老耿几个问题:“如果检察院先放了人,商益强出来后却不兑现承诺,不还钱怎么办?这个责任谁来负?另外,即便支付了300万元,还有178万元余款怎么还?谁来保证?”

检察官沉着冷静的发问,让老耿立刻意识到,检察官是在真正为他们着想,是真正要为他们讨回全部拖欠工薪。他语气立刻缓和了许多:“我们只要能拿到钱就成,我们相信司法机关,我们愿意听检察官的。”

窗外夜幕降临,包云萍与职能部门的领导及承办人都在饿着肚子加班,而包云萍想到的是在维稳中心静候消息的十多位农民工代表也没吃晚饭,她语气温和地说:“我们检察院立即联合职能部门督促商益强家属尽快筹集首笔300万元工资款,同时我们今晚连夜提审商益强,判断确定他的认罪悔罪态度和还款诚意。人,放与不放,关键要看他本人和家属是否真有诚意筹钱还款。我建议,现在你们留几个代表配合司法机关,其他人就先散了回家等结果,你看这样如何?”

包云萍的一番话,让老耿的疑虑担忧化解了一大半:只要能保障300万元先拿到,我们听司法机关的,不一定要今天就放人。300万元有着落了我们就先回去等消息,等人放出来后再商量另外那178万元。

老耿搁下电话对围在他身边的十多名包工头代表道:检察院做事实在,不存在忽悠我们,所以尽管放心,我们留下几个代表配合办案,其余人先回家。

包工头们理解了检察官的苦心,大多回家了,局势至此初步缓和,有效防止了更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包云萍暂时舒了口气,随便扒了几口快餐就会同维稳部门同志与商益强亲属协调还款方案,商益强的胞弟及妻子沈霞枫表示:立即筹集300万元,一到账就一次性支付,但是必须先把人放出来。包云萍坚持道:必须有工人的300万元收条,我们才能确定是否取保候审,你们分头抓紧对账和筹款,我们要对315名工人负责!

“欠薪也犯罪吗?”

包云萍与办案民警一起赶往常州市看守所,连夜提审犯罪嫌疑人商益强。

灯光下,审讯椅里的商益强一脸委屈:检察官,我怎么也想不明白,欠薪还得吃官司啊?我没说过不付工资,我认账,不赖账,用得着抓人吗?我们搞企业的也不容易,就不能宽限一点?

包云萍意识到立马谈支付欠薪还为时过早,得针对其认识误区先扭转对立情绪:“看来你对有关法律还不太了解,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法律规定有三种情形之一就构成犯罪:第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两万元以上的;第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第三,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的。以上三种情形你同时具备——你已拖欠了315名工人的工资,整整拖欠了一年;拖欠数额达478万元,新北区政府多次向你发出责令支付通知,你仍不支付;公安机关多次通知你到案,你拒不到案,逃之夭夭。你的行为完全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特征。另外,因为你‘恶意欠薪’的犯罪行为导致多起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公安机关对你进行抓捕期间,你跳窗拒捕,驾车冲卡逃避抓捕,与法律公然对抗。所以,你的行为完全构成犯罪,依法抓捕你,没有任何问题!”

一番法制教育,商益强昂起的头渐渐低垂下来……

火候到了,包云萍急转话题:“你一向以账目不清为理由拖欠工资,现在你胞弟和妻子已经与包工头们把账目全部核对清楚了,你打算怎么办?”

商益强立即道:“我还钱,叫我老婆筹钱……”随即,他又面露疑虑:“还了钱还要吃官司吗?”

包云萍道:“这就要看你的诚意了。法律规定:在检察院提起公诉前支付欠薪,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也就是可以不吃或少吃官司。但是,如果检察院起诉之后,在法院一审宣判前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只能从轻处罚,不能免于处罚。”

商益强一字不漏都听明白了。包云萍趁热打铁:“工人们都等着这笔钱回家过年呢,想必你也不希望在看守所过年吧?”

商益强赶紧接话:“我认罪,我现在知道了,逃避不是办法,我还钱。”

紧接着,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及新北区人社局、建设局迅速展开清还欠薪工作。距接到公安机关维稳中心负责人的电话仅仅18个小时,通过一整夜的努力,数十份证据材料已摆放在包云萍的办公桌上:有17名包工头签名的已收到共计300万元欠薪的收条及他们承诺当天将300万元立即发放到下属工人手中的承诺书、对犯罪嫌疑人商益强的谅解书;犯罪嫌疑人商益强签名的承诺归还余款178万元的承诺书;相关职能部门的书面意见等。

包云萍埋头草拟了发给公安机关的《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征求意见的函》。经该院检察委员会讨论一致通过,火速送往新北公安分局。当天,新北公安分局即给予书面答复:目前,300万元欠薪已经支付到位,另有178万元余款需其本人出面筹资偿还,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对于你院提出的对犯罪嫌疑人商益强是否有继续羁押的必要的意见,我局认为目前已无继续羁押的必要。

当天,商益强被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大门的时候,他仰望湛蓝的天空,长舒了一口气:终于可以回家过年了!案件至此,仅仅用了24个小时,不仅为315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还引导企业主增强依法经营的意识,挽救了民营实体没因此而倒闭,保住了商益强建筑公司旗下数百名员工的“饭碗”,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结案了,但是包云萍并没因此放下心来。她对178万元余款一直保持跟进,召集政府相关部门联席会议,指导包工头联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督促商益强尽快完成兑付。2018年10月,新北区法院对该案民事诉讼作出一审判决,农民工对余款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未再到相关政府或司法部门上访。

只要我们的心里有百姓,只要我们的工作够细,就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和冲突。恰恰是,有时候,正是我们生硬的工作方式把他们推向了绝境。搁笔时,我想起了一首古诗: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

(涉案人员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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