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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与轻:论安·兰德的生命观*

2016-02-22赵炎秋

关键词:生命观生存死亡

孙 旭,赵炎秋

(湖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重与轻:论安·兰德的生命观*

孙旭,赵炎秋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摘要:安·兰德的生命观建基在其客观主义哲学思想之上,主要包括生命与理性、生命与价值、生命与生存以及生命与死亡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兰德认为:生命就是理性,理性就是生命,生命的本质在于理性;生命本身就是一种价值,生命的价值在于创造;生存是生命的基础,生命的目的就是要实现更好的生存;人不应该将生命置于死亡的阴影之下,而是要无惧死亡,勇敢面对生命。兰德试图举重若轻,借助理性为生命的沉重找到一条轻便的出口,但是这样一个出口在现实中是否存在仍旧是一个疑问,这也是兰德的生命观仍需商榷之处。

关键词:安·兰德;生命观;理性;价值;生存;死亡

安·兰德(Ayn Rand, 1905-1982),俄裔美籍犹太小说家,客观主义哲学(Objectivism)的开创者。其哲学思想在当代美国产生了重要影响。兰德哲学思想体系的核心和关键,是她的伦理思想。而兰德建构其整个伦理思想体系的出发点和终极核心,则是她对生命的独特看法和思考。兰德的生命观建基在西方生命哲学深厚的理论基础之上,既有承袭也有颠覆和创新。结合其理论文本和小说文本中关于生命的相关论述,可以发现兰德的生命观主要基于对如下四组与生命紧密相连的关系的认识:生命与理性、生命与价值、生命与生存、生命与死亡。以下分别进行阐述。

一、生命与理性兰德认为,生命就是理性,理性就是生命。生命与理性是一种互相选择的关系,“人被称作一种理性的动物,但理性是有选择的——天性让人选择去做理性的人或者自取灭亡的野兽”。[1]1235只有理性的生命才能真正称其为生命,因为丧失了理性,也就是丢弃了生命的本质。兰德的客观主义哲学强调,人与动植物的不同之处在于人具备理性。动物和人一样有意识,但动物的意识出自本能,而人的意识确切地表现为理性,人的意识过程是一个从感觉到知觉再到形成概念的过程。“对那些具有意识的生命体来说,‘意识’是生存的基本方式。对于人来说,基本的生存方式是理智”。[2]10

兰德的生命观对理性的强调主要表现在如下三方面。

其一,兰德认为生命与理性互为主客体。兰德将生命既当作“主体”又当作“客体”,“理性”既可以认识“生命”,但又被“生命”所“决定”。根据兰德客观主义哲学的观点,存在是客观的(“存在存在着”),存在决定意识(A is A)。 而生命作为一种存在具备先在性和客观性。因此,当“生命”是“意识”(在客观主义哲学中特指“理性”)的“主体”时,则“生命”决定“理性”,成为一切认识活动的内在动力和前提;但是,理性又可以正确认识客观存在。因此当“生命”是“意识”的对象即“客体”时,那么按照兰德的意识能够反映客观存在的哲学观点,理性能够认识和把握生命。

结合兰德客观主义哲学的本体论和认识论,具体分析其对生命与理性的认识,可以将其观点总结为“人要活着才能思考”、“没有肉体就没有思想”。因此生命是第一位,先有人的生命,进而才能相应地产生人的理性。换言之,兰德只是将“生命”当作认识活动(理性)的存在前提,而没有看作认识活动(理性)的本质基础,更没有强调理性在构成生命中的能动性。没有如柏格森那样将“直觉”当作一种生命的动力贯穿到人的整个认识过程中去。

其二,兰德注重生命的理性意义,但并不强调生命的理性根源。柏格森将生命冲动理解为万物生成的基础,并详细解释了生命如何是一种意识的绵延。那么,兰德又是如何解释生命就是理性的过程?比如,柏格森认为,向上喷发的生命冲动自然运动产生一切生命形式,反之向下坠落则产生一切无生命的物质事物。生命是心理意识现象,不是生命产生意识,而是意识产生生命。而兰德只是强调生命与理性之间的互相选择关系,生而为人就已经具备了生命,然后人的“天性”,也就是趋利避害的生存愿望让人选择了理性。这只是从外在的角度解释了生命如何与理性达成盟友,而没有像柏格森那样从深层解释为什么生命起源于意识(到兰德这里应该是解释为什么生命起源于理性)。而是按照客观主义哲学的观点,强调生命是一种客观存在,理性能够更好地实现生命的价值。

