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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国版权行政保护研究与分析

2019-03-28

福建质量管理 2019年19期
关键词:版权保护司法行政

(安徽理工大学 安徽 淮南 232001)

一、我国版权行政保护体系的现状

版权行政保护指国家行政机关运用法定行政职权保护版权所有者权益和维护版权市场秩序,其相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则构成版权行政保护体系。现行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实施的是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相结合的两种方式,版权的行政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版权的行政保护指的是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作品进行使用和控制,确立版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行政保护措施。在管理体制上,我国版权行政保护体系总体上形成了归口管理与多部门参与的格局现行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实施的是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相结合的两种方式,版权的行政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我国版权行政保护存在的问题

1.管理体制存在缺陷,成效有限

我国现行版权行政保护体系发展迄今已近30年,在促进版权立法、打击各类侵权盗版活动等方面贡献突出。但近年来,随着我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及互联网等新媒介的广泛应用,文化产品和服务类型越来越丰富,版权保护的对象范围不断扩大,随之而来的是文化领域侵 权盗版现象也急剧增多,版权保护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和艰巨。面对这一形势,我国版权行政保护体系开始暴露出很多问题,首先便是其管理体制的内在缺陷引发了诸多问题,成为提高版权行政保护水平的瓶颈。在多部门参与版权行政保护的模式下,从理论上来说,如果部门间分工合理,职责分明,且充分协作,应能够发挥版权行政保护合力。但在现实中部门职能划分要真正达到权责明确、不重叠、无管理盲点且互补是非常困难的。事实上,随着我国文化领域门类不断细化与增多,相关部门间行政职权划分过于笼统、区分度不够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造成实际行使职能交叉与重叠多。

2.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相矛盾衔接度低

行政与司法并行是中国当代版权保护制度的显著特点。我国确立当代版权制度迄今仅20余年时间,司法保护手段还不足以充分遏制 侵权盗版现象,由政府承担起积极责任,开展版权行政保护,是我国对版权实施全面保护的必然选择。在理论上,“并行制”既能发挥司法手段在版权保护中的威慑力,又有利于发挥行政执法及时、快捷、高效的优势。当前加强版权行政保护确实可以有效弥补我国版权司法建设的不足,提高版权保护工作的力度和成效。但从发展来看,加强版权行政保护与发展司法保护具有潜在矛盾。版权属于民事权利,政府的行政公权力不宜介入私权领域的相关事务,而应由司法途径解决。从效力上说,司法保护是比行政保护更为强有力的手段。

三、新技术下网络版权保护的新局面与难点

网络时代新技术已然成为当前版权治理事业的一个最鲜明背景,亦成为相关话语中的关键词。当前最为炙手可热的新技术无疑是大数据、人工智能以及区块链技术。以这三种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给网络内容产业带来了新的特征。在这样一种总体环境下,网络版权保护也面临着新的难点,需要做出相应的对策调整。网络版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立法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以及行政保护是我国网络版权治理的四大基本手段。当新技术已然构成网络版权治理的最鲜明底色时,网络版权的各种保护手段也应充分考虑这一突出背景,提升保护效率。

1.屏蔽特定侵权网站版权保护机制

屏蔽特定侵权网站是针对特定侵权网站予以屏蔽的版权保护机制,其针对的对象是专门从事著作权侵权的网站,具体实施的主体则为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处理机关包括法院或行政机关。就目前我国实际来看,这一版权保护机制可有力打击专门从事著作权侵权的网站,更为有效的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因此,“屏蔽特定侵权网站”机制对我国相关立法设计具有重要启示意义,结合我国国情,应增加相应规定,对于以提供侵权作品为主要经营业务的网站,著作权人和相关权利人有权向行政机关或法院提出申请,经审查属实后,由行政机关或法院责令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停止为上述网站提供网络接入服务。

2.关于新闻聚合服务与版权保护的思考

新闻作品受到版权法保护,采用转码、深度链接等技术方式对新闻作品非经授权的聚合构成侵权。解决新闻聚合版权问题要通过完善立法、加强版权行政管理、开展技术保护,以及出版业联合维权等措施来实现。

3.网络游戏直播画面引发的著作权问题研究

从网络游戏直播画面的呈现和侵权方式入手,对相关侵权现象和游戏画面可版权性进行了分析。着眼我国对网络直播游戏整体画面的保护现状,对目前学者提出的类电影作品、视听作品、兜底条款保护法进行了拆分式的对比。研究了不同的游戏类型、不同种类的画面呈现方式对游戏直播画面可版权性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就完善著作权立法和健全行政管理体系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四、我国版权行政保护体系发展之策

1.严格行政执法,理顺管理机制

当前我国版权法制不完善、版权保护形势仍比较严峻,因此确需加强和完善版权行政保护体系,以及时高效地遏制侵权盗版的蔓延。我国近年来的版权保护实践证明,版权行政保护措施在打击侵权盗版和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上,能够发挥重要且积极的作用,这是我国版权保护工作的重要经验。首先,需根据文化、科技的发展和版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完善《著作权法》等版权法律,使版权行政保护有充分而适当的法律依据。其次,版权行政保护需严格依法行政,一切版权行政工作都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违法行政应承担法定责任。

2.提高行政保护效率,以司法保护为主

版权保护“并行制” 符合我国当前国情和发展现状,符合我国现阶段版权保护的客观要求。但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对社会生活的行政干预将会减少,很多版权事务的处理将逐渐从行政管理领域脱离出来进入社会管理的领域,同时随着我国法制的健全,侵权盗版行为也应主要通过司法途径加以制裁。因此,从发展的眼光来看,未来我国版权保护应以司法保护为主导,而从当前开始,我国就应着力推动版权法制的完善与司法资源的建设。随着中国法治环境的不断完善,政府的版权行政保护也应是一个由强到弱的过程,版权行政保护体系应逐渐精简。面对上述发展趋势,在当前的版权保护工作中,一方面,需发展版权集体管理制度与版权集体管理组织,逐步实现部分版权管理工作的社会化。另一方面,需努力提高版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程度,侵权案件应严格按法定标准确定是否移交司法部门解决,充分发挥司法手段的基础性作用和其打击力度大的优势。虽然,我国版权制度发展到以司法方式为主导尚需时日,但非常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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