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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治教育点滴谈

2018-11-17国漪青

山东人大工作 2018年8期
关键词:法制犯罪法治

□国漪青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逐步完善,社会对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依法办事,已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作为一名青少年要学习法律知识,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护法,只有全体人民的法治意识加强了,通过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才能走向强大。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为此,笔者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成因进行了调查,对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作了一些探讨。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及成因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亿青少年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百分之七十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心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较大。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方面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方面的主观因素。从主观上看,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发育阶段,人生观、价值观正处于形成时期,他们思想活跃,思维敏捷,感情奔放,容易接受新生事物;但另一方面,他们心理不稳定,思想意识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他们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情感脆弱,自控能力较差,行为不稳,模仿力强,且好冲动,往往意气用事,不计后果,以致在追求新奇刺激面前,极易受不良影响而导致违法犯罪;从客观方面原因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学校、家庭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近年来,离婚率上升,单亲家庭增多,家庭结构残缺,农村留守儿童逐渐增多,孩子的成长环境先天不良,缺乏父爱母爱,相当一部分家庭对子女失去管教或管教不严,致使他们浪迹社会,到社会上寻求慰藉,却被犯罪分子所用。家庭是未成年人社会化的第一场所,也是最重要的场所。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家庭教育作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中心点”,也是第一道防线。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一言一行对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都存在着直接影响,孩子性格和行为的曲线,总是围绕家长性格和行为的轴线上下波动。目前,教育体制改革没有完全摆脱应试教育的模式,片面追求升学率,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依然存在,有些学校对后进生和差生缺乏耐心、缺乏关怀和帮助,批评多、鼓励少,导致部分学生自暴自弃,甚至厌学、逃学、辍学,有的学校将后进生视为包袱,令其退学或开除,将其过早地推向社会,致使他们走向犯罪。当前,社会上文化娱乐场所管理混乱,漫步城市街头,网吧、歌舞厅、酒吧遍布大街小巷,农村一些城镇也有分布,特别是地下黑网吧,对青少年影响最大。目前,因为沉迷网络游戏而引发的道德矢范、行为越规,以至违法犯罪的行为逐年增多,令人痛心。另外,互联网上仍充斥着一些色情、赌博、迷信信息,越来越多的青少年沉溺其中。一些青少年在互联网上交流使用污言秽语,还有的大聊两性话题。这一切对诱发青少年犯罪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青少年犯罪问题向家庭、学校、社会敲响了警钟,成为全社会所关注的、危及社会发展的一个现实社会问题。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牵涉到千家万户和社会各界,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更是关系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的大事,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已刻不容缓。

二、如何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齐抓共管,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青少年违法犯罪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结合反映。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全社会和各级党政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各级党政组织要制定本地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总体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并责成专人负责青少年普法工作,把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把加强社区教育、家庭教育、法治教育、德育教育纳入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议程,定期研究,狠抓落实。社会、学校、家庭要努力形成“三结合”的教育网络。社会要宣传积极健康的内容,加强优秀精神产品的生产和基地文化设施的建设,弘扬法纪,倡导正气,努力让青少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应当一改重视应试教育而忽视素质教育的状况,切实关心每一个在校生的健康成长,一方面抓好导向教育,帮助学生辨别是非,正确选择人生之路;另一方面抓好差生教育,促进差生转化,引导差生健康成长,真正做到既教书又育人。作为家长,要为子女创造一个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用科学的方法管教子女,关心孩子的品德表现、学习状况和交友状况,善于发现孩子违法犯罪的早期征兆,注重培养子女自我保护意识,重视子女的心理健康和良好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家长要加强自身的法制学习、道德修养,以身作则,引导子女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是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在队伍建设方面,要充分发挥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部门作用,聘请具有丰富法治教育经验、思想品德优秀的政法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并在学生中开展法制知识竞赛和与法律有关的社会实践活动;配合学校、家庭发现和帮教有问题的学生,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教职工员和中小学生合法权益等。在阵地建设方面,建立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社区、学校建立青少年法律学校和设立法制宣传栏;充分发挥团校、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营地和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等青少年活动和学习场所的功能,以互联网、报刊和影视等多种媒介为依托,广泛开展青少年喜爱、便于参与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帮助青少年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在体验中增强法治观念。

三是联系生活,因势利导,努力在课堂教学中实施法治教育。加强法治教育必须同落实普法工作相结合。按照国家“七五”普法规划,要以教材为载体,把法治教育纳入课堂教育,主要学习与青少年有关的法律法规。如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国旗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治教育要渗透到各门学科的教学中去,法制课承担着法治教育的重任,其它学科也有不可推卸的教育职责。法制课直接围绕法律知识开展教育,内容比较集中但课时十分有限,而其它学科则是渗透性教育,内容比较分散但作用常常在潜移默化中体现出来。学校应将法治教育有意识地渗透到各门学科的课堂教学中去,并将其作为学校法治教育研究的重要课题和教学改革的主攻目标。各科教师要充分挖掘教材中所蕴涵的法治教育素材,尤其是与学科有关的涉法案例,重点加以介绍和剖析,从而积极引导学生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法治教育渗透的前提是强化教师的渗透意识,形成坚定、明确、一贯和持久的渗透意识。只有教师本身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和比较全面的法制知识,才能在学校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自觉地进行法治教育,才能在实践中逐步探索法治教育的具体途径和形式,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随着普法的不断深入,渗透性法治教育将受到更大的重视,并有可能成为普法教育的主渠道。

总之,中小学阶段是青少年成长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期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教育,对其今后成长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当然,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让我们依靠家庭、学校、社会的教育合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共同撑起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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