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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眼睛能拍下凶手?

2018-07-03

奥秘 2018年2期
关键词:杰克森雷夫库恩

几百年来,人们一直对这样一个问题感到疑惑:有没有可能捕捉一个人在死亡那一刻看见的影像?根据相关记载,这个理念在17世纪首次被提出,提出者是德国修士斯金勒。他声称,他在解剖一只青蛙时,在它的视网膜上看见了一个模糊的影像。然而,直到照相机出现后,捕捉视网膜影像才真正成为一种科学尝试。

仍未终结的埃玛·杰克森谋杀案

1863年,在圣吉尔斯乔治街4号,戴维·霍伯金·乔治拥有一家伦敦最臭名昭著的“黑窝子”,它位于圣吉尔斯贫民窟的中心。1863年4月9日早晨,埃玛·杰克森带着一名男客来到这里,由于没有空房间,经营者玛格丽特便把自己2楼的房间让出来。下午5时,玛格丽特让服务员克拉拉·玛丽纳德去叫醒这一对男女,但惊恐不已的克拉拉尖叫着跑回来说:“房间内有一具女尸!”

当玛格丽特连忙跑回自己房间时,被吓了一大跳:埃玛·杰克森的颈部被从左耳切开至右耳,床上躺满了血,后脖子上有两道深深的伤口……一名警员和医生很快到达现场,他们发现,埃玛的气管和颈动脉被割断。被指定为此案件负责人的探长费里德里·威廉姆森和其他侦探们决定询问乔治路4号的所有居住者,但是得到的信息都很少。经查证,埃玛与其父母居住在索豪巴域街10号安德鲁·奥斯本肉铺后面的一间茅屋中。她的父亲是一名下岗工人,母亲是衬衣制造工。埃玛曾尝试学做衬衣,但她却经常酗酒和进行不正当服务。

1860年伦敦圣洁斯贫民窟一角

在发生谋杀案的当天早晨7∶15,两名擦皮鞋的年轻人丹尼尔·默菲和威廉·斯托克斯在迪安街和老康普街的交叉路口招揽生意,此时来了一男一女,需要清洁服务。女子符合埃玛·杰克森的相貌描述,男子衣冠楚楚,穿着黑衣服,他不像外国人,说一口纯正的英语。斯托克斯对此男子看得比较仔细:他留着短络腮胡和金色头发,眼睛里似乎有炎症。警察相信,斯托克斯应见过凶手,他是本案的重要证人。

在埃玛·杰克森被谋杀后不久的4月15日,赫里福德郡的摄影师威廉·H·沃纳写信给负责调查这一案件的伦敦警察厅侦查警长詹姆斯·汤姆森时指出:“如果被谋杀者的眼睛在他死后一定时间内进行了拍摄,那么在视网膜上会发现死者最后见到的事物图像,如此的话,本案凶手的相貌也会在视网膜上找到。”沃纳自己曾在小牛死后1~2小时内对其眼睛进行了拍摄,通过显微镜,他在小牛的视网膜上发现了屠宰场地面上的线条的图案。警长汤姆森认为这一课题很重要,他回复了沃纳。4年前,他曾就这一课题与一名著名的眼科主任进行过交流,并被告知,除非是在人死后24小时内对眼睛进行拍照,否则不会有结果,这是因为留在眼中的图案会逐渐消失。而在埃玛·杰克森死亡的40个小时之内,他都没有见到过埃玛的尸体,埃玛的眼睛已经闭合,并已进行过验尸,但没有拍摄过眼睛。

朱尔斯·弗尼斯的小说《基普兄弟》中的检验眼球图

验尸官对埃玛·杰克森尸体的检验于4月11日进行,有艾德文·兰克斯特医生和陪审团参加,地点是宽街的奥波特的商店。外科医生约翰·威克斯叙述了受害人的伤情。死者的哥哥约翰·杰克森是第一证人,他正式确认了妹妹的尸体,他很清楚妹妹的堕落生活。玛格丽特·格利是一名18岁的漂亮姑娘,她是第二证人,她承认她工作的乔治4号的店在夜晚任何时候都可以接纳客人,而且无需他们提供任何个人信息。她回忆起在谋杀发生当日上午7时,她接待了这对男女。由于当时很疲倦,她只记得这名男子中等身高,穿着整洁的黑衣服。