尽管柏格森强调生命是意识的绵延、强调直觉是认识客观实在的思想有其局限性,但是他的学说很好地关联了其理论的两个核心概念:生命与意识,并将这种关联贯穿到其整个理论中去解释:为何生命是一种直觉、是一种冲动和意识的绵延。而兰德强调的理性生命观看似将理性与生命紧密相连,实际上却是二元对立、水与油、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并没有从理性冲动作为本源的角度去解释生命的本质,没有强调“认识、思维本质上是生命活动的体现,认识作为主观与客观、观念与实在的统一过程,最初就是生命的灵魂与肉体(即‘身心关系’)的统一过程”。[3] 432可以说,兰德的理性生命只强调生命为什么必须是理性的,而没有强调生命的理性本质,没有将理性理解为生命的冲动,没有意识到理性的概念与生命实在的同一性。

其三,兰德强调理性生命的绝对性,排斥理性生命中的非理性因素。关于生命的理性或者非理性主义特征,是面对生命问题时不可避免的话题。以柏格森为例,他的生命哲学强调直觉,认为理智与直觉有本质性的区别。他认为理智用分析、归纳以及比较等方法,看似能够更加全面地把握客体对象,但实际上只能局限于对客体外在现象的了解,并不能深入事物的内在。但是,以人这样一个客观对象为例,柏格森并不认为理智和直觉这两种思维方式在一个人身上是完全割裂的、或者不互存的,唯一存在的差别是哪一个更好地体现了生命的本质。理智有其属于人的特征,但是直觉作为一种本能在人身上并没有消失,理智与直觉在人身上同时存在,只是直觉更接近生命本身,而理智则反之。

与柏格森相反,兰德认为直觉和本能是人与动物共有的东西,人优于动物的地方就在于其理智/理性,就在于能够利用逻辑分析的方法认识事物。在兰德看来,理性无疑更有利于认识生命的本质。可以说,柏格森对直觉的强调与兰德对理性的注重,只不过是哲学史上见怪不怪的理性与非理性之争。但是兰德的绝对性在于,她不承认生命的非理性特征。柏格森对直觉的突出强调,是在承认人的生命是直觉与理智共存的基础上,而兰德将生命理解为绝对的理性。在兰德的客观主义哲学中,理性是唯一的、绝对的,具体到其理性的生命观中,生命就是理性,非理性的情感以及直觉等在生命中根本不存在:只要是生命,就必须是理性的生命。

齐美尔说,“生命比生命更多”,因为生命虽然一去不复返,但却是一个生生不息的创造过程。他又说,“生命超出生命”,因为生命有超越的可能性,可以在发展的过程中创造原本预想不到的东西。在齐美尔看来,生命的冲动与创造性就在于能够挣脱理性与规律,这才是生命的根本特征。兰德的生命也强调创造,但是在理性的前提下却丧失了生命的冲动。强调生命的理性主义特征无疑是正确的,生命不可能是完全主观的意识的绵延,更不可能完全是意识决定生命。但是将生命完全等同于理性,排斥直觉与情感,这样的生命从根本上丧失了其本应该有的多姿多彩,也不符合现实生命状态的多样性这一事实。

二、生命与价值在兰德的客观主义生命观中,生命与价值紧密联系在一起。她对两者的关系有如下认识:

首先,生命本身就是一种价值,而且是一种终极价值。兰德强调,所有有机体,无论是植物、动物还是人,他们的自我生产都指向一个单一的目标,即“维持这个有机体的生命”。生命体面临的抉择只有两个:活着或者死去。对于所有有机体,尤其对于会思考的人而言,丧失了生命也就丧失了存在,同时也就无所谓任何追求、价值以及自我可言。在兰德看来,“只有‘生命’的概念才能让‘价值’的概念成为可能。只有对生命体才有善恶可言”。[2]5因此,生命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价值,“自我维持的目标有其终极价值,那就是保持有机体的生命”。[2]6有机体的生命就是一切价值的标准,“延长生命即为善,威胁生命即为恶”。在形而上学中,生命是唯一以自身为目的的现象:它是一种价值,只有通过连续的活动过程才能获得并保持。在认识论中,“价值”的概念通常依赖于且来自于“生命”这一前提概念。脱离“生命”来谈论“价值”,这比术语上的自相矛盾还要糟糕。只有‘生命’的概念才能使‘价值’的概念成为可能。[2]7

