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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在“崇儒更化”中的重要作用

2016-03-16刘国民

衡水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董仲舒教化儒家

刘国民



董仲舒在“崇儒更化”中的重要作用

刘国民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中文系,北京100089)

汉初政治的本质,是秦政;汉初诸帝(高帝到景帝)在文化政策上,积极的作为不多。武帝即位,承担着政治改革和文化建设的双重任务。文化建设是政治改革的基础,武帝首先展开“崇儒更化”的文化建设,建元五年“置《五经》博士”,元朔五年“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董仲舒是一位思想的觉醒者,对政治改革和文化建设怀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和承担精神。《天人三策》是西汉政治更化和文化建设的经典文献;理论对实践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这直接影响了武帝文化政策的制定和实行。《天人三策》把文化建设和政治改革紧密结合,积极主张汉家要实行儒家的德治政治,以儒家的核心价值观作为行政的根据。董仲舒在崇儒中的重要贡献,还表现在对儒家思想的改造上。他继承儒家的中心观念,如任德而不任刑、仁义礼智信等,且把它们置于通俗的阴阳五行的天道构架中。这一方面使儒家的核心价值观念冲破大传统的藩篱而在小传统中广泛地传播;另一方面也加强执政者施行儒家之道无可推卸的责任感。

董仲舒;文化建设;政治改革;五经;《天人三策》

历史上“易姓为王”的时代,新的王朝首先要进行政治改革,以建立新的政治、社会秩序;其次要展开文化建设,即在多种思想文化中确立某种思想文化的主流地位。文化建设与政治改革有紧密的联系。文化的核心是由一套价值系统所构成。这套价值系统发展为一套行为系统,指导人们在政治、社会、经济等领域中的具体活动。因此,文化是基础,为政治行为提供价值的根据。

太史公读秦楚之际,曰:初作难,发于陈涉;虐戾灭秦,自项氏;拨乱诛暴,平定海内,卒践帝祚,成于汉家。五年之间,号令三嬗,自生民以来,未始有受命若斯之亟也。(《史记·秦楚之际月表序》)①

秦汉之际,变化急剧,五年之间,号令三嬗。这是一个巨变的时代。政治、社会、文化秩序都遭到空前的破坏。

公元前202年,刘邦即帝位。刘邦在政治上的建设,主要是汉承秦制,首先是继承秦的政治体制及其运行方式(例如中央集权的郡县制、三公九卿官制等),且不断减轻秦的政治体制在运行中所带来的毒性。这是一套行之有效的、理性的、严密的政治运行机制。追随刘邦的一大批军功人员,曾多在秦朝任职,对此较为熟悉。但刘邦在政治体制上也进行了改革:郡县制与分封制并行,而以郡县制为主;在逐渐翦除异姓诸侯王时分封同姓诸侯王,以填补广大的政治虚空地域;大封功臣为列侯,等等。汉承秦制,其次是在继承秦的法令刑罚的基础上,逐渐废除其繁苛性和严酷性。

惠帝、高后时期,汉廷无为而治。《史记·曹相国世家》曰:“参为汉相国,清静极言合道。然百姓离秦之酷后,参与休息无为,故天下俱称其美矣。”曹参是汉廷首倡无为而治的大臣。为齐相时,“其治要用黄老术,故相齐九年,齐国安集,大称贤相”。他代萧何为汉丞相,在全国实行无为而治的政策,“参代何为汉相国,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

太史公曰:孝惠皇帝、高后之时,黎民得离战国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故惠帝垂拱,高后女主称制,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刑罚罕用,罪人是希。民务稼穑,衣食滋殖。(《史记·吕太后本纪》)

无为而治应有两层含义:一是政府官员依照既定的法令制度行事,遵从既成的政治体制及其运行方式;二是政府官员少生事,少做事,少干涉,例如少制作新的法令制度、减轻刑罚的严酷性、减缓政治运行机制的速度等。无为而治与汉承秦制的本质,都是秦政;只是无为而治,进一步去除秦政的严苛性和残酷性。

