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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呼玛

2017-08-08杨遆峰

雨花 2017年7期
关键词:老头子知青森林

杨遆峰

1

雕像动了一下。

老头子喜欢长久地坐在破烂的沙发上,一动不动。肌肉由于经年得不到锻炼而变得僵硬,脸上的表情像石刻出来的,仿佛永远没变过。那双从脸上费力开凿出来的眼睛泛着黄斑,乍一看,像是两杯茶水凝固在那里。头上稀疏的头发如冬季的林子,荒凉惨淡地苦撑在头皮上。他习惯低下头,双手插在头发间,拽住它们长时间不放,像抓一根根救命稻草。这几十年的岁月里,只要一有机会,他就见缝插针地保持这个姿势,在沙发上稳妥地安营扎寨。他已经成功地活成了一尊雕像。

他又动了一下,长时间身体不动,似乎像运动员那样还需要预热一下,然后才缓慢拽起有些浮肿的身体,走到距他一步之遥的衣柜前,像只鸵鸟似的把头埋进去收拾衣物。我知道他又要出发了。

每年一次。在冬季到来的日子里,阳光慵懒地爬下来,掉进这座陈旧的筒子楼里。此时,老头子就该去呼玛了。他把衣物塞进旅行包里,又坐回原地,拿眼瞅我。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以往总是低头整理一通,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只撂下一句,我走了。然后我就看着他的身影在门后蒸发。

老头子和母亲合不来,两人是在相对无言中离婚的,离得干脆利索。母亲跟上老头子有二十年,二十年等着他张嘴和她说话,等着他像其他男人那样对她嘘寒问暖。可是没有,老头子像個哑巴一样,连一句话都懒得馈赠给母亲。两人像被强塞进一个屋里的陌生人,彼此的嘴巴已形同虚设。她最终选择了离婚,孩子大了,两个人没必要凑合了。老头子答应得很痛快,他把房子和我送给母亲,自己搬进厂里的筒子楼。

在厂里,老头子是公认的一个怪人,每天心不在焉地上下班,如同行尸走肉一般。他不和人交谈,像小偷似的躲避别人的目光和身影。这几十年来,他早把自己的沉默养肥了,肥得能吃掉自己,他就是要让自己独立于世人之外。以前在家里他只知道喝酒抽烟,整天把自己锁在烟雾的盔甲里,让人一进屋就被硬生生挡出去,半天看不清屋里的情形。身上嘴里全是酒气,这使得他像是多了一层保护膜,身体庞大了许多,别人不得不给他让出更多的空间。脚下忠实地围着花花绿绿的酒瓶,像铺陈在河滩上的卵石,惬意地躺在房间里。他的酒量大得惊人,最厉害的时候是在小卖部一次买两瓶酒,店主刚把零钱递到他手里,就惊奇地发现他一仰头,已把一瓶像喝白开水似的喝干了,然后把掏空了内脏的空瓶子扔给目瞪口呆的店主,怀揣另一瓶走了。甚至半夜起来上厕所,他还要一边撒尿一边喝酒,直到后来有病了才慢慢戒了。他年轻时在呼玛插过队,回来后就一直是这个样子。

在这将近四十年里,他除了每年去一次呼玛外,几乎不大出门,厂子倒闭后,他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他不急于挣钱,也不为我着急,好像我和他无关,不是他的儿子似的。

我时不时去看看老头子,主要是因为他有风湿性心脏病,别哪天发作了做儿子的都不知道。我俩之间话也不多,仅在老头子醉酒后,才兴致勃勃地跟我聊几句,像是赏赐给我一份礼物。

老头子跟我说得最多的是呼玛的雪。他说当年去呼玛时,五天五夜的火车,一天的卡车,第一次见那浩瀚的雪,遮天蔽日,白得没一点杂质,让人不忍踩上去。到处是高大挺拔的樟子松白桦树,枝枝杈杈凝成晶莹剔透的雪柱,像透明的琥珀。阳光从林间打下来,化成一层薄薄的白雾,泛着碎光,美得让人炫目。

