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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视域下我国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相关问题探析

2016-02-13马文斌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广西桂林541006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循环经济农民政府

马文斌(广西师范大学 法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循环经济视域下我国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相关问题探析

马文斌
(广西师范大学 法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摘 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发展应当是绿色发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是生态文明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日益严重,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应该提上日程。以循环经济发展为背景,对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展开讨论,并通过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为西部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提出有益的建议。

关键词:循环经济;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农民;市场生产者;政府

我国西部农村的经济水平相对于城市而言比较落后,传统的村落之间、村民之间的分布相对比较分散,在以往的农村生活中所产生的垃圾例如厨料等主要被作为肥料或者饲养动物的饲料进行处理,所以农村的生活垃圾也相对较少。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也迅速增加,并且成分也多为不易分解的化工原料,加之相对于城市的落后处理技术,导致西部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严重破坏农村生态环境。

一、农村生活垃圾相关理论概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中将生活垃圾与工业生产固体废弃物作了相应的区分,农村生活垃圾主要是指农村村民在日常生活中衣食住行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或者是辅助日常生活的产品经过使用后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农村生活垃圾主要包括日常生活垃圾、农田耕作基础设施废弃物以及家庭饲养生禽家畜等所产生的动物粪便等;但是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属于农业生产垃圾,而不属于农村生活垃圾。根据农村生活垃圾的产生来源、组成原料以及呈现出来的特点,可以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农村生活有机垃圾和农村生活无机垃圾。“农村生活有机垃圾主要包括:(1)食品垃圾,主要是指食品的果皮、厨房餐物剩余等;(2)纸类;(3)塑料、皮革以及橡胶制品等塑料类废弃物;(4)纺织类,如使用过的编织口袋等;(5)木制类。例如农村建房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竹木废弃物。农村无机垃圾可以分为:(1)扫集物,例如灰、土、砂砾、等无机物质;(2)无机非金属材料类,如玻璃、水泥等;(3)金属类制品废弃物,指各种产品的金属外包装或者其他细碎的金属废弃物。”[1]

二、西部农村生活垃圾的特征

近几年来,我国西部农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迅速增长,严重制约着农村循环经济的发展。无论是农村生活垃圾的分布、组成还是危害性都与当地经济水平、生活习惯以及自然地理环境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一)西部农村生活垃圾的分布比较分散

我国西部农村生活垃圾的分布与我国传统的村落地理位置分布有密切的关系,由于我国西部村落之间以及村民之间居住相对于城市而言,呈现的是分散型而非密集型。在这种缺乏统一规划,村落、村民散居的情况下,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也表现的更加随意,一般只进行就地堆放,呈现出分布比较分散的特点。西部农村生活垃圾的分散性限制了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统一规划,是制约西部农村循环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因素。

(二)西部农村生活垃圾产生的长期性

我国西部农村的城镇化水平还不是很高,人口数量占据着全国人口数量的大半数以上,伴随着农村日常生活的进行,产生的生活垃圾源源不断。就目前来看,西部农村生活垃圾与农村人口的数量呈现正比例,农村生活垃圾的产量也将随着西部农村人口数量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农村生活垃圾产生的长期性和循环性特征,需要通过引入循环经济的理念进行治理。

(三)西部农村生活垃圾组成原料的广泛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西部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组成已经不再局限于原始的厨房生活余料、饲养的牲畜的粪便、尘土等易分解的生活垃圾,更多的是包含不易分解的原料,例如不能分解的塑料等。

三、循环经济对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内在要求

循环经济,实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是对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活动进行“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一种生产模式。循环经济一改传统的单向线型的生产模式为闭合的循环生产模式,在对我国西部农村的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发挥着不容小觑的作用。

(一)资源化的要求

循环经济的首要理念是对资源进行最大化的利用,这一理念也贯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过程,是将我国西部农村生活垃圾最大资源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村生活垃圾是一个双重角度的概念,一方面既表现出垃圾这一概念固有的属性,即固体废弃物;另一方面也呈现出资源性。在西部农村的日常生活中,农村生活垃圾大量产生并且种类繁多,但是由于我国西部农民的处理方式简单、粗放,完全忽视农村生活垃圾的资源性,导致这些废弃物不能够重新回到生活行列进行资源再开发,从而成为真正的废弃物。根据循环经济的资源化理念,多数的农村生活垃圾是可以进行循环利用的,只有在经过一系列的再利用之后不能重新投入到生活中进行利用才能真正地被界定为生活垃圾。

