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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化控制权争夺与公司治理的分析

2017-04-11

山东纺织经济 2017年10期
关键词:控制权管理层董事

余 红

(新疆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新疆乌鲁木齐 830000)

上海家化控制权争夺与公司治理的分析

余 红

(新疆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新疆乌鲁木齐 830000)

上海家化控制权之争是由于上海家化公司治理的缺陷而导致的资本方与管理层之间的利益较量。本文通过回顾上海家化控制权争夺事件,发现上海家化公司治理中出现了利益博弈、股权分散、董事、监事制度缺陷问题,并提出寻找共同信任与利益、优化股权结构、重视董事会、监事会职能的建议。

上海家化;利益博弈;公司治理

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出现的并购问题以及并购双方存在的控制权争夺现象时有发生,有关于控制权之争的案例包括:万科、国美电器、雷士照明等,这些控制权之争案例中都存在着一些共性的问题。比如:公司的股权变更、管理层的更换、投资者利益受损等问题时常出现,而资本方与管理层之间的利益较量、控制权的争夺更引发我们对并购过程中投资者引入问题、董事会权利分配、股权结构的不合理等一系列公司治理问题的思考和讨论。

公司治理的关键因素是各个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实现,或者争夺公司的控制权,利用公司具有的资源以占据更大的优势和利益。因此,公司控制权的争夺成为各利益主体相互争夺的对象,这里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是说企业创办者和企业出资者之间对公司控制权争夺和利益博弈。控制权争夺过程中是经过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多重较量、多方调和及利益诉求为潜在目的所产生的结果,在博弈过程中使得控制权配置变得难以预测。[1]本文以上海家化为例,分析在上海家化控制权争夺过程中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

一、上海家化控制权争夺事件回顾

中国平安作为上海家化的资本投资者,以最少的投资获取最大的回报是其最终的目的,所以在上海家化占据绝对控股之后就很可能将其转卖给其他企业的方式以采取短期盈利的意图。这与葛文耀及其管理层想把上海家化发展成为一个强大的企业相背离。上海家化资本方与经营者在经营理念和思路上的不同,这是上海家化控制权之争的实质性所在。

(一)控制权之争的起因:双方意见不一致

葛文耀与平安信托之间的矛盾在中国平安收购上海家化之后开始显现。中国平安的办事风格在葛文耀看来是“无理”的、“为所欲为”的,葛文耀在实名微博上公开指责其行为,甚至在媒体上公开发生平安信托多重违约,进行大量的人事变动,出售上海家化资产,指出其真正的意图是为了高位套现,对此,平安信托持否认态度。海鸥手表项目是平安信托与葛文耀等管理层之间的矛盾导火索,

葛文耀希望收购天津海鸥手表项目,以实现上海家化时尚产业的目标,但平安信托却不认同收购该项目,认为上海家化目前还未具备发展该项目的能力和潜力。由此,双方产生了意见分歧。之后,平安信托接到内部人员的举报,称上海家化管理层存在“账外户,小金库”,并涉嫌私分资金、企图侵占公司和退休职工利益等重大违法乱纪行为。对此,葛文耀公开回应,相关资金来源有些是为了照顾老员工利益的共享费,有些是历年政府奖励上海家化的合法资金,并不存在违法违规的现象。葛文耀强调,其在上海家化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劳动报酬领取薪金,绝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控制权之争的结局:平安获得控制权

葛文耀最终被免去上海家化集团董事长和总经理一职,但是仍然保以董事长的身份,新一届的董事长是由上海家化集团董事、平安信托董事长张礼庆担任。

随着上海家化集团高层管理者的结构发生变化,双方之间的矛盾也逐步公开化,葛文耀微博公开指责平安信托的“为所欲为”,而平安方面也指责葛文耀私设小金库事件使双方之间的矛盾加速升级。矛盾激化期间,上海国资委的介入与股东大会的召开使得双方之间的矛盾短暂的平息,但只是表面现象,很快控制权之争的矛盾又开始显现,最终平安信托拥有形式控制权的方式获取这场争夺的胜利。之后,退出葛文耀时代的旧部逐步离开家化股份的占有份额。至此,上海家化控制权争夺落下帷幕。

二、上海家化公司治理问题分析

(一)控制权之争的根本是双方的利益博弈

目前公司高层的管理模式是投资人和管理层相分离,投资人通过委托代理职业经理人的方式实现公司的正常运营与管理。在上海家化集团,中国平安担任着上海家化的机构投资者,葛文耀方面为家化的创始者和管理着。对于控制权争夺双方而言,各自对于上海家化刻画的远景并不相同。一方面,葛文耀及其管理层想把上海家化打造成国际品牌并享有国际知名度,以实现公司的价值最大化及自身的宏伟蓝图,因其只掌握着公司的运营控制,因此,双方之间的争夺,体现了企业家对公司控制权的诉求。另一方面,中国平安作为投资方的身份,以最少的投资获得最大的收益才是最终目标,对于大额度的投资及收益时期长的项目,并不符合投资人的利益诉求,同时,如果管理层做出了违背投资者意愿的决定,投资者也会提出更换管理层旧部人员的行为。实际上,双方之间存在意见分歧,必然会引起矛盾,使上海家化控制权之争事件显现。