他讲伐木的情形,树木倒下的一刹那,地动山摇,雪花四溅,雪雾弥漫。讲鄂伦春人来他们的帐篷,和他们做生意。讲夏天蚊虫特别多,小咬满天飞,无孔不入,能轻而易举地出入蚊帐,拍一巴掌全是血。雨后成群的绿蛇盘踞在树上,幽绿光滑的身体让人胆寒,吐出猩红的蛇信子,瞪一双让人惊悚的眼珠子到处瞅。这一切让我听得入迷。

老头子同我说话时,眼睛几乎不看我,像是自言自语。我已经习惯了老头子的神态,如果哪天他认真地看你,一定会把你吓一跳。这次,老头子走时,竟然把我的目光拾进他眼睛里,对我说,跟我一起去看看呼玛吧。

他的话让我大吃一惊,以往是不允许我去的,更不让我多问一句,如今竟大方地允许我随他前往,看来他没有以前那样固执了。第一次受此待遇,我都有些受宠若惊。我惊讶地盯着他,脑子里研究他的话。阳光打在他那张臃肿苍白的脸上,汇成大片大片的光泽。他的脸依旧平静如水,那双黄眼睛从脸上浮出来,闪着黄色光泽,像是从海上跳出来的两粒珍珠。鼻子又红又大,如同一枚红果茁壮地生长在那里。

我知道呼玛有绝美的自然风光,绝对是个值得旅游的好地方。听说带我去呼玛,我很兴奋。这里面是有原因的。

我从小调皮,不好好上学,老头子整天心事重重,从来不管这个家,不过问我的学习情况。高二我就辍学了,后来学了个理发,老头子不愿看到我花花绿绿的头发,我偏弄成那样子。时尚是时尚点,就是没挣下钱,如今我都二十八九了,谈过好几个女朋友,都没谈成,直到遇到现在正处着的这个女孩儿,我们才有了更进一步的关系。她是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骗到手的,所以她的一切要求只要别太过分,我都满足她。她说有个事要我和她一起去办。我连什么事都没问就慌忙答应。

她说当年她姑姑在呼玛插队时,让一个知青不慎走火打死了。由于路远,不方便,刚开始几年爷爷奶奶没想过去看看女儿的坟地,到年龄大点了,想去看看,结果去了埋葬女儿的森林,哪儿都一样,根本辨不清方向。广袤的原始森林,处处都是它的管控区域,差点找不到出口。爷爷回家的路上遭遇车祸,奶奶回来病倒了,发烧,说胡话,说听见女儿叫她,看见女儿回来了,冲她甜甜地笑,说得让人毛骨悚然。奶奶现在年事已高,已经有些糊涂,嘴里每天念叨的都是她姑姑的小名,琳儿,琳儿,听得人都快耳鸣了。一次次催家人一定要找到她的墓,去扫扫墓,说将近四十年了,一个人躺在原始森林里,估计也没个人去看她,太让人心疼了。后来父亲去找,依然找不到。父亲年龄大了后,嘱咐她一定要千方百计地找到她姑姑的坟墓,完成奶奶的夙愿。她要我同她一起去找她姑姑的坟茔,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可以旅游一番。

我问她,你知道当年那个开枪的知青吗?我们可以找到他,让他带我们试着找一下。她说她奶奶没记住人家的名字,后来再没联系。她奶奶不想去打扰人家,就像跟人家要赔偿似的,让人家赎罪呢,只记得不是姓林就是姓李。我们四处打听当年和她姑姑一起下乡的知青,终于找到几个。他们只知道坟茔在山上,具体位置也记不清了。他们说当年开枪走火打死女知青的人叫林衷仓,让去找找他,看他还记得吗?我问这个林衷仓的体貌特征是什么样?后来在哪里工作?他们说,回来后再没联系过,不清楚后来的情况。只记得个子有一米七,瘦瘦的。我有些失望。他们说他最大的特征就是鼻子又红又大,他喜欢一个人去山林里打猎,鼻子是让他摸成那样的。