(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在我国西部农村地区,有些人只是一味的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而破坏整个经济发展的持续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经济的发展远比之前要好很多,但是日常生活垃圾也伴随着增多,已经远远超过了生态环境的自净能力。从长远来看,并没有为西部农村以及农民带来实质上的经济效益,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而且严重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制约了西部农村可持续发展。鉴于西部农村生活垃圾组成原料复杂性以及分散性等特点,在进行处理的过程中要对其进行“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从而促进西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循环发展。

四、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通过实地调研,我们发现西部各省区开展了一系列的农村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工作,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广西开展的城乡清洁工程等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遇到了多方面的困难。其法律关系主体以农村散居的农民为主,同时还包括生产农民日常生活产品的市场生产者,以及对环境工作起监管作用的政府及相关部门。下面就以这三种主体为基础,说明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的我国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

我国西部农民作为农村生活垃圾的制造者,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环境保护意识欠缺,自觉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不高。

1. 西部农民环境保护意识欠缺

环境保护意识是一个需要长期培养的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并且在收到成效之前,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时间资本。近几年来,国家以各种形式例如电视、电影或者是公益性的广告、播放环境会议等形式加大对西部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的培养,但是由于农民自身的社会性质和有限的知识水平,使得这些活动都没有起到其应该发挥的作用,西部农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依旧停留在迟钝的状态,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更是不甚了解。

2. 西部农民自愿参与环境保护动力不足

公众参与原则是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原则,是指公众有权通过一定途径参与环境保护的开发决策,并有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以免决策的盲目性,侵犯公众权益。我国西部农民自愿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政府的正确指导。由于农民职业的特点和有限的知识水平,对环境相关法律的认知程度不是很高,对环境保护意识主要依赖于政府等相关组织,政府怎么做、怎么指导,农民就怎么做。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西部农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本就比较薄弱,如果政府再不采取一些正确的措施加以引导,农民根本就没有机会去了解这些。因此,我国西部地区各级政府等相关组织要将这些环境保护意识以农民可以接受的形式渗透到他们的思想中去,提高西部农民的参与积极性。

(二)市场生产者

市场生产者作为人们日常生活用品的制造者,为农村日常生活提供辅助,可以说是农村生活垃圾的主要源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的源头问题,但是在相应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相应的具体规定,只是在《固体废物法》中以“生产者对产品具有污染防治责任”一句话带过[2]。

1. 西部市场生产者忽视农村生活垃圾的资源性

我国西部生产者在将生活用品等辅助农村日常生活的产品流入市场后,没有关注消费者将产品使用后的废弃物再回收利用,忽视了废弃物的资源性。产品的流通应该是一个循环的闭合性流通,产品使用完毕后所产生的废弃物,大多数是可以再作为另一种产品或者本产品的资源重新回到产品生产的源头,实现资源的循环使用;当废弃物不能再作为资源进入生产环节后,才可以作为完全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处理。但是市场只重视产品的流入,而忽视“资源”的回收,采用单向线型的产品流通模式,是对资源的一个重大的浪费,市场本应作为资源合理分配的工具,在这一层面上,市场并没有发挥出其本应该具有的作用。

同时,由于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分布比较分散的特点,市场生产者在回收西部农村生活垃圾涉及的范围比较广,相应需要的投入也比较多,而短时间内所获得的利益却是比较小的,没有利益的驱动,很少有生产者愿意投入进行农村生活垃圾回收进行循环再利用。

2. 西部市场生产者忽视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

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是指根据农村生活垃圾的组成成分,在进行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时采用一定的技术标准对其进行分类,它是农村生活垃圾混合收集的相对概念。农村生活垃圾是农民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使用辅助日常生活的产品所产生的,从其字面意思来看,农村生活垃圾的制造者是农民,但是生产者却是日常生活必需品的制造者,在这一层面上来讲,生产者是农村生活垃圾的源头。在市场经营中,生产者将产品流入农村的日常生活经营,只是在产品包装上简单介绍产品的主要成分,而且采用的都是专业术语,但是我国西部农民受到文化程度和知识水平的局限性,无法分辨它们是可回收的还是不可回收的,有可能造成废弃物分类错误或者是资源的浪费。

生产者在将产品流入市场时,应该将这一因素考虑在内,注明产品(或者是使用后的废弃物)属于可回收性或者是不可回收性,为西部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提供极大的便利;由于西部农村生活垃圾的组成的广泛性,生产者在农村生活垃圾产生的源头做好分类工作,也为市场回收废弃物提供便利,缩小农村生活垃圾组成广泛性、分散性所带来的局限。

(三)西部政府及相关部门

西部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是一项巨大的工程,仅仅依靠农民和市场生产者这两个主体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借助政府的力量。无论是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经费的投入还是在监管方面,西部地区政府都应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从目前来看,各级政府对西部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做得不够到位。

