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逻辑与语言及其学科间的关系

2017-09-30赵奥佩

文化学刊 2017年9期
关键词:逻辑学语言学逻辑

赵奥佩 谢 敏

(贵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文化哲学】

论逻辑与语言及其学科间的关系

赵奥佩 谢 敏

(贵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按照海德格尔的看法,逻辑与人们关系密切。语言同样是人们所不能缺少的,因为按照亚里士多德“属”加“种差”的定义方式,人是“有理性,能思维的动物”,“有理性”是逻辑方面的,“能思维”则是语言方面的,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思维只有用语言才能表达出来。作为人类所不能离的两个范畴,逻辑与语言二者有何关系?逻辑学与语言学二者之间又有何种关系?本文将结合中外学者对逻辑与语言的相关研究,尝试对此问题进行回答。

逻辑;语言;逻辑学;语言学;关系

一、逻辑与语言定义问题

(一)对逻辑的定义探讨

逻辑究竟是什么?据《实用逻辑学词典》的考察,“逻辑”一词源于希腊语的“逻各斯(λογοσ)”,意指思想、言辞、理性、规律等,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表示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2)表示人们思维的规律、规则;(3)表示一门以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即逻辑学;(4)指某种特殊的理论、观点或看问题的方法。[1]

如此看来,逻辑在表示“人的思维规律”,表示“自然规律”的同时,也是“存在”,是“是”,或者说是中国哲学所谓的“道”。然而,为什么逻辑会被限定为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呢?本文将对此略做说明。

图1 逻辑的不同层次

如图1所示,逻辑有其不同的层次。最高一层是“道”,是“是者”,次之则为“自然的逻辑”,即“自然规律”,而后才是大多数人所研究的“逻辑学”,即关于思维的规律。三者之间并非毫不相连,其中自有其内部联系,而之所以大多数人所谓的逻辑都是最后一种,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是最高层次的逻辑已到形而上学的范畴,被更多地认为是哲学领域应该研究的问题,或归属于“逻辑哲学”这一学科;其二是随着学科分类的进行,人们依据职业需要对学问作了极其细微的划分,将逻辑肢解开来,把其不同层次划分在不同的学科,以至于逻辑学也就成了研究人类思维规律的科学。

(二)对语言的定义探讨

与逻辑相类似,语言也并无一个普遍的定义。著名语言学家费尔迪南·德·索绪尔在谈到语言时认为:“语言是一种社会制度……是一种表达观念的符号系统”。[10]美国哲学家查尔斯·莫里斯给语言下了这样的定义:“语言是一组多情境的指号,这些指号具有解释者族的诸成员所共有的那种个人间的所意谓,并且它们是解释者族的诸成员所能产生的和可以以某种特定的方式组合起来以形成复合指号的。”[11]在《现代语言学词典》中这样定义语言:“language(语言)这一名称的用法有好几种不同涵义……在最具体的层次上,语言指在一特定情景中说话、书写、打手势这些具体的行为。”[12]而《现代汉语词典》对于“语言”这一词条是:(1)人类所特有的用来表达意思、交流思想的工具,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由语音、词汇和语法构成一定的系统;(2)话语。[13]

综合起来看,语言应当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即符号性、指谓性和交际性,这与近代美国哲学家查尔斯·莫里斯给指号学所作的规定极为符合,即指号学应当包括语形、语义和语用三个方面的内容。

二、逻辑与语言所具有的关系

(一)逻辑与语言具有先后关系

前文中已经讨论了逻辑与语言的相关定义,接着阐明逻辑与语言二者之间的关系。首先,在先后关系上,逻辑先于语言或者至少与语言同步。

逻辑的定义是分三个层次的,作为最高一层的“道”“是者”先于万物而存在,而自然语言无疑是属于世间万物之一,因此逻辑先于自然语言,而从第二层次的逻辑来看,逻辑是世间的自然规律,表明逻辑与万物并生,且存在于万事万物之中,并规定了万物的存在状态,是万事万物的描述与体现。在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一书中也有所阐述:“世界是事实的总和……形象是现实的模型……逻辑形象能描绘世界……事实的逻辑形象就是思想……在命题中思想被表现为在感性上可以感知的……命题的总和就是语言……逻辑是先天的,其实质在于我们不能非逻辑地思考……逻辑是先于任何经验的……逻辑不是理论而是世界的反映……”。[14]