老头子也是个红鼻子,不过不叫林衷仓,叫林立。虽然不是同一个人,但因为都姓林,而且是个红鼻子,我还是隐隐有些愧疚和自责,仿佛是老头子做的事情。为了帮她找到坟墓,就得找到林衷仓,可是经过半个多月的打听,没有一点线索,我也懒得找他了。

2

当我进门见到焊在沙发上的老头子时,猛然想起他当年就在呼玛插队,来不及坐下,便问他认识林衷仓吗?老头子没一点儿反应,出奇地安静,像是在听哑巴讲话。屋里如墓穴一般死寂,我都能听到微尘翻飞的声音。半晌儿过后,老头子静静地说,不认识。他问我怎么知道这名字的?我把其中的原委讲了一遍。

赵琳这个名字很快从我的嘴里蹦出来,老头子听到后,身体动了动,像被人推了一下。他从沙发上直起身,眼睛盯住我,受到震动的复杂眼神交织在一起,那么多内容挤在眼睛里,以至于把眼眶撑得老大。

他的脸阴下来,坚决不同意我们交往下去,他差点是吼着对我说完的。

我一肚子火,从小到大,没好好管过我几天,这事他倒急得插手干涉。我死死盯他的黄眼睛,看他那如蚯蚓状的红血丝在眼睛里暧昧地纠缠。我想听听他的理由。他已收回眼睛,不再看我,像在我们中间“咣”地一声闭上了一扇门,他懒得理会我了。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和她交往下去,有一种和老头子作对的心理在作祟。这后来我好长时间不去看他,心里的那股子怒火像棍子似的横在体内,想消化都消化不掉。

再见面时,老头子似乎有些动摇,竟然动用脸上废弃多年的肌肉,慷慨地冲我笑了笑,还关心地问我进展如何。我一下子怔住了,像撞见一个陌生人,一时半会儿都不知道脸上该奉上个什么表情来。更让人惊奇的就数这次了,老头子不知是主动向我示好还是出于什么目的,竟然破天荒地同意我随他一起去呼玛。

他见我不动,便说,你不是要找那个叫赵琳的人吗?

我问他,难道你能找见她的坟墓?

老头子把头转向别处,又不理我了。

对于呼玛,我其实夏天已经去过,陪女朋友去的。为此,我还提前在百度里面搜了一下呼玛,与俄罗斯隔江相望,深山、密林、蓝天、呼玛河,到处游牧的鄂伦春人,想想都让人陶醉。呼玛这个名字曾让我认为遥远的无法企及,终于在女友的纠缠下去了一次。我还是很乐意去的,不冷,就当旅游了。一起去时,我连哄带骗地和她上了床。

我们当时转了好几趟火车,又坐班车才到了呼玛县,后又雇了个私家车一路打听一个叫五里屯的小村子。我对能否顺利地找到五里屯还是很有信心的,虽然地广人稀,但是有这几点在手里捏着,一是名字,五里屯。二是知道一点大致的地貌特征,三面环山,东北面是黑龙江,走过原始森林就能到江边。再就是她父亲和当年在此插队的知青已简单把路线给我们讲过。即便如此,我们也是好不容易才摸到这个靠近黑龙江的小山村。

山脚下就是那个小屯子,如今早就瘦成几户人家了,残破衰老,碎纸般散落在草木间。我们前去打听这件事,好多人都没印象,问了半天,终于有一个在院里晒太阳的老头儿说记得当年那个事情,他很热心,凭着记忆带我们到山上去找寻。

他说当年墓穴就在原始森林边缘,不会葬得太远。可如今放眼望去,漫山遍野都是数不尽的红松白桦栎树。进入林子,密不透风的绿色铺天盖地袭来,把眼眶塞了个满满当当。阳光从遮天蔽日的树冠上费力地挤进来一点碎光,眨眼就被浓得化不开的绿吞噬,就连人也被这泛滥的绿意融化了。

