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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自由观价值评析

2016-03-06赵嘉玮

关键词:德性康德感性

赵嘉玮

(河南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洛阳 471023)



【哲政阐赜】

康德自由观价值评析

赵嘉玮

(河南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洛阳 471023)

康德作为德国古典哲学创始人,其自由学说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康德提出的“人是目的,而不仅仅是手段”的论断,充分提高了人的地位。而他在道德活动中对于人的情感的排斥,使得自由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最终被推向彼岸世界。这样的不足并没有打消人们追求自由的积极性,后世哲学家们通过不懈努力,找到了通向彼岸世界的途径。康德的自由观对于当前人们如何正确理解“自由”的内涵以及解决我们道德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康德;自由;德性;道德教育;自律

日本学者安倍能成曾将康德比作一个蓄水池,说“康德以前的哲学皆流向康德,而康德以后的哲学又皆从康德这里流出”[1]。安倍能成的评价让我们感受到康德哲学在整个哲学史中承上启下的作用。康德在批判继承前人自由观点的基础上,通过区分现象界和物自体世界,明确了自由只存在于实践理性领域内。康德自由观的提出,在提高人的地位,高扬人性中高尚、理性的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康德的自由最终被推向彼岸世界,成为虚幻的不可能实现的自由。对于康德的自由观,我们既应看到其积极的一面,也不能忽视其理论存在的局限性。

一、 康德自由观的积极方面

其一,康德通过区分现象界与物自体世界,为道德哲学中的自由和道德法则的关联性提供了理论基石。在康德看来,离开意识而独立存在的物自体,我们是无法认识的。与物自体不同,对于现象人们是可认识的,现象是物自体作用于人的感官,形成经验材料,再加上人的感性和知性的先天形式而产生的。现象与物自体区分开的同时,也把人的认识和自然相互隔开。在现象界,人作为单纯的自然存在,行为举止必然落入现象的范围,受制于自然法则,因而是不自由的;另一方面,人是理性的存在,这种高于认识能力的实践理性,使人能够按照理性自身的法则规定自己的行为,因此说,在实践理性领域人是自由的。康德的目的是要消除自然机制与自由之间表面上的矛盾。康德认为我们的实践理性与道德选择不是一种在时空中发生的事件,所以不受制于物理世界中的因果规律。他强调人具有二重性,一方面人具有感性本质,所以受自然律的制约;另一方面,人又有理性的本质,理性本质有它自己的规律——与自然的因果律不同的规律。因此,康德认为,“应当”这个概念在自然界中是没有地位的:自然界的因果律只决定了一个事件如何发生,但没有规定它应该如何发生。而在人类生活中,人类确实具有许多应当的观念,并且能够按照这种观念来行动。所以康德论证说,我们的道德品格与我们的感性本质不同,它属于“物自体”或“本体”的领域。这就为自由奠定了理论基础。