从诸侯王即位汉帝的文帝,虽不是一位雄才大略的君主,但是一位仁德之君。他进一步废除秦的一些酷刑,如连坐之法、诽谤之罪、肉刑等。《史记·儒林列传》:“孝文时颇(稍微)征用(儒生),然孝文帝本好刑名之言。”所谓刑名,即形名,形是事实,名是声名,刑名即名实。刑名之学,要求名实相符,更重视实。黄老道家、法家主张刑名之学,而批评儒家名大于实,名实不符。儒家在言论上有更多的说辞,且多表达应然性、理想性的要求,但难以在现实中具体实行。现实中具体实行的,属于实然范畴,卑之无甚高论。刑名之学,循名责实,名实相符,质朴,简易,而实用。这符合文帝质朴无文的个性。

至秦有天下,悉内六国礼仪,采择其善,虽不合圣制,其尊君抑臣,朝廷济济,依古以来。至于高祖,光有四海,叔孙通颇有所增益减损,大抵皆袭秦故。自天子称号,下至佐僚及宫室官名,少所变改。孝文即位,有司议欲定仪礼,孝文好道家之学,以为繁礼饰貌,无益于治,躬化谓何耳,故罢去之。(《史记·礼书》)

文帝在制度礼仪上“少所变改”。他好刑名,不赞同儒家繁礼饰貌的名大于实。刑名之治与无为而治、汉承秦制,没有实质的分别,但进一步削弱政令刑罚的繁苛性、严酷性。

景帝即位,奉行高帝、文帝以来的政治,刑罚的严酷性有所加强。景帝三年,吴王刘濞等七国叛乱;这也是在汉廷不断地威逼和侵削下被迫谋反的。《史记·酷吏列传》所传的十几位酷吏,景帝时有晁错、郅都、宁成等。

要之,汉初政治的本质,是秦政;一是继承秦的一套政治体制及其运行方式,而逐渐减缓其运行速度,减轻其毒性;二是继承秦的政令刑法,而不断去其繁苛性和严酷性。无为而治、刑名之治并没有改变秦政的本质,但更进一步消除秦政的严酷性、残暴性。秦政以政令和刑罚为主,与儒家的德治政治不同,德治以德礼为主、以政令刑法为辅。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以政令和刑罚来治民,民虽不敢为恶,但没有耻辱之心;以德礼教化民,则民行为正当,有羞恶之心。朱熹曰:“政者为治之具,刑者辅治之法,德、礼则所以出治之本,而德又礼之本也。”(《论语集注·为政》)德礼是政治之本,政刑辅之。

秦在文化上不但没有什么建树,而且从根本上是反文化的。秦本是戎狄,在文化上较为落后。《史记·六国年表序》:“惜哉,惜哉!独有秦记,又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秦的史记不载年月,记事简略。秦政是在法家思想的基础上建立的。法家是反礼乐、反传统、反文化的。海外学者余英时先生说,法家是反智的,即反知识和反知识分子[1]。《史记·秦始皇本纪》载李斯的奏议说:

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文化典籍遭到大量的焚毁。中华民族有历史悠久的文化传统。在春秋战国的动乱时代,礼坏乐崩,《诗》《书》及诸子书籍散落。秦汉之际,天下大乱。在连绵不断的战火中,秦廷储藏的文化典籍、社会上私藏的文化典籍进一步焚毁。如果没有文化的传承,就意味着民族生命的断绝。西汉王朝承担的文化建设使命,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更为紧迫和重大。

高帝与陆贾曾在朝堂上发生一次争论:

陆生时时前说称《诗》《书》。高帝骂之曰:“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陆生曰:“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且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昔者吴王夫差、智伯极武而亡;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向使秦已并天下,行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高帝不怿而有惭色,乃谓陆生曰:“试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古成败之国。”陆生乃粗述存亡之征,凡著十二篇。每奏一篇,高帝未尝不称善,左右呼万岁,号其书曰“新语”。(《史记·郦生陆贾列传》)

