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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五莲县发展家庭农场的思路探究

2015-11-20袁从伦

南方农业·下旬 2015年10期
关键词:家庭农场新型城镇化

袁从伦

摘 要 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家庭农场发展出现了新的趋势。基于此,从土地流转政策,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发展家庭农场的经济效益,五莲县的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4方面分析了五莲县发展家庭农场的可行性。通过借鉴其他地区的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和特点,立足五莲县的基本特点,提出推动家庭农场发展所需要的条件和政策支持。

关键词 新型城镇化;家庭农场;山东省五莲县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5)30--02

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型城镇化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解决农村居民的就业问题[1]。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一部分农民脱离农业种养进城务工,闲置的土地向剩余的农民手中集中,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根据2013年3月农业部对全国家庭农场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截至2012年底,全国30个省、区、市[不含西藏(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共有符合本次统计调查条件的家庭农场87.7万个,经营耕地面积达到1 173.33亿m2,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3.4%。在上海松江、浙江慈溪、山东邹平等地,已培育出了一批家庭农场,这些农场在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方面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1 五莲县农业发展现状

五莲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位于鲁东南低山丘陵,常用耕地面积3.99万hm2,人均耕地面积0.08 hm2,而家庭农场至少需要3.33 hm2土地。由此可见,人均耕地面积少是制约五莲县发展家庭农场的主要因素。

在中央大力倡导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背景下,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吸收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城镇进行工业生产,剩余居民集中经营腾出的土地,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成为五莲县发展家庭农场的现实路径。

2 五莲家庭农场发展的优势

2.1 土地流转政策实施

201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提到,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重点培育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这就意味着,农村土地可以自由流转,发展家庭农场有了制度保障。

在这之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是公有制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这种制度下,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归集体所有,农民只有土地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无法自由流转,造成家庭农场发展的障碍[2]。

2.2 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

随着五莲县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大量农村人口涌向城市。通过对五莲县汪湖镇的调查发现,全镇共有人口2.6万,20~55岁的人口有1.6万,占61%,其中,有80%的人口外出务工,闲散的土地得以向农村剩余劳动力手中集中,土地规模性经营有了可能。

在这种趋势下,五莲县的部分地区已经出现家庭农场的雏形,如五莲县悠南山茶果基地、五莲雨辰苗木基地、天和苗木基地等,这些家庭农场雏形的所在地都是在农村人口大量外出的地区出现的。

2.3 发展家庭农场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

家庭农场的成片土地联在一起,方便大型机械作业。对比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于每个家庭占有几亩土地,并且不同家庭的土地不连成片,增加了机械化操作的难度。一般来看,小规模土地经营者对物质投入和农机设备的运用积极性比较低,而种粮大户对机械化更加积极,对新技术更加关注,并且家庭成员分工默契,能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

张晓露[3]通过对苏北某镇的水稻机插和手插两种方式进行对比,发现机械化具有明显的优越性,结果见表1。手工插秧每667 m2成本为342元,机械插秧每667 m2成本为108.2元,相较之下,机械插秧每667 m2可节省233.8元。

据“中国宁波网”的调查数据显示,在279家种植类家庭农场中,经营规模都在3.33 hm2以上,普通农户的人均种植面积不足0.2 hm2,家庭农场的经济效益较普通农户高15%。

刘守英[4]通过对上海松江家庭农场经营状况调查发现,2008-2011年,松江區家庭农场平均收入从7.45万元增加到10.1万元。2011年,100个家庭农场的平均总收入为265 357元,扣除各项成本后的户均净收入为93 122元。

以上数据直接说明,发展家庭农场,实施规模化经营,能显著提高经济效益。

2.4 五莲县发展家庭农场的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

(1)五莲县靠近山东半岛城市圈和济淄城市圈,这两大城市圈城镇化发展较快,能够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目前,五莲县的农村人口除了在五莲县城和各乡镇的工厂务工外,还有大部分在青岛、潍坊等城市务工。因此,山东大部分家庭农场都位于这两大城市圈周边。随着外出务工的赚钱效应显现,已有越来越多的农场劳动力向青岛、潍坊、淄博等地流动,闲置的土地逐年增多。

(2)五莲县境内共有中小型水库163座,平均每个乡镇15座,总灌溉面积3.83万hm2,五莲县常用耕地面积3.99万hm2,五莲县的水利资源可以覆盖所以耕地,有利于家庭农场发展。五莲县境内地貌有山地、丘陵、平原,分别占总面积的50%、36%、14%,适合发展多种类型的家庭农场,如纯粮食家庭农场,以粮食为主兼营其他的家庭农场,纯经济作物家庭农场,畜牧业家庭农场等。五莲县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降雨充沛、日照充足,适合花生、黄烟、药材和棉花等经济作物和桃、苹果等水果的生长。