人在实践领域之所以是“有限的理性存在”,是因为人的认识能力毕竟有限,人有限的理性无法认识本体,要想对本体有所认识,必须要依靠信仰。限制理性为信仰留空间也是区分二者之后康德得出的结论。总之,借现象界和物自体世界二者的区别,再结合人的二重性,我们得知,现象界并没有自由可言,自由存在的领域只可能是在物自体的世界,通过这样的区分,康德也证明了自由在逻辑上是可能的。康德对两个世界的划分,通过揭示人类理性的限制来凸显实践理性至高无上的地位,借此康德指出人在现象世界是没有自由的,只有在实践理性领域才有真正的自由。由此,康德在哲学史上最先说明了意志自由和道德法则之间的关系,并且提出了一种与功利主义截然不同的道德哲学,对后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其二,康德提出“人是目的,不仅仅是手段”,他强调有限的理性存在者的自由意志通过遵守理性颁布的道德法则而成为理性王国的公民,展示了人的高贵性、崇高性和尊严,极大地提高了人之地位。自文艺复兴以来,近代西方人本主义思潮经历了从感性的自然主义到理性的自然主义的演变,但其核心一向是自然主义的人性论。以自然人性代替神性作为哲学的核心基础,在宗教改革、社会制度变革过程中的确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以自然属性规定的人性不仅没有提高人的地位,反而堕落为非人性的机械人性论,降低了人的地位。 针对这样的状况,康德提出,“目的的主体,亦即理性存在者本身,必须绝不仅仅作为手段”[2]。“人是目的”理论的提出,充分提高了人的地位。康德认为:“在全部造物中,人们所想要的和能够支配的一切也都只能作为手段来运用;只有人及连同人在内所有的有理性的造物才是自在的目的本身。”[3]119我们一般所说的目的是主观目的,是我们具体的行为所想要达到的一个具体目标,因此不具有普遍必然性;这里的目的是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客观目的,纯粹出于理性,这种以理性自身为目的的目的,其自身就是目的。人是目的,但在实践领域内,作为个体的人按道德法则行事又是工具,在这种情况下,人是目的和人是手段这两方面又该如何统一?为此,康德建造了一个“目的王国”。在目的王国里,人作为理性存在者,自己给自己立法。那么这时的人既是立法者,同时也是守法者。作为一个自律的国民,人们自觉地遵守着道德法则,人是目的又是手段的问题就解决了,这时人作为理性的存在,而独立于一切自然存在物之上,个人的行为完全由自己决定,拥有了绝对的意志自由。更重要的是,人的自身价值和地位得到了极大提高。

其三,将自由与德性相关联,也是康德哲学对伦理学的一大贡献,更是他对功利主义道德哲学的批判,为后世规范伦理学的形成奠定了理论基础。康德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德性思想,认为德性是理性战胜偏好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一种力量。这种卓越的力量需要后天通过多次的斗争才能获得,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偏好会成为德性的阻碍。偏好同理性相对,因此我们可以将偏好等同于感性欲望,感性欲望根植于人的本性中。因此,根除偏好的行动必将成为徒劳。想要获得德性,首先应该增强对道德法则的敬重感,克制感性欲望的发展;其次,应该通过反复的实践练习,使之成为一种习惯。用实践理性克服感性欲望是练习的根本目的,因为人真正的自由在于自觉服从道德法则,通过博弈战胜欲望,内心充满成就感,这时人才真正获得了德性。

康德将理性存在者分为三类:人被称为有限的理性存在者,上帝被称为无限神圣的存在者,还有一个高于人类但不及上帝的存在,被称为有限的神圣存在者。“有限的神圣存在者”这个概念对理解德性与意志自律的内在关系至关重要。我们暂且将“有限的神圣存在者”称为“圣人”。圣人同人类属性相同,会产生同样的感性欲望需求,可能被偏好所控制,但圣人同人最大的区别在于,他具有纯洁的道德意向,能够让自己的偏好始终同理性保持一致,存在的诱惑不会对他产生影响。有限的神圣存在者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德性模范,德性在他身上得到了最高程度的实现。之所以设定这样的分类,康德是想告知人们,德性是需要通过不断努力获得的,作为有限的理性存在者的人类,应该更努力地完善自身,不断获得德性,虽然我们不可能成为上帝,但我们有可能成为圣人。

总之,德性是在理性同欲望的博弈中体现出来的道德力量,需要通过不断努力获得,在有限的神圣存在者身上,德性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实现。事实上,在有限的神圣存在者身上体现出来的意志就是自律的意志。不断获得德性的过程,就是不断实现自律的过程。德性的获得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不断地努力实践,就如同康德所说,德性只要不是处在上升中,就不可避免地要沉沦。人们不断努力朝着德性前进,实际上就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本质,彰显人的尊严。