文化修养不高的刘邦素来痛恨儒生,看轻《诗》《书》;但他悟性甚高,在陆贾的劝导下虚怀接受良言。

儒者叔孙通为汉廷制作朝仪,这是礼乐文化建设的一部分。

汉五年,已并天下,诸侯共尊汉王为皇帝于定陶,叔孙通就其仪号。高帝悉去秦苛仪法,为简易。群臣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高帝患之。叔孙通知上益厌之也,说上曰:“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臣愿征鲁诸生,与臣弟子共起朝仪。”高帝曰:“得无难乎?”叔孙通曰:“五帝异乐,三王不同礼。礼者,因时世人情为之节文者也。故夏、殷、周之礼所因损益可知者,谓不相复也。臣愿颇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上曰:“可试为之,令易知,度吾所能行为之。”(《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叔孙通制定的朝仪,一方面汲取儒家古礼的内容,另一方面“通时变”,采纳秦之尊君卑臣的一套礼仪;简洁实用,符合刘邦及其军功大臣质朴无文的习性。君臣共行朝仪,“自诸侯王以下莫不振恐肃敬”。刘邦喟然叹道:“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

惠帝即位,叔孙通作为惠帝的老师,又为汉家制定宗庙礼仪。“高帝崩,孝惠即位,乃谓叔孙生曰:‘先帝园陵寝庙,群臣莫习。’徙为太常,定宗庙仪法。及稍定汉诸仪法,皆叔孙生为太常所论著也。”(《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惠帝四年,“除挟书律”。秦制定的“挟书律”,是禁止民众私藏《诗》《书》、百家语等书籍,违者遭受灭族的酷刑。惠帝加以废除,为《诗》等文化典籍的出现、学习和传播提供了自由的空间。这是汉廷重要的文化政策。

文帝时,贾谊主张兴礼乐。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余年,天下和洽,而固当改正朔,易服色,法制度,定官名,兴礼乐,乃悉草具其事仪法,色尚黄,数用五,为官名,悉更秦之法。孝文帝初即位,谦让未遑也。诸律令所更定,及列侯悉就国,其说皆自贾生发之。(《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好刑名之学的文帝没有采纳。应劭《风俗通义·正失》:

然文帝本修黄老之言,不甚好儒术,其治尚清静无为,以故礼乐庠序未修,民俗未能大化,苟温饱完结,所谓治安之国也。

文帝在礼乐建设上没有作为,也没有制定学校的教育制度。朝廷也有博士,博士包括儒生和诸子百家,但没有得到重用。博士可以私自授徒,可以著书立说。

韩生者,燕人也。孝文帝时为博士,景帝时为常山王太傅。韩生推《诗》之意而为《内外传》数万言,其语颇与齐、鲁间殊,然其归一也。(《史记·儒林列传》)

韩婴,文帝时征为博士;《韩诗外传》作于文景之际。

伏生者,济南人也。故为秦博士。孝文帝时,欲求能治《尚书》者,天下无有,乃闻伏生能治,欲召之。是时伏生年九十余,老,不能行,于是乃诏太常使掌故晁错往受之。秦时焚书,伏生壁藏之。其后兵大起,流亡,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齐、鲁之间。学者由是颇能言《尚书》,诸山东大师无不涉《尚书》以教矣。(《史记·儒林列传》)

文帝求治《尚书》的学者,并派晁错向伏生学习。

景帝朝,也颇为征用博士,治《诗》的辕固生,时为博士;治《春秋》的董仲舒,时为博士;朝廷的博士居官待问,可以私自传授弟子,也可自由地进行学术研究。但儒家与道家的地位不相上下。《儒林列传》记录了景帝与辕固生、黄生(主道家学说)的一场争论。儒家辕固生主张汤武革命,黄生反对汤武革命。景帝曰:“食肉不食马肝,不为不知味;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景帝处于两难之间,要取消“汤武革命”的话题。

夫齐、鲁之间于文学,自古以来,其天性也。故汉兴,然后诸儒始得修其经艺,讲习大射乡饮之礼。叔孙通作汉礼仪,因为太常,诸生弟子共定者,咸为选首,于是喟然叹兴于学。然尚有干戈,平定四海,亦未暇遑庠序之事也。孝惠、吕后时,公卿皆武力有功之臣。孝文时颇征用,然孝文帝本好刑名之言。及至孝景,不任儒者,而窦太后又好黄老之术,故诸博士具官待问,未有进者。(《儒林列传》)

这简要地叙述了从高帝到景帝时官方对儒学和儒者的态度和行为,儒学在汉廷中没有受到重视,儒者不被任用。汉初诸帝在文化政策上,积极的作为不多;但消极的无为,也使多种文化典籍稍出,且不断得到整理和解释;社会上也逐渐形成学习、研究和传承《诗》《书》等文化典籍的风气。这是文化建设的准备阶段。

