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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古代史家的信史追求

2018-03-10陈其泰

人文杂志 2017年9期

内容提要 秉笔直书,著史要符合“实录”的要求,为此百折不挠、惨淡经营,誓必撰写成信史留传后世,这是中国史学一个突出的优良传统。孔子“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的主张和实践影响深远,被历代学者奉为圭臬。先秦史官董狐、南史不惜付出性命也要据实直书的精神一直激励后人。从司马迁、班固以下至司马光、全祖望以及乾嘉考证名家王鸣盛等人,历代优秀史家无不以撰成“实录”式著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同时,又有刘知幾、柳宗元、吴缜等在理论上进行精辟的阐释。我们应坚持科学的态度,大力表彰古代史家自觉追求信史的崇高精神,同时对于曲笔、讳饰的错误做法要坚决加以剔除。

關键词 信史追求 秉笔直书 实录精神 历史编纂学优良传统

〔中图分类号〕K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7)09-0088-08

引言:“有信史然后有良史”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当前学术研究的“热点”,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是要对中国古代史学的丰富遗产进行深入的发掘、总结。中国史学的一个突出优良传统是秉笔直书,撰成信史留传后世。追求信史的传统可谓渊源深远,影响历久不衰。何谓“信史”?就是以内容确实可信,作为著史的根本标准,以求取信于当代,流传于后世。这一传统深深地植根于华夏先民发达的历史意识之中,又经过儒家创始人孔子加以提升和实践,因而成为正直史家自觉的追求。《论语》中多处记载孔子强调务必尊重客观事实、力戒主观臆测的言论,如:“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子路章》)孔子又一再告诫人们,对于文献、历史知识,绝对不能凭主观臆断,而应该“多闻”“多见”“多识”,虚心、广泛地学习,经过慎重选择,再加以肯定,对于不明白的东西,则先予以保留,他说:“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述而章》)又说:“多闻阙疑,慎言其余。”(《为政章》)此后诸多名家、名作均高度重视体会孔子这种尊重客观史实、摒弃主观臆测的历史思想,并一再加以阐释。如解释《春秋经》的《榖梁传》作者一再强调:“《春秋》之义,信以传信,疑以传疑。”“《春秋》著以传著,疑以传疑。”①司马迁通过殚精竭虑撰著其杰作《史记》和深入研究孔子的言论,对孔子修成《春秋》、编次《尚书》中贯穿的历史观点和治史原则体会尤为深刻,在《史记》三代世表中予以高度推崇:“故疑则传疑,盖其慎

*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历史编纂学的演进路径、优良传统和当代价值研究”(09ZSA001)。本文为作者所写“中国历史编纂学优良传统”系列文章之二。其余三篇为:《体例精当 匠心运用》,《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7年第5期;《名山事业:史家强烈的使命意识》,《河北学刊》2017年第6期(待刊);《体裁丰富多样:展现民族文化创造力》,《东岳论丛》2017年第10期(待刊)。敬请参阅。

① 分别见《春秋榖梁传》桓公五年、庄公七年,十三经注疏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40、71页

也。”司马迁:《史记》卷13《三代世表》,中华书局,1963年,第487页。于是,在中国史学史上凡是有修养、有责任感的史家都把“信以传信、疑以传疑”作为共尊的圭臬。

“信史”概念的明确提出,是《春秋公羊传》的贡献。《公羊传》昭公十二年载:“春,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伯于阳者何?公子阳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在侧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尔所不知何?《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则齐桓、晋文,其会则主会者为之也,其词则丘有罪焉尔。(何休注:丘,孔子名。其贬绝讥刺文辞有所失者,是丘之罪。圣人德盛尚谦,故自名尔。)”③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春秋公羊传注疏》卷22,昭公十二年,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569、568页。《公羊传》作者特别强调两项。一是,孔子修《春秋》,此年所据鲁史原文记云:“纳北燕伯于阳”。孔子当年已23岁,对这一事件是亲自历见者,故明知这段文字记载有误,依史实本是北燕公子阳生。因为孔子要贯彻“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的原则,因而他对鲁史原文不作迳改,宁可保留其可疑的原句,但他在解释中则一定要明确指出史文的失误,讲出确切的史实。孔子借回答“在侧者”所提出“何以不革”的疑问,将不能随意改动的道理讲得很明白:假如遇到你并不明白的地方,那你又该怎么办?其寓意即是:如果依照主观臆测加以杜撰,史书还能取信于人吗?《春秋公羊解诂》作者何休对孔子的观点有精深的理解,故解释说:“如犹奈也。犹说:乃女所不知何?宁可强妄億(同臆)措?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③二是,孔子还认为,信史的标准,不仅必须做到史实准确,文词恰当,尤其重要的是必须具备高明的史识。