我们试着查找一些特殊的标志,比如墓碑,或者垒砌的石头堆,抑或有棵树长在隆起的土包上。我们仔细瞅,瞅到眼珠子都罢工了,也找不出哪里有异样。再往里走,我们已分不清东南西北,都不敢再走了,真害怕迷路或者突然遇见头野兽啥的。

我们失望地退出来。恣意生长的森林早就抹掉了一切,把那个坟茔永远扔进了人们的记忆深处。

那次回来,我们基本上死心了,那个屯子就快消失了,何况一个坟包呢?将近四十年的风风雨雨和水土流失,估计早将一个坟包冲刷平了。女友还是有些不甘心,情绪低落。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我安慰她,每年咱们都来找,一寸寸地找,實在找不见,咱们就找个地方,烧点纸,磕个头,也算咱们来过了,没有忘记她。

3

车厢里正播放勾起人无限思念的纯音乐《Going Home》,我和老头子一路乘火车北上。北国十二月的天气早已冷意浓浓,窗外的原野一片萧瑟,天空成了一块辽远空旷的幕布。路途遥远,我们时而睡在卧铺上各想各的心事,时而坐起来聊几句。

至于他为什么每年冬天都要去呼玛,他只说过去看望老朋友,一位对他有恩的老朋友。这次,他讲得比较详细,路途漫漫,闲着也是闲着,他便讲给我听。

他说,当年我下乡插队时,队里组织知青进山伐树。呼玛的冬天奇冷,冷得仿佛空气都冻住了,尤其在原始森林里,零下五十度,眼皮一眨,眼睛就睁不开了,还得用手掰。耳朵冻出血泡,血泡又冻成两个血红的吊坠,得不停地搓手搓脸,身体还得时不时动一动,一会儿不动,身体就不是自己的了。下锯、伐木、打桠,每天忙得不亦乐乎。大树倒下去的那一刻,就像一座楼房倒塌一样,訇然作响,雪霜四溅,连呼吸的空气都变成了白茫茫的雪雾。

那天中午我吃完饭后从山上的宿营地出发,想回一趟知青点。我戴好羊毡绒帽子,穿着大棉袄,腰里紧紧地扎着一根绳子。我循着车辙往回走,有三十里地,估计天黑之前应该能赶回去。我女朋友前段时间发烧,我想回去看看情况。天上先是下着小雪,渐渐密实起来,转而成了鹅毛大雪。满世界都是浩浩荡荡的雪,厚厚的雪层铺天盖地压下来,结实地包裹住整个森林,抹平了脚下的路。空气异常干冷,刚呼出的热气马上在帽子两旁护脸的绒毛上凝成白霜,鼻子下面的小胡子上也结满了冰溜子,呼呼的西北风像锥子般穿透棉衣,直往骨子里钻。越走越冷,寒气直刺嗓子眼,喉咙口生疼生疼的,袖子里的雪凝成冰再化成水,再结成冰,我都不知道自己的身体跑哪儿了。

哪里都是雪,哪里都是相同的树,不知走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发现自己迷路了。天渐渐黑下来,光线一寸寸地萎缩。天地一片白茫茫,光滑洁白的冰雪如浩大的镜子映照在广袤的森林里。我紧张地四处张望,我要赶紧找对方向,还得观察会不会撞上野兽。听乡亲们说,森林里野兽的凶猛程度是一猪二熊三老虎,而且最容易碰到的就是野猪。可别小看野猪,它虽然对你身上的肉不感兴趣,却爱向你展示它强大的攻击力,它就喜欢看你被掀个人仰马翻,或者用它坚固的獠牙在你身上戳个洞。为防意外,我在树下捡起一根粗棒当武器,我都能感到自己心虚地快趴下了。突然,我一下愣住了,前面不远处出现了两个黑影,再仔细看,是野猪,两只健硕的野猪神采奕奕地跑着,那亲昵的样子一看就能猜出来应该是情侣。它们看见我后,本能地一愣,立马站定。那只更加壮硕的野猪估计是个公的,为了在伴侣跟前显示自己的实力,很快低下头,獠牙朝前,想在母猪跟前好好表演一番。真是害怕撞见什么,就偏偏遇到什么。我转身就逃,慌不择路地奔跑。两只野猪紧跟在后面,那只公猪一马当先,兴致勃勃地冲杀上来,它迫不及待地想开始这场实战,母猪则紧随其后,打算幸灾乐祸地观战。我一边跑,脑子一边竟然还能空出地方想,完了,这下死定了。脚下的深雪成了羁绊,我的速度越来越慢,我似乎能闻到野猪身上的腥臭味儿了,不由得想象那一对獠牙接近我身体的恐怖时刻,我差点闭上眼睛静等野猪来临。