武帝即位,承担着政治改革和文化建设的双重任务。

故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古人有言曰:“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今临政而愿治七十余岁矣,不如退而更化;更化则可善治,善治则灾害日去,福禄日来。《诗》云:“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为政而宜于民者,固当受禄于天。夫仁谊礼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五者修饬,故受天之佑,而享鬼神之灵,德施于方外,延及群生也。(《汉书·董仲舒传》)②

仲舒认为,西汉建国以来,并没有得到善治;主要原因是没有进行政治更化。政治更化,即改革秦政,实行儒家的“五常”之道;这就必须确立儒家文化的主流地位,因为儒家文化为政治提供意识形态或价值根据。

文化建设是政治改革的基础,故武帝首先展开“崇儒”的文化建设。这集中在建元、元狩年间。建元五年(前136)春,“置《五经》博士”;元朔五年(前124),“为博士置弟子员”。汉廷最终确立了儒学的主流地位。

《孟子·万章上》:“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也。予,天民之先觉者也;予将以斯道觉斯民也。非予觉之,而谁也?”董仲舒正是一位思想的先知先觉者,对政治改革和文化建设怀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和承担精神。

其一,董仲舒的《天人三策》,是西汉政治更化和文化建设的经典文献;理论对实践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这直接影响了武帝文化政策的制定和实行。

《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天人三策》)

董仲舒认为,大一统乃是天经地义,汉廷首先要确立“六艺之科孔子之术”的一统地位,这是政令法治一统的基础。“六艺之科”,即“五经”(《乐》亡佚),是中国古代长时期积累的文化成果。孔子对“六艺”进行了整理,并予以创新的解释,即“传”。仲舒之谓“皆绝其道”,并非灭绝诸子之说,而是指不为诸子之说立官学,即“勿使并进”,也允许其在民间的学习、研究和传承。

今陛下贵为天子,富有四海,居得致之位,操可致之势,又有能致之资,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爱民而好士,可谓谊主矣。然而天地未应而美祥莫至者,何也?凡以教化不立而万民不正也。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是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废而奸邪并出,刑罚不能胜者,其堤防坏也。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太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天人三策》)

董仲舒认为,汉家主要以刑罚治理天下,未能善治;政治改革首先要对民众进行道德教化,而道德教化要以儒家的核心价值观为基础,“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采取道德教化的主要方式是建立学校教育,在天子之都立太学,在郡县设庠序。这是继承孔子以来儒家重视学校教育的优良传统。

陛下亲耕藉田以为农先,夙寤晨兴,忧劳万民,思惟往古,而务以求贤,此亦尧舜之用心也,然而未云获者,士素不厉也。夫不素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故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今以一郡一国之众,对亡应书者,是王道往往而绝也。臣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数考问以尽其材,则英俊宜可得矣。今之郡守、县令,民之师帅,所使承流而宣化也;故师帅不贤,则主德不宣,恩泽不流。今吏既亡教训于下,或不承用主上之法,暴虐百姓,与奸为市,贫穷孤弱,冤苦失职,甚不称陛下之意。是以阴阳错缪,氛气弃塞,群生寡遂,黎民未济,皆长吏不明,使至于此也。(《天人三策》)

董仲舒认为,汉家未能善治,是因为郡守、县令等长吏不明,不能成为民之师帅——不以道德教化为政治之本,而是以刑罚暴虐百姓;因此,行政首先是求贤,求贤在于养士,养士在于兴太学,置明师。

要之,董仲舒在对策中主张尊崇“六艺之科孔子之术”,且数次陈述汉家兴太学、置明师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这直接开启了建元五年“置《五经》博士”、元朔五年“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等文化政策。班固在《汉书·董仲舒传》中说:“及仲舒对册,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

其二,《天人三策》把文化建设和政治改革紧密结合,积极主张汉家要实行儒家的德治政治,以儒家的核心价值观作为行政的根据。

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为政而任刑,不顺于天,故先王莫之肯为也。今废先王德教之官,而独任执法之吏治民,毋乃任刑之意欤!孔子曰:‘不教而诛谓之虐。’虐政用于下,而欲德教之被四海,故难成也。(《天人三策》)