其次,生命的价值在于创造价值。兰德强调,生命本身是一种价值并不意味着人只是满足于维持生命的存在,目标不能只是活下去,而是意味着人必须追求和创造更大的价值,实现生命的繁荣和人生的意义。生命的价值或者意义就在于去创造价值,具有创造能力的人才能真正实现人生的意义,具备创造价值的人才是将天火引入人间,给人类文明带来曙光的“普罗米修斯”式英雄。而与此相反的人则是啃噬创造者的“二手货”(second-dealer),是真正的人类蛀虫,是只求生存的“食人族”。

兰德对生命的价值在于创造这一思想的阐发,在其小说文本中得到了具体的体现。无论是《源泉》中的洛克,还是《阿特拉斯耸耸肩》中的达格尼、里尔登以及高尔特,他们都不满足于只是单纯地活着,而是要活得更好。他们认为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去创造,发挥自己最大的潜能繁荣自己的生命,而不是浑浑噩噩虚度光阴。因此评论者大都将兰德小说中的主人公称为“普罗米修斯”式的英雄,认为他们是创造力与锲而不舍精神的结合体,在他们身上体现了一切皆有可能的精神。

兰德对生命的肯定、对人的创造力以及生命意义的强调,与她的哲学导师尼采强调的“权力意志”如出一辙。尽管尼采曾是叔本华的信徒,但是与叔本华的悲观主义人生观不同,尼采对生命持完全相反的态度。他认为,生命是权力意志的体现,人生是一个积极的、创造的过程。虽然兰德以背离理性的借口,自认为将尼采赶出了自己思想的圣殿,但是她的哲学对生命、价值以及创造的强调无不体现出尼采的生命意志以及权力意志的思想。

最后,生命价值的表现形式在于物质和精神的结合。对物质的追求在很多思想家看来是堕落的表现,在其他伦理思想体系中,物质与精神往往被当作两极来思考。但是兰德的客观主义哲学时时处处强调物质的重要性,认为物质和精神的共同繁荣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题中应有之意,是生命价值这个终极价值前提下的两个同等重要的部分,它们的共同繁荣才能最终实现生命价值的完满。柏格森认为,只有征服物质的抵抗和诱惑,生命才能获得发展。他强调,“只要能够战斗,我们的生命必可战胜仇敌物质。” 而兰德认为,只有创造物质财富,生命才能繁荣,“物质就是宇宙中的一切,对于人能够获得多少知识以及人能够得到多大的生活享受,都没有设下任何限制”。[2]11在兰德的代表小说《阿特拉斯耸耸肩》中有一大段对金钱及其意义的阐述,在兰德看来,作为物质的表现形式,“金钱是你活命的手段。你所宣称的你谋生的基础,也正是你生命的基础。” 在物质与人的生命以及幸福的关系上,可以说费尔巴哈是兰德的同盟。他说:“凡是真正的困苦和贫穷出现的地方,凡是对于幸福的渴望减弱到只限于得到饮食需要的满足,只限于勉可充饥的地方,就不问是德尔菲的神谕宣示者还是哲学上的绝对命令都会噤若寒蝉。”[4] 570在兰德看来,先要谋生,然后才能谈及生命的价值,就像她一开始强调的,生命本身就是一种价值。而这一切都必须以满足维持生命的物质基础为前提,在此基础上才能谈及生命的精神价值。所以在兰德的客观主义生命观中,物质价值是生命这个终极价值的基础。

可以说,兰德强调生命本身就是一种价值,生命的价值在于创造,以及物质和精神是生命价值的两个重要方面的观点是其整个哲学思想体系中最具合理性的部分,但也不是没有批评的声音。诺齐克就认为,兰德认为生命本身就是一种价值的说法值得商榷,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生命是最大的(或一种)价值是有待证明的。迄今为止,还没有人证明过”;[5]324其二,如果生命本身是一种价值,那么兰德是否回避了死亡也是一种价值? 要谈论生命与死亡,我们首先来看兰德对生命与生存关系的认识。