《公羊传》所讲“信史”,依据的是孔子讲解《春秋》时的原话,概念提炼得很明确,不但在中国史学史上具有权威的意义,而且又因其内涵丰富,展示出中华文化独特光彩,因此无疑又是对世界文化智慧宝库的出色贡献!从此,“信史”的原则就为历代有识史家确立了准绳,著史首先要求达到史实准确可靠,力戒主观偏见,符合这一根本要求之后,讲求体裁、体例、文字表述等项,才更有意义。历代优秀史家都以“信史”作为自觉追求的目标,形成一种优良传统,这对于中国史学的发展关系至大!直至20世纪初年,著名史学家梁启超大力倡导对旧史的改造,他一方面严肃地批评旧史专为帝王将相服务的种种积弊,其中也包括对所谓“《春秋》笔法”予以主观定夺的弊病进行分析针砭,另一方面,他又热情地表彰古代史家自觉追求著成信史的优良传统,并且明确提出“有信史然后有良史”的论断:“吾侪有志于史学者,均不可不以此自勉,务将鉴空衡平之态度,极忠实以搜集史料,极忠实以叙论之,使恰如其本来。……故吾以为今日作史者,宜于可能的范围内,裁抑其主观而忠实于客观,以史为目的而不以为手段,夫然后有信史,有信史然后有良史也。”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饮冰室合集》专集之73,中华书局,1989年,第32页。梁启超是以近代眼光对这一悠久的文化传统进一步作了深入的阐释,对我们探讨这一问题很有启发意义。endprint

一、“书法不隐”的古之良史

诚然,古代文化总是既有精华又有糟粕,刘知幾著《史通》,分别撰有《直书》《曲笔》两篇,对于前者热烈表彰,对于后者严厉贬斥。但精华与糟粕二者并非对等存在,而是应当区分其主次。对此,中外著名学者曾经有过的论述恰好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参照。中国学者以梁启超的论述最有影响力。他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开拓时代新潮流的卓荦之士,曾经倡导“史界革命”,对于中国旧史界大刀阔斧地进行批判,但他却对古代“史官独立”的精神、 古代史家秉笔直书的传统作了高度评价。更有一些外国著名学者对此提出过极具卓识的见解。如黑格尔说:“中国人具有最准确的国史……中国凡是有所设施,都预备给历史登载个仔细明白。印度则恰好相反。”[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三联书店,1956年,第204页。弗朗斯瓦·魁奈同样赞誉中国史书编纂的传统:“历史学是中国人一直以其无与匹伦的热情予以研习的一门学问。没有一个国家如此审慎地撰写了编年史,也没有什么国家这样悉心地保护自己的历史典籍。”[法]弗朗斯瓦·魁奈:《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谈敏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著名的科技史家李约瑟在其《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一卷总论中,专门立了一个子目“中国历史编纂法简述”,称中国是“最伟大的有历史编纂传统的国家”。他这样论述:“ 中国所能提供的古代原始资料比任何其他东方国家、也确实比大多数西方国家都丰富。……尽管朝代的称号不断变化,但每一朝代都有史官专门记载不久前发生和当代发生的事件,最后编成完整的朝代史。这些史书表现的客观性和不偏不倚的态度,最近还曾有德效骞与修中诚加以赞扬和描述。”[英]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1卷,中华书局香港分局,1975年,第153~154页。不论是梁启超或是黑格尔等人,都高度评价中国古代历史记载的准确性和古代史家审慎、客观的态度。这种认识与对中国古代史籍的总体估计是相符合的,这就是:尽管古代史籍中存在有大量的讳饰不实之处,但在几千年的史学发展中据实直书和“实录”式记载无疑应居于主导的地位。而从我们今天要大力对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阐释和创新性发展的角度言,也应该把研究重点放在总结、阐释古代史家信史追求的优良传统上面。

先秦重要史籍记载了晋国史官董狐、齐国史官太史不畏强暴,敢于秉笔直书的著名故事。《左传》宣公二年载:晋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太史董狐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呜呼!‘我已怀矣,自贻伊慼,其我之谓矣!”孔子对此事评论说:“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乎,越竟乃免。”赵穿攻杀晋灵公,赵宣子就在国内,亡不越境,又返不讨贼,无法逃脱责任。史官董狐毫不惧怕这位执政大臣的威权,直书其罪,因而得到孔子的赞扬,称赞他“书法不隐”,为“古之良史”。又《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齐崔杼弑公以悦于晋,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执简以还。”齐太史兄弟为记下崔杼弑君的罪恶,前赴后继,连续三人被杀,仍义无反顾,又一弟弟以无所畏惧的态度记下其罪责,终于使贼臣感到畏惧,不敢再侵犯史官行使自己的神圣权力。

