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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医疗纠纷解决方式的法律问题研究

2017-01-28李云鹏

法制博览 2017年25期
关键词:医闹民法通则医疗事故

李云鹏

北京邮电大学,北京 100000

完善医疗纠纷解决方式的法律问题研究

李云鹏

北京邮电大学,北京 100000

“医闹”行为不仅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转秩序,也扰乱我国安定的社会秩序和法治秩序。虽然当前我国已出台《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条例”)、《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范,但医疗纠纷仍未得到妥善解决,“医闹”、“杀医”等事件层出不穷。究其原因,法律困境是当前医疗纠纷难以解决的关键环节。因此,如何从破解其所面临的法律困境成为解决医疗纠纷的重中之重。

医疗纠纷;医疗损害;法律完善

一、医疗纠纷的含义和现状

(一)医疗纠纷的含义

学界当前对医疗纠纷界定不一,本文所言之医疗纠纷是指患者或其家属在就诊中与医院或医生产生的纠纷,既包括因医疗事故引起的纠纷,也包括非因医疗事故引起的纠纷。

(二)医疗纠纷的现状

随着我国民众意识的提高,民众依法维权的观念亦不断加强,我国的医疗纠纷数量也在不断增多。据国家卫计委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医疗纠纷数量约7万例;2014年,全国医疗纠纷数量增长至11.5万例。与此同时,恶性伤医、打砸医院的行为时常发生:2014年2月,河北某地一医生遭患者割喉;2016年5月,广东省口腔医院一医生被患者连砍三十余刀,不幸去世;2016年12月,30余名“医闹”人员在安徽省巢湖市一医院焚烧冥币、打砸桌椅设施等。可见,我国当前由医疗纠纷导致的“医闹”、“伤医”事件愈演愈烈,不仅威胁着医生的生命安全,也破坏了医院的正常运行。

二、我国医疗纠纷存在的法律困境

(一)法律规定不明确

《民法通则》、《条例》、《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范共同构成了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的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解决了医疗纠纷中法律适用的“二元化”问题,即因医疗事故引起的纠纷适用《条例》,非因医疗事故引起的纠纷适用《民法通则》;同时,其提供了医疗损害责任和过错认定的法律依据。但这些法律规范还不够完善,对于医疗纠纷中诸多问题规定不明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均规定了因医疗机构过错造成患者遭受损害的法律责任,但是这些规定过于僵化、模糊。一方面,《侵权责任法》明确了医疗损害要根据当时医疗水平进行认定,但未明确影响医疗水平的因素,医院等级、当地经济水平、医疗设备等因素都会影响医疗效果;另一方面,《侵权责任法》和《民法通则》未考虑医疗行业的专业性及高风险性,造成医疗机构承担一般民事责任,对医疗机构而言,极为不公平。

(二)鉴定制度不完善

医疗过错的认定是医疗纠纷解决的关键,受专业知识的限制,法官对于医疗过错的认定依赖于相关部门的专业鉴定。因此,医疗损害鉴定可以说是医疗纠纷解决的焦点。但很遗憾,我国当前并没有完善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条例》第20条规定医疗损害鉴定由省、市两级的医学会组织进行,此规定旨在避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作为鉴定部门庇护医疗机构。然而,如今很多医学会挂靠在卫生行政部门名下,使该规定效果大打折扣。同时,第23条规定医学会从医疗机构、科研机构中选聘的人员组成专家库具体开展鉴定工作。而专家库成员行业属性明显,可能与与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存在利害关系,仍有可能庇护医疗机构。

(三)证据制度存在缺陷

当前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对病历在医疗纠纷中的证据作用缺乏正确认知,在填写病历过程中未全面细致了解患者情况,书写潦草,造成其内容难以辨识,由此导致病历的证据能力削弱。同时,实践中成文化操作规范、治疗规范缺乏,作为不具有医疗专业知识的法官而言,难以对部分证据进行细致认定,进而造成证据认定难的问题。

三、我国医疗纠纷解决的法律完善

(一)明确相关法律规定

完善的法律规范是解决医疗纠纷的基础。针对当前我国医疗纠纷难以遏制的现状,相关部门应当着力完善法律规范,明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面,注重《条例》、《民法通则》及《侵权责任法》的协调性,促使其共同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明确、细化相关规定,完善现行规范中模糊、空泛之规定,同时,将医疗行业专业性、医疗机构具体情况纳入到立法考量之中。

(二)规范医疗事故鉴定制度

医疗事故鉴定是医疗纠纷解决的关键依据,我国应尽快建立完善医疗事故鉴定制度。一方面,建立独立于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的鉴定机构,明确其职责、资质及规范;另一方面,构建鉴定机构管理制度,理清其主管部门、业务范围及认证考核等。

(三)完善医疗诉讼证据制度

卫生行政部门应尽快完善医疗机构治疗规范、操作规范,促进医护人员规范工作,辅助法官对相关证据的认定;同时,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病历的管理,增强其证据能力。

四、结语

由医疗纠纷引发的暴力事件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从我国当前的实践来看,解决其法律困境已成当务之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制度,为解决医疗纠纷提供合法的依据和途径将成为必然选择。

[1]杨立新.医疗损害责任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2]杨鲲.当前医疗纠纷的法律问题浅析[J].中外医疗,2010(13).

[3]奚雅玲.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对策[J].沈阳干部学刊,2015(02).

[4]卫立群.医疗纠纷档案管理的现状及改进措施[J].现代医院,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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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95-4379-(2017)25-0283-01

李云鹏(1993-),女,汉族,河北辛集人,北京邮电大学,法学硕士,电信法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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