三、生命与生存兰德毫不避讳客观主义哲学对生存的重视。她说:“我的道德是理性的道德,它用一个公理就可以概括:存在是存在着的——它的选择只有一个:活着” 。[1]1240

兰德强调生存的紧迫感。尽管兰德强调生命的自由选择、创造力以及积极向上的特征和意义,但时时刻刻无不流露出一种不得不为之的生存紧迫感。如上所述,在兰德看来,所有价值只有对活着的物体才有意义。人从一出生起就不得不选择活着,要活着就不得不选择理性,不得不选择活得有价值。用一句话来概括,我们作为人不得不活着,不得不维持自己的生命。

兰德将生命与生存做了明确的区分,“人的生命是被赐予的,但能否生存下去则是另外一回事”。[1]1233换言之,生命是一种先在的存在,人无法选择自己的生命,人能意识到自己具有生命的时候生命已经被赋予。而生存则不然,生存是自己的选择。在兰德看来,生命是无从掌握的,被给定的,生命与生存互为基础:生命决定了要生存,只有生存下去才能维持生命。在兰德的生命观认识中,生命是一种静止的状态,分为活着或者死亡两种形式。生命出现后接下来漫长的过程就是生存,而生存是一个具体的、能动的过程,是人通过理性的创造力可以把握的状态。而且,在兰德看来,所谓的生命哲学就是生存哲学,没有生存就无所谓生命,所以她的生命观处处强调生存的重要性。对于“存在”与“生存”的关系,克尔凯郭尔有如下精到的描述:“上帝存在但不生存,个体生存但不存在;前者是本体,后者是派生物”。而在兰德的观念中,存在即生存,生存即存在。这一观点与兰德的客观主义本体论和认知论不无关系,“存在存在着”,生命作为存在是一种客观现象;本质决定存在,生命的客观和理性本质决定了生命必须实现其价值;存在决定意识,意识是对存在的客观反映,生命的理性本质决定了人必须要生存。

再者,兰德认为,生命是一种客观的存在,不应该是一种虚幻的形而上的人无法把握的东西,在现实生活中生命就是生存,只有保证有机体的生存,才能谈及人的生命和尊严及其价值。费尔巴哈也说:“谁若把涅槃或其他某种形而上学的超感性的实在或虚无当作人最高的真理而受到迷惑,那末对于他,人间的地上的幸福就是虚幻的;而且如果他保持一贯立场的话,那么人间的苦难和不幸也是虚幻的”。[4]580兰德的客观主义哲学对理性和客观真实的强调,决定了她的生命观不可能仅仅关注生命的形而上意义,而是强调生命的实在性,要以一种积极的、务必要找到答案的决心为生命能够存在下去找到一条切实的途径。在兰德看来,生命必须在生活中去实践,“活下去”的意义大于奢谈生命的空泛理论。生命应该是在现实的生活中去生存,而且是要活得好,并不是像宗教教义上教导的那样放弃现世的生命换得来世的幸福。因为在兰德的哲学观念中,所有一切虚无都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有客观事实,人“无法用虚无去抵偿生命。”

其实,强调生命的生存主义特征本身无可厚非,阿尔贝特·史怀泽(Albert Schweitzer)在《敬畏生命》一文中说,人的意识的根本状态是:“我是要求生存的生命,我在要求生存的生命之中。”[6]9因此“善是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这是必然的、普遍的、绝对的伦理原理”。[6]9费尔巴哈认为,一个幼虫经历了长时间的寻觅和流浪最终找到一棵可以跻身安息的植物,驱使它的正是求生意志和自我保存的愿望。这与兰德的“延长生命即为善,威胁生命即为恶”的观点如出一辙。

但是,兰德对生存的过于强调,让其生命观有陷入“生存主义”的嫌疑。

首先,兰德强调生存压力下生命的“被动”性。兰德的生命观整体上看似积极向上:在理性的前提下,生命就是去实现的过程,你的所有欲求都可以在理性的前提下放手去追求。但是,在一种乐观的氛围下,兰德的生命观却不时流露出一种绝望的意味:生命是无法选择的,一切都是已经被决定了的。 “生存需要什么?这是由生命的本质决定的,由不得他选择。他能够选择的只有他是否会发现这种本质,是否会选择正确的目标和价值”。[2]12