从此,史官不惜付出性命也要保证据实直书的精神便一直激励着后人。《史记》这部伟大著作不但是司马迁高超的才、学、识的结晶,同时也是他勇于据实直书的崇高史德的结晶。概括言之,这种精神主要表现在两项。一是,总结出“考而后信”的原则,以此作为史家著史的基本态度和方法。他说:“夫学者载籍极博,尤考信于六艺。”司马迁:《史记》卷61《伯夷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第2121页。又说:“孔子因史文次《春秋》,纪元年,正时日月,盖其详哉。至于序《尚书》则略,无年月;或颇有,然多阙,不可录。故疑则传疑,盖其慎也。”司马迁:《史记》卷13《三代世表》,中华书局,1963年,第487页。根据上述原则,他对记载阙略而又说法互相歧异的上古史料,作了如下处理:将儒家典籍与百家杂语作对照,判定“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伸先生难言之”,而相比之下,儒家典籍是可信的;又以本人历年行踪所至,在全国各地探求古迹、访问故老传说所得到的上古历史的材料,与儒家典籍《五帝德》《帝系姓》等互相印证,证明儒家古文典籍所载近是;又拿《左传》《国语》的记载与《五帝德》作比照。他肯定孔子“疑则传疑”的态度,并自觉地加以继承,《史记》就是在这种认真、扎实的“考信”工作基础上写成的。二是,司马迁著史宗旨之一,是留下一部信史,藏之名山,传之其人。因此,他敢于直面社会的阴暗面,揭露矛盾,如实写出专制制度下统治者对民众的压迫,而民众不惧怕统治者淫威。如他在《报任安书》所言,要“稽其成败兴坏之理”,“虽万被戮,岂有悔哉!”司马迁:《报任安书》,见班固:《汉书》卷61《司马迁传》,中华书局,1964年,第2735页。连年对匈奴作战是武帝时期一个尖锐而敏感的现实问题,司马迁却敢于讲出不同意见,批评连年征战造成的恶果。《平准书》直书无隐,指出因大规模征战造成士卒大量死亡,民众困苦不堪,文景时期积累的“府库余财”被耗尽了,“天下苦其劳,而干戈日滋”。又写张汤为御史大夫,用种种奸邪欺诈手段侵夺民众财富,造成天下骚动,武帝却对他倍加赏识、纵容:“于是承上指,请造白金及五铢钱,笼天下盐铁,排富商大贾,出告缗令,鉏豪强并兼之家,舞文巧诋以辅法。汤每朝奏事,语国家用,日晏,天子忘食。丞相取充位,天下事皆决于汤。百姓不安其生,骚动,县官所兴,未获其利,奸吏侵渔,于是痛绳以罪。则自公卿以下,至于庶人,咸指汤。汤尝病,天子至自视病,其隆贵如此。”司马迁:《史记》卷122《酷吏列传》,中华书局,1963年,第3140~3141页。对这位身为“三公”的张汤侵渔百姓的狡诈手段和武帝采取纵容的做法作了深刻的揭露,无所避忌。司马迁用这种忠实于客观历史的态度撰成《史记》,就为后人著史树立了典范。班固著《汉书》,他对于西汉的历史和《史记》的内容十分精熟,他评价《史记》为“实录”,等于对《史记》内容的详核可信和司马迁的高尚史德作了最高评价。班固说:“然自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班固:《汉书》卷61《司马迁传·赞》,中华书局,1964年,第2738页。班固本人也大力发扬实录精神,敢于秉笔直书,揭露汉代封建统治的阴暗面,有的学者称赞班固“不为汉讳”,冉昭德:《班固与汉书》,《中国史学史论集》第1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70页。是很中肯的。《汉书》做到了:在《食货志》《哀帝纪》等篇中揭露西汉土地兼并的严重;在《景十三王传》《外戚传》等篇中揭露诸侯王及外戚集团奢侈纵欲,无法无天;班固对于即使他所盛赞的“文景之治”时代,也能不加掩饰地揭露当时的弊政。班固还深刻地揭露独尊儒术之后,以儒学进身选官的制度,是打开为禄利奔竞之门。他还总结自武帝以来“以儒宗居宰相位”的那班人物,如公孫弘、蔡义、韦贤、匡衡、张禹、孔光、马宫等,都是“服儒衣冠,传先王语”,“持禄保位,被阿谀之讥”,班固:《汉书》卷81《匡张孔马传·赞》,中华书局,1964年,第3366页。庸碌自私、专事谄媚之徒。这样,《史记》和《汉书》就成为中国历史编纂学史上两座象征“实录”精神的高耸的丰碑,为后代史家撰写出“信史”提供了最可贵的启示。endprint

