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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宗室任官制度变迁考

2019-04-08朱宇超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19年7期
关键词:熙宁宗室

朱宇超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 200241)

一、前言

顾炎武曾援引宋祁语,称天水一朝“为宗属者大抵皆溺于富贵,妄自骄矜,不知礼仪。至其贫者则游手逐食,靡事不为。名曰天枝,实为弃物”①,此一说对其后研究产生极大影响,然全览两宋,“弃物”说虽可概括部分时期的宗室,但对于整个宋代来说应该是不恰当的。北宋立国之初,正如宋祁所言,宗室大都溺于富贵,宋廷对宗室的主要态度是“豢养”,政策亦是逞其欲而遏其志。但很快,由于内外交困局面的渐次出现,宗室政策走上了改革之路,尤其在仁、神二朝,大削其弊,解除了部分限制,使宗室得以拥有参与科举以及外任的资格,至于徽宗时这一趋势更加明显。学界对此已有一些论著,汪圣铎先生在上世纪对宋代宗室制度做了开创性的研究②,苗书梅指出了北宋朝廷对于宗室任官的几类限制并分析了原因③,李国强对熙宁变法中的宗室改革做了细致的分析④,本文将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对北宋宗室任官制度的变化作一整体性的把握,并尝试作出新的思考。

二、北宋前期的宗室

北宗肇造,宗室也从无到有,这一时期,宗室成员较少,与皇帝的血缘也比较紧密,又由于太祖朝和太宗朝前期宋廷的主要任务在于统一,因而对宗室较为重用,宗室成员个人与皇帝关系密切,相应的宗室任官政策也从无到有,担任官职的宗室成员往往直接介入了中央权力中枢。而到太宗后期,天下大势已定,对宗室的态度逐渐转向了防范与限制,开始施行“豢养”,以高爵显禄养之而不畀以事权。

在任官制度上,太祖、太宗两朝,宗室任官大抵无定制,迁转亦无常例,“故事,宗子无迁官法,唯遇稀旷大庆,则普迁一官”⑤,真宗天禧元年以前,宗室起家官的授予视情况而定,诸王子以卫将军之官起家,其余宗室则据其父恩荫得相应官阶,至真宗天禧元年,乃令宗正卿赵安仁定制,“以宣祖、太祖、太宗孙初荫授诸卫将军,曾孙授左侍禁,玄孙授右班殿直,内父爵高听从高荫,其事缘特旨者,不以为例。”⑥但是这又带来一个问题,即恩荫的使用会导致起家官的不同,而如南郊祭祀的封赏又会导致高阶官的增多和政府负担,故宗室任官至此时仍缺乏统一标准。

至仁宗景祐二年,统一的宗室环卫官迁转序列得以建立,迁转的体系规范化,而此前已拥有其他官阶者则转授环卫官中的对应阶位:

丙午,宗子诸司使领诸州刺史者十二人换诸卫大将军、领诸州团练使,诸司使十九人换诸卫大将军、领诸州刺史,诸司副使十九人换诸卫大将军;内殿承制以下一百三十人,并为将军、率府率副率,用乙未赦书也。先是,宗子无迁官法,唯遇稀旷大礼,则普迁一官。及南郊,并侑三圣,宗子皆上表乞推恩,故有此制。旧自借职十迁乃至诸司副使,今副率四迁即遥领刺史,八迁即为节度使云。⑦

宗室环卫官亦被称为“南班官”,职在“奉朝请”,参与朝会、宗庙祭祀和其他宗教仪式,虽说在儒家以礼为维系君权和天理的基本要素的背景下,宗室的礼仪功能绝非无足轻重,但南班官无实权也是不可忽视的,这表明,宗室任官制度正式转向了“禄养”,彻底抛弃了国初的“权寄”。

然而,“禄养”之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南班官在除授、迁转等各方面都更为有利,俸禄也相应地提高,随着宗室人口的不断膨胀,这方面的开支愈高,这无疑加重了国家财政压力,宗室改革的伏笔已经埋下。

三、北宋中期的宗室

神宗改制,熙宁宗室法是一个重要部分,但常为学者忽视,它是宋代宗室任官制度的一个转折点,对它的分析无疑是必要的。

英宗时期,宗室人口已然繁多,治平元年的南班官“宗室自率府副率以上八百余人,其奉朝请四百余人”⑧,而宗室人口带来的财政负担愈重,到熙宁元年,“九月丁酉,诏三司裁定宗室月料、嫁娶、生日、郊礼给赐,时京师百官月俸四万余缗,诸军十一万余缗,宗室七万余缗,其生日婚嫁、丧葬及岁时补洗杂赐与四季衣不在焉”⑨,宗室耗费几于军费等同。同时,按例,宗室谱系只至于袒免,袒免外即不入宗室玉牒,到神宗朝,宗室蕃衍已超过五代,与皇帝关系已过五服。熙宁二年,“九月,上谓陈升之、王安石曰:‘今赋入非不多,只是用度无节,如何节用?’升之、安石皆言兵及宗室之费”⑩,变法派对于宗室问题也有清晰的认识。如此三重因素之下,神宗即着手进行了第二次宗室改革:

