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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新型体制的建构

2018-11-17

社会观察 2018年2期
关键词:政体治国政党

中国共产党成立近百年来,将马克思列宁主义与近代中国实际、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不但建立了独立自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且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此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已成长为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的领导力量与主体建设力量。中国共产党在近70年治国理政的历史进程中,通过引进借鉴、消化吸收、自主创造等方式,不断探索共产党治理国家的新体制,走出了一条政党建立国家、政党治理引领国家治理、执政党兴国济世的崭新道路,创建了不同于当今西方发达国家政治制度体系的新型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

威权体制的分析模式为何不适用于中国:基于经典文献的反思

关于经典政体分类的思想,可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他按照统治的宗旨和统治者人数,将政体划分为两大类:一大类是照顾到公共利益的正宗政体,如君主政体(一人)、贵族政体(少数人)和共和政体(多数人);另一大类是只照顾统治者利益的变态政体,如僭主政体(一人)、寡头政体(少数人)和平民政体(多数人)。近代资本主义政治制度诞生以后,基于对君主专断权力予以制约的分权思想开始成为一种普遍价值追求,并催生了君主立宪制、议会共和制、总统共和制三类典型的政体形式。

1917年十月革命后,俄国布尔什维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指导下,按照“议行合一”原则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政权——苏维埃。自此,在人类社会政治制度发展史上,开始形成以三权分立制为核心的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体系和以议行合一制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并肩而行的两大类型政治制度体系。

然而,学术研究的吊诡在于,早先源自对专断权力进行制约的多样化政体分类方式,慢慢地演化为民主体制与专制体制两种对立的政体类型判定方式与学术话语叙事模式,共产党执政的国家被武断地划归为需要向民主体制转型的威权体制,造成了既有理论无以解释当代中国发展的困境,因此需要重新反思和系统重构。

在西方,率先对此进行反思的代表性人物是扎卡利亚和黎安友。1997年时任《外交事务》执行主编的法瑞德·扎卡利亚在该杂志上组织了一组文章,并发表了《无自由的民主的崛起》一文,检讨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世界上如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等地区输出美式民主制度相继遭遇失败窘境的主要原因,即将民主制度体系简化为一种通过公开的竞争性选举挑选领导人的程序性民主做法的合理性问题。

2003年,著名中国研究专家黎安友在《民主》杂志上发表《威权主义的韧性》一文,提出中国共产党政体重新得到稳固的四大制度化原因:一是对最高领导层的权力继承制度采取规范化限制;二是在提拔政治精英集团方面,反对派系主义考量,不断增加对精英的贤能考察;三是在政体内部不断加强制度性分化与功能性专业化;四是建立大众参与的制度体系,在公众中最大限度地强化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黎安友认为,这些制度化做法有效地回应了针对中国共产党政体不能有效适应和存活的“极其草率”的争论。

由此可以看出这种基于民主体制与专制体制二分的政体分类方式的简单粗暴性,其结果必然导致基于西方自由主义民主的威权体制分析模式,既失去对后发展国家的适用性,更失去对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解释力。

中国共产党“党建国体制”的真谛与“党治国体制”的正本清源

中国共产党建立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的历程,可以从意识形态、制度形态、内在精神三个层面来加以深入认识。中国共产党“党建国体制”的真谛,第一步在于通过组建无产阶级政党,运用暴力革命的方式,建立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第二步在于通过剥夺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大力发展生产力,确保无产阶级在经济上的完全胜利。在此意识形态的指引下,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949年,中国共产党通过武装起义、用农村包围城市的方式,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1956年,中国共产党通过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的经济基础。

要认清中国共产党对“党治国体制”道路的探索,必须从特定时代、特定历史环境、特定历史任务等维度去考察:

首先,来自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指导资源相对匮乏,他们在原著里主要只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原则进行了简要勾画,如公社实行议行合一体制、公社成员之间完全平等、公社是个廉价政府、公社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政治形式等等。