梁启超对于中国古代史官秉笔直书和古代史家的实录精神曾有高度评价,说:“现在人喜欢讲司法独立,从前人喜欢讲史官独立。《左传》里有好几处,记载史官独立的实迹。……这种史官是何等精神!不怕你奸臣炙手可热,他单要捋虎须!这自然是国家法律尊重史官独立,或社会意识维持史官尊严,所以好的政治家不愿侵犯,坏的政治家不敢侵犯,侵犯也侵犯不了。这种好制度不知从何时起,但从《春秋》以后,一般人暗中都很尊重这无形的纪律,历代史官都主张直笔,史书做成也不让皇帝看。固然,甚么制度,行与不行,都存乎其人,况且史官独立半是无形的法典。……但是只要有这种史官独立的精神,遇有好史官便可以行其志,别人把他没有法子,差不多的史官也不敢恣意曲笔。”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饮冰室合集》专集之99,中华书局,1989年,第154页。

我们可以再举出古代史官刚正不阿的事迹和古代典籍中的一些评论作为佐证。如,三国时期孙吴史官韦昭因拒绝吴国暴君孙皓的无理要求而被杀,《三国志·吴志·韦曜(即韦昭)传》载:“孙皓即位,欲为父和作《纪》,曜执以和不登位帝位,宜名为《传》,如是者非一。皓积嫌愤,遂诛曜。”北魏史官崔浩奉诏修国史,因坚持务从实录,无隐所恶,而最终遭到诬陷被杀害,《魏书》卷35《崔浩传》、卷48《高允传》载:北魏太武帝诏集文士撰国书,特命浩总监史任,务以实录,叙述国事,无隐所恶,而刊石写之,以示行路。浩坐此夷三族,同作死者二十八人。参见《资治通鉴》卷125宋纪7文帝元嘉二十七年。唐初沿隋制,置起居舍人二人,后改为起居郎,“掌起居注,录天子之言动法度”。刘昫:《旧唐书》卷43《职官二》,中华书局,1975年,第1845页。每日上朝、太宗与宰相参议政事,令起居郎一人秉笔载录。贞观九年(635年)太宗提出要“亲自观览,用知得失”,却被谏议大夫朱子奢上表谏止,认为若皇帝亲览起居注的做法传示后代,必然使史官“希风顺旨,全身远害”,造成千年的史实无法留传后代的严重后果。过了七年,唐太宗再次要求观看起居注,时谏议大夫褚遂良“兼知起居注”,同样明确地予以拒绝:“太宗问曰:‘卿比知起居,书何等事?大抵于人君得观见否?朕欲见此注记者,将欲观所为得失以自警戒耳!遂良曰:‘今之起居,古之左、右史,以记人君言行,善恶毕书,庶几人主不为非法,不闻帝王躬自观史。太宗曰:‘联有不善,卿必记耶?遂良曰:‘臣闻守道不如守官。臣职当载笔,何不书之?黄门侍郎刘洎进曰:‘人君有过失,如日月之蚀,人皆见之。设令遂良不记,天下之人皆记之矣。”王溥:《唐会要》卷63《史馆上·史馆杂录上》,中华书局,1955年,第1102页。

