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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律异相》与所出譬喻类原经异文校读举例

2018-04-20邵亦秋

文教资料 2018年35期
关键词:异文

邵亦秋

摘    要: 成书于南朝梁代的最早的佛教类书《经律异相》,其收录的佛经故事性强,语言也较为通俗,较全面地反映了东汉至梁代丰富的语言事实,是中古汉语研究的重要语料之一。运用各种文献材料对《经律异相》进行校理,汇集其异文类语料,考察分析异文材料的性质,对其异文材料进行取舍和辨析,是中古汉語语料建设和语言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对《经律异相》进行校理,汇集其异文类语料,考察分析异文材料的语言价值,是中古汉语语料建设和语言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关键词: 经律异相    譬喻类经    异文

引言

佛教类书《经律异相》是由南朝梁代僧旻、宝唱等奉梁帝之命于梁天监十五年(516年)前后修成的,其编排体例始于“天部”,终于“地狱部”,按照佛教的宇宙本体观排列,展现大千世界的纷繁事相。《经律异相》选录的佛经故事性很强,文笔也相当生动活泼,较之原来的汉译佛经文本更易于在广大僧俗中流传。《经律异相》引用了二百七十多种佛经,既包括佛教早期的经典,也有部派佛教的律典,同时还涉及大乘佛教相关经典,数量众多。但编撰者在每一则故事后都以“出某经”的形式标注了原经出处,如也见于其他佛经则标注“又出某经”。同时对于所出不同佛经文字有不同的情况,编撰者也以“某经与某经大同”或“某经与某经大同小异”的形式标注。这为我们进行《经律异相》与所出原经的比勘提供了便利。

《经律异相》与譬喻类经存在着大量的异文。经笔者统计,《经律异相》所引“譬喻”经文字,共132次,包括《譬喻经》(十卷《譬喻经》)、《杂譬喻经》、《旧杂譬喻经》、《众经撰譬喻经》、《百句譬喻经》(又《百喻经》)、《法句譬喻经》(又《法句譬经》、《法句喻经》)。其中标注“出《譬喻经》”共62次,标注“出《杂譬喻经》”共37次,标注“出《旧杂譬喻经》”共4次,标注“出《百句譬喻经》)”共5次,标注“出《法句譬喻经》”共11次。对应异文主要表现在字词、句法、语篇这几个方面,出现异文的原因也不尽相同,它涉及语音、词汇、语法等各个方面。本论文所研究的譬喻类经只包括《经律异相》中出现“譬喻”二字的佛经,即以上所提到的六部“譬喻”经。其中十卷《譬喻经》已亡佚,三个版本的《杂譬喻经》(后汉月支沙门支娄迦谶译《杂譬喻经》、失译人名附后汉录《杂譬喻经》、比丘道略集《杂譬喻经》),吴天竺三藏康僧会译《旧杂譬喻经》,比丘道畧集、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众经撰杂譬喻》,尊者僧伽斯那撰、萧齐天竺三藏求那毘地译《百喻经》和晋世沙门法炬共法立译《法句譬喻经》。“譬喻”经的材料都以中华大藏经本为底本。所引《经律异相》文字,依据董志翘先生主编的《〈经律异相〉整理与研究》,所引《经律异相》文字后以括号形式标注其整理校录本的具体页码。

一、字用性异文

(一)古今字

古今字是指一个词的不同书写形式,通行时间往往有先后,在前者就是在后者的古字,在后者就是在前者的今字。

踞—居

a.《经律异相》第七卷:佛居绳床,告罗云言:“澡槃取水,为吾洗足。”(P70)

b.《法句譬喻经》第三卷:佛踞绳床告罗云曰:“澡盘取水为吾洗足。”(T4/599c)

按:“踞”字本作居,后增“足”旁。《说文·尸部》“居”下重出:“踞,俗居从足。”徐灏注笺:“居字借为居处之义,因增足旁为蹲踞字。”踞本义为蹲或伸开腿而坐。《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将及楚师,而后从之。乘皆踞转而鼓琴。”孔颖达疏:“踞,谓坐其上也。”引申有依靠、占据的意思。

