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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乐俑考源及其相关问题研究

2016-04-21苏翔山西师范大学戏曲文物研究所山西临汾041004

艺术探索 2016年1期
关键词:源流墓葬意义

苏翔(山西师范大学 戏曲文物研究所,山西 临汾 041004)



戏乐俑考源及其相关问题研究

苏翔
(山西师范大学戏曲文物研究所,山西临汾041004)

[摘要]戏乐俑是中国古代艺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戏乐俑多出土于墓葬与祭祀场所。其具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为满足丧葬礼制的要求,二是为了视觉娱乐和取悦神灵。戏乐俑一开始依附于丧葬而存在,后来逐渐发展成为丧葬建筑装饰文化的一部分。它的发展变化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风俗习惯和艺术审美。

[关键词]戏乐俑;墓葬;源流;意义

戏乐俑是中国古代艺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生动的形式向世人展示了不同历史时期音乐的发展状况,对音乐和民俗研究具有重要作用。对戏乐俑进行系统的考证,能够更深入地理解戏乐俑对当时社会文化发展产生的影响。

一、相关文献记载中的戏乐俑

有关戏乐俑的文献记载并不多,其主要原因在于,古人将随葬的戏乐俑统称为“俑”,没有根据功用对其进行严格的区分。今天的陶俑分类是现代学者从功能用途上所作的划分。因此,当今的戏乐俑研究面临诸多困难。在对其进行文献梳理和考证时,我们只能借助一些俑的相关资料。《中国工艺美术大辞典》将“俑”定义为“古代墓葬中陪葬用的偶人”[1]。显然,中国古代“俑”的出现与当时的社会丧葬文化有重要关系,这还要从中国古代的墓葬制度开始探讨。中国早期墓葬出现了大量的陶俑,但是这种陶俑基本上都是动物造型的,很少有人物造型的。人物造型的陶俑大约出现于春秋战国时期,在此之前,统治阶级和贵族阶级基本上都以活人殉葬,而很少用俑来陪葬。人殉在商周较为流行,大量活的奴隶和士兵被杀,用来祭祀或者给奴隶主和贵族陪葬。直到春秋战国时期,一种新的丧葬方式出现——以俑代替活人陪葬,这种现象才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变。

《孟子·梁惠王上》载:“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2]孔子认为,用俑作为随葬品是不行的,最早以俑殉葬的人会也会断子绝孙。这说明在孔子的时代这种陶俑陪葬的习俗还是普遍存在的。《礼记·檀弓下》载:“孔子谓,为明器者,知丧道矣,备物而不可用也。哀哉!死而用生者之器,不殆于用殉乎哉!其曰明器,神明之也。涂车、刍灵,自古有之,明器之道也。孔子谓为刍灵者善,谓为俑者不仁,不殆于用人乎哉!”[3]戴圣在《礼记》中借用孔子的言论来阐明对“明器”的看法。一方面,传统的葬俗应该要遵守,比如“涂车”(陈澔注:“涂车,以泥为车也。”)、“刍灵”(郑玄注:“刍灵,束茅为人马,谓之灵者,神之类。”)是古代丧葬用的“明器”,是值得提倡的。另一方面,他赞成孔子对于“明器”的观点,认为用活人的东西给逝者陪葬是“不仁”的,用泥做的车和草扎的人马作为随葬品即可。但是当时的丧葬形式并未如并孔子所言,而是以陶俑陪葬。以俑代替活人陪葬,反映了社会丧葬习俗已经向着新的方向发展,同时也丰富了陶俑的数量和种类。

从早期文献来看,俑是继人殉之后最为重要的随葬品之一,但在分类上并不细致,文献记载的数目也偏少。对“戏乐”的文献记载最早可以追溯到商代,司马迁《史记·殷本纪》载:“益广沙丘苑台,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慢于鬼神。大聚乐戏于沙丘,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4]“戏乐”在商代已经开始出现,并在宫廷中盛行,但是这并不被后来的学者看好,因为在宫廷中盛行的这种“戏乐”是不符合当时的礼制规范的,甚至可以看作是亡国之始。然而不管怎样,这种“戏乐”在社会生活中得到保存,并在后来的历史发展中得到了较为广泛的运用。春秋战国时期的墓葬出现了部分小型的随葬俑,秦汉时期则出现了较为大型的陪葬俑。且在这个时期,俑成为当时墓葬随葬品的主流形式,上至宫廷,下至民间,都开始烧制陶俑。俑的题材也得到了极大的丰富。魏晋南北朝时期,俑继承了前期的传统,造型方面丰富多样。隋唐时期墓葬中的陶俑不仅数量多,而且在形态方面更注重美学特征,还出现了仕女陶俑。俑葬之风在唐代达到鼎盛时期,唐以后开始衰落,在制作技术上也没有前朝考究。这与当时社会风俗的变化是分不开的。

