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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督查严考核 抓党建促脱贫
——罗甸为推进党建促脱贫攻坚提供良好制度保证

2017-11-29宋辉

当代贵州 2017年47期
关键词:县委督查党员干部

文_宋辉

强督查严考核 抓党建促脱贫
——罗甸为推进党建促脱贫攻坚提供良好制度保证

文_宋辉

罗甸县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形成了“四个三”工作体系,为推进党建促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在抓好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中,罗甸聚焦省委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十项行动目标要求,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罗甸县党建工作分级负责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形成了“四个三”工作体系,为推进党建促脱贫攻坚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证。

明确“三个对象”解决“考核谁”的问题

抓住“关键少数”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和“四位一体”从严管理干部机制等相关政策文件,将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党建扶贫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职的重要内容,每半年听取一次专题述职。

明确县委领导分别挂乡(镇、街道)、其他县领导挂村挂社区、部班子成员对乡镇进行分片业务指导。建立基层党建“双述职”工作制度,全县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每半年就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向县委述职,组织委员每月就具体工作开展进度向县委组织部述职,县委组织部就各党(工)委书记和组织委员述职内容进行跟踪督查,并将述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增强了基层党务工作者抓党建扶贫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建立“四评”工作机制,通过帮扶对象评挂帮部门,村干部评党政一把手,党员群众评支书(含“第一书记”)、主任,村支“两委”组织群众评党员的方式进行考核评价,并列入年度考核内容,权重不低于40%。2016年以来,全县10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向县委述职,接受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评议4次。20名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接受村干部和“第一书记”评议,177名村支书、164名村主任、88名“第一书记”接受农村党员群众评议。

实行党组织分级分类考评压实集体责任。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将考评对象单位分为农村、机关、社区、学校、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个类别,同时分别明确党(工)委、党组、党支部系列责任考核“硬指标”,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专门的考核工作队伍,制定专门的考核清单,采取分级分类的方法进行考核评价,增强了考评工作的合理性和针对性,为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抓规范、对标准起到很好的作用。

抓实党员干部设岗定责促进作用发挥。在各级党组织推行“党员服务脱贫攻坚亮分考核制”,在农村开展“两带两增奔小康”活动,带动群众致富增收;在机关、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和学校开展“三亮一创”“双进双促构和谐”“双带双树”和“1+n”帮带等活动。同时,按照党员工作性质设岗定职,在机关、农村、社区、企业分别设立“党员先锋”“党员带富”“党员帮扶”等不同岗位。通过抓实党员干部设岗定责,涌现出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留守儿童妈妈”汪付珍,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带领村民凿通“脱贫隧道”的“当代女愚公”邓迎香等一批脱贫攻坚先进典型。

量化“三个项目”解决“考什么”的问题

细化一个“考核细则”。结合农村、社区、机关、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党组织的不同特点,根据不同时段的工作重点与任务,分季度制定面向不同行业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考核细则》,使考核分类更科学、更合理。将考核内容划分为多个考核要点,并科学量化为100分,每个要点都明确分值和扣减分标准,把党建工作“软任务”变为“硬指标”,内容更具体,指向更清晰。

印发一本“工作清单”。每年初,县委党建办向各级党组织印发《罗甸党建工作手册》,手册内容涉及该年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要点、计划和中央、省、州、县对有关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的重要文件,要求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月初,县委党建办根据工作要求,向各级党组织印发月工作要点,随时提示各党组织按时按阶段完成相应工作任务,月底由督查组深入受检单位开展巡回督导,查看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落实滞后的实行发函督办,避免所有工作堆积到年终。

明确一个“积分标准”。制定《罗甸县2017年度乡(镇、街道)和部门综合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实施方案,采取“分层进行、量化计分、多维结合(平时工作与活动结果结合、正向加分与负向扣分结合、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结合)、实证支撑”的方法进行考评,把党员干部在德、能、勤、绩、廉方面量化为分数指标,邀请分管领导、帮扶对象、党员和群众代表进行综合打分评价,树立起奖罚分明、鼓励争先的工作导向,增强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争先创优的意识。

创新“三种方式”解决“如何考”的问题

选好配强一支督查考核队伍。以“退二线”的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老组工干部、党建指导员、组织委员等党务经验丰富的同志为骨干,组成党建工作督导组和考核组,分点联片深入基层开展督查考核工作。

采取“两变”方式。变看资料、听汇报式考核向全面掌握情况转变,通过开展日常的过程化督查、重点工作实地调研、“双向”述职、选树推荐典型、交叉督查、观摩交流学习等工作,全面地掌握受检单位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对各单位进行较为准确地画像或界定,做到经常化考核,时时处处有考核。变只看考核结果为过程并重,对整个工作运行轨迹及完成质量都进行督查考核,这种“倒逼”机制,增加了抓好日常工作的压力,促进阶段性工作按时完成,使考核变得更加科学、系统、规范。

严明“三个不准”纪律。在考核前,对考核组制定了不准隐瞒应回避事项、不准提前泄露行程、不准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三个不准”的红线,杜绝“人情考”“关系考”“金钱考”。在考核结束后,对考核认定结果进行深入会商、分析研判,做到结果反馈与接受复核相结合。将评分结果向被考评单位反馈,接受被考评单位复核,做到相互印证,避免考评结果发生争议。2016年以来,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需要,先后共组建56个督查考核组、5个交叉督查组、8个调研指导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开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考核、调研40余次。

抓实“三个结合”解决“怎么用”的问题

考核结果与党组织推先评优相结合。将党建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单位集体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考核单位进行排名。在每年“七一”由县委对获得优秀的单位党组织进行表彰,营造争创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的浓厚氛围。2017年,有10个支部被评为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

考核结果与党政主官及党员干部考核评价相结合。把党建工作考核和亮分考核党员干部工作纳入单位和党员干部绩效考评范围,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各级党组织党政主官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换届考核、个人业绩的重要依据,从根本上强化“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地位。2016年以来,共有40余名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得到提拔任用。

考核结果与跟踪问责相结合。

考核结果公布后,县委及时下发党建工作考核通报,指出被考评单位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方向,适时派出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回访等多种方式,了解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落实不力、影响脱贫攻坚进程、基层和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单位,进行电视曝光,公开挂牌督办,全县通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党的十九大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罗甸将扎实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助力脱贫攻坚跑出“加速度”。

宋辉(左二)在罗甸县红水河镇保上村了解党建扶贫开展情况。(罗甸县委组织部供图)

(作者系罗甸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责任编辑 / 哈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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