最后,把自由与自律相关联,为自由意志遵守道德法则乃是理性存在者遵守理性自己颁布的法则的理论提出作好了理论准备。 将自由与自律相关联,这一理论的提出对于道德哲学而言也是一大发展。如前所述,康德认为宇宙法则、自然法则或者神的法则都是外在的法则,都属于他律道德观点,而建立在这些法则基础上的道德不是真正的道德法则,对于人而言也不具有真正的自由。康德认为,“理性的法则”仅仅是唯一的一条原则,这就是理性的自律。理性本源地出于自己本身而行动,当它做到这一点时,它自己规定自己,而且当它恰好做到这一点时,它便借助于它自己的洞见而把自己的法则给与了自身。不论何时何地,只要它让其外部要素规定自己,它的行为都是他律的。但是,仅仅在行使其自律的时候,它才是在自己本身中。作为理性存在的人,只有在从自身出发制定道德法则,并且自觉遵守的情况下,一个人才拥有了真正的自由。康德把自律与自由相联系,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规范伦理学的自由理论,也是对亚里斯多德以来西方道德哲学传统的继承和发展。

二、康德自由观的局限性

康德自由观在提高人的地位,高扬人性中高尚、理性方面对后世哲学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但对于其自由理论存在的局限性我们也不能忽视。首先,康德割断了现象与物自体的关系。虽然说自由的突显得益于现象与物自体的区分,但也在现象界和物自体世界之间画上了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人的理性使人能够遵守道德法则,这样人才能获得自由。康德通过绝对命令“要这样行动,使得你的意志的准则任何时候都能同时被看作一个普遍立法的原则”[3]39,体现出了道德法则的具体内容是“人的普遍同意”。与其说“人的普遍同意”是道德法则的具体内容,不如说是道德法则一种普遍的形式。康德认为,作为理性王国的公民,任何人的所作所为都能够成为一切人的普遍行为规则。另外,康德认为,人的行为动机哪怕带有一点点的功利性,这个人的所作所为都是伪善的,这个人的行为都不能称之为道德行为。但是,人类除了是物自体世界的理性存在外,同时也是现象界的自然存在。因此,欲望存在于人性之中,人们受无意识或潜意识指导的行为中必然会包含欲望、偏好等感性材料。这样就使得康德所说的道德行为在现实社会总无法实现,道德法则也就无立足之处,自由也就更加无从谈起。“康德明白说出了实践理性本身是具体的。不过进一步便可看见,这种自由首先是空的,它是一切别的东西的否定;……但什么是道德律的内容呢?这里我们所看见的又是空无内容。”[4]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黑格尔会得出道德法则成为空无内容的形式的结论了。

人的理性得到了肯定,人的地位得到了极大提高,但最终康德将自由推向了未可知的彼岸世界,自由的最终归宿也一直被后人所诟病。康德提出的自由对于人这个有限的理性存在来说,的确太难企及。这种理想化的自由无法在现实社会中得以实现,自由的实践性就大打折扣。随着科技的进步、人类文明的进一步发展,康德认为不可认识的物自体世界,通过人们的不断努力、不断实践也被人们逐步认识着,人们结合社会发展现状,提出了能够实现的自由。后来恩格斯也指出,“既然我们自己能够制造出某一自然过程,使它按它的产生条件产生出来,并使它为我们的目的服务,从而证明我们对这一过程的理解是正确的,那么康德的不可捉摸的‘自在之物’就完结了,植物和动物身体中所产生的化学物质,在有机化学将它们一一制造出来之前,一直是这种‘自在之物’,当有机化学开始把它们制造出来时,‘自在之物’就变成为我之物了”[5]。也就是说,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康德所说的自在之物会转化为可以被人们认识了的东西。