圣吉尔斯的这起谋杀案,在全国各地的报纸上广为报道,他们推测了很多种可能。警方也收到大量的检举和密告。警方关于这一案件的档案包含许多匿名信,其中一些针对仇杀或形迹可疑的人,另一些则只是冲着100英镑的奖赏来的。有的甚至称自己就是作案人,但并不可信。

1864年3月初,警方收到一封长信,检举一位名叫WH·惠顿的人,他经常巡回马戏团。在案件发生时,他在托特纳姆街皇后剧院演小丑,但数月后因酗酒而失去工作。这项检举在一开始受到很大重视,但惠顿不符合凶手的面貌特征,在见到照片后,证人斯托克斯自信地把他排除了。

1888年11月24日《警务画报》刊登的发现埃玛·杰克森尸体的场面

1860年伦敦圣洁斯贫民窟另一角

1867年5月初,埃玛·杰克森谋杀案渐渐有了线索。据很多报纸报道:“最近,一名外表体面的男子被发现死于纽约市的一个安静的社区,经当地权威机构调查,他是自杀身亡。在他写给朋友的一封信中,他承认自己杀死了一名年轻女子埃玛·杰克森,此后他便到处旅行,但却总是无法安宁,于是他决定自杀,以结束并不愉快的人生。”登遍伦敦和其他各郡的报纸的这篇文章并没有提供自杀者的姓名,但据1867年5月4日从密西根寄往伦敦警察厅的一封信件称,这名跨越大西洋的自杀者就是喜剧演员WH·惠顿。不过尽管有了这些线索,埃玛·杰克森的谋杀案仍未终结。

视网膜上“印凶手”?

埃玛·杰克森谋杀案正赶上英国人热议是否凶手的图像会留在受害者眼睛上的时期,而这种眼科学的概念可以追溯到1850年末,当时美国《大西洋对面》报纸提到这一问题:擅长眼睛摄影的芝加哥医生波洛克和奥本的医生桑德福德对拍摄JH·贝尔兹莱的眼睛很感兴趣,JH·贝尔兹莱是被不知名凶手杀死的,案件未破。1860年,在一名叫萨维尔·肯特的年轻人被谋杀于路边房屋后,以上的试验成为争论的话题。《布里斯特尔每日邮报》记者指出,由于人眼的视网膜起到照相时银板的作用,萨尔维的眼睛应被立即拍摄下来,不得延迟;但是一名研究者称,这名年轻人是在睡着的时候被谋杀的,因此他的视网膜不会留证据。1865年萨尔维的姐姐康斯顿特·肯特公开了这个谋杀案。

1864年,一些报纸报道,当俄罗斯圣彼得堡老城区发生谋杀案时,有关人士决定拍摄已故受害者的眼睛。令人惊奇的是,照片上清晰可见两名士兵的图形,他们的胸前还戴着圣乔治的徽章。最后,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在1864年意大利发生的一件谋杀案中,也成功运用了眼睛摄影术。

1872年圣诞前夕,哈里特·巴斯威尔被谋杀。有人建议对其眼睛进行拍照,但是并没有被采纳。

1876和1877年,德国生理学家弗朗兹·博尔和维利·库恩发现了视网膜上的一种物质——视网膜紫质(视紫质)。库恩还从刚死的兔子视网上创立了“显影像”。他在一张显影像上看到了一道窗户的网格,它正是临死的兔子所见到的东西。

库恩对自己的一次动物实验进行了如下描述。在实验室里,一只患有白化病的兔子被蒙眼15分钟,目的是让视网膜紫质在视网膜上累积。接着,眼罩被取下,兔子被固定,面朝明亮的实验室窗户(有铁条窗格)3分钟。然后,兔子头部应实验需要被取下。在钠灯下,兔子的一只眼球被取出,用针固定在一只软木塞边缘,随后,软木塞被放入一间暗室。兔子眼角膜被轻抵照相机镜头,透过镜头看去,清晰的窗格图案在兔子的巩膜上,在兔子的视神经一侧显示出来。 “我确信,这幅图像落在了兔子眼球后部视网膜上颜色较深的区域,并且很容易在合适的影像中标识它的位置。”他将兔子眼球沿中纬线切开,把兔子眼球后半部置于明矾溶液中,由此固定经过显影的视网膜紫质,之后,在光线较弱的煤气灯下检验、拍照。“我把得到的图像拿到已经变暗的日光下,拿给多个人看。很明显,兔子视网膜上有很小但又很明显的影像,它与实验室窗格图案完全匹配。这让我确信,视网膜图像肯定存在。”