汉初诸帝主要是行秦政,以刑罚为主。董仲舒认为,汉家政治“任德教而不任刑”。

儒家德治的基本内容有三。其一,德治的基本意义,是为政者以身作则的身教;为政者以正当的行为树立楷模,民众在楷模的启发和感召下得到教育,行为也正当。其二,德治的转进一层意思,是为政者在治人时首先要自己有德,则基于其上的政治行为自然是正当合理的。《天人三策》:“《春秋》深探其本,而反自贵者始。故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其三,德治的再一层意思,是德教,即为政者以仁义礼乐教化民众,觉醒其善心,培养其德性,发而为外在的德行。以德教化,重视民众内在仁义德性的自觉反省;内在德性是外在德行的根据,从而实现内外合一。董仲舒特别重视以德教化民众。

董仲舒认为,民众之性是善的,但质朴而未觉醒,故统治者要以儒家的核心价值观——仁义礼智信,教化民众。

古者修教训之官,务以德善化民,民已大化之后,天下常亡一人之狱矣。今世废而不修,亡以化民,民以故弃行谊而死财利,是以犯法而罪多,一岁之狱以万千数。以此见古之不可不用也,故《春秋》变古则讥之。天令之谓命,命非圣人不行;质朴之谓性,性非教化不成;人欲之谓情,情非度制不节。是故王者上谨于承天意,以顺命也;下务明教化民,以成性也;正法度之宜,别上下之序,以防欲也:修此三者,而大本举矣。(《天人三策》)

董仲舒批评今世统治者不以德化民,以致民众犯法而罪多。他认为,民众之性质朴,待礼义教化而成。

《春秋繁露·身之养重于义》论述了教化民众的重要意义:

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义者心之养也,利者体之养也。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民不能知而常反之,皆忘义而殉利,去理而走邪,以贼其身而祸其家,此非其自为计不忠也,则其知之所不能明也。

天之生民,把天命之善寓于形体中,故人有义有利。义是本,是心之欲求;而利是末,是形体的欲求。董仲舒承认利之存在的合理性,但“义之养生人大于利”。执政者通过学习、反省,知道义大于利的道理;但民众不能明白这个道理,内心又不能自觉反省内在的善质,所以重利轻义,忘义殉利,逐利祸家。因此,执政者要教化民众,指出义大于利的道理以及逐利的危害,觉醒民众内在的仁义之性,使他们过着合于仁义、合于人性的生活。

道者,所由适于治之路也,仁义礼乐皆其具也。故圣王已没,而子孙长久安宁数百岁,此皆礼乐教化之功也。王者未作乐之时,乃用先王之乐宜于世者,而以深入教化于民。教化之情不得,雅颂之乐不成,故王者功成作乐,乐其德也。乐者,所以变民风,化民俗也;其变民也易,其化人也著。故声发于和而本于情,接于肌肤,藏于骨髓。故王道虽微缺,而管弦之声未衰也。(《天人三策》)

仁义礼乐的教化,深入到民众内在心性,“接于肌肤,藏于骨髓”,入人也深、变民也易、化人也著。这正是仁义礼乐感化人心的巨大作用。

教化大行,天下和洽,万民皆安仁乐义,各得其宜,动作应礼,从容中道。(《天人三策》)

教化大行,民众安仁乐义,自觉自愿自然地行仁由义,即《中庸》“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俗,良好的政治建立于其上。这是儒家政治的最高理想。

其三,董仲舒在崇儒中的重要贡献,还表现在对儒家思想的改造上。他继承儒家的中心观念,如任德而不任刑、仁义礼智信等,且把它们置于通俗的阴阳五行的天道构架中。这一方面使儒家的核心价值观念冲破大传统的藩篱而在小传统中广泛地传播;另一方面也加强执政者实行儒家之道无可推卸的责任感。

臣谨案《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得之于正。正次王,王次春。春者,天之所为也;正者,王之所为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为,而下以正其所为,正王道之端云尔。然则王者欲有所为,宜求其端于天。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天使阳出布施于上而主岁功,使阴入伏于下而时出佐阳;阳不得阴之助,亦不能独成岁。终阳以成岁为名,此天意也。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天人三策》)