其次,来自苏联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的示范作用相对有限。苏联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立之后,由无产阶级政党、苏维埃机关、社会团体三者构成的“无产阶级专政体系”这一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的运作模式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再次,来自国民党对近代中国社会的政治体制建构的探索经验与失败教训。面对近代中国社会“一盘散沙、没有团体、缺乏组织”之现象,孙中山先生提出了“以党治国”的思想,把建国的步骤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并提出训政时期“党在国上”。

最后,来自中国共产党基于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自我创造。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时期,针对共产党自身建设与国家政权建设相互促进、须臾不可分的实际,一方面严格按照铁的纪律来确保共产党在政治、思想、组织等上的独立性和纯洁性,另一方面在共产党和国家政权机关的关系处理上,实行高度集权的党的一元化领导方式,从而形成了中国共产党建立新中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党治国体制”。这种党的一元化领导方式或曰“党治国体制”,一方面形成于烽火连天的战争岁月,服务于中共“战时体制”的需求;另一方面加强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展开之时,服务于中共领导国家建设的需求。

要认清“党治国体制”的本质,首先必须把握“党治国体制”孕生的时代背景;其次,必须把握“党治国体制”确立的任务导向;再次,必须把握“党治国体制”确立的运作机制;最后,必须把握“党治国体制”确立的理论创新难度。中国共产党在探索“党治国体制”的革新过程中,一方面出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将“党的一元化领导”变为权力集中、独断专行的“个人领导”之极端状况,另一方面出现了在推进“党政分开”的理论与实践过程中,只是强调“党的政治领导”这一片面做法。

重新反思“党治国体制”的合理性及其误区,需要把握的基本前提在于,坚持党的一元化领导本身没有错,关键的问题是是否有效地回答了共产党执政的两个基本问题:一是是否始终把坚持“增加生产力的总量”作为执政党的根本发展目标来对待;二是是否对实现党的一元化领导的运作机制,或者说是否对执政党、国家政权机关与社会团体之间的关系运作模式,给出了科学的答案。对于前者,我们曾经一度偏离了,妄图通过“以阶级斗争为纲”来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其教训无比深刻;对于后者,我们同样曾经偏离了,将党的一元化领导等同于“个人领导”,其后果十分严重。而且,我们至今还在对实现党的一元化领导的运作机制问题进行不懈的探索,尤其是致力于探索与回答“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这一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决定性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党兴国体制”的生成逻辑与基本内涵

改革开放近40年来,中国共产党从制度化层面对“党治国体制”的运行机制进行了四大方面的改造:第一,执政党的角色逐渐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核心领导作用”的方向变迁,执政党与国家权力分别按照“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两大原则各自运作,将责任制度与价值分别引入到执政党党内建设与国家政权建设之中。第二,政府职能已经发生转变,将效率制度与效率价值引入到政府治理全过程之中。第三,干部人事制度已逐渐成型,职位分类制度基本建立,公务员制度全面推行,专业化制度与理性化价值已全面引入到公务员队伍建设之中。第四,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上首次提出的依法治国战略,在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得到顶层设计和整体部署,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法制制度与法治价值全面引入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全过程之中。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所提出的两大发展目标直接标志着“党兴国体制”的全面生成:第一大发展目标是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即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两个相辅相成、一以贯之的“一百年”奋斗目标。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继续承接其自成立之时就确立的基本政治理想,将发展生产力、“增加生产力的总量”始终作为执政党的根本发展目标。

第二大发展目标就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且提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在实质上就是继续承接对党的一元化领导的运作机制的探索,或者说是对执政党、国家政权机关和社会团体之间的关系运作模式做出制度化的回答。

深刻把握中国共产党“党兴国体制”的生成逻辑,就能明确“党兴国体制”既是对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一以贯之的发展目标的坚守和超越,又是对“党建国体制”“党治国体制”的继承和发展。从学理层面上讲,中国共产党“党兴国体制”的内涵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从发展目标来看,“党兴国体制”是一个“发展-领导型体制”;从实现发展目标的制度运作模式来看,“党兴国体制”是一个“使命-责任体制”。“党兴国体制”是集“发展-领导型体制”与“使命-责任体制”于一体的复合型体制,是指导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理论创新形态和制度创新形态。