图1 说唱俑

图2 骆驼载乐俑

二、考古发现中的戏乐俑

从地域上来看,中国的俑出土分布较广,相对集中的地区有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等。各地出土的俑在形制上的差异也较为明显。南方多采用木质的木俑,北方主要采用陶制的陶俑,且北方多为乐舞俑。其中,河南地区出土的乐舞百戏,四川地区出土的说唱俑,陕西地区出土的舞俑,楚地出土的木胎漆俑,都是这一时期戏乐俑的典型代表。

四川成都天回山崖墓出土的东汉时期的说唱俑(图1)是早期戏乐俑的典型代表。说唱俑多为单个形象出现,呈现说唱同时用小鼓击节伴奏的姿态,展现出憨态可掬、幽默诙谐的表演形象。《荀子·正论》载:“今俳优、侏儒、狎徒詈侮而不斗者,是岂钜知见侮之为不辱哉?然而不斗者,不恶故也。”[5]这里的“俳优”与说唱俑的形象类似。这也从侧面说明,“戏乐”在荀子生活的年代比较盛行,且是部分艺人谋生的手段之一。在唐朝墓葬中也有一些典型的戏乐俑,如唐代鲜于庭参军墓葬中的骆驼载乐俑(图2),驼背上放置平台,平台上铺着地毯,乐俑于其上表演。人物主次分明,一位胡舞乐俑高高耸立,衣袂飘举,一手向前,围绕在他周围的演奏乐俑,弹奏着他们手中的乐器,配合着中间的胡舞乐俑。墓葬中出土的这些骆驼载乐俑说明,当时的中原文化与西域文化有所交流。唐代墓葬出土的西域风格的戏乐俑即表明,当时长安地区的乐舞受到西域舞蹈的影响。《新唐书·西域传》载高康国“人嗜酒,好歌舞于道”,“开元初,贡锁子铠……胡旋女子”。由此可知,一方面当时西域舞蹈为唐朝所接受,另一方面文献记载与出土的戏乐俑在一定程度上是一致的。[6]在金代墓葬的随葬品中很少发现单一类型的陶俑,陶俑多是以浮雕(砖雕)的形式出现在墓室中,如1973年河南焦作西冯封村一墓中出土的三件舞蹈俑,一戴瓦楞帽,顶端饰物已失,仅存其孔,双辫垂肩,着方领长袍,胸腹部围扎护胸,腰系革带,饰明显,足蹬高靴,右臂上举,左臂后甩,两拳中均有孔,所执物已失;一发辫盘于头顶,穿方领衲袍,腰扎革带,左臂已失,右臂高举,作舞蹈状;一发辫盘于头顶,身着方领衲袍,腰束革带,内穿花边短裤,右臂右脚已失,左手置胸前,似亦作舞。”[7]可见当时的戏乐俑已经开始作为墓葬建筑装饰的一部分,和前代的陪葬戏乐俑在表现上具有较大差异。这可以说明金代的丧葬习俗较之前代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

在墓葬中发现的戏乐俑,是社会风俗文化发展研究的重要参考。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墓葬的礼制形式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趋于世俗化。戏乐俑作为一种丧葬题材的艺术,有其自身特点,最后转变为墓葬建筑装饰的一部分,是由丧葬习俗的改变所致。从戏剧艺术角度来看,戏乐反映了不同社会时期的人们对于娱乐生活的态度。墓主人生前喜欢这种娱乐方式,死后就在墓葬中以俑来代替活的艺人。因此,戏乐俑出现的目的还是在于供墓主人的精神享乐需求。

三、戏乐俑的相关问题研究

要进一步了解戏乐俑的源流问题,还要从俑谈起。俑的真实意义在于代替活人殉葬。俑最早可以追溯到裴李岗文化。裴李岗文化出土了一定数量的动物造型的陶俑,其他的早期历史文化遗址也出土了类似陶俑。因此,陶俑成为了古代历史遗址中最为耀眼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古代人文历史的发展情况。通过对俑进行考证,来推断俑在不同时期的发展状况,对了解古代历史风俗文化具有重要的补充作用。其中,戏乐俑作为一种丧葬明器,用以满足墓主人的精神需求或者是达到愉悦神灵的目的。

“戏乐”可以被理解为“审美游戏和娱乐”[8],它是中国古代音乐和表演艺术相结合的一种艺术形式。《管子·四称》载:“驰骋无度,戏乐笑语。”[9]《后汉书·五行志一》载:“灵帝行至舍,采女下酒食,因共饮食,以为戏乐。”[10]这里的“戏乐”是指娱乐,也就是说在当时的上层阶级已经有这样的社会活动。戏乐俑是后来“戏乐”发展的一个缩影和记录方式。从定义上来看,它包含“戏俑”和“乐俑”两个组成部分,但有时戏乐俑的界限又很模糊,人们往往把出土的“乐俑”与“舞俑”统称为“戏乐俑”,学界并没有从定义上对戏乐俑作严格的形式区分。戏乐俑是出自于古代的“戏乐”场景中的舞者形象。墓主人根据个人的财力可以自行进行制作和配置。有的墓葬出土了大量的戏乐俑,有的墓葬出土较少,这种现象的出现与墓主人的地位和身份有重要关系。“乐俑”和“戏俑”从严格上来讲是有区别的,“乐俑”一般是指单个出现或者群体出现,手持乐器吹奏,表演情节的陶俑。“戏俑”大多是以肢体动作来展示才艺技能的陶俑,这种陶俑的原型一般具有综合艺术的特征,发展到后来人们把“乐俑”和“戏俑”统称为“戏乐俑”。当时在墓葬中出土的戏乐俑可以从这个角度去理解。