对于鸿沟另一边的自由王国,康德一直在寻找通向它的道路。最终也只是限制了人的理性,提出了上帝存在和灵魂不朽的道德公设。也许是德国一贯的谨慎保守的民族性格,使得自由王国在康德这里依旧是难以到达的乌托邦。后来是更加关注现实社会的马克思,将现实社会中的感性材料同人的理性相结合,将自由从抽象变为一个具体的概念,通过不断的实践论证找到了通向自由王国的方法,那就是通过具体的生产实践,实现人类的自由全面的发展。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到:“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但是,这个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工作日的缩短是根本条件。”[6]通过缩短工人的工作时间,增加自由实践的方式,将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联结起来,为实现人自由全面的发展找到了途径。

其次,康德排斥经验世界中的感性因素。在康德之前提出的道德理论都是他律的,也就是从人的本质之外的领域引申出道德律令。其中,英国经验主义及法国唯物主义,主张从人的自然本性和经验中引申出来快乐论和幸福论的道德体系。这其实就是将道德依附于人的自然欲望,行为的目的就是追求快乐和幸福,康德坚决反对这样的观点。康德认为道德必须依附于人的理性。当人作为自然存在时并不比动物有更多的价值,只有当人作为道德的主体时,才具有最高的价值。理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但这种人是被抽去了感性特质的抽象的人,是只具有理性的非现实的人。依附在这样的人的理性上的道德,必然将有关感性的因素都排除在外。康德担忧人们在追逐幸福的过程中成为感性欲望的奴隶,与动物无异。因此,康德在探求具有普遍必然性的道德法则的时候,强调要排除一切感性的杂质,而在现实世界里,他也承认追求幸福是人的自然要求,这样一来,就出现了德性和幸福两者只能取其一的局面,这一切的根源都是因为康德割裂了理性与感性的关系。德性与幸福二者的不统一,就会导致没有人按道德法则行事的尴尬局面,康德在之后也意识到了这样的问题。最终,康德通过“至善”的方式实现了德性与幸福的统一。

我们前面提到,当人的行为最终符合道德法则的要求时,人的内心会产生敬重的感情。在这里,康德将“敬重”放置在理性的范畴内,事实上,敬重本身就是情感的一种。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康德未完全否定经验世界中的一切感性因素,康德所排斥的是感性因素中欲望、偏好的部分。但是不得不承认,康德将敬重当作理性这一表述,容易导致他人对其理论的误解,误认为康德排斥经验世界的一切情感。这样的误解,可能会导致一些人舍弃自己的情感,对于物欲完全地排斥,最终成为内心不幸福的禁欲主义者。对此,马克思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7]人实践活动的内在动机就是人的需要,人如果没有任何需要和欲望,也就谈不上任何活动。人的实践活动是有意识的、主动的、创造性的,因此人的需要也是全面的且不断丰富发展的。马克思认为人的幸福和需要两者是密不可分的,人的自身的实现在一定意义上就是“表现为内在的必然性,表现为需要”[8]。因此,满足人的需要是实现幸福的必要条件。需要和欲望作为人开展实践活动的内驱力,驱使着人们不断追求着幸福,那么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人们通过收集经验材料,利用自己的感性认识结合实际,在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能动地对自然界、对自己的生活进行改造。马克思认同康德提出的人的二重性的观点,但与康德不同的是,马克思肯定了感性中的情感、欲望等因素在人们实践过程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这些康德认为的经验世界中可能会阻碍人们遵循道德法则的感性因素,在马克思这里成为人们全面完善自身,自由全面发展的有利因素,结合我们自身的实践,对于感性因素的合理利用,感性与理性的科学结合,能够不断给人们在追求幸福的路上注入新的动力。

三、康德自由观的现代启示

经过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等思想运动的洗礼,人一点点找寻着自己的地位,越来越关注个人的幸福、快乐的实现问题。康德的自由观高扬了人的理性,并且将人的地位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马克思通过对康德自由观的扬弃,对“自由”这一概念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建立在现实的人的生产实践基础上的自由,并指出人发展的最终阶段是人自由的全面发展。基于现实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重新学习康德的自由观有着重要意义。