1. 缺乏驱动力,投资不足

由于西部农民相对落后的环境保护意识,我国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经费一直由政府承担。但是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与农村建设的其他方面相比农村生活垃圾问题的处理,短时间内并没有很大的改观,未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因此在西部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上政府投资相对比较薄弱。再加上西部村镇的财政收入相对薄弱,一方面要担负着西部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另一方面还要承担着改善西部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同时,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也尚未建立起相应的垃圾处理收费机制,从而致使提供生活垃圾污染治理方面的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的能力不强,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队伍建设严重滞后,许多西部农村环卫基础设施不全,没有垃圾处理场,没有固定的垃圾箱,没有运输设备,使局部环境严重遭受破坏,直接制约西部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3]。

2. 西部地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责任缺位

“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问题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掌控着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总体策划和具体的方向,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问题起到的推动作用,这些都是由环境工作政府负责制所决定的。”[4]但是,在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的实际操作中,政府的这种双重角色却使西部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步履维艰。在《环境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中都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相应的职责,明确规定了自中央到地方各级主管环境的行政部门是负责环境防治监管的主体部门,但是同时也作出“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职权范围内的固体废弃物环境监管工作”,这无疑出现了对环境管理“九龙治水”的现象,监管主体混乱,再加上政府传统惰性的特点,难免在问题发生时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同时,西部县级以上环境主管部门既是监管主体又是执法主体,自己执行自己监督难免会出现徇私舞弊的现象,很难使问题得到解决。

3. 西部地区政府环境教育缺失[5]

环境教育是发展循环经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动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的重要措施之一。由于知识水平的局限和相对较低的专业程度,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问题上,西部农民表现出的环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相关部门虽然也颁布了一些法律法规,但是还是无济于事。由于西部农村的封闭性和村落的分散性,各项公益活动也很难对其有很深的影响。由于政府对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不够重视,对一些环境污染问题视而不见,更没有采取一些措施将生硬的法律条文转换为西部农民更容易接受的形式,也没有将环境保护的意识渗透到西部农民的日常生活中去。在这一层面上,各级政府并没有发挥出本应该具有的推动作用,限制了我国西部循环经济的发展,阻碍了西部农村生活环境的改善。

四、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的对策

农村生活垃圾问题的解决是一个多角度多层次的工作。基于以上对我国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的分析,我们认为着力解决我国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需要将农民、市场生产者和政府三个层次主体相结合,方能发挥出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促进我国西部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一)提高我国西部农民的环境法律保护意识

良好的意识对生产实践活动具有强有力的推动作用。能否提升农村村民的环保意识,改变其现有的认识现状,可以说直接决定着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的成败,对农村生活垃圾问题的处理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要提高我国西部农民的环境法律保护意识,使他们意识到农村生活垃圾严重的危害性和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紧迫性。其次要发挥我国西部农村基层组织的模范带头作用,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问题作为考核农村村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一套有利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促进我国西部生态文明发展和推动我国西部农村循环经济发展的绿色政绩考核体系。

(二)市场生产者应重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垃圾分类治理

1. 形成垃圾产业化

解决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问题,需要全面开发市场的导向作用:对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配套设施工程,要结合政府的财政补贴,寻求市场的切合点,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市场机制,按照投资——收益的原则,将个人或者企业的投资引入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工程中,建立市场主体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使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得到分解,进而提高解决西部农村生活垃圾问题的效率。同时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使市场生产者不局限于高投资、低效益的农村生活垃圾的回收,对西部农村生活用品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资源回收再利用,形成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产业化。

2. 推动和完善垃圾分类

由于生产制造者与西部农民有着不同的专业水准以及两者的文化水平程度不同,对于农村生活垃圾源头的分类问题上,生产制造者的优势明显优于西部农民,西部农民对于垃圾分类的认识仅仅局限于对生产产品外观的观察和主观的判断,极容易将固体废弃物进行错误分类,从而使资源回收的程序更繁琐,造成资源的浪费。所以建议生产者将产品投入市场流通时,明确注明该类产品(或者是使用完毕后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属于可回收废弃物或者不可回收的废弃物等,为西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的分类提供方便,以解决因为西部农村生活垃圾组成广泛和分布比较分散造成的回收琐碎的程序问题。

3. 提高我国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

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是一项系统化程度非常强的工程,离不开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先进技术研究的支撑。在市场层面,建立西部农村生活垃圾产业化的同时,各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中标的企业或者公司应该加大投资力度,引入先进的生产技术作为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支撑,同时在生产产品过程中,也引入先进的技术,开发新能源以代替难以分解的材料,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相应提高这种材料的造价,督促西部农民在使用产品过程中重视对产品使用后固体废弃物的循环再利用,从而减轻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负担。

