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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子女城市社会融入的模式构建〔*〕

2015-12-16徐丽敏

学术界 2015年6期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教育

○ 徐丽敏

(天津理工大学 法政学院,天津 300384)

随着农民工在城市的定居,农民工子女的去向也越来越明显地呈现出两种趋势:一是已经跟随父母进城或在城市出生的农民工子女将继续留在城市;二是随着农民工在城市的定居,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村留守农民工子女跟随父母进城。因此,从未来发展趋势上看,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定居并接受教育、参加工作将会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一大社会现象。随着农民工子女在城市的定居生活,其对城市社会融入的需求也将会越来越突出。

与农民工父辈相比,农民工子女对城市的社会融入需求表现得尤为迫切,这是由于:首先,他们与父辈有不同的需求。农民工父辈进入城市后,与老家的境况相比,他们对当前的生活状况相对比较知足。农民工子女则不同,他们或者从小进入城市,或者在城市出生,基本缺乏农村生活的经历,其对生活的满意程度是建立在与周围城市居民的收入和生活标准相对比与参考基础上的。因此,与父辈相比,农民工子女在价值观、心理状态与社会角色上表现出很大的不同,他们更渴望能改变现状,融入城市社会,享受和城里孩子平等的待遇。其次,从社会学视角来看,农民工子女城市社会融入的必要性也是由其特定的年龄阶段特点决定的。农民工子女大多处于6-14岁的学龄阶段,而这一阶段正是一个人进行早期社会化的关键时期。这个阶段将形成人的价值观、世界观等,并将对其之后的社会生活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这一阶段农民工子女在城市里的教育和生活经历将决定其以后的发展方向,如何在这个时期使其在社会、文化与心理等层面与城市恰当接轨,并顺利融入城市,是其社会化与成长的关键。

农民工子女总体上融入城市社会的需求比较突出。围绕这一需求,当前已有不少政府、社会组织等开展了相应的社会服务。但是,从这些社会服务的效果来看,由于缺失一种促进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的有效工作模式,导致这些工作的效果并不理想,在农民工子女的社会融入深度、广度等方面都急需改善。当前学界的当务之急应是,基于问题解决的现实出发点,在对这一实务现状关注的基础上,从理论上研究如何构建一种专门针对农民工随迁子女这一特定群体的城市社会融入模式,以促使他们有序、顺利地融入城市。本文在对社会融入的一般路径选择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试图探讨教育在农民工子女城市社会融入中的作用,由此构建一种“以教育促进社会融入”的模式。

一、社会融入的路径选择

“社会融入”(socialinclusion)起源于欧洲福利社会政策的研究。它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是指为了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福利,使人人能够平等地、全面地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以最终实现社会团结的过程,它也是人类发展所追求的结果和目标〔1〕。从社会融入的实现路径来看,当前西方社会政策领域中的许多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路径选择:

第一是教育的路径。学者们认为教育是实现社会融入的重要路径,是政府用来解决社会排斥的关键策略。〔2〕从年轻人的生活来看,其三分之一的时间都是在学校度过,因此学校成为他们习得基本知识和社会技巧的一个最重要场所,也是一个预防性介入的场所。学者们普遍认为,学校可为移民社会融入过程提供一种文化和社会的整合,因此接受教育也是移民社会和文化整合的最重要路径。〔3〕

第二是工作的路径。在学者的视野中,工作是社会融入的重要途径之一。这是因为社会融入只有通过人们对社会做出贡献才能够实现,而人们对社会做贡献的最好方法就是工作。〔4〕一个有工作的人就意味着是社会的一员,就有可能被赋予一定的社会地位;相反,不能参加工作就意味着风险的存在,即被截断通往社会融入途径的风险。〔5〕因此,工作和就业是解决社会排斥、提高参与和促进社会融入的重要方法。〔6〕

第三是社区介入的路径。社区介入是英国新工党构建的社会融入途径之一,在布莱尔新工党解决弱势群体的社会政策中,就赋予了社区重要的中心地位,认为社区介入是发展社会融入的有效措施。同时,苏格兰政府议程也非常关注“社区”和“融入”等项目,对社区给予了很多的关注,认为社会融入政策就应该通过建立“社区能力”以使贫困者增能。〔7〕

第四是文化融入的路径,即多元文化整合。这是促进社会融入的根本渠道之一。学者们意识到,将来自不同背景的多元文化进行整合是社会融入的重要方法。为此就需要一种好的指导策略和教师支持系统去促进多元文化的融合。〔8〕