树立正确的自由观,首先,我们应该正确认识自由的内涵。中共十八大之后,国家提出了与我国历史文化相契合、时代问题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被划分为三个层面的价值要求,其中社会层面价值要求的四个范畴“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其中“自由”被排在首位。这里的自由是指人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这与康德提出的自由概念相一致。康德所讲的自由概念简单来说就是按照道德法则行事,人作为理性存在者只有自律、遵守道德法则,才配享有自由。工业革命从18世纪开始至今,工业的蓬勃发展不但推动了社会制度的变革,同时也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使得全球的经济得以快速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带来的弊端也开始显现。人类社会对金钱和利益的疯狂追求,使得人们沦为了欲望的奴仆。而在康德看来,过度追求物欲、被情欲所控制的人没有自由可言。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指出:“金钱是人的劳动和人的存在的同人相异化的本质;这种异己的本质统治了人,而人却向它膜拜。”[9]52关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马克思认为:“我们现在假定人就是人,而人对于世界的关系就是一种人的关系,那么你只能用爱来交换爱,只能用信任来交换信任。”[9]247但是人们对于金钱的膜拜,对于利益的热衷,使得人与人的爱与信任被金钱与利益所取代。在这样的社会状态下,人们先是混淆了需求和欲求的概念,而人们对于自由的理解恰恰是建立在此混淆概念的基础之上,因此,容易使人们在自由概念的理解上出现偏差。一些人将自由同个人的一切物质欲求能够得到满足画上等号,这也就是为什么当一些人过度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时,会表达出所谓“无自由”的不满。那么自由到底是什么,我们可以结合康德、马克思的自由观作一个简单的总结:人们在学习、工作及生活的具体实践中,能够运用自己的理性客观地认识事物、处理问题,并且能够通过自律和道德法则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使个人摆脱对物的依赖,实现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其次,要想消除人们对于自由的误解,我们必须理清人们对自由产生误解的原因。随着工业革命的进程,私有制的产生,人们长期处于只敬罗裳不敬人的社会关系中,这使人的个性得不到全面发展,而陷入片面扭曲发展的漩涡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冷漠。纵观当今社会,人类依旧处在对物的依赖为主的发展阶段,现代社会存在的异化现象,拜金主义、金钱至上等观念依旧是这个阶段必须要面对并亟待解决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恰恰也导致了人们对于自由概念的错误认识。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使得人们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大,早期的熟人社会逐渐被陌生人社会所取代,虽说这样的变化有利于社会各领域各阶层的相互融合,但陌生人社会所存在的弊端也不容忽视,道德对于人的约束力被减弱了。中国自古以来的道德规范都是符合社会和人的发展的公序良俗。在熟人社会中,每个人最初是为了个人形象而遵守道德规范行事的,长此以往,道德规范会逐渐内化为个人的习惯,演变为道德法则。而在陌生人社会中,人口流动速度之快使得人们所有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只在于金钱和利益,一些人为了满足个人的欲求会不择手段。原本金钱是为了提高人们正常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而存在的,现在反倒成为不断奴役人们走向疯狂的主宰,被金钱和利益蒙蔽了心智的人们还谈何自由?“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广为流传,好似真理一般被人们奉行,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中充斥着拜金主义、金钱至上的观念,而道德不知道被置于何处。可见,只靠传统的道德规范远远不够约束人们的行为,因此康德提出的道德准则放置于这个时代,其实就是道德规范和法律的结合。法律同道德规范不同之处在于,法律具有强制性和普遍约束力的特点,是人们在实践活动中不可触及的底线。法律明确规定了何种行为违法、将会承担何种严重后果,在法律的约束下,一些人想要通过不合理的方式来满足个人欲求的目的必然无法实现,所谓“无人权、无自由”的不和谐声音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

