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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新期望浙江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2019-01-27浙江省委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19年6期
关键词:转隶机构编制改革方案

● 浙江省委编办

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浙江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新期望,高质量推动机构改革。2019年1月上旬完成省级机构改革,3月中旬完成市县乡机构改革。这次机构改革,浙江省着力在“快、特、统、严、稳”上下功夫,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实现目标。

一、在“快”字上下功夫,紧盯时间节点,注意把握速度与质量的关系

浙江省委对机构改革高度重视,明确“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宜先不宜后,确保改革质量”的改革原则,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改革部署,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2018年10月省机构改革方案获批后,浙江省委第一时间召开全省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并同步新组建和调整部门的领导班子、印发省级各部门机构编制框架,1周内省级新组建机构全部挂牌,20天内人员转隶全部到位,70天内省级部门“三定”规定全部印发。2018年12月底各市县的机构改革方案全部经省委批准印发实施。2019年1月30日,市县全部完成机构挂牌、班子配备和人员转隶。2019年3月中旬,市县和乡镇(街道)“三定”工作完成,提前完成机构改革目标任务。

时间上的紧凑有序得益于每一环节的保质保量。一是第一时间部署调研。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利用全国“两会”时间窗口,完成调研,摸清情况。二是方案制定与组织实施同步考虑、统筹谋划。专门组织骨干人员拟制省级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县机构改革总体意见,同步研究制定人员转隶、“三定”规定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三是用足用好省机构改革方案上报批准和市县总体意见上报备案的“等候期”,提前开展省级机构编制框架拟制、“三定”规定业务培训等准备工作。四是对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市县方案拟制、人员转隶等关键环节提前研究,统一政策口径、统一模板格式、统一工作步调。

二、在“特”字上下功夫,突出因地制宜,注重把握规定动作和浙江特色的关系

坚持对标对表,对中央要求省级党政机构对应设置的22项具体任务,不折不扣予以落实。同时,以清单形式列明市县需对表完成的“规定动作”。特别是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落实到改革各方面、全过程。

坚持改革创新,因地制宜,在体现浙江鲜明特色上做文章。一是突出改革强省工作导向,单独设置了省委改革办,挂“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牌子,凝聚改革力量,进一步擦亮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金字招牌”。二是设立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统筹公共数据资源,打破信息孤岛,促进数据资源整合开发共享,助推政府数字化转型。三是加强对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指导,专门组建了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更大力度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各地大胆探索,设置特色机构。市县均以不同形式设置了“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11个设区市和80%的县(市、区)设置了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杭州市和宁波市设置了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湖州市设置了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嘉兴市设置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办公室等。

三、在“统”字上下功夫,着眼统筹协同,注重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

坚持总体设计,把机构改革放到一个大盘子里统筹谋划、一同部署,既注重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又注重在重点难点问题上突破解决。

在横向环节上,机构改革方案制定与部门“三定”规定、领导班子配备等统筹,紧凑衔接。着重把制定“三定”规定作为组织实施的中心环节、落实改革方案的重要抓手。一是全面制定省市县三级党政部门“三定”规定。按照要求,这次机构改革省市县乡全部制定“三定”规定,共完成部门(单位)“三定”规定5089个,其中,省级部门60个、设区市部门526个、县(市、区)部门3128个、乡镇(街道)1375个,体现了落实整体性要求。二是全面梳理部门职责关系,对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新组建部门职责进行重点分析,对发改、交通、建设等部门职责进行大幅度调整优化,确保左右衔接、上下贯通。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职责写入相关部门“三定”规定,进一步压实责任,体现系统性要求。三是在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转变职能上,推动部门内设机构重组和业务流程再造,提高效率效能,体现重构性要求。

在纵向层次上,省市县乡改革统筹,有序衔接。在省级机构改革的示范引领下,市县乡机构改革始终保持快速推进的态势。在市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环节,统一方案模板和审核要点,指导各地整体推进;在方案审核环节,建立省市县联动审核、分组审核、多轮审核等机制,保证方案质量。省机构改革专班多批次到一线开展指导,明确政策口径,把握新机构挂牌运行、人员转隶、印发“三定”规定等关键节点,通报全省工作进度,促进各地提速提效。《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印发后,第一时间通知各地在乡镇(街道)“三定”规定制定时要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

党政机构改革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联动推进。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职能进行梳理,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列入部门职责,并同原有机构职责有机整合。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扎实推进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将省级11支执法队伍同步纳入改革,除保留药品、海洋渔业2支特殊队伍外,其余不再保留。市和区按照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要求,整合组建综合执法队伍,鼓励更大范围综合执法。

四、在“严”字上下功夫,体现从严落实,注重把握正视困难与自我加压的关系

正视行政编制少、外来人口多、管理压力大的现实困难,从严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各项要求,坚决不越过机构限额的上限,不突破编制总量的底线,不触碰机构编制管理的红线,自我加压,确保改革取得成效。一是严格落实省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县机构改革总体意见,党政机构设置、部门职能配置调整全部落实到位。二是加大内设机构综合设置力度,严格控制内设机构数量,60个省级党政部门机构编制框架以“一把尺子”衡量,确定限额,并鼓励部门加大整合力度,不按限额设满内设机构。改革后,省级党政部门内设机构和处级单位减少60个,处级领导职数减少90名。三是从严执行中央规定的机构限额,提出“双控”要求:党政机构数严格控制在规定的限额内、控制在改革前机构总数内。鼓励市县机构限额不用满,设区市一般空1个机构限额,一些县(市、区)按机构限额可设置33个左右,但实际设置低于30个,为今后的发展留有余地。

五、在“稳”字上下功夫,做细思想工作,注重把握机构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

这次机构改革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面广,利益关系和格局调整大,浙江省做细做透思想工作、协调工作、沟通工作,把确保机构改革期间经济社会稳定、人员稳定作为一条“硬杠杠”,切实做到机构改革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一是充分沟通密切配合。在机构设置、部门机构编制框架编制和“三定”规定制定过程中,机构改革专班分组联系、分人负责,与各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沟通。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多次与各部门主要领导面对面沟通,统一思想认识,确保改革意图顺利传递。

二是细致入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各部门充分掌握转隶人员的思想动态、个人意愿,积极引导转隶干部正确对待岗位和职务调整,既关心关爱,也讲情讲理,使转隶人员尽快融入新部门。省级部门1620名转隶人员20天内全部到位,迅速平稳。

三是多管齐下稳队伍。对省海港委等4个不再保留单位专门制定了机构编制划转方案,并由1名省领导牵头,成立专门工作组,妥善处理人员安排等问题。统筹调剂人员力量,新组建部门的办公室、人事、财务等人员从不再保留部门和合并部门的人员中划转,其他工作人员也要求从机构改革超编的部门中选调。

四是新老机构无缝衔接。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快捷平稳划转部门职责,扎实做好机构职能调整和日常工作任务的有效衔接,快速实现工作融合、人心融合、力量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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