其次,兰德强调生命的生存论基础。尽管兰德强调生命并不是不择手段的生存,但是其生命观的生存主义特征仍旧无法隐藏。兰德承认自己的生命观扎根于人的生存这一基础,但是她否认将自己的生命观等同于带有贬义的“生存主义”或者“生存论”(Existentialism)。她强调,客观主义哲学强调的生存并不是不择手段的生存。“人的生命,出于他的本性需要并不是没心没肺的畜生、抢夺成性的恶棍或者万念俱灰的神秘主义者的生命——他不是以强暴和欺骗为生,而是靠着创造——他不是不惜一切代价地存活下来,因为人生存的代价只有一个,那就是理性”。[1]1235兰德认为维护个人的生存并不罪恶,但是人的生存在本能的基础上,更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因此不能是对其他生命的掠夺与抢劫,不能是暴力与欺骗,而只能是人在理性指导下的自我创造。从理论意义上而言,这种提法是有意义的。可是问题的关键是,不妨碍或者不破坏别人的生存,还是建立在对“生存”的强调这一基础之上。而且,还需要问的一个问题是,这种理论上的理想能否在现实的利益冲突中实现?

最后,兰德的生命观以个人的生存为目的。兰德认为,生存的目的是对个人生命的繁荣。面对生存论关于生命的自我否定与自我超越这一对矛盾时,兰德无疑选择的是“超越”,而且是利己的“自我生命”的“超越”,而不是将生存的最终归宿引向以“类”为目的,对人类普遍意义上的“善”的追求。兰德强调完善自身以及创造价值的最终目的是“利己”的生命繁荣,所有善都必须以“理性的利己”为前提,而不是“意识到全人类的共性,最初是意识到每个人身上赋有的共同的‘神性’。于是个人以自身为目的就表现为以神、以自身中的神性为目的,以‘类’为目的,生存目的论就成了对善的追求”。[3]49

兰德将生命与生存紧密联系在一起,具有其积极的现实指导意义。然而,尽管生命哲学的意义不应该是关于生命的哲理或者箴言,但是如果只从生命的实用意义来探讨生命哲学,同样也是限制了其哲学视野。而且,强调生命是否就意味着拒斥死亡?

四、生命与死亡诺齐克批评兰德的生命观回避死亡、缺乏对死亡的客观认识。他认为,如果可以将生命当作一种价值,为何不能也将死亡当作一种价值?因为,若果真如兰德提出的,生命是一种价值,那么诺齐克据此推理,“如果某种东西是(实现)其他价值(每一个价值)的必要条件,那么,它本身是一种价值”,[5]320则死亡必然是一种价值。而兰德对死亡的否定态度“看似”也佐证了诺齐克的批评。

与对生命价值的高扬相比,兰德对死亡持一种缄默甚至排斥的态度。与所有宗教教义宣扬的来世天国不同,兰德的客观主义哲学强调现世的生命。在兰德看来,生命就是活着的状态,死亡则意味着生命的消失,所有价值或者意义都只有对活着的东西才有意义。因此,死亡与生命二元对立,生命是光明与幸福,死亡是黑暗与不幸。既然一切都是为了活着必须做出的努力,那么死亡当然就应该是人千方百计要避免的东西。

兰德对待死亡的态度从如何看待自杀这一行为上也可见一斑。在兰德的所有小说中,没有“自杀”的“英雄”,唯一一个选择自戕的是《阿特拉斯耸耸肩》中的雪莉,她认清了与詹姆斯的婚姻幻景后选择自杀。但是,兰德一方面将雪莉的自杀有意描写为是一种抗争,而不是一种逃避,“即使我现在所有的东西只剩下一个‘不’字,也不能走你们那条路,不能生活在你们那个世界”。[1]1235另一方面,从作品中兰德对雪莉这一人物的描写态度看,尽管她肯定了雪莉不愿与“二手货”们同流合污的精神追求,但雪莉的行动并非兰德肯定的“英雄”之举。真正的英雄应该是《源泉》中的多米尼克,虽然经历了痛苦的放弃和长时间的消沉,但最终能重振旗鼓与自己爱的人一起走上抗争之路。在兰德看来,无论何种目的的自杀,都是一种非理性之举,有悖于生命的价值和幸福原则。

