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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个人所得税管理特殊性与改革建议

2016-12-30李翠蓉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6年20期
关键词:所在地纳税农民工

李翠蓉

(四川乐山新亚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 乐山 614000)

建筑施工企业个人所得税管理特殊性与改革建议

李翠蓉

(四川乐山新亚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 乐山 614000)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个人收入也呈现出了多样化发展趋势。我国一直以来按劳分配为个人收入分配的指导原则,逐渐调整后采用按劳分配与其他分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将个人所得税作为分配手段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解。作为个人收入分配的长效机制,税制改革不断深入,本文对建筑施工企业个人所得税管理特殊性进行分析,并提出改革建议。

个人所得税;建筑施工企业;收入分配

0 引 言

我国经济体制转轨,使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变化,而与之相关的制度变化相适应的公有制主体及多种经济形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在现有经济制度的基础上,把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以公平、效率为原则,对资本技术、合法收入等要素的收益进行分配,整合不合理收入,完善建筑施工企业现行分配制度,实现建筑施工企业个人所得税科学规范化管理。

1 建筑施工企业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及管理

1.1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及征税范围

建筑施工企业个人收入主要包括:经营者收入、项目人员收入、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收入。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的劳动者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它是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与征税部门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统称。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对来源于境内外的所得全部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对于来自我国境内的所得予以征税。

根据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税征收办法规定,异地作业企业在作业所在地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企业所在地进行收入分配,并已准确核算,经批准可以在单位所在地扣缴个人所得税,对无法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人,按工程收入随征。

1.2建筑施工企业个人所得税管理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这一特点加大了对于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难度,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个人所得税管理,需要引入风险管理制度。建立情报机制,对于部门的各种信息进行交换,建立外来税务数据情报信息管理库,对建筑项目情况进行登记,及时了解建筑企业基本信息;建立风险分析机制,对建筑施工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分析、整合、筛选,形成个人所得税预警指标及联动指标,个人所得税预警指标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缴纳联动指标、建筑施工企业施工项目核算状态等,同时建立强化风险管理部门联动,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管理目标,通过具体规划、审计创新资源配置,有效管理个人所得税。

2 建筑施工企业个人所得税管理问题

2.1建筑施工企业个人所得税目混乱

由于当前建筑施工企业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各种各样,例如:同一个建筑施工企业可能在同一个地区的税务机关开具的个人所得税税目不同,企业分别以劳动报酬、企事业单位承包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等科目出现,甚至会有建筑施工企业以相关人员的个人理解进行税目选择,从而造成当前建筑施工企业个人所得税目管理混乱的情况。

2.2建筑施工企业个人所得税纳税认定标准不明确

由于多数建筑施工企业处于异地施工状态,其所面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地点存在矛盾,主要的工程经营地与建筑施工企业建安企业所在地区税务部门都有权管理,按相关规定两地都有权对建筑施工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建筑施工企业异地施工时,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会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纳税额以工程项目结算比例计算,但这部分个人所得税不能具体到个人,也不能从企业职工的工资中扣除,因此,这部分数额巨大的税收额度,无法分担到个人使企业的支出无形加大了许多。各地施工建筑企业个人所得税所属企业,向所在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每月建筑施工企业实名申报,加大了建筑施工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管理难度,如果管理不慎就会出现重复纳税的情况。此时,建筑施工企业异地施工问题成为企业进行个人所得税税收管理的难点之一。

2.3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用工不稳定,税负过重

建筑施工企业又一特点就是用工不稳定,农民工用工人员在建筑施工企业经营中的流动性较强,常常以短期为主。这种临时性与不稳定性,造成这部分所得被划分在劳务报酬所得,以劳务报酬计算的个人所得税要明显高于工资纳税。另外,建筑施工企业具有很强的身体限制,主要以体力劳动为主,具有高危性,工资较高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较高,而当农民工用工人员不适合建筑施工业需求时,其从事其他行业的薪酬一定会相对较低,因此,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农民工来说,未来低收入会降低其工资平均水平,而当前高薪金使农民工预先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已缴纳个人所得税部分税负,对于农民工未来平均收入水平来说显得过于沉重。

3 建筑施工企业个人所得税管理建议

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我国经济支柱产业,其税收管理对于行业及社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精细化管理建筑施工企业个人所得税,不任其管理混乱状况发展,需要对建筑施工企业跨地区个人所得税管理不断完善与规范。

3.1规范施工企业个人所得税管理制度

尽管当前建筑施工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管理方面已经具有了丰富的经验,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解决,尽快全面规范建筑施工企业易于操作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完善内部管理细化流程,以减少不同管理办法所带来的争议与风险。细化建筑施工企业个人所得税相关税目规定,解决当前由于各地区、各企业及各税务管理部门之间的征收与缴纳之间存在的矛盾,使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目管理更加明晰。

3.2争取所在地缴纳个人所得税

建筑施工企业存在管理难度最大的税种之一就是个人所得税,它的主要难点就在于建筑施工企业业务分布广泛这一独有特点,而全国各地区税务机关都主张对管辖区的工程项目实施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而建筑施工企业这部分个人所得税绝大部分是以工程结算收入比例,在办理结算时直接从中扣除,从而造成这部分税款根本不能具体到个人,税款不能从工资中扣除,需要由企业自行负担,而总部又会对全员以工资按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出现重复纳税的情况,所以,建筑施工企业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关键则在于,异地工程的个人所得税由总部所在地缴纳,或者以职工工资作为计税对象进行个人所得税缴纳,而不以工程结算收入固定比率缴纳。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实行这一税收缴纳方法关键还需要不断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并及时向其所在地报送人工费相关的工程资料,并且在资料报送后,相关人员的工资要在总部发放,而不要在工程所在地发放,实现总体所在地缴纳。另外,建筑施工企业还要加大相关部门的公关力度,做到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代扣代缴制度,得到税务机关更多的理解与支持。

3.3给予建筑施工企业农民用工税收优惠政策

建议以平均收入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个人所得税计税基础,或者为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建立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给予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一定的社会资助,例如:考虑在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中,适当考虑对于农民工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免征政策,以减轻其税收负担及生活负担。

4 结 语

企业的收入与分配的变化主要取决于企业制度的变化,这种变化会引伸出各种各样的现实问题,即政策的变化会日渐改变当前存在的不合理格局,而这种改变需要建筑施工企业不断完善自身的制度存在的不足,按企业自身独有的特点,遵循个人收入分配基本原则基础上管理个人所得税,以平衡各阶层的收入水平,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带动其他生产要素发展,从而促进经济快速增长。

主要参考文献

[1]刘元生,杨澄宇,袁强.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效应[J].经济研究,2013(1).

[2]周鹏飞,贺俊程.不同来源收入对城镇居民收入不平等的影响及政策安排[J].税务研究,2013(1).

[3]刘华,徐建斌,周琦深.税制结构与收入不平等:基于世界银行WDI数据的分析[J].中国软科学,2012(7).

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20.020

F284

A

1673-0194(2016)20-0032-01

201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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