在以上这些社会融入的路径选择中,“教育”是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尤其对于大多处于学龄阶段的农民工子女这一特定的群体而言,教育在其社会融入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它也构成了农民工子女社会融入政策设计的基础和前提。

二、教育路径在农民工子女城市社会融入中的作用

教育作为人类的一种活动在人的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功能,这一观点几乎已经得到了学术界和全球各个国家的共识,这其中就包括能够促进人们“平等”和“权力”的发展。人们普遍认为可以通过教育传授一系列提高生活水平的技能,来促进人类和社会的发展。甚至认为,“教育是解决许多问题的一个独特的最重要的元素,这些问题包括:与贫困作斗争、授予妇女权利、促进人权和民主、保护环境以及控制人口增长”〔9〕,它能够“增加更具生产力的生计机会,提升一个承诺民主、善政以及实现其他基本权利的公民社会”。〔10〕事实上,“没有任何发展活动能够像教育这样激发出如此高的乐观主义情绪”。从西方各国的发展实践来看,即使政客们不能兑现其他所有承诺,也常常会保证对教育投资的承诺以赢得公众的支持。〔11〕

具体地,教育对农民工子女城市社会融入的作用体现为以下方面:

1.教育能够促进农民工子女个人人力资源的发展,促使其就业。教育作为一项社会政策工具,除了为促进社会的经济增长提供人力资本外,对个人社会融入的意义更集中体现在它能使个人人力资源发展方面的福利最大化,即促进个人人力资源的发展,帮助被排斥在劳动力市场之外的人就业。人力资源学家舒尔茨、贝克尔普遍认为,对人进行投资可以使人掌握更多的知识技能,从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为经济发展提供高素质的劳动力。而在对人力资本投资的渠道中,教育无疑是最重要的途径〔12〕。尤其是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人的技能和知识的获得是对人的先天资本的必要补充,正规教育的扩张能够提供合适的有技能的劳动力,这对于个人人力资源的发展以及就业是非常必要的。

对于农民工子女来说,由于其父辈在城市社会中处于整体的弱势,农民工子女从纵向的父辈那里获取就业资源以及向上社会流动的机会相对较少,而唯一能帮助其获得这种发展的和向上社会流动的资源就是靠个人的人力资本,因此,提高个人的知识和生产技能是能够弥补农民工子女先天社会资本不足的最有效渠道。这个渠道就是接受教育。从现实社会发展来看,农民工及其子女也越来越意识到,获得教育是一条脱离贫穷进入现代城市生活的捷径,这样的期望从经济学方面来看也具有高度理性。从农民工子女个体的角度来看,最理想的策略就是通过努力尽可能得到文凭或证书,使自己挣钱的能力最大化,顺利就业以获取“体面的工作”,从而为融入城市奠定经济基础。

2.教育是农民工子女扩大民主和自由、获取政治权利的基础。教育本身就是一种权利,并且也是构成其他权利的基础。一般地,任何一个社会的发展都会构建一定的价值、制度以及社会结构等,这是一个社会进步的前提条件。而这些价值、制度以及社会结构能够发挥作用的关键则在于公民是否能够了解并接纳之。因此,政府总是希望把自己的统治模式、价值、制度等进行传播,使其成为大众行动和评价的基本标准,由此来巩固其社会统治。在这个过程中,教育系统是最好的宣传这些价值观和制度的方式。在许多竞选制的国家,教育投资一直是各党派拉选票的主要手段,也是国家建设以及政治统治者建立合法性的有力工具。而且随着当今社会政治生活和程序的复杂化,知识在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没有知识更谈不上参政议政。从这一意义来看,知识就是权利,接受教育则意味着获得政治权利的前提。

对于农民工子女来说,接受教育可以充分帮助其扩大民主和自由的权利,获取政治参与的资源。这对于其融入城市社会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尤其体现在可以促进农民工子女话语权的获得上。农民工子女通过在城市接受教育,可以获得民主和自由方面的参政议政权利,借此使得他们能够像城市居民一样通过投票等方式发出自己的声音,获得一些在城市公共事务上的话语权,这不仅能够提高他们参与城市社会事务的能力,而且直接能够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从而能够对自身的利益进行表达和控制。