“祖宗袒免亲将军以下愿出官者,听仍先令经大宗正司投状上闻,委大宗正选择本官尊长,同大学教授结罪保明才行堪与不堪任使,复委大宗正审察闻奏。就试武官者,试读律、写家状。就试文官者,试说一中经,或论一首。

祖宗袒免亲赐名授官者,除右班殿直,年十五与请受,二十许出官。愿文资者与试衔知县,并令监当考试,及任满有无保明准上条。

以上出官,并特与支赐。愿锁厅应举者,依外官条例。其袒免亲,更不赐名授官,只许令应举。应进士者止试策、论,明经者止习一大经,试大义及策。”⑪

诏书剥夺了太祖、太宗的第五代后裔和魏王赵廷美的第四代后裔,及其子孙赐名、授官之权,却给与了参加科举考试的权力,进而可以担任常规职位。同时,宗室玉牒并未将他们除名,新出生的无服宗室虽不得大宗正司赐名,但仍要上报大宗正司记录,仍被视为宗室成员。同时,诏书还规定了无服宗室参与科举的细节,即宗子试法,宗室与普通考生同考,但不同场也不同卷,考试内容亦有别,并且录取比率也远大于普通考生。

与景祐之制规范宗室、改以禄养不同,这次改革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裁定宗室授官、任官恩例,缓解景祐之制带来的朝廷财政压力。在任官制度上,新法最根本的改变就在于打破了所有宗室均享有“世官世禄”、“坐食县官”的身份特权,自此以后,赵宋宗室产生分化,他们以五服为界限,确立亲、疏、隆、杀制度:五服以内近属接受赐名授官,担任太子右内率府副率以上南班官,一般仍不责以事权;五服以外疏属继续列名属籍,但不再获得自然拜官的身份特权,需要通过科举或者其他选试方式登达仕途,出任外官。这套新制度大大改善了宗室特权带来的财政压力,同时,也使一部分宗室从“豢养”中解放出来,宗室中的优秀人才获得了被选拔的可能

四、北宋晚期的宗室

北宋末期,宗室任官制度出现了疏属外任的趋势。徽宗初,蔡京等上议:

“乞得上件服属宗室年二十五已上者,今次许于礼部投状试经义或律义二道。以文理稍通者为合格,分为两等,侯至来春附进士榜推恩。内文艺优长者,临时取旨其不能试或试不中者,并赴礼部书家状读律,别作一项奏名,只作一时指挥,不为永法。今后自依熙宁诏书并元符试法施行。”

又。“伏请依熙宁文武官试出官法再试经义,中选者许令出官,若再试不中者,止许再宫院使食其禄,其试法从本司参定。”

“欲乞今后应宗室非袒免以下亲量试出外官者,并各于员阕外添差。每大郡通都属县不得过七人,小郡不得过四人,到任不签书本职公事。”⑫

奏议对量试的实施作出进一步地推动,并且还添加了出官试,这表明宗室成员担任实际职掌的情形越来越多,使得朝廷需要对此作具体的规范,包括了宗室地方任职的名额、职务界限等。

这一改革在徽宗朝及其后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随着宗室人口的增长,出现了两个重要变化,一是发展出一套宗室授任外官的规定;另一个则是越来越多的宗室被任命为亲民官,如县令、知州等。虽然宗室在正常升迁上可能受到其宗室身份影响,但需要承认的是,在其地方官任上,许多宗室官员都发挥了符合其宗室身份的作用。

此外,徽宗时期,还破格授予了大量无官宗室官职,如政和四年四月九日,徽宗设宴款待宗室,这是仁宗之后首次大宴宗室,他因宗室的进步而特意厚赏了与宴宗室。“宗室乐成,昨日庭按登歌击拊,八音克谐,朕甚嘉之,因阅名籍,无禄者百有余人,恻然与叹。应昨日按试有官者可并转一官,正任大将军及遥郡以上回授,有服亲无官者可并与承信郎,仰宗正司申中书施行。”⑬这些外任的宗室在外任期间普遍锻炼了吏干,同时也远离了开封的宗室中心,间接远离了即将到来的靖康之变对开封宗室的毁灭性的打击,并且在南宋初年成为了朝廷拥有的为数不多的优质资源,如宗室赵汝愚,凭借才能与时运几乎达到了宰相之位。

五、结语

宗室作为皇权的附属,宗室一直在为皇权忌惮的同时又为其所用。北宋前期,为安全计,宗室尽皆豢养不用,自神宗熙宁改制,确立宗室近属赐名授官、疏属出仕任官的不同政策,而北宋宗室自此展现出新气象,大量疏属外任充实了官僚阶层,同时也使得宗室官员士大夫化、官僚化,并在之后形成了宗室士大夫阶层。在南宋,由于人才的缺失,宗室精英们发挥了更大的作用,这也应当是以后研究的方向。

注释:

①顾炎武.日知录集释[M].黄汝成(集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②汪圣铎.宋朝宗室制度考略.文史:第33辑[M].北京:中华书局,1990.

③苗书梅.宋代宗室—外戚与宦官任用制度述论[J].史学月刊,1995(05).

④李国强.论北宋熙宁年间的宗室改革 [J].江西社会科学,2010(10).

⑤⑦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6.

⑥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⑧⑨⑩111213徐松辑.宋会要辑稿[M].北京:中华书局,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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