但是,“自我保存”和“自我毁灭”果真如兰德理论中强调的那般泾渭分明吗?兰德的客观主义哲学讲求理性的利己,那么,人应不应该出于利己的目的而选择自杀?兰德认为一切都以生命的存在为前提,以此逻辑推理,客观主义强调的利己的最终目的是维持生命、实现生命的繁荣。因此,即使是利己的自杀,也是不可取的。如果没有了生命,利己谈何可能?可是理论与小说文本中人物行动的背道而驰再次出现在兰德的思想体系中。《阿特拉斯耸耸肩》中高尔特为救达格尼自愿选择被捕,在小说设置的敌我双方的尖锐矛盾情境中,这无疑是一种自杀行为。在高尔特身上,兰德集中体现了“自我保存”与“自我毁灭”之间的矛盾和抉择。但是兰德对高尔特这一行为的解释却如费尔巴哈所言一样,看似矛盾的行为实际上都出于同一个缘由:对自己生命幸福的追求。人自愿地抛弃生命,拒绝一切——这只是追求幸福的愿望的最后表现。因为自杀者所以希望死,不是因为死是一种祸害,而是因为死是祸害和不幸的终结,他希望死并选择与追求幸福相矛盾的死,只是因为死是唯一的(虽然只在他的观念里是唯一)的良药,可以治疗已经存在的或只是带威胁性的、难以忍受和忍耐的、与他的追求幸福不相符合的那些矛盾。[4]540

兰德将高尔特的选择解释为一种心理上的利己主义,看似是不利于自己的行为,实际上还是以自我的幸福为出发点。牺牲自己的生命换取达格尼的安全远比看着她落入敌手更能给高尔特带来安慰和幸福。兰德认为,这才是真正的理性意义上的自私和利己。然而,如果诚如她的理论所强调的:生命本身就是价值,生命已经不在,利己何以可能?

另外,尽管兰德对死亡的厌恶态度有目共睹,但是她并不认为客观主义哲学如诺齐克所批评的那样对死亡采取一种回避的态度,相反而是迎难而上,向死而生。以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为参照,兰德认为存在主义的最大问题就在于对死亡充满恐惧,将现实的人生变成一场虚无的游戏,她正言道:“你们这些崇拜虚无的人从来没有认识到生命的实现并不等于对死亡的躲避”。[1]1247在兰德看来,死亡和生命一样,是存在的客观事实。人的生命是起点,死亡便是终点。因此,生而为人在面对生死时不可避免总是有一种压迫感,对生与死的敬畏感与生俱来。兰德认为,正是因为对死的恐惧,让存在主义哲学陷入了一切都无意义、一切都是虚空的藩篱。而客观主义哲学却迎难而上,认识到生命的短暂,死亡的不可避免,因而有一种与时间赛跑、紧紧抓住现世生命与幸福的急迫感。它强调的是一种因死的逼近而不得不奋发向上的意志,“你们想要的是摆脱空虚,我们是在追求幸福。你们的存在只是想要免受惩罚,而我们则是为了求得回报。威胁对我们不起任何作用,激动我们的绝非恐惧。我们并不是逃避死亡,而是享受我们的生命”。[1]1247

那么,兰德的客观主义哲学果真如她所言的那样无惧死亡吗?兰德的生命观在谈及生命与死亡的关系时,明显不承认死亡是一种价值,但是她并不认为客观主义的哲学观是在逃避死亡,而是对死亡的问题迎难而上,真正体现出“向死而生”的无畏态度。而在这种“无畏”的态度背后,实质上体现的是兰德对生命与死亡关系的深刻思考。正因为对遭遇死亡的无力感有更为深入的体会,才会对生命的有限性更为敏感,对生命的生存价值更加看重。