(三)各级政府重视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推动我国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1. 确保财政资金充足的投入

我国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受到限制的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是资金问题。要解决我国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首先要克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资金短缺问题。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公共服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重视,在财政拨款上有所倾斜。同时应该建立多种筹集资金的渠道,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多类投资主体积极参与,调动全社会公民的积极性,参与到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中,例如各级政府可以设置西部农村垃圾处理专项资金,实现专款专用,从而缓解我国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资金不足的困境。

2. 制定相应政策,完善地方法规

首先要完善西部各省区相应的行政法规,在《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防治法》中明确规定各级政府根据自己辖区范围内的经济发展水平、生活习惯、民族风俗等制定相应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的行政法规和规章,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法律的空白进行补充和延伸。但是在制定过程中,要注重实际操作性,避免原则性太强、实际操作性太差问题的出现,明确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这样才具有实际意义。西部各省区各级政府可以制定相应的政策,设立西部农村生活垃圾付费制度,按每村每户定量付费,超过一定量的生活垃圾再另行付费,所缴纳的费用用作垃圾处理配套设施的购买等。这一制度的设立将不仅限制农村生活垃圾的产生,使西部农民在日常生活中注重资源化利用,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资金缺乏的现状。

3. 明确执法主体,落实监管责任

《环境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所涉及到的环境执法和监管部门繁多,包括农、林、牧、环保等多个部门。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各个部门协调好各自的职权范围和职责,对各个方面的资源要进行充分的整合和利用,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而不是出现利益就相互争抢、出现问题就互相推诿的多头治理的局面。同时,也应该认识到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是一项村民自治的问题,应该将村民自治组织作为西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主体之一,在村镇设立环境保护小组,配备专业人才队伍,专项活动有专项监督。

4. 开展环境保护教育,提高西部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我国西部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比较淡薄,政府要结合当地的生活习惯、经济状况和民族风俗特色等,采用农民更容易接受的方式,将传统生硬的环境保护意识渗透到西部农民生活中去;其次在学校教育中,加强环境保护的知识教育和普及,通过学校教育影响更多的人,从而提高西部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推动西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的顺利开展。

5. 健全西部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渠道多元化并进行有效监管

鉴于我国西部农村特殊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尤其是在西南地区,农村经济多以种植业为主要的收入来源。然而在农作物产品种植过程中,多数的种植户都会使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不仅会在农作物产品中残留有毒物质,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也会造成土壤等重金属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因此,在处理西部农村生活垃圾时,不仅要注重资源化,同时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

生活垃圾进行资源化作为有机肥投入种植业,逐步取代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农作物产品的质量,同时也促进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但是生活垃圾一般也含有一些重金属,例如在农村畜禽养殖的废弃物中就存在多种重金属,这些如果只是直接用作有机肥进行还田,不仅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可能还会造成二次污染,因此要加强西部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的事前监管;同时,由专门的农业部门对农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检测、认证,一旦发现农作物产品因使用过量化肥、农药等残留物质超标,将不予对其质量进行优质认证,同时对于其价格作出一定的限制。

五、结语

西部农村生活垃圾进行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也并不是哪一个部门的能够独立完成的任务。需要政府在财政、政策等方面采取一定措施,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形成西部农村生活垃圾产业化,农民等消费者积极参与,实现西部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方式多元化,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参考文献]

[1] 单胜道,邵峰,周珊.浙江省农村废弃物调查[M].北京: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42-43.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Z].北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

[3] 陈浩.中国环境管理中经济手段的应用[J].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2001(8):12-14.

[4] 申瑞娟.我国农村生活垃圾防治污染环境防治法律制度研究[D].石家庄:石家庄经济学院,2013:16-17.

[5] 吴丹.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2:22-23.

(责任编辑、校对:王学增)

The Household Garbage Disposal Problems in Western Rural Area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ircular Economy

MA Wen-bin
(School of Law, 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 Guilin 541006, China)

Abstract:The fifth Plenary Session of the 18th CPC Central Committee proposes that the development should be green development. The household garbage disposal problem in rural areas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system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But the problem becomes more and more serious. The solution of it must be put on the agenda. The development of circular economy is served as the background to discuss the problem of household garbage disposal in western rural life. And useful suggestions are put forward.

Key Words:circular economy; western rural garbage; farmer; market producers; government

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15(2016)03-0112-05

DOI:10.3969/j.issn.1009-9115.2016.03.029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3AFX016)

收稿日期:2016-02-29

作者简介:马文斌(1991-),男,河北衡水人,硕士,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环境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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