(3)五莲县靠近山东半岛城市圈,可以为瓜果蔬菜茶叶等经济作物提供广阔市场。近年来,五莲县注重农产品安全建设,创立无公害农产品认证41个、绿色食品认证7个,无公害产品面积占总种植面积的60%以上,所生产的安全无公害农产品受到市场认可。因此,家庭农场可以延续安全无公害的生产思路,继续为“半岛城市圈”提供“菜篮子”“果盘子”。

3 成功家庭农场发展模式的借鉴

3.1 美国家庭农场模式

美国家庭农场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农场土地归私人所有,农场主具有完全土地所有权;二是专业化、机械化程度高,美国对农业生产进行专业化布局,中部种植玉米,北部生产小麦,西部和南部发展畜牧业;三是农场市场体系发达,美国具有发达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期货市场、农产品集散中心,使得农产品能迅速交易并集散运输;四是美国科技对农业的推动作用,美国农业科技贡献率达80%,重视新技术、新设备应用。

3.2 宁波家庭农场模式

宁波家庭农场有以下特点:一是机械化科学化程度高,农场使用喷滴灌技术,生物诱捕害虫技术和机器播种技术,不但减少人工成本,而且提高了作物品质;二是宁波家庭农场经工商局注册,企业化程度高。宁波的家庭农场是由20世纪90年代的种粮大户发展而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种粮大户在政府引导下进行工商注册,发展成正式的家庭农场。

3.3 上海松江模式

松江模式有以下特点:一是土地流转管理规范。农民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把土地流转到村集体,村集体把土地统一整理,发包给农场经营者;二是明确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通过专业考核和民主评测,且具有农场经营能力和农业生产经验者才有资格经营家庭农场;三是政府补贴。松江为发展家庭农场,向农场主发放200元/667 m2的土地流转补贴,占农机费用70%的农机补贴,有机肥补贴和燃油补贴。

4 五莲县发展家庭农场的对策

总结其他地区的家庭农场的成功经验,并结合五莲县的现实情况,可以得出以下启示。

4.1 进一步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

发展乡镇企业,提高二、三产业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量。家庭农场的发展离不开大量的闲置土地,农业人口的非农就业农民达到90%,才具备发展家庭农场的条件。目前,五莲县总人口51万,农业人口34万,农业人口的主要收入来自务农,乡镇企业的发展依然落后,要达到非农就业人口占农业人口90%的标准,仍有30万人口需要找到非农性质的工作。

4.2 大胆探索土地流转制度创新,完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

家庭农场的发展,需要清晰的产权划分。美国家庭农场顺利发展的最大保障是土地归农场主个人所有,农场主可以自由使用和处分土地。在我国土地不能私人所有的情况下,政府需要大胆探索土地流转的有效方式,引导土地向家庭农场集中,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设立专门的家庭农场服务部门,解决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的产权纠纷和补偿纠纷问题。

4.3 解决家庭农场发展资金难问题

加大财政补贴,向家庭农场的用电、燃油、农机、化肥和农药等方面定向补贴,减少农场发展成本。出面协调农村金融机构,对家庭农场的资金需求予以重点支持。创新融资机制,允许家庭农场通过土地经营权、大型农业机械、农业设施等抵押物获得抵押贷款,并对贷款利息进行贴息。

4.4 加大农业技术指导和农业科技投入

美国家庭农场的发展离不开技术的投入,美国的农业科研局、农学院和农业实验室等部门对科技农业提供了强大保障。而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业仍是低级的机械化和低级的技术化。政府应设立农业科研部门,研究病害虫防治、测土施肥、喷滴灌等现代农业技术。设立便农服务点,对家庭农场提供农业技术和政策的咨询和指导;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指导农场运用新技术和新的经营方式。

4.5 建立发达的农村市场体系

農产品的销售和农业再生产,离不开发达有序的农村市场。政府要投入建设农产品物流中心、农产品加工基地、电子商务流通平台等,确保农产品快速高效流通,同时通过制定规章制度规范农村市场体系运行;通过强化引导作用,加大农产品的生产与市场相对接。

4.6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农场劳动力整体素质

家庭农场朝机械化、精细化、技术化方向发展,离不开一批能迅速掌握新技术的农民。目前,实际情况是,我国农村从事一线农业生产的农民平均年龄57岁,年龄稍小一些的还是“半职业农民”,大多数时间在外打工,只有播种收获季节才回家收拾土地。参考上海松江的模式,政府可以制定准入考核机制,明确在一定年龄段、具有农场经营能力和农业生产经验的农民方可经营家庭农场。定期培训,开展农民专项教育,定期考核,提高农场主的素质。

参考文献

[1]谭浩俊.促进家庭农场与城镇化良性互动[N].证券时报,2013-02-18(A03).

[2]韩喜昆,刘海波.产权视角下的家庭农场问题分析[J].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14(28):40-43.

[3]张晓露.家庭农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抓手[J].江苏农机化,2014(2):44-46.

[4]刘守英.上海市松江区家庭农场调查[J].上海农村经济,2013(10):7-12.

(责任编辑:赵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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