1880年1月,女仆萨拉简·罗伯茨被谋杀于曼彻斯特。据报纸记录,在案件发生的三天后,女仆被埋葬,但棺材被打开,眼睛被近距离拍照。通过仔细检查,照片上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

1880年,在妻子去世后,德国人埃哈德·古斯塔夫·雷夫把自己两个年幼的儿子淹死在莱茵河中,最终被送上断头台。库恩向当局申请用雷夫做试验,在被处死10分钟后,他的左眼球被立即取出并送到位于德国海德堡大学的库恩实验室。

兔眼视网膜上显示带栅格的窗户图像

据说,库恩称自己在雷夫的视网膜上看到了“令人不安的暴力行为”。这张高度仅为4毫米的照片后来流失。不过,库恩根据这张照片画的简单草图出现在他1881年的论文《对视网膜生理和解剖结构的观察》中。这张草图至今仍保存着,有些人认为这张草图很像是断头台的刀刃,不过大多数人并不认为它与雷夫死时能看见的任何东西相符合。而且有记载称,雷夫在被斩首时,他的双眼是被蒙住的。

库恩检验雷夫视网膜图像的消息迅速传开。此后几十年里,欧洲公众对这方面的兴趣持续升温。19世纪80和90年代,出现了很多类似实验。法国著名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在1902年的一部小说中,对视网膜图像可作为一种法医探案手段这个理念进行了渲染,导致该理念更加流行。事实上,这个说法太广为人知,以至于一些杀人犯千方百计地损毁其受害人的眼球,唯恐暴露自己的面孔。

1924年年底,视网膜图像在德国一桩案件调查中被采纳为证据。这也是罕有的这类案例之一。当时,德国商人弗里茨被指控杀害了8名家族成员和仆人。杜恩教授对两名受害人的视网膜图像进行拍照,并声称在这些照片中看到了弗里茨的面孔和一把用于作案的斧头。依据这些照片及其他证据,弗里茨最终被处死。据当时媒体报道,被告知有这些“确凿的”视网膜图像照片后,弗里茨坦白了罪行。有少数媒体认为,此案证明了对视网膜图像拍照的可行性。但大多数媒体都认为,视网膜图像只是突破弗里茨心理防线的最后一根稻草。

眼睛摄影术还未运用于法医探案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视网膜图像破案在犯罪学中运用并不广泛,因为难度很大,又或许是因技术还不够先进。

在尝试从人眼获取图像时,库恩遇到的难题之一是视网膜图像的实际焦点——中央凹太小,直径只有大约1.5毫米。而从兔子或青蛙等动物的视网膜获取图像,成功率则高得多。当初辅助库恩进行实验的美国医生埃尔斯,并不认为人眼视网膜图像可用于法医调查。他在1881年发表于《纽约医学月刊》的一篇文章里说,他重复了库恩实验,得到了一些视网膜图像照片,但它们的清晰度都不够。埃尔斯写道:“哪怕在最佳条件下,也根本不要指望从突然死亡者的视网膜图像上找到人脸或环境的信息。”

德国生理学家维利·库恩和弗朗兹·博尔

最终,对视网膜图像进行拍照的理念不再流行,部分原因是对视网膜图像进行处理并不可行。另外,谋杀案的受害人最后见到的不一定是凶手。比如在埃玛·杰克森案件中,她最后见到的可能是血迹斑斑的床单。

虽然一些研究似乎表明,眼睛与照相机的确有很大可比性。可是,就算活人眼睛能保留视网膜图像,死者眼睛也能吗?如果能,我们能拍到清晰可辨的死者视网膜图像吗?如果不能,是否只是因为目前的技术还不够?诸如此类的问题,目前没有确定答案。毕竟要想进行相关的实验,难度颇大。

1880年2月7日,《警务画报》刊登的谋杀案受害人萨拉简·罗伯茨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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