五、结语客观而言,兰德强调理性、价值以及生存的生命观有其积极意义。哲学的生命观不应该只是从哲理的角度体悟生命的意义,生命也不可能只是意志的冲动,不能生存也就失去了探讨生命意义的可能。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兰德强调生命的理性本质,倡导生命本身就是一种价值、生命的价值在于创造、生命的价值是物质与精神的结合,认为生存是生命的基础以及直面死亡、向死而生等观点的合理性毋庸置疑。然而,就像不应该将生命哲学局限于宣布生命哲理或者生活教诲一样,对生命的认识也不应该沦为实用哲学或者实践哲学,更不应该是绝对的理性和对死亡的拒斥。

兰德的伦理思想一再强调,生命是实现自我的基础。她认为自我只可能建立在理性的、积极的、肯定的、乐观的生命基础之上。但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人往往在生命的沉重和痛苦中更容易发现和实现自我。因为“就人的生活来说,否定和痛苦的经验远多于肯定和幸福。痛苦比幸福多,因此,由痛苦而来的自我认同感也就更多”。[7]6同样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如果只是认为兰德对生命充满了一种乐观的、积极向上的情绪无疑是一种误解。兰德总是强调生命作为一种先在规定了人不得不生存下去,而人的生命又是如此脆弱,命运又如此多舛。以她的桀骜不驯,兰德在面对生命的痛苦和沉重时,试图化繁为简,也试图举重若轻。她不愿意在生命面前承认人类的无为和失败,她认为必须借助人特有的媒介战胜生命的有限性这个枷锁,她找到的这个媒介就是理性,而且她坚信借助理性的光亮可以冲出生命的围城。

关于生命的重与轻,米兰·昆德拉曾问过这样一个问题:“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真的美丽?”他自问自答道:“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为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相反,当负重完全缺失,人就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8]5而重与轻之间的关系又最为模糊,要在两者之间划出一条泾渭分明的线无疑是人的妄念。

但兰德无惧成为一个别人眼中的妄想者,她不光要区别生命中的轻与重,并且要举重若轻为生命找到一条坦途。在这种意义上而言,兰德是一个勇敢的人,她的客观主义哲学是一门积极向上的思想体系。一个客观的事实是,兰德的客观主义哲学尤其深得年轻人的喜爱。人们在她的哲学思想中看到了理性的力量,坚信在自由和理性的光辉下能够认识世界、改变世界。在价值多元化的今天,兰德客观主义生命观的最大意义就在于告诫她的读者:丢掉所有虚无的幻想,脱掉局外人的帽子,行动起来,在理性的指导下自由创造,努力生存,过一种脚踏实地的生活。

参考文献:

[1] [美]安·兰德. 阿特拉斯耸耸肩[M].杨格,译.重庆:重庆出版社, 2012.

[2] [美]安·兰德. 自私的德性[M].焦晓菊,译.北京:华夏出版社, 2014.

[3] 邓晓芒. 思辨的张力:黑格尔辩证法新探[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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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德]阿尔贝特·史怀泽. 敬畏生命[M].汉斯·瓦尔特·贝尔编,陈泽环,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 1992.

[7] 张文初. 情感性自我心灵实体的建构和海德格尔的颠覆[J].中国文学评论, 2009(3).

[8] [捷克]米兰·昆德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M].许钧,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3.

责任编辑:万莲姣

Heaviness and Lightness: A Discussion of Ayn Rand's View of Life

SUN Xu, ZHAO Yan- qiu

(LiberalArtsCollege,HunanNormalUniversity,Changsha,Hunan410081,China)

Abstract:Ayn Rand's view of life is based on her own philosophy-objectivism, emphasis on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life and reason, life and value, life and survival, as well as life and death. Rand thinks that life and reason is the same thing, and the essence of life is the reason; Highlights on the concept that life is as valuable as itself, and the value of life is creation; Holds a positive attitude to the idea that survival is the basis of life, and the purpose of life is to have a better survival; Advocates that we shouldn't put the life in the shadow of death, on the contrary,we should have no fear of death, brave to face the death. Rand tries to find an easy way of life, transfer life's heaviness to lightness by reason. Although having its unique and reasonable parts, it is still doubtable whether it could become true in real life, this is also the question that Rand's view of life needs to be discussed.

Keywords:Ayn Rand; view of life; reason; value; survival; death

收稿日期:2015-12-10

作者简介:孙旭(1983-),女,甘肃天水人,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赵炎秋(1953-),男,湖南邵阳人,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图分类号:I0-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81(2016)03-01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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