(二)通假字

关于什么是通假字,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通假字”就是有本字的假借,一种观点认为“通假”是“通用”与“假借”的合称,既包括有本字的假借,也包括无本字的假借,还包括其他不同的字被用来表示同一个词的各种现象。周祖谟(1988):“这种通假字,有些是由于古人字少,以一字代表两个词用,有些是由于口授笔录,仓卒无其字而写为另一个音同或音近的字,当然也不免有笔画写错的字。所谓一字代表两个词的,在古代就是一种通行的写法,无所谓假借,所谓仓卒不得其字的,才算是假借,即本有其字,而以此代彼。现在我们给一个统称,名之曰通假字。”这是广义的理解,本文取广义的理解,认为通假字既包括有本字的假借又包括无本字的假借。

豫—预

a.《经律异相》第二卷:即自思惟:“寿终之后,下生鸠夷那竭国疥癞母豬腹中作豚。”甚豫愁苦,不知当作何计。(P22)

b.《旧杂譬喻经》第二卷:即自思惟:“寿终之后当弃天座七宝殿[馆]浴池园果自然饮食众伎女乐,更当下生于拘夷那竭国疥癞母猪腹中作子。”甚[预]愁忧,不知当作何等方便得免此罪?(T4/521c)

按:“豫”在《汉语大字典》中共三种读音十九种释义。其中常用义有安逸、犹豫、预备等,都可与“预”通用。丁度《附释文互注礼部韵略》卷四:“预,先也,安也。通作豫。”《可洪音义》:“恱豫,余庶反,安也。亦作预。”清郝懿行《尔雅义疏》上之一:“豫者,《一切经音义·十三》引《苍颉篇》云:‘豫,佚也。佚亦乐也。《易·杂卦》云:‘豫,怠也。释文引虞翻作‘豫,怡也。通作预。《玉篇》云:‘豫,或作预。又通作与。《一切经音义·十九》云:‘豫,古文作与。《仪礼》注云:‘古文与作豫。又通作誉。《吕览·孝行篇》云:‘天下誉,高诱注:‘誉,乐也。”“犹豫”可作“犹预”,如《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平原君犹预未有所决。”唐赵元一《奉天录》卷三:“用兵之害,犹预为大。合杀不杀,天贼乃发。”但这些意义于原文义并不相符,通过查阅典籍,笔者发现“豫”还有担忧义。汉毛亨《毛诗》毛诗卷二:“不我以归,忧心有忡!忧心忡忡然。笺云:‘以犹与也。与我南行,不与我归期。兵,凶事,惧不得归,豫忧之。忡,敕忠反。”佛典中也可见词义,如《太子瑞应本起经》:“太子答曰:‘如诸君言,不当豫忧。使吾为王,老到病至,若当死时,宁有代我受此厄者不?如无有代,胡可勿忧!”《经律异相》与原经“甚豫”与“愁苦”同义相连,故“豫”作担忧义讲则文意通畅。

(三)俗讹字

1.俗体字与“正体字”相对,指流行于民间而未取得正体地位的俗写汉字。张涌泉先生说:“对这个问题,表面上看似乎人们并没有太多的分歧,其实要给予准确完整的表述并非易事。下面且看几家较有代表性的观点。《辞海》(修订本)‘俗字条下云:异体字的一种。旧称流行于民间的多数為简体的文字为俗字,别于正字而言。区分正和俗的标准,往往随时代而变迁。《汉语大词典》同条下云:即俗体字。旧时指通俗流行而字形不合规范的汉字,别于正体字而言。《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未见‘俗字条,但该书‘俗体条下云:俗体(vulgar form),指民间手写的跟字书不合的汉字字体。……综合以上各家所说,我们认为汉语俗字的定义可以这样来表述:汉字史上各个时期与正字相对而言的主要流行于民间的通俗字体称为俗字。”

2.汉字形体复杂,两个字甚至多个字形体彼此相似的情况颇多,这是汉字容易出现讹误字的基础。就古文献而言,由于文献传抄中书写者有意无意变写俗体字的因素、文献流传中天灾人祸损坏的因素等,更增加了文字彼此相混致误的现象。