二、刘知幾、柳宗元等人对“直笔”精神的大力倡导

至刘知幾著《史通》,一方面,他自觉地将自董狐、南史、司马迁以来坚持“据实直书”的优良传统加以总结,一方面,他长期在唐朝史馆任职,对于监修大臣凭藉权势干预史官秉笔直书的恶劣做法,作了尖锐的抨击,因而把倡导直笔精神定为《史通》的中心论题之一。《史通》中《直书》《曲笔》是脍炙人口的篇章。刘知幾义正词严,强调史家要伸张正义,秉笔直书,使贼臣逆子、淫君乱主恶名被于千载。主张为了直书其事,“宁为兰摧玉折,不作瓦砾长存”,②刘知幾著,浦起龙释:《史通通释》卷7《直笔》,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93、196页。冒险犯难,在所不惜。他严厉斥责歪曲史实、文过饰非的做法,是“用舍由乎臆说,威福行乎笔端,斯乃作者之丑行,人伦所同疾也”。②《直书》《曲笔》两篇,一正一反,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态度鲜明。什么是直笔?《杂说》篇中作了扼要的解释:“夫所谓直笔者,不掩恶,不虚美,书之有益于褒贬,不书无损于劝诫。”凡是有关褒贬劝诫的史事,不管事主是谁,都应该据实直书。朝廷委任权臣监修国史,至唐初成为定制,酿成种种弊端,成为阻碍史学发展的严重问题。刘知幾在史馆前后二十余年,深切体会,故列举其弊病,指陈其危害,十分有力,是《史通》战斗性的重要体现。《忤时》总结监修制度“五不可”。其中有监修者多,处处掣肘、限制,“顷史官注记,多取禀监修,杨令公则云‘必须直书,宗尚书则云‘宜多隐恶。十羊九牧,其令难行;一国三公,适从何在?”又批评委于众手,互相推诿:“每欲记一事,载一言,皆阁笔相视,含毫不断。故头白可期,汗青无日。”刘知幾的批评,都是确有所指,是为了史馆修史不受权势者所左右,修成的国史不受歪曲,务存实录。可以说,他所论都是针对存在的弊病而发。而从史学发展的长河看,我们对于史馆监修,除看到其弊病外,又应看到积累当代史资料和为前朝修史的重要作用和巨大贡献。参见陈其泰:《历史编纂的理论自觉:〈史通〉〈文史通义〉比较研究略论》,《人文杂志》2010年第3期。

正由于坚持“直笔”的观念在古代史家中深入人心,因而在韩愈和柳宗元这两位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之间,有过一次发人深省的讨论。韩愈曾经有志于修史,于贞元八年(792年)进士及第之后,在答崔立之的书信中有云:“求国家之遗事,考贤人哲士之终始,作唐之一经,垂之于无穷,诛奸谀之既死,发潜德之幽光。”韩愈:《答崔立之书》,《韩昌黎全集》卷16,世界书局,1935年,第245页。至元和年间,韩愈曾经有志于任职史馆修撰,却出人意料地表现出颓废情绪,在《答刘秀才论史书》中云:“夫为史者,不为人祸,必有天刑,岂可不畏惧而轻为之哉。唐有天下二百年矣,圣君贤相相踵,其余文武之士,立功名跨越前后者,不可胜数,岂一人卒卒能纪而传之耶。……且传闻不同,善恶随人所见,甚者附党,憎爱不同,巧造言语,凿空构立善恶事迹,于今何所承受取信,而可草草作传记,令传万世乎?”韩愈:《答刘秀才论史书》,《韩昌黎全集·外集》卷2,世界书局,1935年,第487页。他讲出不敢撰写史书的两项顾虑,一是怕被牵连致罪丢了性命,所讲事实中就有崔浩因修史而致戮;二是讲欲求写成信史传之后世实在戛戛乎其难,原因包括传闻容易失实,搀杂有个人喜恶的主观意见,甚至有意编造加恶于人等情况。今天来加以评析,前一项是因为韩愈顾虑过重,前代史家之死,如班固、范晔等人,各有复杂情况,并非担任史职就一定会被害致死。就后一项而言,则说明在韩愈内心之中,“据实直书”有极高的地位,是史家的崇高职责,他要洁身自好,如果不能保证写成信史,就索性不当史官!究明其原意,则后一项又恰恰说明韩愈是“直笔”传统的信奉者,他坚决不愿承受曲笔的恶名!柳宗元作为其生平好友,立刻写了情词恳切的信,表明本人要坚持直道而行,并对韩愈加以规劝,云:“又言不有人祸,必有天刑,若以罪夫前古之為史者,然亦甚惑,凡居其位,思直其道,苟道直,虽死不可回也……是退之宜守中道,不忘其直,无以他事自恐。退之之恐,唯在不直,刑祸非所恐也。”柳宗元:《柳河东全集》卷31,《与韩愈论史官书》,世界书局,1935年,第332页。柳宗元所言史官的职责就是直道而行、虽死不辞的铿锵言词,同样为古代史家追求信史的优良传统增添了光彩。endprint

刘知幾大力倡导直笔,韩愈心目中史臣的崇高职责是务必修成信史,发挥“诛奸谀之既死,发潜德之幽光”的道义的力量,柳宗元更以“不忘其直”,“刑祸非所恐”来勉励自己,在他们三人中都把直笔视为最高职责,这就凸显出在中古时代实录精神已经成为具有强大影响力的优良传统。因此北宋吴缜著《新唐书纠缪》就把事实是否确凿,列为“史才”的最高标准,说:“由是言之,史才之难,岂不信哉?必也编次事实,详略取舍,褒贬文采,莫不适当。稽前人而不谬,传之后世而无疑,粲然如日星之明,符节之合,使后学观之,而莫敢轻议,然后可以号为信史。”吴缜:《新唐书纠缪》序,中华书局丛书集成初编本。