就在身体像面条似的快倒下去的时候,忽然一声枪响。我一下懵了,怎么会冒出枪声?看来林子里还有人,我兴奋起来,感到自己不再孤单,不再害怕。我竟然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看那两只威风凛凛的野猪。很显然,它们被吓住了,相互对望一眼,赶忙灰溜溜地逃走了。我见它们扭着屁股在雪地里晃来晃去,很快就消失在皑皑白雪里。我身边不知何时钻出一个人,我一看,一个年轻人,穿着厚厚的袍子,肩上扛一杆枪,脸上凝固着一层霜雪。那一刻,我觉得他很是英姿飒爽,就像一位保家卫国的解放军战士。我太疲惫了,又惊又吓之后,我已经彻底崩溃,一头倒下去,什么也不知道了,把我的身体彻底交给了他。等我醒来的时候,他正在我身上一遍遍地敷冰块,炕前放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野鸡汤。那一刻,我就想,我一辈子不能忘了他,要用一生来报答他的恩情。他是另一个生产队的知青,我这才明白我到了五十里地外的另一个生产队。

后来,知青回城,他一个人留在呼玛,住在原始森林的小木屋里,一生守在那里。我每年冬天去看看他,看他吃饱穿暖了没有,看他的身体状况咋样。

我正静静听,老头子突然磕巴起来。他的嘴型告诉我,他不想继续说了。我只好主动起来,好奇地问那个知青为什么要守着那间小木屋。老头子则闪烁其词,和我打哈哈就过去了。

我们到达呼玛后,乘坐一辆出租车径直去了五里屯背靠的大山上。车到山脚下,我们下车,老头子让司机等一会儿。空气里挤满干冷的寒气,冬日的森林肃穆、萧条。没有路,全是漫溢的荒草。老头子走得很利索,像走自家的庭院,我艰难地跟在后面,很惊奇老头子在没有任何路标的情况下,能走得这么熟练。

老头子在前面说话了,他站定,朝上面指了指,说,看见山顶上有块大石头了吗?我这才瞅见不远处有块奇形怪状的巨石深深陷在土里,还有些积雪结实地爬在上面。老头子说你仔细看看,它像什么?我瞧了瞧,那样子像个年轻女孩儿坐在那里,正抬头看天空。老头子说,那是我雕刻的,就是在这里留个标记,方便我记住,你再看脚下。我见地上全是匍匐的衰草,实在没什么可看的风景。老头子知道我眼里没收获下什么,便说,你拨开草丛看看。我试着轻轻拨开一丛丛荒草,看见有个由木棒组成的“知”字,眼睛往前挪,又看见个“青”字,再前面又是“知”。我抬起头,不解地看老头子。老头子得意地说,我用木棒拼接成“知青”两个字,一直延续到森林里的那间小木屋跟前,就是为了防止迷路。以后你來了,就找那块巨石和脚下的字。我听出来了,他的意思很明确,以后打算让我代替他来了。