豬—猪

a.《经律异相》第二卷:即自思惟:“寿终之后,下生鸠夷那竭国疥癞母豬腹中作豚。”甚豫愁苦,不知当作何计。(P22)

b.《旧杂譬喻经》第二卷:即自思惟:“寿终之后当弃天座七宝殿[馆]浴池园果自然饮食众伎女乐,更当下生于拘夷那竭国疥癞母猪腹中作子。”甚[预]愁忧,不知当作何等方便得免此罪?(T4/521c)

按:“豬”为“猪”之俗字。《广韵》卷第一:“猪,俗豬。”豬为形声字。从豕,者声。本义为一种家畜,哺乳动物。甲骨文和西周金文中尚未发现“豬”字,故“豬”作为豕的通称,当晚于豕字。

操—探

a.《经律异相》第二卷:异其年幼,开发大意。又奇所作,探识宿命。为极珍妙,尽世名味。供具精细,过踰儿意。(P22)

b.《旧杂譬喻经》第二卷:父母爱之从其所言,异其年幼开发大意,又奇所作操识宿命,为极珍妙尽世名味,求具精细过踰儿意。(T4/521c)

按: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十六:“探识,他甘反,《说文》‘探,尝试取其意也,字从手。”可洪《新集藏经音义随函录》卷二:“探识,上音贪,深取也。”“操识”一词,《大词典》未收,“操识”当是个并列复合词,意为品行和见识。如《北齐书》卷三十八:“母傅氏,雅有操识。彦深三岁,傅便孀居,家人欲以改适,自誓以死。”但此义于原文并不适合,故笔者推测“操”或为“探”字之形讹。《敦煌俗字典》:● S.1086《兔园策府》:“是知探玉策,绝金绳。”● Ф096《双恩记》:“非唯探候闻宫内,兼又传扬动国城。”《三国志平话》中“操”字写作“● ”。●  S.6825V想尔注《老子道经》卷上:“上德之人,志操坚彊,能不恋结。”

二、词用性异文

(一)同义词

娩娠—勉身

a.《经律异相》第二卷:其母勉身,又无恶露。母傍侍婢,怖而弃走,母亦深怪。堕地即语,谓之荧惑,意欲杀之。(P22)

b.《旧杂譬喻经》第二卷:其母娩娠又无恶露,母旁侍婢怖而弃走,母亦深怪,儿堕地语,谓之荧惑,意欲杀之。(T4/521c)

按:“勉身”一词《大字典》未收,原经中作“娩娠”。“勉”,同“娩”,分娩。《字汇补·力部》:“勉,与娩同,产子。王献之帖:‘阮新妇勉身得雄。”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十七:“任娠,书隣反。怀胎为娠,汉书孟康曰:‘娠音身,今多以娠作身,两通。”《大词典》引宋沈括《梦溪笔谈·杂志一》:“父母以嫁三班奉职鹿生之子,娩娠方三日,鹿生利月俸,逼令上道,遂死于杉溪。”较晚。又有“免身”、“娩身”。《法苑珠林》第五卷:其母免身,又无恶露。母傍侍婢,怖而弃走,母亦深怪。谓之荧惑,意欲杀之。第八十七卷:其母娩身,又无恶露。母傍侍婢,怖而弃走,母亦深怪。儿堕地语,谓之荧惑,意欲杀之。

(二)单复音词

方便—计

a.《经律异相》第二卷:即自思惟:“寿终之后,下生鸠夷那竭国疥癞母豬腹中作豚。”甚豫愁苦,不知当作何计。(P22)

b.《旧杂譬喻经》第二卷:即自思惟:“寿终之后当弃天座七宝殿[馆]浴池园果自然饮食众伎女乐,更当下生于拘夷那竭国疥癞母猪腹中作子。”甚[预]愁忧,不知当作何等方便得免此罪?(T4/521c)

按:方便,指为了引导和教化众生而采用的手段、方法或语言。佛教语,谓以灵活方式因人施教,使悟佛法真义。《五灯会元·章敬晖禅师法嗣·荐福弘辩禅师》:“方便者,隐实覆相,权巧之门也。被接中下,曲施诱迪,谓之方便。”

(三)音译词和意译词

阿惟越致—不退

a.《经律异相》第二卷:佛为说经,儿及父母、内外亲属皆得阿惟越致。(P22)

b.《旧杂譬喻经》第二卷:父母小大供养毕讫行香澡水,如法皆了,佛为说经,父母及儿内外亲属,应时皆得阿惟越致。(T4/521c)

