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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政 ▏策 ▏解 ▏读

2016-04-16

福建质量管理 2016年3期
关键词:实施方案道路交通整治



《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政 ▏策 ▏解 ▏读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和交通参与者更好地了解全省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主动参与配合,有效推动“三年提升工程”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方案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2年8月,省委、省政府在全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三年来,各级各部门把道安工作作为“民生工程”“一把手工程”,扎实推进,标本兼治,全省道理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三年行动”是我省乃至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的一项重大举措,得到国务院及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的充分肯定。

为进一步巩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成果,提升道安工作水平,保持道路交通安全良好态势,省政府决定从2016年起继续开展为期三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三年提升程”。省道安办根据省政府要求,在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省直有关单位、省内外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以“关爱生命、文明交通”为主题,提出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依法管理、科学管理道路交通的能力和水平。《实施方案》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第二是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三、方案主要亮点

一是提出加强农村基层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在60%以上的行政村组建交通安全劝导站,每个建制村配备不少于1名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将县、乡安全员(协管员)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农村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重点加强国、省道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二是要求加大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及农村道路交叉口安全设施建设力度,持续推进呈街道化的国、省、县道和事故多发路段的中央隔离,临水、临崖防护措施,夜间照明设施建设。

三是将完善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纳入整治工作范围,完善市、县城区道路(主次干道网)交通规划,加大支路改造力度,打通断头路。加强对公交专用道、首末站、港湾式停靠站、充电桩规划及建设;增设单行道、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和渠化路口,改善交通微循环。

四是提出加强客运汽车站、火车站、轮渡码头等交通枢纽周边的交通综合治理,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清理并规范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完善校园周边道路防护设施及校车停靠站点建设,治理占道经营、违法停车等乱象,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五是提出加强“生命通道”执法管理。严查严处违法占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以及未按规定避让救助应急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提升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水平,健全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协助机制。认真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及时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救助。

六是提出加大违法违规企业惩处和曝光力度。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道安整治中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及时录入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共享,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等信息,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七是推动交通管理惠农政策落实。贯彻落实中央部委出台的惠农政策,做好小微企业免征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等工作。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试点工作,实现事故处理全流程“一站式”服务。延伸农村车辆和驾驶人服务窗口,方便农村群众办牌办证。鼓励报废回收企业在县、乡镇设点,规范车辆报废回收。

八是提高农村道路客运保障水平。推动各县(市、区)政府根据辖区实际,创新农村客运运营组织方式,合理规划设置线路与班次,扩大客运班车覆盖面,提高农村客运实载率及发车频率,满足农村旅客安全便捷出行需求。

九是要求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提出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明确投放内容和投放频次。充分发挥主管部门、汽车企业、行业协会、社区、学校等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

十是进一步严格责任追查。提出责任落实要再提升,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督查落实,用好督查通报、挂牌督办、约谈告诫等手段措施。各级道安办要联合监察、安监、机关效能等部门制定道安工作问责实施办法,对工作力度不大的、措施不落实的、完成任务序时进度不到位的,及时予以批评通报;对发生群死群伤、社会负面影响大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要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坚决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福建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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