天是董仲舒哲学思想的最高范畴。天人同类相应,天道是人道的终极根据,“天道之大者在阴阳”。董仲舒努力追求天的实证意义,把天道外在化、客观化、具体化。

天意难见也,其道难理。是故明阳阴入出、实虚之处,所以观天之志。辨五行之本末、顺逆、小大、广狭,所以观天道也。(《春秋繁露·天地阴阳》)

阴阳五行之道体现了天道和天意。董仲舒以阴阳之天道,解释人道之三纲、大一统、刑德、经权、人性、中和;以五行之天道,解释人道之忠孝、五常、五官、五事。因此,天与人、天道与人道,构成了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大系统。这构成了董仲舒天的思想体系,即天的哲学。徐复观先生说:“此一特殊构造(即《吕氏春秋》之阴阳四时五行的构造)给汉代思想家们以重大的影响。尤其是董仲舒所受的影响最为深刻,他由此而把阴阳四时五行的气,认定是天的具体内容,伸向学术、政治、人生的每一个角落,完成了天的哲学大系统,以形成汉代思想的特性。”[2]

董仲舒天的哲学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董仲舒之天道的基本内容,即是儒家的仁义之道。他说:“仁,天心;故次以天心。”(《春秋繁露·俞序》)“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天人三策》)仁心、德政皆是儒道的本质内容。天道是人道的根据,人君法天道,即是法儒家之道。儒家之道获得了天道的权威根据,从而不容置疑地加强人君实行儒家之道的神圣责任感。其次,在大一统的皇权专制政治下,人君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力。他们无所畏惧而为所欲为。董仲舒以天命灾异的神圣、神秘之力,限制、抑压人君绝对的自由意志和政治行为,谴告和警惧人君的失道、失德,从而迫使人君反省和改正自己的过失。总之,董仲舒天的哲学,最终归宿于以儒家之道为基本内容的人道,最终以人君实行儒道为目的,因而具有重要的人文道德意义。

董仲舒重视教化民众,移风易俗,在社会上建立儒家文化的新秩序。一是通过私学、官学等学校教育,传播“六艺”经传的思想观念;二是通过郡守、县令长吏教化民众。这两种方式皆是有限的。董仲舒在不改变儒家文化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而为其建立阴阳五行天道的超越根据,一方面论证核心价值观的合理性和神圣性,从而要求人们信仰和遵从;另一方面也使儒家的核心价值观冲破大传统的藩篱,而在小传统中广泛地传播。阴阳五行思想是自战国以来一直广泛流播于民间的思想。余英时先生说:“其中阴阳五行的观念则尤其如水银泻地,无所不在。”[3]125这主要是因为阴阳五行思想,与农业生产和生活有十分紧密的联系。《吕氏春秋》“十二纪”、《礼记·月令》,把阴阳五行配入四时,且把政令刑赏与各种生产和生活事务,组入四时的框架中。阴阳五行思想非常世俗化,易于为普通的民众广泛地接受。徐复观先生说:“五行观念的演变,我的推测,是在社会低级迷信中酝酿出来的。”[4]502“阴阳五行思想,在西汉形成了更完整的格架,因而发生了更大的影响,应当是董仲舒。所以《汉书·五行志》叙说他‘始推阴阳,为儒者宗’。”[4]511

中国之孝道的深入人心,主要是基于汉代对孝道思想的建立和传播。一般认为,《孝经》是在西汉最终完成的。这与董仲舒以五行思想论证孝道的天经地义有直接关系。余英时先生说:“事实上,孝悌观念之深入中国通俗文化主要是由于汉儒的长期宣扬。汉儒用阴阳五行的通俗观念取代了先秦儒家的精微的哲学论证,但儒教的基本教义也许正因此才冲破大传统的藩篱,成为一般人都可接受的道理。”[3]127

文帝重视孝悌。《汉书·文帝纪》:“孝悌,天下之大顺也。”(文帝十二年诏书)武帝有具体的措施,“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汉书·武帝纪》),但难以落在实处。元朔元年冬十一月,武帝的诏书批评有的郡县“今或至合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壅于上闻也”。其主要原因未必是官吏不为,也可能与民间的孝悌之风不盛有关。我们认为,董仲舒以五行论证孝悌的天经地义,易于为民众广泛地接受。

