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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商之交 宜亲宜清

2016-05-30辛士红

雷锋 2016年4期
关键词:利益输送不法政商

辛士红

君子之交淡如水。今年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二字,言简意赅地概括了新型政商关系。这为纯洁政治生态、重塑政商关系指明了努力方向,引起会内会外的强烈反响。

在正风反腐的新形势下,政商之间清风正气日升,歪风邪气日降。然而,也有的仍然在顶风违纪,私底下还是要么“一手交錢、一手办事”,要么“投之以桃、报之以李”,要么“入股生利、皆大欢喜”。还有一些领导干部则走到另一个极端,拒商、远商、避商、怕商,不敢与民营企业家交往,怕瓜田李下说不清。政商之间,勾肩搭背、利益输送不对,谈商变色、敬而远之同样不行。

“夫商贾者,所以冲盈虚而权天地之利,通有无而一四海之财。”亲商、安商、富商,是政府的应尽之责,也是决胜全面小康的必然要求。当年,邓小平同志为推动改革开放,邀请美国的石油大王哈默前来中国,重用“红色资本家”荣毅仁,保护“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久……可以说,没有健康良好的政商关系,就没有今天的“中国奇迹”,也难有明天的新传奇。

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不能建立在畸形的政商关系之上。试想,本该公平竞争的项目,却成为那些利益输送企业的“唐僧肉”;本该节省的财政开支,却成为那些暗箱操作者的“盘中餐”;本该造福于民的良心工程,却成为那些权力寻租者的“昧心工程”,这样的投资环境怎么能够筑巢引凤?这样的政治生态怎么适宜干事创业?

畸形的政商关系,犹如政治雾霾,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长久受益。“我和所有的人一样,一半是受害者,一半是同谋者。”多少落马贪官的背后,总有一个或几个不法商人为其同谋;多少不法商人的背后,总有一个或几个官员为其撑腰。他们也许边腐边升,一时间风光无限,也许愈贿愈富,短时期羡煞人眼,但终有“忽喇喇似大厦倾”的那一天。

政商之交,宜“亲”宜“清”。新型政商关系,新就新在“亲”“清”二字上。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应明晰权力界限,依法行使权力,坚持等距离交往,实行无差别服务,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但绝不邀功谋利。对于企业家来说,也应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小胜靠智,大胜靠德。真正的经商者,永远是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信奉者,决不是攀附权贵、蝇营狗苟的投机者。

政商关系,相互有交集但不能搞交换,有交往但不能搞交易,理应相敬如宾但不能勾肩搭背。以“亲”为血液,以“清”为风骨,就能让政商关系密切而纯洁起来,让从政与经商的环境更加健康更加清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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