我们向丛林深处走去,不知走了多远,老头子渐渐慢下来,他的体力渐渐不支,大冬天的,额头上已经挂上豆大的汗珠。

突然,老头子说到了。我这才抬头看,不远处矗立着一个低矮的小木屋,遗世孤立地站在林子间。经年的霜雪爬了一层,破败的椽木暴露着木屋的年龄,耸立的烟囱试图在这个被人遗忘的世界里保持点烟火味,挣扎着想诉说什么。

老头子走到小木屋跟前,自言自语地说,看来他不在。他随手从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熟练地打开木门,像进自己家门似的进去了。我盯着他手里那串能打开上海家门的钥匙,真没想到还能打开这间隐藏在森林里的小木屋。木屋里很冷,很破旧,蛛网和灰尘到处争抢地盘,连木床上单薄的被褥也积满了厚厚一层尘土,一看就知道许久没人住了。我管不了那么多,先坐床上休息一下再说。老头子也在打量四周,自顾自地说,像是说给自己听,是打猎去了还是找鄂伦春人聊天去了?

我一时有些遗憾,这个终生守在森林里的男人长得什么样,有着什么样的思想与想法?我还想听他说说,可惜没见到。

老头子站在地上,清清嗓子,一跺脚,像是要做什么决定,也不看我,兀自说开了,你知道他为什么要用一生守在这片森林里吗?我还是给你说说吧。

我往床里面挪了挪,坐踏实了,打算细细听他讲。

4

当年他和其他十几个知青就住在山脚下这个有二三十户的小屯子里,比我们队里的知青少。老头子把目光撒向窗外的天空,像是进入曾经的过往。嘴唇默契地配合着眼睛,眼里出现什么画面,嘴里就钻出什么话。

老头子接着说,后来他加入队里的民兵连,经常站岗放哨巡逻。可是他有个毛病,喜欢吃肉,经常扛一杆枪进入森林里打猎,时不时的,扛上一只狍子几只野鸡回来,大家就好好吃一顿,改善一下生活。

新来个下放干部,眼睛眯着看人,看谁都像坏分子,恨不得马上揪住一个好立功请赏,见他经常一个人进山,就怀疑他是特务,约谈他,暗地里调查他,跟踪他。他知道自己百口莫辩,人家是不会听他解释的。他真担心哪天被抓起来,隔离起来,或者游街示众。那段时间他太痛苦了,太害怕了,几近夜不成寐,他不知道自己继续待下去的命运是什么,经过深思熟虑,他打算领上女朋友一起过黑龙江。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给女朋友后,她立马答应。你要知道,生死未卜的路上,她愿意同他一起共担困难,那需要多大的勇气啊!他当时好感动,感动得泣不成声,在她怀里哭得爬不起来。那天晚上,月亮不是太圆,云层有些低沉,他拉上她的手往山上逃。他清楚,只要出了这片原始森林,就到江边了,接着就可以从冰面上走过去。为防止意外,他没忘记带上一杆枪。夜很静,很冷,干瘦的月光摔在森林里的雪地上,碎了一地。时不时有一声清脆的叫声,他知道那是狍子发出的声音。偶尔有一只野鸡飞上树梢,洒落一地雪花。远处还能听到狼嚎。他和她在森林里快速穿行,紧张地跑,尽最快的速度跑,生怕让巡逻的民兵发现。突然,他见远处升起了信号弹,有人叫喊着,点着火把朝这边跑来。他慌了,和她紧急商量了一下,分头跑开,实在不行就藏起来。他见她黑色的身影穿行在雪地里,藏到一处隐蔽的灌木丛处。呐喊声冲过来,人们正向她那里徐徐靠拢,就要接近她隐藏的地方了。他吓坏了,根本来不及多想,就举起枪,瞄准了她。