由此看来,逻辑是先于自然语言而存在的,并且这个“先于”不仅在时间上,也在逻辑上,既是逻辑在先又是时间在先。当然,也许从某一层次来说,逻辑与语言是同步的。例如,如果把逻辑限定于人类的逻辑这一层次的话,因为人类的逻辑主要研究思维的规律,而思维与语言不可分离,语言过程和思想过程是一个同质的过程。思维是语言表达的内容,语言是思维的表达形式,两者是二而一的。因此,以思维为研究对象的逻辑也就自然与语言不可分离,且同步存在;此外,如果把关于语言的思考提高到神的语言这一层次的话,也可以说逻辑与语言是同步的。因为在逻辑上,逻辑本源通过自然的逻辑(即逻辑规律)产生万物,并使得万物按照逻辑的规定而运行,而在语言上,上帝通过说话(语言)使得世间万物得以产生,并且按照上帝的规定而运行,这样对照起来看,神的语言也就对应了自然的逻辑,在此基础上把逻辑限定在自然的逻辑这一层次的话,二者也就同步了。这也是苏斯米希语言神授论的基础,当然,语言神授论是受到赫尔德强烈批判的(详情参见赫尔德《论语言的起源》)。

(二)逻辑与语言具有层次关系

在层次关系上,按照前文所述,逻辑当有三个层次:逻辑的本源、自然的逻辑及人类的逻辑;而语言可以有两个层次,即神的语言及人的语言。按照一一对应之关系来看,人的语言对应人的逻辑,而神的语言对应自然的逻辑,而作为最高层次的逻辑则无相应的语言与之对应(如图2)。这是否意味着逻辑的层次划分更为细致,且应当高于语言呢?

图2 逻辑与语言的层次关系

即使不按照这一层次划分,逻辑的地位也应当是高于语言的,如人们要求语言要符合一定的规则,这一规则即是一种逻辑规定,这就意味着语言需要符合逻辑,而且按照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一书的观点来看,事实构成了世界,而事实必然是符合逻辑的,正如黑格尔在其《法哲学原理》中所提出的“存在即合理”: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此处的理性即逻辑)。思维反映事实,思维也必定是符合逻辑的,因为“我们不能非逻辑地思考”,而语言却分为有意义的(合逻辑的)和无意义的(不合逻辑的),且正是这些无意义的语言才导致了种种谬误和问题的产生。

三、逻辑学与语言学所具有的关系

(一)逻辑学与语言学的学科定义

毫无疑问,逻辑学是研究逻辑的,所以关于逻辑学是什么这一问题实质上也就是问逻辑是什么,甚至许多人对逻辑与逻辑学并未作明确的划分。现代学科的划分中,逻辑学是由逻辑的第三个层次发展而来的,所以逻辑学主要是研究人类思维规律的一门学科。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思维,主要研究有关推理和论证的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

按照上述定义方式,语言学自然是研究语言的。在西方的语言学中,认为语言学主要包括语音学、词汇学、语法学三个方面的内容;而在中国传统的语言学中,则主要分为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近代的指号学中,则认为应当包括语形学、语义学、语用学。这些不同的区分有其共通之处,如语音学与音韵学类似,文字学与语形学类似,训诂学既与语法学类似,又接近于语义学和语用学,当然,在以上分类之外,大多数语言学还涵盖了修辞学,而之所以会出现上述的不同划分,主要是由于不同的语言体系。