3.接受教育是农民工子女基本权利的体现。从儿童基本权利来看,接受义务教育是儿童的基本权利,多次的国际会议和国际条文均表明了这点,如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1990年在泰国宗滴恩召开的世界全民教育大会;2000年联合国提出的八项千年发展目标之一;2000年4月在塞内加尔首都达喀尔的世界教育论坛;《儿童权利公约》,以及1995年在哥本哈根的世界社会发展高峰会议和1995年在北京的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等,这些会议或条文都提到了儿童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当代社会的政策制定者也越来越意识到,教育除了能够产生直接的经济和政治收益外,还有利于解决儿童的基本权利问题。因此,对于农民工子女来说,能够在城市接受教育也是实现其基本权利的集中表现,能够在根本上促进其对城市社会的融入。

4.教育能够给农民工子女提供一种对城市社会的归属感。学校作为一种提供教育功能的重要社会组织,除了能给人传授知识,还可以为农民工子女提供一个收纳的场所,使农民工子女对学校有一种归属感,由此避免和减少由于流浪街头而导致的犯罪率和暴力的发生。农民工普遍在城市从事着非正规行业的工作,工作时间长且不固定,对其子女缺乏管教的时间。而农民工子女跟随父母进城后,其社会网络相对来说比留在农村的时候单一,首先是缺少了隔辈儿(如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的关爱和照顾,其次缺少了与同辈群体的交往,如果不进入学校接受教育的话,这些孩子就容易流浪于社会,从而成为社会暴力和不稳定的隐患,并导致他们对城市归属感的缺失。而将这些孩子放在学校接受教育则为其提供了一个很好融入城市社会的载体和组织机构,能够帮助其通过学校与其他同辈群体进行沟通和交往,弥补了其社交网络的缺失;同时学校的老师也能为其提供生活、学习以及思想等方面的教育,从而减少其犯罪和越轨的机会。

5.通过多元文化整合教育可以有效促进农民工子女文化意义上的融入。国外移民融入的研究中大致形成了“同化论”和“多元文化论”两大流派,其中尤其是后者在当代社会融入的研究中具有重要的影响,认为来自不同背景的多元文化的整合是实现社会融入的重要方法〔13〕。从我国的发展来看,农民工随迁子女对城市社会的融入过程本质上是一种身份的改变,即从农民向市民身份角色的转换。在这一过程中,农民工子女必然也会经历文化冲突、文化震惊、文化适应以及文化创新等过程。对此,除了需要农民工子女自身进行角色调试、增能之外,更需要来自城市社会的外部赋权。其中,尤其需要一种多元文化整合教育。即通过一种多元文化整合的教育,培养农民工子女的公民意识,增强其对城市社会的认同和凝聚力,减少他们对城市文化的排斥,以实现多元文化的和谐相处,达到真正融合的境界。

三、农民工子女社会融入的模式构建——“以教育促进社会融入”

从上文可以看出,教育在农民工子女的社会融入中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作用,是促进其社会融入的最重要途径。据此,本文提出“以教育促进社会融入”的模式,来解决农民工子女城市社会融入的操作难题。“以教育促进社会融入”模式的涵义是,通过解决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的问题,维护其基本的教育权利,使每一个农民工子女能够平等地、全面地参与城市教育体系,实现其教育融入,以此来促进其对所迁入城市的社会融入。这一模式的内容如下图所示:

“以教育促进社会融入”模式的关键在于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以促进农民工子女对城市社会的融入:

第一,教育起点的融入。具体是指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入学机会的均等状况,即不管其出身、家庭背景、民族、肤色、性别或任何其他无关的特性,使每一个农民工子女都可平等地、无障碍地得到入学受教育的机会。享有平等的入学机会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机会直接反映了这一群体的平等权益问题。基于这种权利意识,近些年来政府已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保障农民工子女享受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政策,这也充分表明了我国政府对农民工子女教育起点融入的重视。

第二,教育过程的融入。是指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的过程中,能够平等地参与、分享教育资源,获得其应有的学业成就发展。具体地包括在以下具体的教育过程中获取与城市孩子的“同等待遇”:在教学设施的配置和使用上,享有平等的使用权利;在教学组织形式上,获得同等的安排;在课堂教学上,能够平等地参与课堂、获得平等的教师期望和师生互动机会;在学生发展上,能够获得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在教学评价上,能得到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等。

第三,教育结果的融入。对于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来说,其教育结果大致有两种去向:一是结束学业教育,参加就业或待业;二是继续接受教育,这又包括接受高中教育和考大学,或者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等。农民工子女的这些问题能否顺利得到解决,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其是否在教育结果上融入城市。