巡逻人员抓住了他,把他领到她跟前。他看见她的胸口被打出一个洞,嘴里不停地吐着乌黑的血泡。

听到这儿,我的嘴型张大一下,身体不由往床沿移动,试图离老头子近些。我不明白那个知青为什么要开枪。

很显然老头子捕捉到了我的细微动作,我不知道他是用余光看见的还是听见了响动。他把脸斜向我,有些伤感地说,一旦泄密,那可是叛逃呀。我点点头,以示明白了。

老头子继续讲,她的眼睛很无助很脆弱地盯住他,只扔下一句话,他不是故意的,你们放开他。他永远忘不了她的眼睛,那双极度渴望活下来的眼睛。你知道他当时是多么地心痛吗?他恨不得马上把枪口对准自己。他心爱的姑娘,甘愿冒着危险陪他过江,可是他却……他憎恨自己,无数个夜里他打自己,捶头,拔自己的头发。

老头子的气接不上来了,他在替他的救命恩人难受,仿佛他的身体里装上了那个男知青。他歇了一下,接着说,给她家拍电报后有十天吧,她爸妈匆匆赶来了,他当时已经被队里锁在黑屋里,他们问他那么晚出去干啥,他一口咬定就是出去打猎了。他们问他知道她为什么在外面吗?他摇头说不知道。女朋友把命都丢了,他还有什么苦吃不了?无论他们怎么威逼利诱,他就是不改口。

她父母来之后,他们把他放出来,他以为他们会哭着喊着拼着老命打他,要他赔他们的女儿,要他抵命。可是他们没有哭喊,甚至没有落泪,但他们的样子比哭出来还让人难受。他扑通一声跪在他们脚下,哭喊着说愿意接受他们的任何惩罚。二老把他扶起来,说,人死不能复生,你起来吧。

他们原谅了他,连经济赔偿都没说,可是他不能原谅自己。他们看着自己的女儿埋葬在山林里后,恋恋不舍地回去了。回之前跟他说,每年一定要来墓地看看她,不要让她太孤单。他猛烈地点头,点得头都能掉了。

后来知青返城后,他选择留下来,一个人守在这片森林里,就住在这间小木屋里,他要用他的一生来陪伴她,不让她孤单地躺在这片浩瀚的原始森林里。他对村民说,等他百年之后就睡在她旁边。

一住就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一个人陪伴着她,陪她看四季变幻,陪她迎来一个又一个黎明。陪她说话,每天他坐在坟头同她聊在一起的日子,告诉她,她不孤单,有他在,他会始终陪在她身边的。陪她一起吃饭,吃肉,喝酒。他知道她来到北大荒后,远离亲人,孤独,寂寞,害怕,整天就是饿肚子,没吃过一顿舒服的饭菜,天冷的时候,烧饼冻得像石头,在怀里暖一会儿才能吃,所以隔几天他就改善伙食。每次吃饭,他都唤她的名字,把酒倒在坟茔上,扔些菜与肉。他的酒量惊人,就是在呼玛练出来的,这里太冷,喝酒能暖身体。为她买一些衣服烧给她,他知道她冷,冷得骨头能变成石头。每隔一段时间给她的坟头拔拔草,上上土。他们就这样在时间里共同老去,日升日落,他这一生就这样过来了。人们善于忘记,或者刻意忘记一些事情,可是他不能。他用實际行动向自己表明,他永远纪念着这个被人遗忘在森林里的姑娘。

老头子说到这儿时,一副想恸哭却极力克制自己的表情,声音颤抖,带着浓浓的潮湿气息,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他的话讲完了,我的心情像波浪一样起伏。

老头子顿了一会儿。借这工夫,他将脸上破败的表情打扫干净,眼睛转向我,说,在这个小木屋后面,有一座坟墓,就葬着那位女知青,走,咱们去看看。我惊了一下,想不到老头子提到的那座坟茔就在屋后,同自己一墙之隔。我赶紧跟上,绕到屋子后面。我看到了,紧挨木屋后墙的,是一个隆起的土包。衰草不多,几棵大树环绕,跟卫兵似的立着。他跟我说,这位女知青的名字叫赵琳,没错,就是这个名字。这下面埋葬的,就是你女朋友的姑姑。以后每年,你们就来看看她吧。多陪陪她,她实在是太孤单、太可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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