(二)逻辑学与语言学的交叉融合

通过对逻辑学与语言学的分析可以看出,逻辑学与语言学几乎是同步产生的,如西方逻辑学起源于亚里士多德时代,西方语言学同样如此,而中国语言学产生于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时代,此时期也是墨家名辩逻辑发展的时代。由此观之,逻辑学的产生与语言学的产生是同步的,并且这绝不是巧合,而是因为对逻辑的研究离不开语言的表达,离不开对语言的分析,这也导致了逻辑学研究的对象与语言学研究的对象之间的交集,尤其是早期逻辑学的发展,更是与语言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甚至逻辑学所研究的一部分问题直接就是语言学的问题。

事实上,大多数学科之间都是有交集的,无法划出明显的界限。索绪尔曾经说过:“语言学与其他科学有极其密切的关系,它们有时从它借用资料,有时向它提供资料。其间的界限并不总是很清楚的。”[15]逻辑学的发展离不开语言学,反之,语言学的发展也离不开逻辑学,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但也应当看到,逻辑学毕竟不是语言学,在寻求二者的相同之处时,也要注意二者的区别,不可将二者混为一谈。自18世纪以来,随着“哲学的语言学转向”,语言与逻辑本来就联系密切的两个事物在两大学科间出现了相互融合的态势:语言学给逻辑学提供语言素材,产生了“逻辑语言学”,逻辑学给语言学提供分析方法产生了“语言逻辑学”。产生交叉性的新科学是逻辑学与语言学交叉融合取得的最瞩目的成就,此后加速了两大学科的渗透融合,并产生了一系列的成果。

四、结论

综上所述,逻辑与语言、逻辑学与语言学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其相互区别的同时也相互交融。从18世纪以来,随着人类对世界的认识逐渐加深、实验科学的方法日渐精密,各学科之间的划分越来越精细,且科学研究方向主要以分析的方法为主,各个领域的专家十分强调所属专业与其他专业,特别是相关专业的区别,但20世纪以来,这种情况发生了改变,科学家们开始强调学科间的交叉研究,科学研究方向便以综合为主,出现了一个显著的现象——交叉学科与边缘性学科的创立。逻辑学与语言学也是如此,18世纪以来,这两门学科确定了各自研究的对象,以及相应的科学研究方法,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认知科学创立以来,两者又相互影响、相互交融,如逻辑语言学与语言逻辑学的创立。

[1]汪馥郁,郎好成.实用逻辑学词典[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1990.1.

[2][3][4][5]马玉珂.西方逻辑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175.181.227.264.

[6]亚里士多德.工具论[M].余纪元,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83.

[7][8][9]海德格尔.形而上学导论[M].熊伟,王庆节,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61.132.134.

[10][15]费尔迪南·德·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M].高名凯,译.岑麒祥,叶蜚声,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37.26.

[11]查尔斯·莫里斯.指号、语言和行为[M].罗兰,周易,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43.

[12]戴维·克里斯特尔.现代语言学词典[M].沈家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197.

[13]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591.

[14]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M].郭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7.

【责任编辑:王崇】

B81-06

A

1673-7725(2017)09-0178-04

2017-07-03

本文系2017年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青年项目(大学生项目)“AlphaGo的胜利对人工智能中‘逻辑主义学派’的影响研究”(项目编号:2017dxs06)的阶段性成果。

赵奥佩(1992-),男,河南洛阳人,主要从事逻辑学研究。

猜你喜欢

逻辑学语言学逻辑
刑事印证证明准确达成的逻辑反思
逻辑
浅析《逻辑学》的教学方法
创新的逻辑
体认社会语言学刍议
《复制性研究在应用语言学中的实践》评介
杰文斯逻辑学思想及其在中国的传播
《神经语言学和心理语言学视角下的二语习得》述评
《简单的逻辑学》
女人买买买的神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