如前所述,康德认为,虽说道德法则是因为自由而存在,但正是因为道德法则的存在,我们才有了认识自由的理由。因此,自由与道德法则紧密相关。而现实社会,人们对于道德的忽视,对于金钱利益的过度追求,被个人欲求所主宰。身为理性存在的人,个人的独立自主性、道德感以及自由,就在对欲望的无限追求中被逐渐湮没。如果想要重新拥有自由,就必须让道德在人们的价值判断中占据重要地位,人们将道德法则内化为个人的习惯,有利于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发展。我国的学校教育一直在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对学生道德的教育被放置于首位。但是,受制于我国的升学压力,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学校更注重的是学生的智育,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德育。

道德是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法则,道德教育的目的,是希望人们在实践过程中能够自觉按照道德法则行事。情感是道德发生的基础,如果没有情感,道德不可能发生,可见道德情感的培养对于道德教育而言至关重要。康德将感性分为病理学的情感和道德情感,虽然康德在实践理性领域内排斥一切经验材料,但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道德情感,其在具体实践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得到了康德的肯定。不管是康德的自由观还是我国的传统道德,都告知我们要将尊重放在首位。“尊重”本身就是道德情感之一。尊重这种情感,是以理性为基础而产生出来的情感。“这种尊重只是一种使我的意志服从于规律的意识”,“更确切一点地说,尊重是一种使利己之心无地自容的价值觉察”[10]。总的来说,道德情感源自于对道德法则的敬重和关切,因此在实践过程中,人们对于恶的行为会自然而然地产生愤怒的情感;而对于善的行为,则会产生出欣喜之情。这也恰好与亚里士多德提倡的“从小培养起对该快乐的事物的快乐感情和该痛苦的事物的痛苦感情”[11]的教育观点不谋而合。在道德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应该引导被教育者正确、客观地认识人类的情感。对于人类与生俱来的自然情感应该予以肯定,通过具体实践,教会人们如何更好地控制欲望、偏好等情感,使它们在理性的主导下成为我们实践过程中的动力因素。康德的自由理论让人们愈发认识到理性在实践领域的重要性,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自己的原则底线,自己为自己立法。对于整个国家而言,我们制定的有共同遵守的法则。不论是自己的原则还是国家的法则,随着知识的不断累积,认识的不断提高,我们对于法则的敬重之情在不断提升,换言之,我们的道德情感在不断地发展。重视道德情感的培养,加深人们对于道德情感的认识,有利于人们处理好理性与感性的关系,有利于人们对于道德法则的重视,更有利于人们将道德法则逐渐内化为个人习惯,使得自身得以全面发展。

道德无小事,道德教育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长此以往,不断将外在的道德要求内化为自己心中的道德品德,人们的思想素质将得到进一步提高,我们的社会也将更加和谐。

[1]安倍能成.康德实践哲学[M].于凤悟,王宏文,译.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3.

[2]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M].李秋零,译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60.

[3]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邓晓芒,译.杨祖陶,校.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119,39.

[4]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M].贺麟,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290.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317.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927.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78-79.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29.

[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2、247.

[10]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苗力田,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代序13.

[11]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廖申白,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39.

Comment on and Analysis of Kant’s Freedom Value

ZHAO Jia-wei

(SchoolofMarxism,Henan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Luoyang471023,China)

Immanuel Kant, the founder of German classical philosophy, has made the theory of freedom an influential one for generations. His perspective greatly enhances the status of human beings that“Act in such a way that you always treat humanity...never simply as a means, but always at the same time as an end.” Because of Kant’s rejection of human emotions in the empirical world, freedom cannot be realized in reality but have to be pushed to the “otherworld”. Despite this, people have not ceased their pursuit of freedom and through constant effort philosophers finally get an access to the “otherworld”. Kant’s theory of freedom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people to comprehend the connotation of “freedom” as well as solving the problems in our moral education.

Immanuel Kant; freedom;virtue; moral education; self-discipline

10.15926/j.cnki.hkdsk.2016.04.008

2015-12-1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4YJC710023)

赵嘉玮(1990— ),女,河南洛阳人,硕士生,主要从事西方哲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B516.31

A

1672-3910(2016)04-00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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