所谓“发展-领导型体制”,是指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最终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最高理想的历史进程中,为实现近阶段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坚持发展仍是解决当代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中国共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防和军队建设以及党的建设七大方面内容的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体系。

所谓“使命-责任型体制”,是指为实现中国共产党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的政治理想,中国共产党已转型成为融性质、作用、角色、地位、使命、责任于一体的使命型政党,通过以德治党与依法治国相互促进机制以及决策与执行高效互动机制,形成了国内“全国一盘棋思想”和国际“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战略思想。“使命-责任型体制”的发展战略,包括基本政治原则上的“大统揽”战略,在组织架构上的“大党组”战略,在运作机制上的“大协商”战略,在社会基础上的“大统战”战略,在价值追求上的“大引领”战略等。

结语:作为领导力量与主体性建设力量兼具主体理性的使命型政党的建构

过往的经典政党理论是建立在现代西方政治生活基础上的,政党只是社会多元体系中的一元,其基本角色是充当人民的“代表机构”和“表达工具”,主要功能是代表功能和表达功能。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性质、发展目标与根本价值追求及其在中国社会发展中的领导地位与历史使命,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不仅肩负着普通政党所肩负的代表与表达两大常规功能,而且还肩负着作为长期执政的政党所肩负的整合、分配和引领三大新功能。

中国共产党通过建构将政党的利益与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保持高度一致性的方式,来达到将政党的发展目标与国家的发展目标、社会的发展目标、中华民族的发展目标有机连接和一体化融合之根本目标。这一根本目标在新的历史时期演变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由此可以看出,融性质、作用、角色、地位、使命、责任于一体的中国共产党已经成为一种“使命型政党”(Mission-oriented Party),其所致力于建构的政治已经成为一种“使命型政治”(Mission-oriented Politics)。

在致力于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的历史征程中,中国共产党已经完全成长为体现高度主体性的领导力量和建设力量,这不仅是由其执政地位、领导地位和意识形态所建构,而且是由庞大的组织体系、众多的党员干部体系、庞大的党员群体所奠定,还是由作为领导力量的执政党与当代中国实际长久互动的过程中逐渐建构起来的一种主体理性所塑造。

以往的经典政党理论,过于重视政党的工具理性作用,忘却政党的价值理性作用,而且严重忽视政党实际上既可成为领导国家建设的领导力量,又可成为参与国家建设的主体力量。而且,政党在领导和参与国家建设的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认识和实践认识,不断创新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发展执政模式和执政绩效,体现出一种将发展目标与实现方式相结合、将目的与手段相结合、将执政与发展相结合、将主体与客体相结合的主体理性能力。恰恰这种主体理性能力,是日益变动的社会所极大缺失的,更是在不确定性充斥的全球化国家利益竞争时代绝大多数国家所缺失的,也是那种仅为争夺执政权、为执政而执政的西方发达国家中没有长远政治理想的政党所先天缺失的。此外,这种政党的主体理性能力还体现在对实现人类社会最终完全解放伟大目标的深刻价值追求和价值理性,这也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时就已写在其旗帜上的话语——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实现人类社会的最终解放。

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如今我们需要面对的不是简单的夺取政权或者保持执政问题,而是治党兴党、治国兴国、治世兴世问题。中国共产党承接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学说之使命,将“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作为根本价值追求,需要从发展目标与制度运作模式相结合的视角,创造性地发展体现执政党主体理性、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三结合”的新型政党理论,开创建设“使命型政党”与“使命型政治”的新路。唯其如此,我们才可以在复杂的全球化国家利益竞争时代以及波澜壮阔的伟大民族复兴的历史征程中,创造属于中国人、中华民族和中国共产党的史诗般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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