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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体系的构建

2015-05-15魏雄鹰

中国信息技术教育 2015年8期
关键词:学业浙江省课程标准

魏雄鹰

2000年,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正式在我国中小学设立了信息技术课程。十多年来,信息技术教育的发展之路很不顺畅,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既没有国家课程标准,又被合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信息技术课程的定位和教学内容一直没有权威界定,只能由各省市自行探索和研究。浙江省自2003年进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后,对于信息技术课程的实施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初步形成了符合浙江实际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体系。

● 现行信息技术课程实施方案简介

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现行的信息技术课程实施方案是根据2001年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基〔2001〕28号)制定的,2003年开始正式实施: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开设信息技术课,三至六年级每周1课时,七至九年级每周2课时,整个义务段信息技术课程有近300课时。2015年,浙江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36号),将义务教育课程分为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基础性课程指国家和地方课程标准规定的统一学习内容;拓展性课程指学校提供给学生自主选择的学习内容,信息技术既属于基础性课程,也被包括在拓展性课程建设范围中。其中,基础性的信息技术课又属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文件只规定了综合实践活动的总课时量,没有再对具体的课时分配做进一步的明确,这就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信息技术课程在浙江省不同的小学、初中,课程实施方案将有较大差异,学校对课程设置有了较大的自主权。

而在高中,浙江省从2012年开始进入深化高中新课程实验阶段,所有课程分为必修、限定选修和自主选修三类,其中必修属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范围,限定选修属于高考加试内容。至于何时开课、每周开几课时等,都由学校或学生自主决定,学业水平考试在每年的4月和10月各举行一次,由学生自行决定何时考试,且每门课程都有两次考试机会。

● 构建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程体系

《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中规定了小学、初中、高中的课时都是68课时,而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的相关文件测算,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程的课时至少在240课时以上,“纲要”中提出的教学内容与要求已远远不能满足实际的教学需要。政策与形势的变化,都对信息技术课程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是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日益重视教学质量的提高,普遍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业质量监测,信息技术也是其中一门重要的监测科目,更对信息技术课程的科学性、规范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此,从2011年开始,由浙江省教研室牵头,组织了一批骨干力量,开始研究能适应浙江教育新形势和新要求的信息技术课程体系,先后研制了《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建议》(30条)、《浙江省小学信息技术学业质量标准(四年级)》、《浙江省初中信息技术学业质量标准(八年级)》、《浙江省义务教育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征求意见稿)等一系列与教学有关的方案与标准,同时修订了相应的小学、初中信息技术教科书,从2014年开始实施与试用。全面梳理了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程的学习内容,使小学、初中有一个比较合理的衔接,也为高中信息技术学科学习打下基础。

在小学阶段定位于打基础学技能,以解决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如图1所示)。主要着眼于让学生了解信息技术基础知识,知道信息技术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具备进行信息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的简单技能;理解常用信息技术工具的作用,掌握基本的使用方法,发现信息技术工具使用的一般规律和特点;能尝试应用所学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获取新知识,解决简单问题,初步形成简单的计算思维,能根据特定要求有目的地选择信息和有个性地表达信息;尝试通过自主探究、合作学习等方式在交流、讨论、协调中集思广益,解决问题,并在学习生活中逐步形成良好的信息素养。同时了解使用信息技术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逐步养成自律的意识;初步具有使用信息技术的良好习惯和责任意识;激发学习和使用信息技术的兴趣。

初中阶段着眼于培养能力,以发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综合素养为主,并尽量与当前的高中教学相衔接(如图2所示)。希望学生能比较全面地了解信息技术基础知识,具备独立进行信息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的技术和能力;了解各种信息技术工具在信息处理和支持学习中的用途和特点;善于总结信息技术工具的使用规律;学会选择和使用合适的信息技术工具,解决较为复杂的问题,形成初步的计算思维,能根据特定的要求鉴别、分析和评价信息,创造性地组织、加工与表达信息;在学习和生活中,能积极主动的与他人合作交流。同时在信息伦理与文件方面,能理解和遵守使用信息技术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能抵御不良信息的影响,形成使用信息技术的良好习惯,具有较强的自我保护和责任意识。

● 重构高中信息技术课程体系

2003年教育部颁布的《技术课程标准》迄今已十多年,部分模块的内容和要求已与现实差距较大,尤其是“信息技术基础”模块,与义务教育阶段的信息技术课程没有很好的衔接。2012年秋季开始,浙江省进入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阶段,这一改革的总体思想是“调结构、减总量、优方法、改评价、创条件”,普通高中学生的必修学分从116个减至96个,而选修学分从28个提高到48个。2014年,浙江省作为高考改革试点省,又制定了新的高考方案,除了语文、数学、英语全体学生必考外,另外的8门学科(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全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其中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在考试时合卷,分值各占50%,在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选考中合称为技术。

根据这一变化,结合浙江省普通高中教学实际,以及信息技术学科特点,高中信息技术学科课程结构进行了调整(如上表所示)。

对于自主选修部分,虽然目前与学业水平考试、高考都没有显性挂钩,但在两年多的实践过程中,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已逐步意识到,高质量的选修课程不仅有助于必修课程的学习,更能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增强学生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的竞争力,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教师自主开发的选修课程,如安卓系统开发、互动媒体技术、3D打印、单片机控制与应用、电子商务等。

信息技术课程起步只有十多年时间,虽然课程地位一直处于边缘化状态,但在学校教育中,信息技术课一直是学生最喜爱的学科之一。由于信息技术学科学习内容与时代发展、社会进步紧密结合,因此这门学科具有天然的优势,只要课程内容设计有生命力,能得到学生的认可和喜欢,信息技术课程的发展应该会有很好的前景,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的出台,已初步确立了信息技术课程的地位和性质。一个地区的研究力量和研究水平毕竟有限,期待教育行政部门和课标组的专家们能早日出台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一体化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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