按:《法苑珠林》卷五:“此儿请佛到家。佛为说经,儿及父母内外亲属皆得阿惟越致,此云不退。”故“阿惟越致”为佛教术语,是音译词,译曰不退转。南宋法云《翻译名义集》:“不退有三义:入空位不退;入假行不退;入中念不退。”陈义孝编《佛学常见辞汇》:不退,不再退转的意思,有三种的不退,一为位不退,证到圆教的初信位,破了见惑,进入圣人的境界,便永远不再退回到以前凡夫的地位;二为行不退、证到圆教的十信位,破了思惑和尘沙惑,此时专门济度一切众生,永远不会再退回到以前二乘的地位;三为念不退,证到圆教的初住位,不但证悟了自己的灵性,而且得到无生法忍,此时的心便安住在这种真实智能的念头上,永远不会再退失。又译作阿鞞跋致。《大智度论》卷二十七:“无生忍法,即是阿鞞跋致地。”

三、句用性异文

(一)省略句子成分

a.《经律异相》第二卷:“下生鸠夷那竭国疥癞母豬腹中作豚。”(P22)

b.《旧杂譬喻经》第二卷:“更当下生于拘夷那竭国疥癞母猪腹中作子。”(T4/521c)

按:此句完整的结构应为:主+状1+谓1+状2+谓2+宾,是一个连动式。两句话中皆省略主语,《经律异相》为节省篇幅,只截取原经递进复句“当弃天座七寶殿[馆]浴池园果自然饮食众伎女乐,更当下生于拘夷那竭国疥癞母猪腹中作子”中的后半句,故省略递进副词“更”,还因受句式限制,省略情状副词“当”。原经中使用介宾短语“于拘夷那竭国疥癞母猪腹中”修饰谓语“下生”,用来标明动作“生”发生的地点,《经律异相》亦省略介词“于”。原经中“不知当作何等方便得免此罪?”《经律异相》作“不知当作何计”。省略补语“得免此罪”。可见,《经律异相》作为一部类书,往往通过省略主语、状语、补语等成分达到语言的凝练。

(二)增加语气助词“也”、“耳”

a.《经律异相》第二卷:儿语目连等及舍利弗:“愿以我言因请世尊、诸菩萨、僧并及仁等也。”(P22)

b.《旧杂譬喻经》第二卷:儿语目连及舍利弗:“愿以我声,因请世尊、诸菩萨僧并及仁等。”(T4/521c)

a.《经律异相》第三卷:神言:“此鸟虽小,从海底食一金刚,金刚为物,所堕之处,无不破散,所以大怖,不能自安耳。”儿语目连及舍利弗:“愿以我声,因请世尊、诸菩萨僧并及仁等。”(P30)

b.《众经撰杂譬喻》第一卷:树神言:“此鸟虽小,从大海底来纯食金刚,金刚为物所堕之处无不破坏,所以大怖不能自安。”(T4/535a)

按:姚秦译经中,“也”字的用例多,加之与“耳”、“焉”、“耶”等语气助词混用,用法比较复杂。“也”主要用于判断、陈述、感叹、祈使句末尾,表判断语气。以上两例,《经律异相》均在原经的基础上添加语气助词,且用于陈述句末,上例表示对陈述的事实进行论断。句末有“也”,句子不再表达单纯的陈述语气,而是在陈述语气中兼有论断意味的复杂语气了。而下例可表示对所陈述的因果进行论断。

(三)构词变化

a.《经律异相》第三卷:诸钵叉鸟恒栖其上,树常不动。(P30)

b.《众经撰杂譬喻》第一卷:诸钵叉鸟棲宿其上,树常不动。(T4/535a)

