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规范司法行为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作用

2016-05-30刘炽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6年1期
关键词:战略布局四个全面

刘炽

内容摘要:目前在检察业务工作中,司法行为失范现象还大量存在,与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相适应,离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还有差距。检察机关要深刻理解规范司法行为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作用,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检察人员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实的法律监督保障。

关键词:规范司法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 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机关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把握大局,全面理解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涵,将各项检察工作置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大背景下进行谋划和推进。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检察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与瓶颈,其中之一便是司法行为失范现象还大量存在,与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相适应,离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还有差距。因此,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检察人员规范司法的能力与水平,为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实的法律监督保障。

一、规范司法行为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基础作用

党的十八大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要求、作出了新的部署,以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承载着全国人民对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安定的社会环境与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基础。而规范司法行为的功效之一,就在于能够有效地防止和克服司法行为的任意性、选择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为小康社会全面建设提供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为此,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加强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有效解决司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完成好担负的职责使命:一是坚持司法办案,积极履职。要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二是坚持严格司法,规范履职。在积极履职的同时,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办案,注重法律监督措施的适当性,注重司法行为的合理性,把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人权落到实处;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积极营造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环境。

打基础才能谋长远。检察机关为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提供法律监督保障,就不能搞“花架子”,需要从基础做起,久久为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打牢检察工作的基础,既能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司法成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能防止因不依法办案侵犯群众合法权益而引发社会矛盾,进一步提高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权威性、有效性。

二、规范司法行为对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具有破题作用

当前,作为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内容之一的司法体制改革正积极稳妥地推进,相应的检察改革试点工作也全面展开。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并提出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必须以深化检察改革为支撑。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不但内容上要求“实”、方法上要求“活”、效果上要求“真”,而且思维上要创新,手法上要出彩,切实完善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检查、便于问责的制度体系。

可以预见,随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影响检察权正确运行的一些隐性因素将得以展露,制约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的一些制度阻碍将得以发现。检察机关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创新规范司法行为的工作机制,从明确司法岗位和司法主体职责入手,分岗、分级、分层设定司法职责、权限和责任,科学制定工作流程,细化量化工作标准,确保司法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规范有序,确保司法活动的每一个行为都有章可循。

改革是社会进步的积极元素,创新是社会发展的最强动力。通过规范司法行为,倒逼检察制度完善与机制创新,这一过程实际上是完成“完善检察人员办案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等检察体制改革的破题之举。惟如此,相关改革才能有的放矢,才能真正地使检察体制改革的成效体现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上。

三、规范司法行为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引领作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我国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决定》提出的许多重大改革、重大决策和检察工作密切相关,尤其是明确提出了“规范司法行为”的要求。这既对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建构意义,也对检察机关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起到行动指南作用。

但是,木桶能装多少水,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当前检察实践中大量出现的不规范司法行为,是检察工作的短板,影响了检察机关办案法治化的整体水平。因此,检察机关要切实规范司法行为,保障严格司法、公正司法。一是在思想上,必须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牢固树立“不抓规范司法就是失职,放任违法违规办案就是渎职”的新思维;二是在行动上,坚决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真正把深入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

思想与行动的统一才能实现目标。检察机关只有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坚决果敢,方可取得规范司法行为整治实效,引领检察人员将规范司法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习惯动作,才能引领国家公职人员、社会民众发自内心去认同、信仰法律,进而推动全民守法,树立法治权威,使法治成为民族的精神信仰与民众的行为准则。

四、规范司法行为对全面从严治党具有推进作用

深化司法作风建设是检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主要抓手和重点任务。而司法行为不规范在很大程度上与司法作风问题具有内在联系与相同表象。从一定意义上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可以看成是检察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接力与延伸,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拓展与深化。

由此,检察机关必须始终清醒认识司法作风问题的顽固性与反复性,通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持续整治司法作风问题:一是强化纪律意识,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过硬检察队伍是规范司法行为的保障,检察机关承担着查办职务犯罪、刑事诉讼等法律监督职能,要想取信于民,就必须建立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决不能搞“灯下黑”。二是增强法治理念,严守道德和职权边界。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以建设司法作风为着力点,切实加强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检察人员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正确行使检察权。三是加大责任追究,确保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落地生根。要强化“两个责任”,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决整治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的司法行为,确保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效。

规范司法行为没有穷尽期,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检察机关只有将司法规范化建设视同作风建设,从个别失范行为抓起,从日常点滴小事抓起,持之以恒,从而实现检察工作作风由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让好作风成为常态、化作规律。

猜你喜欢

战略布局四个全面
试析“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视域下的党的建设
试析“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视域下的党的建设
试论“四个全面”战略与中国梦的关系
“四个全面”形势下的基层央行服务型工会组织发展研究
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融入“概论”课教学的几点思考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新媒体发展的关系探析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作用研究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于中国社会发展的理论依据和实践价值
“四个全面”清晰展现战略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