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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时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两点认识

2018-05-29邓迎春

成长·读写月刊 2018年5期
关键词:参政党民主监督人民政协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这是我党首次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对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的明确关注,特别明确了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监督对象和主要任务。

一、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参政党民主监督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

民主监督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民主监督,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实现社会主义民主,防止国家机构和公职人员滥用权力而建立的各种监督制度。总体来说,“只要是运用民主思想所实施的监督行为,都可以理解为民主监督”,我国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他的各种监督形式,包括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政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都属于民主监督的范畴。狭义的民主监督,是“专指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对共产党以批评、建议为主要形式实施的监督”。可见,狭义的民主监督仅包括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参政党(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而两者既有交叉重合之处,又有些许不同。

2017年《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规定,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八个方面:包括对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的监督,对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举措、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的监督,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反腐倡廉情况的监督,对政协提案或其他重要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监督,对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执行政协决议情况的监督,最后还包括中共党委交办的其他监督事项。同时,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形式主要有会议监督、提案监督、专项监督、视察监督以及其他更加多样灵活的监督形式。

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参政党民主监督的内容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二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三是党委依法执政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其形式主要有在人民政协中提出意见;受邀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组织调研;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重大问题调查和专项考察;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约人员等。

由上,我们可以看出两者在监督内容和监督形式上的不同,特别是在监督内容上,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对象和范围更加宽泛,内容更多,其属性更多表现为一种社会监督。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更多地是对执政党及其党员履职为政行为的监督,因而其屬性应是政党监督。不过,因为人民政协的主要成员还是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主要依靠平台又是各级政协组织,因此说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参政党民主监督两者是紧密关联的,民主党派不仅可以通过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发挥作用,其成员还可以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各级政府机关发挥监督作用。

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础上,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中,依据政协章程,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协商式监督”,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从监督的基本原则看。中国的人民政协从成立到现在,始终坚持平等对待,坦诚相见,畅所欲言,尊重不同意见表达,把协商民主贯穿于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全过程;始终坚持增进团结,融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广泛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因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目的是促进执政党和政府工作更加科学民主,监督主体和监督客体的目标是一致的。所以民主监督必然是求同存异,理性包容的。第二,从监督的方式方法看。一方面是会议监督,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协商座谈会、对口协商会等都会安排一定数量的监督性议题,政治协商寓于民主监督;另一方面是视察监督,人民政协根据每次监督任务组织委员视察团,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情况介绍,实地察看,座谈讨论。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中寓于民主监督。第三,从监督的程序看。无论是监督议题的确定,还是监督活动的组织以及监督意见的办理,都要经过充分协商。

同时,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也具有重要作用。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协商有序进行。参政党民主监督作为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规范了民众参与政治的实践活动,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有利于党际关系和谐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政党协商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中共中央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提出规划,采取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等进行协商,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统一战线扩大社会整合的边界和张力,在政协会议上各民主党派以党派名义充分发表不同政见,对执政党提出批评建议,既能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又能广泛调动社会各阶层、各界人士的政治参与,畅通民主协商的渠道,有效避免各种利益冲突。中共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统一战线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必须长期坚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支持民主党派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求更好履行职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在人民政协、人大、政府以及基层组织中更好履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实际上也在推进政协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和基层组织协商的有序进行。

作者简介:邓迎春,重庆市奉节县委党校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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