董仲舒的五行相生说具有深刻的道德内涵。五行相生之生与父生子之生相合,他要以五行相生解释人伦之忠孝。

天有五行:一曰木,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终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其天次之序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其父子也。……是故木已生而火养之,金已死而水藏之,火乐木而养以阳,水克金而丧以阴,土之事天竭其忠。故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春秋繁露·五行之义》)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这是父子相生之序。木生火,木是火之父,火是木之子;火生土,火是土之父,土是火之子;依此类推。木火土金水与春生、夏长、季夏养、秋收、冬藏相配。五行相生表现的天道和人道是什么呢?“木已生而火养之,金已死而水藏之”。木生火,即父对子有生之德;火养之,即子对父有养育之报。金死,其子水葬以礼,此儒家所谓慎终追远。子对父有养、有葬,这表现了儒家人伦忠孝的美德。

在五行相生之序里,土的位置是居中;五行与四时配合中,火配夏的前两个月,而土配季夏(第三个月)。董仲舒认为,“土”大有深义。

土者,火之子也,五行莫贵于土。土之于四时,无所命者,不与火分功名。木名春,火名夏,金名秋,水名冬。忠臣之义,孝子之行,取之土。土者,五行最贵者也,其义不可以加矣。(《春秋繁露·五行对》)

火主两个月,尽生长万物之劳,火之子是土,土主一个月,行养育万物之责。火名夏,即火与夏相配;土不名一时,即土有辛劳而无名,功名归于火。因此,土最体现了人伦之孝,所谓“土者,五行最贵者也,其义不可以加矣”。

要之,五行思想成为民间的通俗思想,从而加强以五行神秘外衣包裹下忠孝观念的传播和接受。

“崇儒更化”的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崇儒的重要目的,是改革秦政,实行汉政

汉政即是“以法治之体制,寓儒家之精神”[5],宣帝之谓“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汉书·元帝纪》)。汉政不同于秦政,也不同于儒家的德治,而是折衷霸王③。

武帝特重视制礼作乐。儒家的理想政治是礼乐政治。礼乐是太平盛世的产物,只有圣王才能制礼作乐。儒者曰:“礼乐所由起,积德百年而后可兴。”礼乐文化的兴起,是在新的王朝经百年政治建设而国家稳定繁荣之后,即王者功成作礼,功成作乐。礼乐文化的作用:一是缘饰和颂赞太平盛世;二是以礼乐教化民众,移风易俗,即“导民以礼,风之以乐”(武帝元朔五年诏书)。董仲舒说:“故王者功成作乐,乐其德也。乐者,所以变民风也,化民俗也;其变民也易,其化人也著。”(《天人三策》)

崇儒的文化建设,提高了政治队伍中的思想文化水平,在行政中重知识,重道德,重理性。汉初的大臣,多是追随刘邦征战的功臣,质木少文,缺少知识文化的修养。文景两朝不好儒者,多用黄老道家和法家式的人物。法家、黄老道家不尊重知识,不尊重文化。崇儒的文化建设,不仅确立儒家思想文化的主流地位,也发扬儒家广学兴教的传统。这使更多的具有较高文化修养的儒者进入政治队伍的行列,在位的官员也自觉或被迫学习《五经》,以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这种对知识的重视,强调政治行为必须积极地运用智性,尊重知识,理性行政,从而使政治更有合理性。儒者不仅有知识文化的修养,也抱持儒家政治、社会、人生的理想。他们进入政治队伍的行列,其行政坚持儒家的价值观念。如董仲舒为江都相,事易王。易王,帝兄,素骄,好勇。董仲舒以礼义匡正,王敬重焉。儒者的文化修养和政治行为,对法吏也有一定的浸染作用。大酷吏张汤在武帝崇儒更化中,也接纳儒学的人才,采纳儒家主张。倪宽诣博士受业,“以试第次,补廷尉使。是时张汤方向学,以为奏谳掾,以古法议决疑大狱,而爱幸宽”(《史记·儒林列传》)。

(二) 武帝的崇儒,促进了《五经》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一是《五经》的学术研究更为兴盛;二是以《五经》解决社会政治的重要问题,即“通经致用”。