三、高悬信史目标而撰成的名著

史家以据实直书、务求写成信史为目标撰成的又一巨著,是《资治通鉴》。此书的纂修虽然是为了给封建皇帝提供一部政治历史教科书,书中有许多强调封建纲常名分的说教,但是司马光及其助手修史的态度是格外认真的,所提供的“资治”是可靠的史实,而不加任何歪曲。三位助手刘恕、刘攽、范祖禹都是学识渊博、工作认真的难得史学人才,编纂工作有严格、合理的步骤和恰当的分工,从先作“丛目”,再作“丛编”,到最后由司马光删定为定稿,一共历时19年。首先是搜集网罗丰富的史料,除正史外,并采稗官野史、百家谱总集别集、传状碑志等,多至三百余种。按年将全部相关史料摘录编成“丛目”,比次异闻,均先行网罗编集,务求详备,避免一言一事之漏缺,以供采择。然后认真考辨记载异同,“抉摘幽隐,校计毫厘”,小至月日人名地名,都力求准确可靠,并删汰重复,编为“长编”。最后由司马光斟酌修改、提炼,成为定稿。是助手一面编次成长编,司马光一面删削,粗成之后,又须细删,如唐纪由范祖禹修成长编计六七百卷,司马光细删之后为81卷,可见费力之巨!“故诸人为其博,温公为其精。博则唯恐一书之未采,不惮空行以备粘补。精则惟恐一事之或诬,不惮参定以作考异。”③张煦侯:《通鉴学》,安徽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3、70~71页。如此严谨认真、呕心沥血地编纂,终于达到撰成一部出色的传世之作的预期。《通鉴》全书所据正史共计19部1910卷,而经删削、改写之后所成之书卷数为294卷,篇幅大大缩小,而史事却大为增加,因为从正史以外的各种史书中采集、补充了大量史事。近代唐史研究者认为,仅从史料价值而言,《通鉴》也应视为与新旧唐书同居于鼎足而三的地位。

史料的采集更加广泛、全面,而史实的考订更加精确,这恰恰是司马光的过人之处。司马光又自撰《通鉴考异》,共计30卷,详列考证理由,申明复杂史料去取与夺的理由,集中而直观地证明《通鉴》全书的高度信史价值。《通鉴》学专家张煦侯曾概括《考异》所重视使用的考证方法,如,“参取众书而从长者”:“此类异说繁多,最费钩稽;且众书所记,皆有其可信与不可信之处。温公普加鉴别,又一一为之平章,置其不可信者而用其可信者,务使幽隐无所弃,而毫厘无所失。最著者,如王世充巩北之败,安禄山丧师之赦,颜杲卿之倡义,李仲言之见用,杨嗣复、李珏等之贬,《考异》文字皆千言或数千言。温公精力耗此最多。”其他还有“两存者”“两弃者”“两疑而节其要者”“存疑者”等项。由此,张须侯称司马光治史具有“求是”“求备”“求精”的精神,其论云:“《考异》也者,因众说之可疑,而务求其信者也。尝观温公此书,固无在而非应用考证方法,其求是之精神,乃有非渔仲、伯厚之辈所可望者。其于史料也,搜之欲其备,而辨之欲其精。其求备态度,乃至虽一石刻之微,苟可取之以定年月决然否者,则必取焉,其著于竹帛者益可知也。……其求精态度,虽一事之细,必其时间空间,及其周遭之一切关系,一切背景,举无不可容认之反证,而后取焉。更就史料之自来,而审查至于原作者之地位与其人格,察其有无溢辞,有无曲笔,乃酌取焉。”③因而极赞司马光“有博大之搜罗,有精深之裁断”。 总之,由于《资治通鉴》一书撰著具有高远的立意,编纂工作高度严肃认真,网罗史料达到空前繁富,而且考辨方法极其精审细密,这就把中国历史编纂学追求信史的传统推向了新的高度!

不仅像《资治通鉴》这样的巨著历经岁月考验证明其具有高度的“求实求真”的价值,单篇人物传记汇集而成的著作也同样凸显出“信史”精神。这里再举出全祖望在清康熙末至乾隆年间撰成的《鲒埼亭文集》为例。《鲒埼亭文集》和《外编》的主要部分,是关于明清之际人物的墓志铭、事略和传状,它们是以人物传记形式出现的抗清志士斗争史。尽管是分散的单篇,不具系统性,却以丰富的史实和正气磅礴的感情,表彰抗清志士高尚的民族气节。《明故权兵部尚书兼翰林院侍讲学士张公神道碑铭》一文,记载了张煌言英勇卓绝的抗清经历,表现了他百折不挠的可贵精神。张煌言是为国死难的典型,同时这篇长达七、八千字的传记,又是鲁王政权抗清的缩影。书中表彰的死于抗清斗争的人物,还有孙嘉绩、钱肃乐、张肯堂、沈廷扬、张名振等。