从中国音乐发展的角度来看,戏乐俑的出现与中国音乐的发展是分不开的。早期人们非常注重音乐对礼教的作用。《乐记》中载:“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腔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11]由此可见,早期的统治阶级是非常注重礼制,把音乐看作是教化民众的重要手段。他们采用各种方式来对音乐进行编排,使其具有礼乐的性质,以利于当时的社会统治。但是在春秋战国时期,礼乐制度却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论语》中载,孔子对季孙氏在庭院中舞“八佾”之事,认为不可忍,因为它不符合当时的社会礼制。[12]后来,礼制社会逐渐向礼法社会的方向转变,音乐在社会中所起的作用明显减弱,但是它的娱乐功能仍然发挥作用,所以统治者对音乐非常重视。在每次大型的祭祀或者庆典活动中,仍然会组织大型的“戏乐”活动,以增添活动氛围。戏乐俑的出现与此有重要联系,其一开始具有礼乐的性质,后来逐渐趋于世俗化,以致于它在古代文化中所起的作用有所削弱。

从戏乐俑的造型来看,其在发展过程中也在不断变化。从已出土的一些戏乐俑可知,早期单件的戏乐俑造型较为单一,做工也较为简单,但是表意直率。后来,随着手工艺和制陶技术的提高,戏乐俑在造型和表现方法上都有所变化。与前代戏乐俑相比,其在意蕴表现上比早期的戏乐俑要弱,在装饰性上却明显要丰富。这其实是社会风俗文化的改变所造成的。

戏乐俑能够反映一个历史时期的艺术审美文化。陶俑的出现是代替活人殉葬的结果,戏乐俑也在丧葬中充当部分随葬品,其实际意义远大于戏乐俑本身。作为一种文化形式,戏乐俑具有表意的特点。虽然这些戏乐俑不能像文字材料那样直白地记载当时的历史和风俗,但是从戏乐俑的整体风貌上,我们可以推测出当时的社会文化状况,这对研究古代历史文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戏乐俑的出现是社会文化发展的结果。中国古代墓葬出土的戏乐俑,从单一形制到多样的组合形式,向世人展示了一个生动的“戏乐”世界。它们通过神情举止展示出所属时代的艺术文化,为研究古代的戏乐俑艺术提供了佐证,同时也为研究古代社会的丧葬文化提供了一定参考。总的看来,戏乐俑一开始依附于丧葬而存在,后来逐渐发展成为丧葬建筑装饰文化的一部分,其重在营造一个世俗的精神文化世界,展现了超世的艺术文化景象。

参考文献:

[1]吴山.中国工艺美术大辞典[M].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1999:233.

[2]刘乃溪.孟子[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3:19.

[3]戴圣.礼记[M].鲁同群,注评.南京:凤凰出版社,2011:50.

[4]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50.

[5]张觉.荀子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259.

[6]欧阳修.新唐书:卷二百二十一[M].北京:中华书局,1975:6243-6244.

[7]齐森华.中国曲学大辞典[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873.

[8]陈建森.中国戏曲的“戏乐”机制[J].戏剧艺术,2003(1):86.

[9]管仲.管子[M].哈尔滨:北方文艺出版社,2013:208.

[10]章惠康,主编.后汉书[M].北京:华夏出版社,2012:1086.

[11]戴圣.礼记[M].李慧玲,注译.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0:165.

[12]文若愚.论语全解[M].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3:48.

(责任编辑、校对:关绮薇)

Probe into The Blessing Figurines And Relevant Studies

Su Xiang

[Abstract]Blessing figurines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ancient Chinese culture and arts. Most blessing figurines had been unearthed from tombs and ritual sites. They are significant in two aspects, to serve funeral sacrificial purposes and to meet aesthetic needs. Derived from funeral sacrificial culture, blessing figurines evolved into integral part of sacrificial architectural culture. Its development reflects the social customs and artistic aesthetics in different historical periods.

[Key Words]Blessing Figurines; Tombs; Origin; Significance

[作者简介]苏翔(1988~),男,山西长治人,山西师范大学戏曲文物研究所2014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戏曲史。

[收稿时间]2015- 12- 15

[文章编号]1003- 3653(2016)01- 0117- 03

DOI:10.13574/j.cnki.artsexp.2016.01.018

[中图分类号]J82

[文献标识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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