(二)公司股权结构相对分散

中国平安作为上海家化的大股东,持有27.6%的股权。大股东、管理层及其他股东在股权集中度未达到50%的情况下,很可能会出现控制权争夺的现象。此时的股权结构相对松散、股权资本的控制也不稳定。在上海家化集团大股东相对控股的情况下,经理人葛文耀通过联合其他股东掌握公司提供了便利条件,但大股东平安的目标明确,不仅想要控制公司的经理人还要控制整个上海家化,这便导致了平安与葛文耀的矛盾和冲突。平安不满葛文耀的管理方式和决策方案必然会使矛盾升级,平安想要更换公司管理层使满足自己利益的经理人上位,就变得顺理成章。而在上海家化任职28年的元老级人物葛文耀,当然不会让平安的意图轻易得逞,无论是联合其他股东还是守好自己的团队,与平安之间的控制权争夺在所难免。

(三)独立董事制度和监事制度缺位

从上海家化上市到后来资本方与管理层之间的控制权争夺整个过程中,独立董事制度和监事制度没有发挥其该有的效用,没有起到维护大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2]在葛文耀辞任之前,葛文耀实际掌控着董事会。在其任职期间,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没有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因此出现了大股东欺压小股东利益的问题。到了中国平安控股上海家化时期,双方之间出现了激烈的控制权争夺,以谢文坚为代表的资本方实际控制了董事会,此时,应该发挥监督作用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仍然保持沉默,没有对上海家化意见分歧问题、股权激励问题等发表中肯有效的意见,出现了上海家化资本方与管理层之间的矛盾升温,结果造成上海家化股东利益的损害。

三、改善上海家化公司治理的建议

(一)建立双方之间的共同利益与信任

上海家化动荡的实质就是控制权之争。[3]在此控制权之争中,以中国平安为代表的资本方和葛文耀为代表的管理层之间最主要的矛盾在于所追求的利益不同。上海家化控制权争夺是以投资海鸥手表项目为导火索,从投资该项目产生的意见分歧,引发矛盾,正是由于资本方与经营者在经营理念和思路上的不同。

这种双方之间的意见不一致,增加了产生控制权争夺的必然性。这说明在最初选择时,可预先通过投资顾问和中介机构全面了解投资机构,以避免机构投资实现短期盈利,也保持了企业自身发展的稳定性。要实现减少公司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之间意见分歧及利益冲突,可以设置一些限制条件,来减少大股东出于对管理层企业经营的不信任而采取的直接干预手段,以保护职业经理人履行管理公司的职责。葛文耀称,平安方面对董事会成员的改组就预示着其要掌握对上海家化的绝对控制,将上海家化作为实现其投资收益的最终目的。

在现代企业的管理制度中,实现公司的总体利益要作为资本方的首要目标,协调好、保护好各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以至于彼此相互信任。同时,管理层要履行好自己的受托责任,以管理和经营好公司为首要原则。

(二)股权分散要优化股权结构

公司治理问题的关键因素之一是股权结构问题。优化股权结构,是为了保护投资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一股独大的现象,也使得中小投资者享有应有的话语权。现如今,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并不能削弱一股独大的问题,也没有达到权利制衡的效果。在股权分散的状态下,一股独大的获益利更高,大股东可以享有绝对的控制权与话语权,甚至还可以动用其他股东的经济资源用于自身利益,最后损害了中小股东的权益。在上海家化控制权争夺过程中,面对中国平安的拥有的控制资本,葛文耀采取了联合其他机构投资者相对抗。因此,控制权争夺现象常常出现相对控股的情况下,各自为了其利益诉求,使得股权资本处于不稳定的状态。

因此,在公司现有制度下,要优化股权结构,避免股权分散带来的弊端。要鼓励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加强各投资者的相互信任,优化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机制,要在一定程度上做出抑制大股东行驶绝对权利的管理方法,并营造出保护中小投资利益者的法律环境。积极支持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建立相互信任的战略合作目标,维护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保证投资者稳定盈利。[4]

(三)重视独立董事和提升监事会的职能

首先,重视独立董事的职能,力求代表小股东权益的独立董事能充分发挥独立性,寻找其在股东会与董事会中的权力平衡。经过了西方发达国家多年的实践证明,独立董事制度的创新有优化和协调公司治理结构的作用。[5]在国内,独立董事的花瓶身份似乎正在转变,但是在大部分公司并没有起到实质作用,在家化控制权争夺中,股权相对分散,股东数量庞大,我们没有看到独立董事为平衡各方矛盾冲突发挥的实际效力。那么,为完全发挥独立董事的制度创新优势,企业可以通过创新对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采取绩效刺激的方法,或是推动独立董事身份职业化的方法来保证独立董事行权独立,在公司股权变更和董事会结构变更时仍能保持身份独立,发挥其有效性。

此外,应提升监事会职能,注重发挥监事会的监事作用。监事会要负责监督公司董事、高管等所有管理人员有无违法违纪、违背章程及股东大会决定的行为等,对于董事会权力的俞越和滥用,可以通过引入责任追究机制,建立股东的诉讼制度来解决,当董事会成员在职务执行过程中对公司造成伤害时,股东有权依规提起诉讼,依规追究其赔偿的责任。同时,也要限制公司内部各部分股东在决策层中的人数比例,以便发挥监督效力,有效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

[1]余吉安,樊舒雅,赵红燕.金融资本接管实业资本控制权的动因及影响因素研究:以上海家化为例[J].中国科技论坛,2016;(6).

[2]闫佼佼,扈亚丽.从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看公司治理[J].统计与管理,2016;(10).

[3]赵国平.上海家化控制权争夺案例分析与启示[J].财会月刊,2014;(7).

[4]张琪.上海家化公司治理现状及建议[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7;(1).

[5]谢小军.独立董事制度对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研究[D].湖南大学,2009.

F276.6

A

10.3969/j.issn.1673-0968.2017.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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