某一民族,如果没有文化的传承,即意味着某一民族生命的断绝。文化传承须在许多文化遗产中确定一个主流。文化又是抽象性的,是不断演变的,要有一定的主要典籍,以求得在演变中的根源性和稳定性。武帝的崇儒更化,确立了儒学的主流地位,确定了《五经》为文化的主要典籍。《五经》成为官学,设立专经博士及弟子员,专门从事于学习和研究《五经》的工作,使经学研究得以广泛而深入地开展。仕于建元、元封年间的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说:“夫儒者以‘六艺’为法。‘六艺’经传以千万数,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故曰‘博而寡要,劳而少功’。”从学术的观点来看,“六艺”经传以千万数,正表明《五经》学术研究的繁盛。

《五经》不仅是史,是古代文化知识的宝库,而且是经,能够解决现实社会政治的重要问题。《史记·太史公自序》:

上大夫壶遂曰:“昔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闻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

董生,即董仲舒。他认为,《春秋》是王道之大者也,“以《春秋》当新王”(《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春秋》在政治上具有法典的意义。他以《春秋》决狱。他的弟子吕步舒“持节使决淮南狱,于诸侯擅专断,不报,以《春秋》之义正之,天子皆以为是”(《史记·儒林列传》)。

因此,《五经》不仅能解释世界,而且能改造世界。《五经》因具有解决现实政治问题的重要作用,反过来推动学术研究的兴盛。学术研究的深入展开和创新诠释,多是因为时代社会政治的激发。徐复观说:“我的这些文章,都是在时代激流中,以感愤的心情所写出来的。对于古人的了解,也是在时代精神的启发之下,所一步一步地发掘出来的。所以我常常想到克罗齐的‘只有现代史’的意见,因此,在我的每一篇文章中,似乎都含有若干有血有肉的东西在里面。”[6]

注释:

① 本文征引《史记》的文字,依据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82年版。

②本文征引《汉书》的文字,依据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62年版。

③史家多认为,武帝的政治实质是内法外儒。《史记·汲郑列传》:“天子方招文学儒者,上曰吾欲云云,黯对曰:‘陛下内多欲而外施仁义,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乎!’上默然,怒,变色而罢朝。”

[1] 余英时.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58.

[2] 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二卷[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82.

[3] 余英时.儒家伦理与商人精神[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4] 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1.

[5] 严耕望.秦汉地方制度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5.

[6] 徐复观.中国思想史论集续编[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5-6.

The Importance of Dong Zhongshu on “Confucianism Worship and Reform”

Liu Guomin

(Department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China Youth University for Political Science, Beijing 100089, China)

In the early Han Dynasty, the politics was essentially the same as that of Qin. Emperors in the early period (from Emperor Gao to Emperor Jing) made little improvements on cultural policies. When Emperor Wu succeeded to the throne, he undertook the tasks of both political reform and cultural construction. Since cultural construction was the basis of political reform, Emperor Wu started with the cultural construction of “Confucianism worship and reform”. He set up a position held by the educational officials teachingin the fifth year of Jianyuan and “assigned 50 disciples to these officials in the fifth year of Yuanshuo”. ( Both Jianyuan and Yuanshuo are titles of Emperor Wu’s reign). Dong Zhongshu, as an awakened figure in thought, cherished strong sense of crisis and spirit of responsibility for political reform and cultural construction. Hiswas a classic document in the political reform and cultural construction in the Western Han Dynasty. Since theory had an important guiding significance to practice, it directly influenced the formul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Emperor Wu’s cultural policies. This book closely combined cultural construction with political reform and actively advocated adopting virtue ruling of Confucianism in politics and taking the core values of Confucianism as the basis in administration. Dong Zhongshu’s important contribution to Confucianism worship was reflected in his transformation of Confucian thought. He not only inherited the core values of Confucianism such as “virtue-ruling rather than torture-ruling”, “kindness”, “righteousness”, “courtesy”, “wisdom” and “trustworthiness”, but also applied them into the popular framework of yin-yang and the five elements. This application, on the one hand, made the core values of Confucianism break through the great traditional barriers and widely spread in the minor tradition and on the other hand, strengthened the ruler’s inescapable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of applying Confucianism.

Dong Zhongshu; cultural construction; political reform;

(责任编校:卫立冬 英文校对:吴秀兰)

10.3969/j.issn.1673-2065.2016.06.003

B234.5

A

1673-2065(2016)06-0013-09

2016-11-04

刘国民(1964-),男,安徽肥西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文系教授,文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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