全祖望褒扬民族气节的贡献,还在于他发掘了一批以遗民身份拒不降清,坚守气节至死的人物,使他们永垂史册。遗民中有的削发为僧,有的隐居深山,往往被误认为消极避世。全祖望却透过表象看到他们不忘故国、志存匡复的坚强意志,大力予以表彰。譬如《忍辱道人些词》所载的朱金芝。全祖望表彰坚持抗清不屈的人物和遗民的爱国思想,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极为可贵的。参见陈其泰:《全祖望与清代学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2年第4期。因而到抗日战争时期,陈垣先生处于危城北平,就在讲堂上用全氏《鲒埼亭文集》作为教材,激励学生发扬民族正气,坚持抗日斗争!

四、乾嘉考史名家对信史的追求

乾嘉时期,考证之学盛行。考证学家做的是训诂、校勘、考释、辨伪等工作,而他们共同服膺的指导思想是“实事求是”“无徵不信”。一切要以证据来做检验,否则,虽父师所言也决不盲目信从。在历史学领域,王鸣盛、钱大昕、赵翼三大家都撰有考史名著,他们所特别关注的,一是對于以往学者缺乏证据的误说,下大功夫搜集了确凿的史实加以辨析;二是对于滥用所谓“《春秋》笔法”而造成对史实的掩盖或歪曲,提出严肃批评,并勇于揭示出历史的真相。由此证明:这些名家不但有考证功力,而且有见识、有思想,他们大力发扬实事求是的精神,在特殊的时代条件下为自觉追求信史做出了可贵的努力。endprint

王鸣盛《十七史商榷》中辨析司马迁学术宗旨的条目就很有意义。他第一个明确提出“司马氏父子异尚”的论点,以为《论六家要指》论述“孔不如老”,只代表司马谈的学术思想,“而迁意则尊儒,父子异尚,犹刘向好《穀梁》而子歆明《左氏》也。”司马迁表彰孔子和儒学的论据不胜枚举,近代以来一些好学深思之士,沿着王氏这一思路继续探求,加以阐释。关于反对滥用“《春秋》笔法”、倡导据实直书,王鸣盛也多有切中肯綮的论述。宋明时期因理学盛行而滋生了主观空疏的恶劣学风,在史学范围的表现则是,有的人热衷于从主观臆测解释历史,极尽穿凿附会之能事,或模仿“圣人《春秋》笔法”,对史事大加褒贬。王鸣盛对这种气习痛加贬斥,他说:宋明人“略通文义,便想著作传世,一涉史事,便欲法圣人笔削”;王鸣盛:《十七史商榷》,黄曙辉点校,卷92“唐史论断”条,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第860页。“动辄妄为大言,高自位置,蔑弃古人,而胸驰臆断,其实但可欺庸人耳!”王鸣盛:《十七史商榷》,黄曙辉点校,卷38“马融从昭受读”条,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第271页。他拿《纲目》与《通鉴》原书对比,认为:朱熹的立纲与司马光修史自订提纲根本不同,司马光的做法是“记事之常体”,他的用意,“惟在乎按年编次,据事直书,而不在乎立文法以为褒贬。至《纲目》方以此为事。”王鸣盛:《十七史商榷》,黄曙辉点校,卷100“通鉴纲目”条,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第942页。实际上,王氏是把“据事直书”的修史方法,跟“立文法以为褒贬”的做法对立起来,肯定了前者,而对后者本身加以否定。由于王鸣盛对“历史的真实性”有相当程度的自觉追求,这就决定了他在力矫空疏学风的流弊上,比起同时代其他学者更为坚决。参见陈其泰:《朴学家的理性探求——论王鸣盛史学》,《历史研究》1990年第2期。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四六“《宰相表》”条,也尖锐地批评欧阳修、朱熹误学《春秋》筆法以表示褒贬予夺,企图用一两字用词的不同寓含是非善恶的评判,结果使复杂多样的历史真相成为扑朔迷离的疑团,读史“几同于刑部之决狱”矣。赵翼《廿二史劄记》卷十六也专门写有“《新唐书》本纪书法”的条目,指出:“欧公本纪不免草率从事,不能为之讳也”。唐绍、封常清、高仙芝三人,本来无罪,或有罪而不至于处死,却都书作“伏诛”;而对弑杀唐宪宗的宦官陈弘志,却反书为“杀”,“一似无罪而枉杀者,此更两失之也。”三位考史名家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为发扬自觉追求信史的传统做出了贡献。王鸣盛、赵翼对于历代正史的编纂得失还多有评论,严肃地批评有的修纂者意在“回护”、使用曲笔的做法,下文对此也将有所涉及。