按:栖,《说文·西部》:“西,鸟在巢上。象形。日在西方而鸟栖,故因以为东西之西。……或从木、妻。”《诗·王风·君子于役》:“鸡栖于埘,日之夕矣。”宿,《说文·宀部》:“宿,止也。”《玉篇·宀部》:“宿,夜止也。”《诗·卫风·考槃》:“独寐寤宿。”朱熹注:“寤宿,已觉而犹卧也。”“栖宿”为同义联合复音词,有“寄居”、“止息”义。《汉书·朱博传》:“又其府中列柏树,常有野乌数千栖宿其上,晨去暮来。”“恒”,《说文·二部》:“恒,常也。”可做副词修饰“栖”,故“恒栖”一词为偏正结构。从联合式到偏正式,可见《经律异相》语言的准确性。

(四)句式变化

a.《经律异相》第六卷:沙门谓王曰:“所修功德,不可计数,正当开意,何用悲为?但自一心,我当令王得果所愿。”(P52)

b.《杂譬喻经》第一卷:道人曰:“王前后所作功德不可计数,当开大意,莫有恨也!叉手一心,令王悉见一界中塔。”(T4/503a)

按:原经“莫有恨也!”为祈使句,“莫”是否定副词,“也”为语气助词,意为“不要有痛苦”。《经律异相》中改为疑问句“何用悲为?”“何……为”是固定格式,用于询问原因,相当于“为什么还要……呢”、“用……干吗”,其中“为”是语气助词。句式“[S]·何·V·为”中,“何……为”作谓语,“何”与“为”中间是动词。即“何用悲为”意思是:为什么还要痛苦呢?

四、语篇功能性异文

(一)指称方式不同

a.《经律异相》第二卷:儿遂长大。年向七岁,与其辈类于道边戏,遇舍利弗、目连。儿前礼之,眾圣惊怪,小而能礼。(P22)

b.《旧杂譬喻经》第二卷:儿遂长大,年向七岁,与其辈类于道边戏,时佛弟子舍利弗、摩诃目揵连适过儿旁,儿前礼足言:“和南舍利弗、摩诃目揵连。”舍利弗、摩诃目揵连惊怪小儿能礼比丘。(T4/521c)

按:《经律异相》用“众圣”一词代替《旧杂譬喻经》中具体名字“舍利弗、摩诃目揵连”,使得句式更加整齐,语义也很简明,避免了上文的重复。

(二)信息组织模式不同

a.《经律异相》第二卷:儿遂长大。年向七岁,与其辈类于道边戏,遇舍利弗、目连。儿前礼之,众圣惊怪,小而能礼。(P22)

b.《旧杂譬喻经》第二卷:儿遂长大,年向七岁,与其辈类于道边戏,时佛弟子舍利弗、摩诃目揵连适过儿旁,儿前礼足言:“和南舍利弗、摩诃目揵连。”舍利弗、摩诃目揵连惊怪小儿能礼比丘。(T4/521c)

按:《经律异相》中省略了背景信息“时佛弟子舍利弗、摩诃目揵连适过儿旁”等内容,语义表达更加简洁直接。且省略直接引语“儿前礼足言:‘和南舍利弗、摩诃目揵连。”用“儿前礼之”代替,满足了全文四字结构的格式。

(三)句法结构不同

a.《经律异相》第六卷:五百猕猴见道人供养,入深涧边,负辇泥石,起立佛塔,竖木为剎,系以弊幡,旦夕礼拜。(P57)

b.《法句譬喻经》第二卷:时彼山中有五百猕猴,见诸道人供养塔寺,即便相将至深涧边,负辇泥石效作佛图,竖木立剎币幡系头,旦夕礼拜亦如道人。(T4/590b)

按:原经中“相将至深涧边”一句是一个连动结构,前一动词为“相将”,后一动词为“至”,即“相伴到深涧边”的意思。而《经律异相》变为“入深涧边”,仅用一个动词“入”替代,这是从连动结构到从属结构的发展。

结语

《经律异相》异文数量庞大,充分利用这些异文材料对语言学研究尤为重要。通过比勘可以帮助我们正确释读俗体字,甚至是一些形讹字,可以丰富汉语俗字研究的材料和补充修订大型语文工具书。分析《经律异相》的异文关系,也为破解佛典和其他文献中的部分疑难疑义词提供信息和帮助。其异文的不同也部分地反映字的假借和词汇的兴替,甚至是方俗语言的差异。《经律异相》的异文语料分析将会促进中古汉语在音韵、文字、词汇、训诂方面的研究和语料的发掘,值得学界给予更多的关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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