第四,文化和心理的融入。社会融入既是制度和权利的融入,同时也是文化和心理方面的主观性深层融入。具体地,农民工子女在教育中的文化融入是指来自不同区域、不同文化背景的学生能够基于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认同的基础上,接受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并相互尊重、理解和相互学习。而心理融入则更多的是指农民工子女个体在接受教育过程中主观上对城市社会的融入状况。

四、基于“以教育促进社会融入”模式的农民工子女城市融入之对策

基于“以教育促进社会融入”模式,为了实现农民工子女对城市社会的融入,关键的工作就在于解决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的问题,促进其教育融入,从而最终实现农民工子女整体的、深度的社会融入。这就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努力:

1.实现农民工子女的均等入学,促进其教育起点的融入。农民工子女教育起点融入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无条件、无障碍地进入城市公办学校接受教育。为了保证这一教育起点的公平,就需要流入地政府和城市公办学校坚决、无条件地执行“两为主”政策和“异地高考”政策,使农民工子女获得城市学生的“同等待遇”,并在现实操作中取消赞助费、借读费以及各种隐性费用。同时,在农民工子女的入学程序上也要尽量简化手续,进一步降低其入学门槛,以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地接受城市教育的权利。

2.促进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过程融入。教育过程中能够享受公平待遇是农民工子女城市社会融入的关键环节。他们能否在这一过程中受到公平的对待将决定其最终能否顺利融入城市社会。这包括在教学组织形式上,需严格执行对农民工子女的“混合编班”原则,取消对农民工子女的“特殊”对待;在教学程序中,尽量做到对所有学生的公平对待,规范课堂内部平等原则,创造机会促进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融入;在班级规模、师资配置上一视同仁;在教学方法上既照顾农民工子女的特殊要求,又保障他们与本地学生的“一视同仁”;促进他们对课堂和课外活动充分参与;从多方面增加对农民工子女评价的方式方法;消除农民工子女的心理困境,提高其适应能力等。

3.促进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结果融入。为了提高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教育中的学业成就,应从平时的教育过程中就关注农民工子女的课堂听课情况以及作业的完成情况,提高其学业成绩,从教育结果上加快农民工子女对城市的社会融入。

4.促进农民工子女与城市的多元文化整合。农民工子女对城市的社会融入从根本上来说是一个文化融入的过程。而文化层面的融入也是他们对城市社会深度融入的标志。因此,应采取一定措施,促进农民工子女在文化上对城市社会的融入,这一有效的措施就是提供多元文化整合教育,将来自不同区域、不同文化背景的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代表的主流文化进行整合,以此促进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融入。

注释:

〔1〕徐丽敏:《“社会融入”概念辨析》,《学术界》2014年第7期。

〔2〕Christina Clark and Rodie Akerman.Social inclusion and literacy:an exploration.Literacy today.June 2006.

〔3〕Benjamin Zufiaurre.Social inclusion and multicultural perspectives in Spain:three case studies in northern Spain.Race Ethnicity and Education.Vol.9,No.4,December 2006,pp.409 - 424;George C.Patton et al.Promoting Social Inclusion in Schools:A Group-Randomized Trial of Effects on Student Health Risk Behavior and Well- Being.American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I September 2006,Vol 96,No.9.

〔4〕Nell Webb.Evaluating social inclusion.mental health practice July 2006 Vol 9 No 10.

〔5〕Barnes,C.Disability and paid employment.Work,Employment and Society,1999,13,pp.147 -149.

〔6〕Peter Askonas and Angus Stewart(Eds.).social inclusion:possibilities and tensions.New York:Palgrave,2000.

〔7〕Chris Mcwiliams,Charlie Johnstone & Gerry Mooney.Urban Policy in the New Scotland:The Role of Social.Space and Polity,Vol.8,No.3,309 -319,December 2004.

〔8〕〔13〕Benjamin Zufiaurre.Social inclusion and multicultural perspectives in Spain:three case studies in northern Spain.Race Ethnicity and Education.December 2006.Vol.9,No.4,409 -424.

〔9〕UNICEF.the state of the world’s children.Geneva:UNICEF.1999.13

〔10〕DFID.Education for all:the challenge of universal primary education,consultation document.London: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2000.1

〔11〕安东尼·哈尔、詹姆斯·梅志里:《发展型社会政策》,罗敏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204页。

〔12〕西奥多·舒尔茨:《教育的经济价值》,曹延亭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82年;加里·贝克尔:《人力资本》,梁小民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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