五、对古代史著中隐讳失实之处应予坚决剔除

以上我们简要分析了从春秋时期史官董狐、南史至清代史家全祖望、王鸣盛等人坚持“秉笔直书”的典型事例,证明中国古代史家具有“实录精神”的优良传统,把撰成“信史”流传后世作为自己毕生的自觉追求,这是传统史学的一笔宝贵思想财富,值得我们高度珍视。但事物是一分为二的,有精华也有糟粕。我们还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封建社会的时代局限和史官的阶级局限,或听命于专制统治者,或因本集团或私人的利益,还有因为认识能力的限制,也必然造成历史记载存在大量的夸饰、隐讳和失实。这里举出唐初以下官修史书中回护不实、徇情曲笔的若干例证。《周书》的列传有不少地方明显地夸耀门阀贵显、虚饰祖宗功绩。如记载杜杲、萧詧的事迹,都因他们是唐初宰相杜如晦、萧瑀的先人,因而史实多有歪曲,尽力吹捧。参见中华书局《周书》出版说明,1975年,第3页。刘知幾在《史通·曲笔》篇中,早已严词贬斥这种爱憎由己、徇情曲笔的行为:“自梁、陈已降,隋、周而往,诸史皆贞观年中群公所撰,近古易悉,情伪可求。至如朝廷贵臣,必父祖有传,考其行事,皆子孙所为,而访彼流俗,询诸故老,事有不同,言多爽实。”刘知幾著,浦起龙释:《史通通释》卷7《直笔》,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98页。

薛居正《旧五代史》也因照抄实录而对人物多有虚美隐恶,不可尽信,清代王鸣盛对此有切中要害的批评:“实录中必多虚美,而各实录亦多系五代之人所修,粉饰附会必多。今薛史以(朱)温为舜司徒虎之后,令人失笑。又言生时庐舍有赤气,熟寐化为赤蛇,居然以刘季等话头作装缀也。他所载禨祥图谶颇繁,非得之实录者乎!”又说:“盖五代诸实录皆无识者所为,不但为尊者讳,即臣子亦多讳饰。”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93“欧史喜采小说薛史多据实录”条,上海书店,2005年,第867页。如石敬瑭是向契丹称“儿皇帝”的民族败类,《旧五代史·晋高祖本纪》却加给了他“旰食宵衣,礼贤从谏”“能保其社稷”的美名。桑维翰是首先提倡投靠契丹军事贵族集团的,《旧五代史·桑维翰传》却为他开脱,说“和戎之策,固非误计”,赞美桑维翰是“效忠”后晋的“社稷臣”。故有学者指出这类虚假失实的记载和评语,“完全违反了历史事实”,“是《旧五代史》的重大缺陷”。中华书局《旧五代史》“出版说明”,1976年,第2~3页。至元修《宋史》,度宗以前各朝多本宋朝所遗留之国史,国史每每依据各家事状碑铭一类记载编缀成篇,这些家传、表志的特点是有善者则尽量夸饰,有恶者必设法隐讳,据此以修国史,其是非实有不能据信处。诚如清人赵翼所说:“元人修史又不暇参互考证,而悉仍其旧,毋怪乎是非失当也。”如《李纲传》中靖康围城之役,李纲本与姚平仲共谋劫营之事,遂遭失败。但据传中所述致败之责任全在姚平仲,李纲并无责任。“此事本载纲所著《靖康传信录》,史馆即据以立传也。”赵翼:《廿二史劄记》,王树民校证,卷23“宋史各传回护处”条,中华书局,1984年,第501页。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基本认识: 秉笔直书,著史要符合“实录”要求,为此百折不挠、惨淡经营,誓必撰写成信史留传后世,这是中国史学一个突出的优良传统。孔子“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的主张和实践影响深远,被历代学者奉为圭臬。先秦史官董狐、南史不惜付出性命也要据实直书的精神一直激励后人。从司马迁、班固以下至司马光、全祖望以及乾嘉考证名家王鸣盛等人,历代优秀史家无不以撰成“实录”式著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同时,又有刘知幾、柳宗元、吴缜等在理论上进行精辟的阐释。我们应坚持科学的态度,大力表彰古代史家自觉追求信史的崇高精神,同时对于曲笔、讳饰的错误做法要坚决加以剔除。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责任编辑:黄晓军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